资源描述
泰和县梅花陂电站运行维护承包合同
甲方:泰和县梅花陂电站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所有的位于江西省泰和县桥头镇梅花陂电站由乙方进行发电运行维护承包,电站装机总容量3000KW,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责、权、利,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范围
1、电站的日常发电运行工作,包括水机值班(指水轮机、发电机、辅助设备的巡视检查、运行操作、监视、维护保养等工作,并做好水轮机运行值班记录),电气值班(指电气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的巡视检查、运行操作控制、监视、维护、保养等工作,并做值班记录),水工值班(指对拦水坝水建筑物)、巡视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并做好巡视检查与维修记录。
2、电站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水工建筑物的清障(不含因洪水造成的水工建筑物淤积和堵塞)维护工作,水轮发电机组日常故障处理和小修工作,并做好记录。
3、其他工作:电站运行管理及协助大修技改工作等。
第二条 承包方式
采取定上网电量基数和奖励基数,按发电量提成和奖励挂钩的方式的一切福利待遇全部承包给乙方,盈亏自负。
1、上网电量基数定为1000万度/年,在1000万度以内乙方按年上网电量人民币0.02元/度固定提成。
2、超过年发电量基数部分按人民币0.025元/度提成。
3、如当年发电量如超过基数每100万度另奖伍仟元。
4、如因自然灾害使设备停运一星期以上,则停运期间按1.5万电量/天计算上网电量。(以当季实际发电量为准)。
5、如遇政策上网电价调整,承包人可以在已上调部分电价的10%作为工作奖励。
6、 承包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甲方每月31日支付乙方基本费用人民币18000元,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按实际上网电量及前述条款之规定核算并结算半年度承包提成奖,结算时核减去已付的基本费用。
第三条 承包要求
1、电站日常消耗性材料由乙方提出用料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采购或委托乙方自行采购。
2、电站实行24小时值班,乙方应保证至少7人以上在电站长期工作,并至少4人以上取得进网电工作业证,承包者有事外出必须向甲方请假。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在电站内提供必备的生产和生活场所。
2、甲方负责一部固定电话作为电站对外联络的通信工具。
3、电站生产运行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如果由于乙方责任问题导致水工建筑物及水机、电气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4、电站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电站的生产管理活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由于违反电力安全生产规程造成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应负责做好电站信息保密工作(包括电站设施、机械设备、发电情况以及人员调配等)。
第五条 合同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变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合同解除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严重失职,造成甲方重大损害的;
3、甲方停业、歇业处于整顿或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或因甲方股权转让的;
甲方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付清乙方的提成奖,不另作其他补偿。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提成奖,故意克扣或无故拖欠的;
乙方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擅自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其责任造成的后果,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八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经济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泰和县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 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自2017年 月 日起到201 年 月 日止,如需继续合作,可视情况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续签。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泰和县梅花陂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2017年 月 日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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