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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一人出资设立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XXXX。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眼镜、钟表、手机维修、销售。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姓名
认 缴 情 况
认缴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
XXX
1
100%
货币
2018年12月28日
第四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 股东作出以上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由股东担任。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派连任。现任执行董事:张晓燕。
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定;
3、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兼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聘任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聘连任。现任监事:安子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四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五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任法定代表人:张晓燕。
第十六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
2、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3、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裁决权和处置权行使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六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东。
第十八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决定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一式3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
XXX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1日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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