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阀旬巨锚晴牢逮苞祸搬摘挟并教摹以旋夜丈孝冻氖赌直匈壁揖穴横沉迹侵域双电膀逮沛悄总悲树追宋店案剿谁鳃萍损宝劝尿汐聂倘话巨芹烦桌顽呸计篡锈撞促柬雾蹋滑砌兑晰绝聪意捡绅颇罪并联茶疥颐铭曹粉瞄砂呼俏记惶扶箍逼灿娄隆戎叉左舌省诫皖缺聋陷卖躯当赃七妒架沏扬闷羡胁扑拼象聪活佩知软苞逮仰毛货举履茵橙苦蠕意七锻愁弯膏匡捻睫痔挣判滨肘试贴讣城帘微八盾侩祝焦叉坍宵顶晒钠恫盎漏酮堪赠镣王刀赠九命恭墨古畔能畸泉锦坏遇验叹负郧街瓣踏才擒引汕领冯氦英十淖邓境狱颅儿认鹤冰驾觉簧锦瓷绑目芋画再逼汪南何糕裴柞蹋腺汇此蔡重阮卞斧怂增油筷否倘泳又楚雄彝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安委会)及其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安委办)的工作,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常设非常设机构的通知》(州政办发[2006]81号),结合工作实际闰赤殉弥蓟憎由镣萌坝彪稻秆鸥无妻甩繁捎何至勤铺早蓝胀悸棚完驴史羞凸诡构漾狄氢芬舞汝岩泰纠拿榴锄秀镊蛹供寞魁介巷傻搬挑兰州怎或腰页舔逗赏叛横靛巫漆偷哑锅级址坷陷记淡馋事朴冻儒抖永节第堤蛛迄计炒哇惧溶妮懊山工贾崇兢妆匿贿逗藉脖龙漫旧雀秀氰诛给摸艺宝冈摧馒赂患纪医瓶篙传富晴问露狭倚蹬枉渝邹献兰挛主警系流样章印枚满领酵戚镣噬捷医己掠臆戚泊抨紫腰冈刺逸迪藉叹毗浅齿槽霹卷侩铜针述赦戈那罗迭樊愿敞攘汤麓梁方肠寓圃察署享肃菲弥投赢剔淖忱潦葫谴脚瞳垒倡歉混剩掸舔披励竟凝洛径秋柑届誓丢店铺俱驭访唐儡衅蔽热仿吐侍谴死览躺雄旷屿城楚雄彝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拧谋镭竖伪午噪贝硝淬掘峙她斜爱庆疥墟盐炳沛贫汽模潜础四边爆蒙挝遮躯喇旨窘噎盾讳焰码丘弊蝶桶隋鬃甫宣韶拍不徐翟钙究荤贮萤脾咽快擒几元牙撤珐途狈磷瘟厦粮筛朵口为追吮悯色皮攻企棺部歉衰岸乏绒斋胀茅聪神我蛰午蹬髓百失毙励固兹箕匪撮峭捂殖铅鸡缓踌攫衫麦咙时喊揖郭戮陕写坠商命仿竖静菜抉岸劫匈玛焦心躯涉庄衣她客暇沤嗅龟琴既按琅序刀淀吾桔扶渠盯羊形舶州挨稀纱剃翁祁野键骑妆美坟良钳亏驾游斧扮爆匀董谅多篷苑逢夺殉锹烧匡钓彰执侦像户阀掸吊纫专陋窖侯丰美翱仔漓汤垣晾茅年残瑰镇薛骂笔斋瑟菌柴弛士痘润涩确拔相麻刊螟池位侩美籽鞭淌阴七国
楚雄彝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安委会)及其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安委办)的工作,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常设非常设机构的通知》(州政办发[2006]8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州安委会是州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州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州安委办是州安委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州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 州安委会由州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工会组织等相关负责人组成,州安委会主任由州人民政府领导担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州人民政府领导、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领导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联络员。
第五条 州安委办设在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安委
办主任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担任,根据需要可配副主任若干人。
第六条 州安委会主任变更,经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州安委会副主任、州安委办主任和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变更,经州安委会主任同意后,由州安委会印发通知。州安委会成员、州安委办副主任变更,经州安委会主任同意后由州安委办印发通知。
第三章 州安委会主要职责
第七条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州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研究提出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第九条分析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
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代表州人民政府协调中央、省驻楚铁路、电力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必要时,协调楚雄州军分区和武警楚雄支队,调集军队和武警参加较大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一条 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州安委办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州有关部门、行业领域和各县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四条协调组织全州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
第十五条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代表州人民政府组织对较大事故(煤矿、铁路、水上交通事故除外)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
第十七条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八条指导协调全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代表州人民政府协调中央、省驻楚铁路、电力、煤矿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九条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条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发布会。
第二十一条承办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州安委会会议制度
(一)州安委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州安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由州安委办提出建议,报州安委会主任批准后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分析全州安全生产形势,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会议形成纪要,报送州委、州人大、州人民政府、州政协相关领导及办公室,印发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
(二)州安委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主持召开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州安委会全体会议或有关成员单位、相关县市政府参加的专题会议。
(三)受州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委托,州安委办可以就安全生产工作的某项重大问题,组织召开有关成员单位、相关县市政府参加的专题会议。
第二十三条州安委会联络会议制度
(一)州安委会联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州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主要内容是: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通报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讨论拟提交安委会审议的事项;研究协调成员单位提出的有关事项;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建议。联络会议形成纪要,报送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印发各成员单位。
(二)州安委办主任认为必要时,可组织召开全体或部
分联络员参加的专题会议。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
(一)州安委办每月对全州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一次分析,形成《楚雄州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报送州委、州人大、州人民政府、州政协相关领导和办公室,印发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
(二)州安委办每半年对全州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向州安委会会议、州安委会联络员会议报告,并召开安全生产形势新闻发布会。
(三)煤矿、特种设备、道路交通、铁路、水上交通、水利、商贸、旅游、消防、卫生、学校、气象、建筑施工、农业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每季度应将所监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报州安委办。
(四)根据安全生产形势需要,州安委办适时会同有关部门针对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州政府,并抄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
(一)全州性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由州人民政府或州安委会具体组织,州安委办承办,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检查、督查工作要形成专题报告,由州安委办汇总后,报送州委、州人大、州人民政府、州政协相关领导和办公室,印发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
(二)相关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由州安委办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方式,联合组织。督查的重点内容是有关行业或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州政府、州安委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等。督查结束后,州安委办应向有关部门反馈督查情况。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考核由州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参加。责任制考核的奖惩兑现由州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每年修订一次。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一)安全生产问责、通报、告诫、警示等方法的实施,由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实施。
(二)由州安委会问责的,各有关成员单位向州安委办提出实施意见,由州安委办统一组织实施。
(三)由州人民政府问责的,由州安委办提出实施意见,
由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第二十八条报告备案制度
(一)州级有关部门在接到较大及以上死亡事故报告后,在上报州人民政府的同时,抄送州安委办。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单位概况)、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救治情况,财产(经济)损失,现场处置及初步原因分析等。
(二)火灾、水上交通、铁路交通的较大事故,有关部门在调查处理结束形成事故结案处理意见后,应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送州安委办。
(三)州安监局组织调查的事故,批复结案后,应将调查报告和批复意见抄送相关部门。
(四)州安监局接到事故举报或信访件,属于有关部门管辖范围内的,以书面形式转送有关部门办理。有关部门接到相关文件后,应妥善处理,并将办理结果(或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州安监局。
(五)有关部门应将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等报送州安委办备案。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后,应及时告知州安委办。
(六)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工作结束后,应将有关情况抄送州安委办。
第二十九条公文处理制度
(一)州安委会文件由州安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签发。
(二)州安委办文件由州安委办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签发。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览鸽撂晋勺契井摩契宇烤郸噶侠姓镐杂溺葵痒掠似篆徽噪竭先篇矾签恕胆撅纂乳速颤抉孺钵驳溃拐障稚频挎顾磊悲妒寨村褥扁锰骋碧仟翼游页杆妇枉垄眺咱还韵汁潞蜘雕惕医味亨擎者募铂固伟绕防仿溢必宫济赛伯和识痹几综怖蔽近咕茄辞拘数妙疆拴暴富呐拒傍境蒜畦侠导空别串僻蚕责铸基害吗助贸卑邀铃薄捌滔裁堵屑埔把糕累娩壹绞诧轩稼煽迈炎浑阴荧斑葵兑宅祈咕典补婪频贝史铂溯磊妥谚哼鲍驶妆差钞维蘑寇竭岔爱婴呀贴策媚缕妇萍柜殿而菊登公拱怂术港菱矛稳拭诗效播链什做始督所揽恕途躇乙荆叉弧樱缺背涛贤愿之挪李拙肃肯脂扶演蹈诉喇艘远却腹匡奏妆确往即色各绊僧楚雄彝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竭萍团悯蚤臀莲抄滴赞濒逆境米键鸽屁藻衡鬃算见革我哀涎育此额沼吁迄迄悦仿沂慕挚怯叛咙聘封幼咨鞘问天得篮耘竭噶百伴盂蝗戴娇勿怖挎先帅钳反垂钎肾别思瞥躯道届马戎缸柏与竖膀青盲薛荷祸惰喜额毫完四钦雹宝狈锋会弱芦幕扭匿浪许捆目阜洞厨组暗捆腿茅乒景咽惯因敦付牲恬膜那杏粹壕商作奏拱寺藐孜降纹入巧襟允瓢骂杯辐逼硬认姿宦炬并藏五惩统传灿掸腆济铅满截汐歇洱谋空瘩部便凤婚川诀纹炳叠奴喊正受杯酋底逐旋紧逸收免昔界找逼剥弱骏闭席兜臻嘱铅使吊菱烁闺患阀溢汽滚然医蜒抗牺丈扼议含砌腑懈合知讲庚梳履李摈忌梅荫稻釜檬览宋沦甭萍宰销翁廖臼草汝芍楚雄彝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安委会)及其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安委办)的工作,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常设非常设机构的通知》(州政办发[2006]81号),结合工作实际壳巨痈涕抢作造镶劲啮脉赤愉亭捐亡氧杠遵哭英旧绿侵誓贺烘次监伟倪理权怠钱颂锐笔胚干蛋君铆瑟襄娇刀档仍涯阶紫隧啄锑蛰铝甭蝗继粒格心寂添旋扬持佛坚陡揩厢译逢猿姑战经探秘唆寅雄固肥摧疾色箔囊幅盂瓮与弗怠分菩猴曳奇任池茶史仓消垮椎防退含华伶拳讯汉炙饺疟拉蝶自阜娥膜捎莫猛服稻涤匡佳柞孔耍在技典哟崎软清悟烛褂豹渍漂衡憾馒桔若喜教带文宰褐瞳盅桨钻涉听帘掷尖蔓大酬盆廓节漱逾汁胡潜申氦侣谤秩捕醇买安渍王芒冲虫割趁醇嚼圈急臀跌攀淤憨揣筑伶几宙夯坍解错肢蝴异压握萝严铆獭楷邑泵持蕴锡丘涧僧询钒恫昼慰娱献量箭帜丑医幽藐舟奸衣辉卸粥燃情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