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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务部工作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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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编排考场、打印统考学生考场名册、打印准考证及座号等,并及时将准考证发给各系部; (3) 安排考场及监考人。 考务科 及时将准考证下发给考生。通知每名监考教师准时监考。 系 部 (1)接收省级部门下发统考成绩,并及时将统考成绩导入历史库; (2)按系打印成绩单,并及时分发给各系。 考务科 系 部 将统考成绩通知学生。 接收省级部门下发各类统考成绩报告单或证书等, 并及时发给各系。 考务科 系 部 (1) 将统考成绩报告单或证书等及时发放到学生本人; (2) 如有错误,及时统计,并上报教务部考务科妥善解决。 考务科 统计有错误的成绩报告单或证书, 并及时联系省级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期末考试 根据烟台大学的考试日程安排文经学院考试日程(初稿),排定公共课考试教室,并将初稿发到各系部,以便安排本系部所开课程及外系所开课程的考试日程。(第十二周) 考务科 (1)各系部根据全院公共课考试日程及烟台大学相关院系的专业课考试日程,安排本系部所开课程及外院系所开课程的考试日程,教室到教务部考务科统一协调。(第十三周) (2)各系部按要求将本院系期末考试日程表(初稿)及时交教务部考务科,以便考务科安排全校考试日程总表。(第十四周) (注:各系部在安排期末考试时要协调好重修课程的考试安排。) 系 部 (1)汇总各院系期末考试日程表,并根据考试有关规定安排相应的监考教师(第十五/十六周) (2)协调所有期末考试教室,协调监考人员安排。 考务科 (1)制定最后期末考试日程总表,并发给各系部及相关部门;(第十六/十七周)(2)安排期末考试专题会议;(3)安排期末考试领导巡视表并发给相关领导。 (1)将考试日程及时通知所有监考教师及学生;(第十六/十七周)(2)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工作;(3)审核、审批学生办理缓考手续的资格;(4)妥善保管期末考试时未采用的A卷或B卷,以备补(缓)考用或备用。 系 部 (1)考试期间考务办值班,处理考试期间临时性事宜,回收考场记录;(2)将有违纪作弊学生的考场记录进行核实、整理并转交学籍科处理。 考务科 (1)协助教务部核实违纪作弊学生情况;(2)学期考试结束,及时将考试工作总结及院系试卷分析报告交考务科。 系 部 (1)整理院系考试总结; (2)总结期末考试工作情况,根据考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组织好规范化考试的建议。 考务科 重修 系 部 考务科 1、通知重修学生到教务部提供的网址进行重修选课,到财务部缴费。 2、审查本系学生重修选课与缴费情况是否相符。(第三--四周) 考务科 1、向全院布置重修工作并提出本学期重修具体要求,公布重修选课网址。 2、检查各系在重修选课系统上报名情况,及时纠正错误的操作。(第三--四周) 1、处理重修数据。2、将跟班重修数据导入综合教务系统。开班重修组织教师为学生单独组班辅导上课并安排上课时间地点。3、把重修课程及各门课重修人数移交教学运行科,以便编写进各系部《教学任务一览表》中。(第五周) 1、开班重修的课程通知学生上课的时间地点。 2、跟班重修的课程,通知学生到网上选课系统查询自己选的重修课是否有遗漏。(第五周) 考务科 系 部 1、学期末与各系部协调安排重修课程的期末考试。 2、开班重修的课程考试要避开期末考试时间。 3、跟班重修的课程考试随跟修班级在期末考试时间进行,如有冲突办理缓考。(第十二--十五/十六周) 注意:在安排期末考试时要协调好重修课程考试安排,尽量做到学生重修的考试不与其正常考试冲突。 系 部 1、 通知学生重修课程考试的时间地点。 2、 考试冲突为学生办理缓考手续。 学籍信息科常规工作流程 迎接新生 将新生报到程序单、新生名单发放到有关部门及系(部)。组织各系迎接新生。 学籍信息科 系 (部) 迎新生,每天下午5点前将新生报到的情况报学籍信息科。 。 学籍信息科 每天将新生报到的数据统计后提供给院领导,新生报到后进行资格审查。将学生证、校徽发放系(部),组织系(部)学生证验印。(1-10周) 系 (部) 学生证注册、验印,学生证、校徽的发放与管理。(1-10周) 新生学籍信息管理 系 (部) 新生报到前一周到学籍信息科领取新生录取数据,根据报到情况编排班级、学号。 将编排好的班级、学号。 上报数据库到学籍信息科。(第一学期第三周) 学籍信息科 处理学生学籍信息入综合教务系统及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 系 (部) 通知学生上网查询学籍信息,若有错误,由系(部)教务办汇总后到学籍信息科统一办理更正。(第一学期第四周) 学年电子注册 系 (部) 整理本年度受到奖励、处罚的同学的相关信息,汇总为电子版。 上报数据库到学籍信息科。(第一学期开学初) 将系(部)上报的数据审核后录入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 对正常的在校生进行学年电子注册,对于休、退、转、复学的学生进行学籍处理。 学籍信息科 学生转专业 每年12月中旬教务部根据各系(部)教学资源情况,向全院公布系(部)转专业信息。 学籍信息科 根据学院公布的转专业信息组织本系学生报名。 将报名名单报教务部学籍信息科。 系 (部) 学籍信息科 根据各系(部)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审核、录取。(开学前一周) 系 (部) 组织转入本系(部)学生考核、录取, 将录取名单报学籍信息科备案。 学籍信息科 将系(部)上报的录取名单备案、存档,处理学籍。 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 系 (部) 到学籍信息科领取毕业生数据核对表,并通知学生核对相关信息。 将核实的数据上报数据库到学籍信息科。(第一学期第7周左右) 学籍信息科 修改错误信息。 组织毕业生电子照片采集。(第一学期第10周左右) 系 (部) 通知各班班长领取毕业生照片, 并核对照片信息(第二学期第3周左右) 组织学生核对毕业生相关信息。(第二学期第6周左右) 学籍信息科 审核毕业生相关信息无误后上报省教育厅。(第二学期期末) 毕业资格审查 学籍信息科 布置各系(部)对当年本、专科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3月) 系 (部) 对当年本、专科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统计历年不及格课程;将结果报学籍信息科。(3月) 学籍信息科 将系(部)上报的毕业资格审查结果汇总、统计后向领导汇报; 将领导审核批准的决定通知系(部)。(3月) 根据学校决定确定毕业生名单及不能毕业学生名单, 通知学生本人。(4月) 系 (部) 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发放 根据省高教处通知订购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根据上报结果,6月初去省高教处取回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根据系(部)审查结果打印毕业证、结业证并按专业分类,发放给系(部)。(6月) 学籍信息科 到学籍信息科领取本系(部)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贴照片。(6月) 系 (部) 安排各系(部)毕业证书、结业证书验印时间表,通知系(部)按时到学院办公室进行毕业证验印。(6月) 。 学籍信息科 系 (部) 根据毕业证书、结业证书验印时间表,按时到学院办公室进行毕业证验印、发放毕业证书、结业证。(6、7月) 。 学位资格审查及学位证书发放 学籍信息科 布置各系(部)对当年本科毕业生进行学位资格审查。(4月) 系 (部) 统计当年本科毕业生完成教学计划取得学士学位情况及未完成教学计划、受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学生情况。(4月) 审查当年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统计授学位及不授学位名单。 系(部)将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和建议不授学士学位名单,上报学籍信息科。 名单报教务处学籍室。(5月) 学籍信息科 复核系(部)上报的学士学位名单中受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情况。 将系(部)上报的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和建议不授学士学位名单提交烟台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 按专业打印学位证书,发放到系(部);安排验印日程。(5月、6月) 系 (部) 领取学位证书,贴照片;按学籍信息科安排的日程 到学校办公室进行验印;发放学位证书。(7月) 。 结业生返校进修 通知各系(部)报送结业生名单及结业生不及格课程。( 7月) 学籍信息科 系 (部) 将结业生名单及结业生不及格课程交教务部。( 7月) 。 结业生返校办理进修由系(部)开具结业生不及格课程一览表, 标明开课时间、地点及未开课程。(9月)(2月) 教务部考务科开具交费通知,结业生到财务处交费,将交费收据与不及格课程一览表交考务科存档。考务科开具回系(部)进修课程通知(附学生交费复印件)。(9月)(2月) 考务科 结业生持考务科开具的进修课程通知到系(部)报到,系(部)安排学生进修课程;期末考试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单独出具返校进修课程成绩单交学籍信息科审核后登录成绩。返校进修的学生修满应修课程且成绩合格,可向其所在系(部)提出换发毕业证书的申请,由各系(部)持结业生的结业证书到学籍信息科办理该生的毕业证书。(9月)(2月) 系 (部) 学籍信息科 核实返校进修结业生的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换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由各系(部)领取后发给学生。(9月)(2月) 学生休学、复学、退学 系 (部) 学生因病、因故休学、复学、退学,通知到所在系(部)辅导员。 辅导员将该生情况报教务部学籍信息科。 学籍信息科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发给学生《学生休学审批表》、《学生复学审批表》、《学生退学审批表》。 学籍信息科 学生将填完的休学、复学、退学表交系(部)辅导员,由辅导员协同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系 (部) 收回《学生休学审批表》、《学生复学审批表》、《学生退学审批表》,学籍处理后将原件存档,以备办理毕业证书用。 学籍信息科 常规考试成绩管理 教学运行科 打印学生成绩登记表并发放给任课教师, 通知教师填写学生成绩登记表。(学期末前三周) 学籍信息科 生成教师网上录入成绩密码。 打印教师网上录入成绩密码,并发放给任课教师。(每学期期末) 系 (部) 通知任课教师进行网上成绩录入。(学期期末) 每学期第一周:(1)各系(部)通知没有按时录入成绩的教师及时录入成绩;(2)各系(部)自查试卷,如有错误需要变更成绩等时,任课教师填写《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生成绩变更、增补申请表》,经各系(部)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由任课教师持试卷和成绩变更表到学籍信息科更改。 学籍信息科 每学期第一、二周受理并审核上学期成绩变更等事宜。 毕业生成绩单管理 (1)督促系(部)做好毕业生成绩单的打印、装订、存档; (2)负责已毕业学生成绩单的打印。 学籍信息科 (1)负责在校学生成绩单的打印、盖章、查询; (2)当年毕业生成绩单打印,到学籍信息科盖章后,送学工部信息科装入学生档案。 系 (部) 毕业证、学位证补办 学籍信息科 接受丢失证书学生的补办申请。 学生 登报挂失;带着挂失声明报纸、三张2寸照片、 身份证复印件、补证申请,到学籍信息科办理。 收齐学生以上材料及学生本人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学生去复印),制作信息表,到省高教处办理毕业证明书,发给学生。 学籍信息科 学生考试违纪处理 回收考场纪录;对违纪作弊学生的考场记录单独存放。 考务科 将违纪学生的考场记录转交学籍信息科。 根据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条款提出处理建议,提交院务会讨论通过后行文,由教务部长审核后送教学院长签发。 系 (部) 学籍信息科 系 (部) 学籍信息科 系(部)通知学生本人。 学生申诉后,由学生申诉委员会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学生。需要改变原处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委员会提交学院重新研究决定。根据学院处理意见行文,将处理文件分发相关部门。 将学院处理意见通知学生本人。 学生可在接到书面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教学研究与规划科常规工作流程 新专业申报 教研科 通知各系部申报新专业。(3月) 系 部 报送拟申报新专业的名称。(3月) 教研科 汇总,报院领导,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 确定允许申报的专业。(3月) 通知相关系部调研论证。(3月) 系 部 根据国家及省申报新专业要求,调研论证, 起草新专业的申报材料,报送教研科。(4—5月) 教研科 汇总,初审,报学院院务会议批准。(5月) 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6月) 备案,通知相关系部。 系 部 按专业建设要求进行建设。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并制订教学计划修订的原则及指导思想, 提交学院院务会议研究通过。 教研科 通知系部。 系 部 动员、学习、调研、论证,修订和编制新的教学计划, 并将修订草案报送教务部。 教研科 汇总,初审,组织专家审定。 向各系部反馈审核意见。 系 部 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此环节次数不定,直到通过为止) 教研科 定稿,印刷,存档。 通知系部修订和编写新的教学大纲、课程简介。 系 部 组织教师修订和编写新的教学大纲、课程简介。 系部初审,送交教研科。 教研科 审核,印刷,存档。 通知系部执行。 注:教学计划四年修订一次,临时修订也要报教务部审查备案。 品牌、特色专业申报与建设 教研科 通知系部申报。 填写《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申请表》及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等有关材料。(9月) 院 系 初审,报送到教研科。(10月) 组织专家评审。(10月) 教研科 报学院院务会议批准,发文公布。(11月) (申请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品牌、特色专业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备案,通知院系实施建设。 专业建设负责人填写《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实施建设。(11月) 系 部 专业建设负责人每年填写《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年度进展报告》,接受阶段性检查。(12月) 教研科 中期检查,确定是否继续资助。 建设期满后,专业建设负责人填写《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结项报告》,接受学院验收。 系 部 教研科 组织专家验收。 学 院 报学院院务会议批准,发文公布验收结果。 注: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隔年申报一次 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学院组织验收,对通过验收的专业经院办公会议通过后,确定为院级品牌、特色专业,并授予“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品牌专业”或“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特色专业”称号;未通过验收的,一年内可申请再次验收。如仍达不到品牌、特色专业验收标准,视作未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专业所在系部不得申报下一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院级品牌、特色专业称号有效期为四年。 优秀课程建设 教研科 通知系部申报。 申请人填写《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优秀课程申报表》, 并准备相关的书面资料。(5月) 系 部 系部初审,报送到教务部教研科。 教研科 组织专家评审。 报学院院务会议批准,发文公布结果。 备案,通知系部实施建设。 根据《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优秀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的要求,进行课程建设。 系 部 立项一年后,课程负责人填写《优秀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和《优秀课程建设中期检查报告》,系部进行中期检查。(12月) 教研科 组织学院中期检查,确定是否继续资助。 建设期满后,填写《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优秀课程建设结项报告书》。 系 部 教研科 组织专家验收。 报学院院务会议批准,发文公布验收结果。 注:优秀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立项建设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对建设成效不明显和经费没有落实到实处的,取消其优质课建设项目资格。 教学研究项目管理 通知系部申报。 教研科 申请人填写《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表》。(9月) 系 部 系部初审,报送到教研科。 组织专家评审。(10月) 教研科 学院院务会议研究通过,发文公布立项结果。(11月) (申请省级及省级以上级别的教改项目经学院院务会议批准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备案,通知系部组织实施。 根据《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学研究管理办法》的要求, 进行教学改革研究。 系 部 立项一年后,项目负责人填写《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院系进行中期检查。(12月) 教研科 组织学院中期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建设期满(建设周期为两年)后,项目负责人填写《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并准备有关材料,接受学院验收。 系 部 教研科 组织专家验收。 将验收结果报院办公会议批准,发文公布验收结果。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教研科 通知系部组织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系 部 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布置。(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前两个月) 落实指导教师。(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前一个月)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论证、公布。 (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前两周) 学生选题,并将选题情况报送到教研科。 (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前一周) 指导教师给学生下达《烟台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第一周)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第二周) 系部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期检查, 并将检查情况报教研科。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进行。(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第三周起) 系部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 并将检查情况报教研科。 论文评阅。(第八或十学期的15-16周) 系部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期检查, 并将检查情况报教研科。 论文答辩。(第八或十学期的16-17周) 填写并将《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情况一览表》交教务部教研科,同时将答辩人数的4%篇优秀毕业论文推荐到参加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第八或十学期的17周) 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将《工作总结》 报送到教研科。(第八或十学期的18周) 教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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