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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成本核算办法》(京财社[2013]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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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京财社〔2013〕3号附件 医院成本核算办法 (2012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立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财政部颁布的《医院会计制度》,结合北京市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其他类型医院视管理需要,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医院成本核算的组织机构 第三条 为保证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各医院要成立院级领导负责的成本核算领导小组,并在财务部门设置成本核算办公室。 第四条 成本核算领导小组由院长或总会计师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财务、人事、总务、信息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是成本管理的决策和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明确各部门在成本核算中的职责范围,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核算工作,对本单位成本核算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迅速做出决策,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根据成本核算办公室提供的成本数据和分析报告,提出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逐步实现成本数据在各项管理中的运用; (三)不断改进医院的内部硬件设施、信息系统、物资配送和其它管理方式,提高成本数据的准确性; (四)将医院成本核算结果与医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相结合,并制定医院的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五)建立医院成本管理、成本控制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 第五条 成本核算办公室是成本核算的常设机构,负责医院成本核算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医院规模和业务量大小,在财务部门下设相应成本核算岗位(三级医院设立2-3名成本会计,二级医院设立1-2名成本会计)。在其它相关部门要设立兼职的成本核算员; (二)结合本办法,制定医院内部的成本核算实施细则及检查、监督制度; (三)制定成本会计、成本核算员的岗位责任制; (四)负责收集、处理成本数据并产出报表,同时进行成本分析; (五)建立成本核算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章 成本核算部门职责 第六条 财务部门成本核算主要职责是: (一)每月进行成本数据的核算并编制、报送成本报表; (二)为保证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的开展,对各部门进行相关培训; (三)负责相关成本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成本数据的建立、查询和更新工作; (四)撰写成本分析报告,并结合实际调查研究,分析成本变动原因,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五)参与成本核算、管理及各项考核制度的制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第七条 相关部门成本核算主要职责是: (一)人事部门:负责本院各部门人员及工资变动情况的统计和报送; (二)总务部门:负责本院各部门水(含冷、热水及污水)、电、煤、气、科室面积及内部服务工作量的统计和报送。总务库房负责本院各部门材料、低值易耗品消耗的统计和报送; (三)医学工程部门:负责本院各部门卫生材料、医用低值易耗品及配件消耗数量的统计和报送; (四)药剂部门:负责各部门药品领用的统计和报送; (五)供应室、血库、氧气站、洗衣房等医辅部门:负责本院各部门实际领用或发生费用的统计和报送; (六)统计部门:负责与成本有关的数据统计和报送; (七)信息部门:负责成本核算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 (八)其它部门:负责其它与成本核算有关数据的统计和报送。 第四章 医院成本的范围 第八条 【成本核算范围】根据成本核算目的不同,医院成本核算分为医疗业务成本、医疗成本、医疗全成本和医院全成本。 (一)医疗业务成本是指医院业务科室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自身发生的各种耗费。不含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的耗费、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和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领用发出的库存物资等。 医疗业务成本=临床服务类科室直接成本+医疗技术类科室直接成本+医疗辅助类科室直接成本=临床、医技、医辅类科室(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其他费用) (二)医疗成本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各业务科室和行政及后勤各部门自身发生的各种耗费。不含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和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以及领用发出的库存物资等。 医疗成本=医疗业务成本+行政后勤类科室直接成本=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 (三)医疗全成本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医院各部门自身发生的各种耗费,以及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耗费、领用发出的库存物资等。 医疗全成本=医疗成本+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领用发出的库存物资等 (四)医院全成本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医院各部门发生的所有耗费。 医院全成本=医疗全成本+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领用发出的库存物资等 上述各科目含义与会计核算口径一致。 第五章 成本的内容 第九条 【成本项目构成】医院成本是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各种消耗,其核算构成包括: (一)人员经费:是指医院各科室发生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卫生材料费:是指医院业务科室发生的卫生材料耗费; (三)药品费:是指医院业务科室发生的药品耗费; (四)固定资产折旧费:是指各科室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五)无形资产摊销费:是指各科室按规定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 (六)提取医疗风险基金:是指各科室按规定计提的医疗风险基金; (七)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公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及其他费用等。 以上支出应单独设立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不得计入成本范围】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以下支出不得计入成本范围: (一)不属于医院成本核算范围的其他核算主体及经济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三)对外投资的支出; (四)各种罚款、赞助和捐赠支出; (五)有经费来源的科研教学等项目开支; (六)在各类基金中列支的费用; (七)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支出。 第十一条 【成本分类】 (一)按成本计入的方法可分为以下两类: 1.直接成本:成本核算单元为进行医疗服务活动而直接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无论能否直接计量都作为直接成本计入该成本核算单元。 2.间接成本:间接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标准分摊至该成本核算单元。 (二)按成本形态可分为以下两类: 1.固定成本:在一定时期、一定业务范围内,成本相对固定,不受业务量变化影响的成本项目。包含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人员经费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等。 2.变动成本:在一定时期、一定业务范围内,成本总额与业务量呈正比例变化的成本项目。包含人员经费中的奖金、绩效工资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卫生材料费;药品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等。 第十二条 【成本核算单元的分类】 核算单元是基于医院业务性质及自身管理特点而划分的成本核算基础单位。每个核算单元应能单独计量所有收入、归集各项费用。 (一)医院成本核算单元按其服务对象可分为直接成本核算单元和间接成本核算单元。 1.直接成本核算单元:是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部门。即通过本部门的医疗服务能够取得相应收入的医疗部门。在确定直接成本核算单元时,要结合核算的目标而定。 2.间接成本核算单元:是为直接成本核算单元提供医疗技术性服务以及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性服务的部门。 (二)按服务性质划分为四大类成本核算单元(科室),包括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行政后勤类。 1.临床服务类(以下简称临床科室),指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的科室。包括门诊科室、住院科室等; 2.医疗技术类(以下简称医技科室),指为临床服务类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科室,包括放射、超声、检验、血库、手术、麻醉、药事、实验室等科室。 3.医疗辅助类(以下简称医辅科室),是服务于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为其提供动力、生产、加工、消毒等辅助服务的科室,包括动力、消毒供应、病案、材料库房、门诊挂号收费、住院结算等核算科室。 4.行政后勤类指除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和医疗辅助科室之外、从事行政后勤业务工作的科室,包括行政、后勤、科教管理等科室。 第十三条 【成本核算单元的设置及编码原则】 (一)医院成本核算单元分类原则 1.临床服务类科室和医疗技术类科室以卫生部下发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为基础设置成本核算单元。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科室由卫生局统一规定。 核算单元级次分为四级,前三级由卫生局统一规定,第四级由各医院按照第二级的诊疗科目项下进行细化分类。 2.临床服务类科室中含有医技或医辅性质的实验室、检查室等,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如果该实验室等仅为所属科室服务,则该室不再作为单独的核算单元,其成本直接计入其所属科室;(2)如果该实验室等为多个科室服务,则应按其性质划归为医技或医辅的独立核算单元。例如:呼吸科设实验室,且该实验室仅为呼吸科服务,则其成本计入呼吸科;神经内科设实验室,该实验室同时为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等多部门服务,则其归为医疗技术类科室。 医疗技术类科室、医疗辅助类科室则参照临床服务类科室方法执行。 各临床服务、医技、医辅科室下设的办公室不作为单独的行政管理类核算单元,其成本直接计入其所属科室。 3.医院中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不应列入医院成本核算单元。医院设置的成本核算单元与会计核算范围一致。 4.医院核算单元设置应与本原则一致,如有差异需按本原则进行对应。医院各项与成本核算相关数据应按统一的核算单元进行归集,包括收入、工作量统计信息、物资领用、固定资产折旧、人员支出等数据。 5.行政后勤类科室设置应与会计核算中“管理费用”科目的支出范围一致。 (二)医院成本核算单元编码原则 1.成本核算单元的编码原则由卫生局统一制定。 2.编码所对应的具体科室以卫生部下发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以下简称为名录)为准。 3.编码方法: 编码规则采用4级10位编码原则,其中1至2位编码是科室分类编码:10代表临床服务类科室;20代表医疗技术类科室;30代表医疗辅助类科室;40代表行政后勤类科室。 3至4位编码是一级科室编码。例如:1003内科 5至6位编码是二级科室编码。例如: 100301内科-呼吸内科 7至8位编码是科室属性编码,01门诊;02住院。例如: 10030101内科-呼吸内科-呼吸内科门诊;10030102内科-呼吸内科-呼吸内科住院 9至10位编码是由各医院按照二级科室的项下进行细化分类。如呼吸内科一病房的编码为1003010201,呼吸内科二病房为1003010202 。 编码规则 科室编码 科室名称 说明 分类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10 10 临床服务类科室 统一编码 01 1001 预防保健科 统一编码 02 1002 全科医疗科 统一编码 03 1003 内科 统一编码 01 100301 呼吸内科 统一编码 01 10030101 呼吸内科门诊 统一编码 02 10030102 呼吸内科住院 统一编码 01 1003010201 呼吸内科一病房 自定编码 02 1003010202 呼吸内科二病房 自定编码 4.一、二级科室编码是由市卫生局根据《卫生部诊疗科目名录》统一编码,医院不得随意增减;属于四级以下编码由医院自行设置,但需对应到二级科室编码下。确属增加一、二级科室等特殊情况需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审核后统一编码。 第六章 成本核算的办法 第十四条 【成本核算方法与程序】医院成本核算的主要流程是:各成本核算单元(核算科室)先通过直接计入或计算进入的方式进行业务和管理支出耗费归集,形成科室直接成本;再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三级分摊方法,依次对行政后勤类科室耗费、医疗辅助类科室耗费、医疗技术类科室进行结转,形成临床服务科室成本(医疗成本)。同时,根据核算需要,对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领用发出的库存物资等、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领用发出的库存物资等进行归集和分摊,分别形成医疗全成本、医院全成本。在计算项目成本、诊次和床日成本、病种成本时,可根据需要增加财政项目补助和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领用发出的库存物资等。 第十五条 【成本核算原则】 医院成本核算应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和重要性等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计入成本的费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不合规定的不能计入。 (二)可靠性原则。医院要保证成本核算信息免于错误及偏差,使其具有真实性、完整性、中立性和可验证性。 (三)相关性原则。医院成本核算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相关方面及时了解医院收支情况以及医院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 (四)分期核算原则。成本核算的分期必须与会计期间一致,按月、季、年核算。 (五)权责发生制原则。医院收入和费用核算,科室成本核算均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 (六)按实际成本计价原则。医院的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价值核算,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七)收支配比原则。医院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应当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理,归集、分配各项成本费用,使各项收入与为取得该项收入的成本费用相配比;某核算科室的收入与该科室的成本费用相配比;某会计期间的收入与该期间的成本费用相配比。 (八)一致性原则。医院各个会计期间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程序和依据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若确有必要变更,则应在财务报告中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对医院财务收支的影响等情况。 (九)重要性原则。医院在成本核算过程中,对于主要经济事项及费用应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力求精确;而对次要事项及费用,在不影响成本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的归集 第十六条 【成本费用归集方法】医院发生的全部成本费用,应当按照成本核算单元进行归集,形成科室成本的过程。能够直接计入的成本费用,直接计入到相关科室;不能直接计入的成本费用,计算计入到相关科室。 第十七条 【直接计入成本】 直接计入成本是指在会计核算中能够直接归集到各科室,形成医疗业务成本的费用。具体包括:人员支出、卫生材料、药品、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可以直接计入的部分)、其他费用中的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等可以直接计入的费用。 (一)人员经费:根据会计分期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支出明细项目采集到担任相应角色的人员。其中,工资津贴、绩效工资按计提发放项目采集到个人;社会保障缴费按养老、医疗保险等项目采集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按实际发生数采集到个人。对在同一会计期间内服务于多个核算单元的多重角色人员,应根据工时等标准将其人员经费分摊到相应的核算单元。 (二)卫生材料消耗:应根据重要性、实耗实销原则,建立二级库房卫生材料管理制度。高值耗材应使用个别计价法,其他卫生材料按照二级库房的实际用量归集各科室的卫生材料成本。 (三)药品消耗:分别按西药、中成药与中草药、门诊用药与住院用药等因素对药品进行分类核算,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相关业务科室。 (四)固定资产折旧:医院应按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折旧年限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按会计期间、固定资产类别和品种将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到每一个成本核算单元。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按实际价值和使用科室分别计提折旧。 (五)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平均年限法分期平均摊销,按受益科室确认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六)其他费用: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相关业务科室。 (七)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 开展医疗全成本、医院全成本核算的医院,还应将当期“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借方发生额按受益科室归集成本。具体包括:使用财政拨款购置的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领用的库存物资。 (八)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 开展医院全成本核算的医院,还应将当期“待冲基金—待冲科教基金”科目借方发生额按受益科室归集成本。具体包括:使用科研教学项目拨款购置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领用的库存物资。 第十八条 【计算计入成本】 计算计入成本是指由于计量条件所限无法直接计入到各科室或为分清责任主体不应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需采用比例系数的方式分配计入的直接成本。对于无法直接计入的支出,医院应根据重要性、可操作性等原则,将相关费用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分配,计算后计入到科室成本,具体包括: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其他费用中的水费、电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无形资产摊销和其他费用中(如专用燃料费等)不能作为责任科室的直接成本,应纳入管理费用统一核算。 计算计入成本首先应遵循重要性原则,确认“大用户”的成本,在剔除“大用户”成本的基础上,采用按人员比例、面积等作为分配参数,分摊至全院科室。 (一)大用户(单独计量科室):针对计算计入的成本项目(如:煤、水、电、气)消耗比较大的科室,其接受成本分配的比例应与其他科室不同,故将此类科室定位为大用户。 处理方法: 1.对具备单独计量设施的“大用户”科室,这项成本直接计入该科室,计算计入时该项成本不再向此类科室分配。 2.不具备单独计量设施的“大用户”科室,以定额形式将该项成本直接计入此类科室,计算计入时该项成本不再向此类科室分配。 (二)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医院按照医疗收入的3‰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可以科室为单位,根据不同风险程度确定各科室提取比例,医院进行总额控制。 (三)其他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从业务发生源头、按成本核算单元进行采集。 1.房屋、设备维修费:按使用面积一次性或分期计入受益科室。 2.水、电、气等能源性消耗:具备计量条件的单独计量到科室,其余按照房屋面积或人员数量计算计入。 或 3.房屋类固定资产折旧:按核算科室的实际占用面积计提折旧。 4.其他:按核算科室的实际消耗量直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计入费用。例如,物业管理费可以按照占用面积,工会经费按照科室工资总额的2%计算,福利费按照科室人员数并按相关标准计算。 (四)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 计算医疗全成本、医院全成本核算时,还应将当期“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借方发生额按受益科室归集成本。具体包括:使用财政拨款购置的房屋及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 第八章 科室成本的分摊 第十九条 【成本费用的三级分摊】 各类科室发生的间接成本应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等原则,运用阶梯分摊法原理,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式进行分摊,最终将所有成本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 行政后勤类科室 医疗辅助类科室 医疗技术类科室 临床服务类科室(门诊、住院) A1 A3 ① ① ① ② ② ③ 具体步骤是: (一)一级分摊:行政后勤类科室的费用分摊 1.将行政后勤类科室的费用按人员比例向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医辅科室分摊,并实行分项结转。 2.按占用面积分摊(适用于物业管理部门分摊): (二)二级分摊:医疗辅助类科室的成本分摊 将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包括该类科室直接成本和第一级分摊的部分)向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分摊,并实行分项结转,分摊参数可采用收入比重、工作量比重、占用面积比重等。 1.服务量数据的采集 (1)对外服务计量 --门诊人次:按就诊日期、挂号类别(普通、专家)专科进行明细统计,启用医生工作站的医院应将工作量采集到医生; --住院占用床日:按住院日期、病区、专科、责任医生、等进行明细采集; --出院人次:按出院日期、病区、专科、等进行明细统计; --处方量:按病人、专科、医生、门诊、住院、病区、药房、发药人员统计处方张数和处方记录数; --手术工作量:按手术日期、病人、专科(病区)、医生、手术参与人员、手术占台时间等进行明细统计; --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工作量:按日期、专科(病区)、病人、设备编号、检查项目、技师等进行明细统计; (2)内部服务计量:对洗涤、保洁、维修等外部服务,按提供服务的科室、接受服务的核算单元、服务日期、服务项目等进行明细统计。 2.计算公式: (1)医辅服务职能科室、供应科室、洗衣房 分摊方法:使用医院制定的内部服务价格对照参数,本着谁受益谁担负的原则进行分摊(但不向管理类科室及同类别科室分摊) 计算公式: (2)门诊医辅,住院医辅 分摊方法:按照临床科室 床/工作日数量分摊(以住院医辅为例) 计算公式: 没有工作量的医辅科室 分摊方法:按照医技科室、直接医疗科室的人数向下分摊 计算公式: (三)三级分摊:医疗技术类科室的成本分摊 将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包括该类科室直接成本和第一、二级分摊的部分)向临床科室分摊,分摊参数采用收入比重,分摊后形成门诊、住院临床科室的成本。 分摊系数采用收支配比原则。对于没有收入的医疗技术科室分摊参数可采用按门诊、住院工作量的方式。 1.收入数据采集方法 (1)医疗服务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核算单元的开单与执行采集医疗服务收入数据。 (2)药品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核算单元的开单与执行采集药品收入数据。 2.分摊计算公式: 全部分摊后,满足如下平衡关系: 医疗成本=临床服务类科室直接成本+医疗技术类科室直接成本+医疗辅助类科室直接成本+行政后勤类科室直接成本=∑临床服务类科室医疗成本 行政后勤类科室直接成本=管理费用 - 22 - - 25 - 第二十条 计算医院诊次、床日成本时,只有临床科室为直接成本科室。此时将间接科室的成本分摊至直接成本科室,得到分摊后的直接科室成本。医院直接成本科室又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分为门诊医疗科室和住院医疗科室,并分别计算出诊次和床日成本。 全院平均诊次成本= 各临床科室诊次成本= 全院平均实际占用床日成本= 各临床科室实际占用床日成本= 第二十一条 药品成本 药品成本=分摊后的药剂科科室成本+药品费 第九章 成本核算报表体系 第二十二条 成本核算报表体系由成本分析、成本分摊、成本比较、成本收益、成本控制等五部分33张报表: 报表类型代码 报表类型名称 报表编号 报表名称 C1 成本分析 C1-1 医院各类科室直接成本表 C1-1-1 医院各类科室直接成本明细表 C1-2 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医疗成本分析表 C1-3 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医疗全成本分析表 C1-4 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分析表 C1-4-1 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分析明细表 C1-5 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各级成本构成分析表 C1-5-1 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医疗成本构成分析明细表 C1-5-2 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医疗全成本构成分析明细表 C1-5-3 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明细表 C1-6 医院医疗成本分类构成表 C1-6-1 医院医疗成本分类构成明细表 C1-7 医院科室医疗成本习性分析表 C2 成本分摊 C2-1 科室医疗成本分摊表 C2-2 医疗成本分类分摊表 C2-3 科室医疗成本分摊结构表 C3 成本比较 C3-1 科室医疗成本差异比较分析表 C3-2 医院医疗成本分类比较分析表 C4 成本收益 C4-1 医疗收入各级成本收益表 C4-2 科室医疗收益明细表 C4-2-1 临床服务类科室医疗收益明细表 C4-3 医院收入各级成本收益表 C5 成本控制 C5-1 临床服务类科室医疗收益排序表 C5-2 医疗技术类科室医疗收益排序表 C5-3 临床服务类科室直接成本控制排序表 C5-4 医疗技术类科室直接成本控制排序表 C5-5 医疗辅助类科室直接成本控制排序表 C5-6 行政后勤类科室直接成本控制排序表 C5-7 临床服务类科室医疗成本控制排序表 C5-8 医疗技术类科室医疗成本控制排序表 C5-9 医疗辅助类科室医疗成本控制排序表 C5-10 行政后勤类科室医疗成本控制排序表 C5-11 成本控制指标体系 第十章 成本分析 第二十三条 成本分析的目的是帮助财政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医院管理者了解医疗机构成本状况,为做出相关决策和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服务。成本分析的意义是通过分析成本揭示成本消耗现状,认识成本变动规律,寻求成本控制的途径,努力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使医院走优质、高效、低耗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二十四条 根据成本核算报表和经营分析评价指标报表所反映的成本信息和指标信息,进行成本分析,并用文字说明成本变化的主要原因,提出有效管理和控制成本的合理化建议。成本分析报告定期向卫生主管部门和医院成本核算领导小组报送,汇总后卫生主管部门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 第二十五条 各医院可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自身管理的需要选择不同的分析方法,分析成本计划完成情况,产生差异的原因,并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编制分析报告。其主要方法包括: (一)按照分析的目的和要求不同,可以分为全面分析、局部分析、专题分析、全面分析与专题分析相结合。 1.全面分析:也叫综合分析,是对医院总体收入、成本及收益情况进行综合、全面、系统的分析。通过分析,借以考核成本控制管理过程中所取得的主要经验和成绩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利于评价工作和改进工作。全面分析一般适用于对季度、年度报表的分析。 2.局部分析:是对主要问题或主要指标进行扼要的剖析,与往期比较,或与预算比较,借以考核管理水平的提高程度,体现近期经济管理情况或某指标发展的基本趋势,局部分析一般适用于单个科室的分析。 3.专题分析:是对某些重大的管理措施或重大项目进行分析,其特点是分析范围单一,研究透彻深入。 4.全面分析与专题分析相结合 在单项指标分析的基础上,将各指标形成一套完整体系,强化对医院经济运行的整体性分析,以掌握医院整体成本状况和效益。同时要针对医院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题分析。 (二)按照指标的比较方法不同,可以分为比较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收支平衡分析法。 1.比较分析法: 是将可比较的指标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进行对比,以分析事物矛盾的一种最基本、最常用的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按指标性质可分为绝对数比较和相对数比较;按比较形式可分为与预算比较,与以前期比较,与同类型科室数据比较。 2.趋势分析法: 是通过连续若干时期相同指标的对比,来揭示各期之间的增减变化,据以预测经济发展趋势的一种分析方法。 3.比率分析法: 是指在同一成本报表的不同项目之间,或在不同成本报表有关项目之间进行对比,以计算出的成本分析比率,反映各个项目之间的相互关系,据此评价医院的经营状况。 4.因素分析法: 是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于某项指标的情况下,分别确定各个因素的变动对该项指标变动的影响及其影响程度的分析方法。 5.收支平衡分析法: 通过分析收入与支出配比情况,找出配比不协调的项目,深入分析其中原因,寻找解决方案的分析方法。 (三)本量利分析:主要研究如何确定保本点和有关因素变动对保本点的影响。保本点是指医院收入和成本相等的运营状态。 结余=医院收入-变动成本-固定成本 当结余等于零时,此时的业务量即为保本点的业务量。 医院通过对保本点的计算,反映出业务量、成本间的互动关系,用以确定保证医院正常有序发展所达到的保本点业务量和保本收入总额,进一步确定所必须的目标业务量和目标收入总额,同时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的改变也会影响医院的运营发展。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医院项目成本核算应以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为对象,归集和分配各项费用,计算各个项目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关于医院项目成本的核算办法另见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卫生局应当加强对《医院成本核算办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施行。此前发布的《医院成本核算办法》(京财社[2009]25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北京市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单元设置表 2.北京市医疗机构成本核算报表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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