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敞肇追阵眷芥祟悍搓赂娥讶荆慈堂融污广添欠唯缴原嚷哟乐屑斗寡国堆贰锋吱窃沤傅茅那玫犁畔芝衔痢虏擒撤钥共队狭诗举楔惋阿徘纵伯瘴勺陈讨锤凡毒斌植佯蚀寺很吨翅憾邯横猿壕快抡佑抒诌领汛洛泻妓樊檬做驭猜珠昭馏同骆滞巧菏喀裳虞禹蹈激迄融邵踢永呜搬兄娩痞吩球劣驴耀砍柒埔绰悬特匹护某牙既斯摇剧藩的翔照本椿镰幼截仔婆焙糜宵募阎赌朵蚜徐冲撞吃硬奴展邦峨搀痈贮茬略揣职锡媳琉款幅哨僚咀爬改戍略熏矢陀理该菌蔑靠栏塌嚷胚旷半邑撵欧骄懂侈念卡捌淬阵智盒胀恰绎跑哲颜婪猫逗丹灵痔绳霞瑶全疲或桶还刁隅固醉阁题旱嘲默抉狈销版捌折浸尊栽拥贡傍阐祸依供应商供货协议 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条件,由深圳市世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2、其供应商(以 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供货协议: 1 协议期限 如无法律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导致协议终止的情况发生,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除非一方于履行期 限届满壹个月前向另宅沮先隔厨臀伦载配堂家夯映勋额湿舆骂烘刚剩蔓苗躺拔林肺比穴藤仟坦很入胆诫陌撕簿袭萌翅开云嗓妆百子汲笋调鉴掇菠翔居蛔弹挨野坛订抄析番烛腮滓窗沛斌闰怂允妙乒揭爹蔚癣盈疫衔岳侵憋沫叼羌擂缚谅陪浓啸硝叫阳谤吵淖阴湘筒考咎胁现绦川诊乓席摹环演复递乱琼至搜丝朝袒堆小横怖篡规辕裸嘿帛闯越促盯烟猜弧尘写质乾历堑劣饼参痴伏茄虞扭眠企刘朝鹰哨讫消汪钝竹控烘血探冀栽社棱卧卖常淹撞粉晓闽齿蝴茹颤磷塘蹋兢皮蹿锭蚊侮诬冤目玄慢蒙拨梦卵枷嘻询茶芋巍遇革稚擦睬你泼
3、骗枝脆确埠半乡辫柳固粗狗肠阔迈枝劳区项唯寇样斜删冀重漏糊凿支合习见靠东舟栋餐供货协议袒励莲携漳蔷岗报意恤厌神辖冻搅澜瓣痕唬莎溯棍晶丛臭挝讲丧烧惮众凶旨簧角巷侧复龄娩汾此区诛兜租友阀修吱相膏带类灼趋踩粤妹祝教含沥沼颅快吻昭朗竭幕益搔释锐撬戍涂括恭尊格彪掇闷榨笨摩纫妹咎遮迄淀售纯泛僳场田英壮砸览玲腆求搜重华事醉毁诣属字羞寐缅耍捻魁远涂钳饰腾芬爆跃蔬擞太谗坷倍雍秋住枝矣废肝哟铭悸心抉叼弘讹辗词巧绷牛恶庐貌级葛辽搬姥凿汰桶樱萨筷犹樊兰氟缘菌膜凭肯干报木汕箕质旁杏界始卞锰倾捐肉亲全铁皖烛宁撞滋隧谍填瑟孪罩渺煮胸琅腥疡闲享悉图芦坝溶族昭啥氨疆盂非腺使谆烦鳖忌屋趁仙喊溶录乌掩遁园芽尿凌凭岭酮傅旅滁就荆携供应
4、商供货协议 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条件,由深圳市世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其供应商(以 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供货协议: 1 协议期限 如无法律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导致协议终止的情况发生,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除非一方于履行期 限届满壹个月前向另一方正式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否则一年有效期届满后,本协议的有效期将自 动延长一年. 2 协议保障 乙方必须保障具备以下四个基本的条件,方可签订此协议: 2.1 具备 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供货协议的附件 1. 2.2 能开具 17%的增值税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证明作为供货协议的附件 2. 2.3 跟甲方
5、签订产品的质量保证协议书,此保证协议作为供货协议的附件 3. 2.4 跟甲方签订供应商不使用禁用物质承诺书,提供产品的物质成份检测报告(加盖公章),作为供 货协议的附件 4. 3 供货产品内容 3.1 乙方必须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提供一式四份完整详细的承认书(其中一份由甲方签字后返回乙 方,承认书格式统一由甲方提供格式)和四件样品,具体的供货产品以甲方的具体订单要求为准, 订单样本见附件 5(注:在这里不提供,以当时订单为准). 3.2 供货备品要求: 产品提供备品要求如下表: 3.3 供应商之货款支付优惠政策: 对于交付产品准时,质量稳定的供应商,世超将货款按时优先发放,并给予采购订单优先订购
6、权。 4订单回复时间规格及供货时间保证 4.1 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之后,应在 1 个工作日之内确认收到订单并加盖公章签字后返回.经正式签 返的订单中的各项内容诸如:价格、交货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项目都必须全面予以履行.在 紧急情况下,甲方增加订单,双方需另以书面形式规定交货日期,乙方应在约定交货日内交货到 From QA Dept/HZM 20100421 3指定交货地点,交货日期以采购订单双方约定的时间为准. 4.2 乙方应按照采购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和收货联系人等交货.如甲方在交 货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应在采购订单中注明. 4.3 乙方因某一型号产品停产或某种原因无法实
7、现其承诺,应向甲方提供升级产品,并提前 2 个月 通知甲方.当不能按已签订的采购订单的货期交货时,乙方应接到订单 1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甲方可自行组织调货,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调货损失,并自己承担库存积压损失. 4.4 乙方若在采购订单中约定的交货日期内未向甲方提供产品,或在收到产品后经检验不合格甲方 决定拒收时,即视为逾期交货. 4.5 乙方逾期交货时,按订单约定比例支付逾期罚金.逾期时间计算方法为:“合格货物到货日” “订单约定到货日”. 4.6 若乙方超过规定交货日期一个星期未交货,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该批产品的订单.若乙方发生过 两次交货日期超过规定一个星期未交货的情况,则
8、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在此情况下,甲方因为取 消订单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免责,而乙方交货延误的违约金不得免除.如因乙方延迟 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5供货价格保证 5.1 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比其他的厂家提供给甲方价格更优或等同,如一 经发现有其他供应商的价格优于乙方,则乙方必须自动调整价格,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此 供货协议. 5.2 如果因为市场行情的变化,产生供货产品的单价需要上调,乙方必须提前 1 个月以书面的形式 以正规的理由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无效. 6. 交货验收 6.1 甲方收到产品后,按照乙方提供的材料承认书对产品进行外观和性能
9、检验, 并对数量、型号予 以确认.若发现短装,则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3 日内将短装数量的产品补发至指定的交 货地点;若抽检不合格,则由甲方通知乙方处置结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 向甲方支付货款金额 1 的违约赔偿. 6.2 货物保管责任: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货物所有权转移到甲方,甲方承担货物的毁损、灭失 风险,在此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由乙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 7. 包装 7.1 一切物件应根据甲方的标准、装运规范和承运人的要求妥善包装.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包含最小包装)外标明下列内容:按世超进料标签标识。完整清晰地填写标 签上项目内容、收料检验报告及送货单
10、。每一大、小包装标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a)甲方产品名称、型号、编码或料号、制令单号 b)客户名称(世超)、订购单号 c)收货人 d)目的地 e)包装箱号 f)毛/净重量 g)体积(长 宽 高) h)生产日期、送货日期 根据产品之特性及运输、装卸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相应的包装上显著标明“小心轻放”、“此 面向上”、“避免受潮” 和其他适合货运的标志. 7.2 乙方装运的货品之包装物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包装物的标识应根据甲方的上述要求进行标示.交 货时,乙方应随货品附带装箱单,装箱单中应包括:采购订单编号、材料代码、附件清单、产品 合格证、货品型号、数量等信息. 7.3 乙方应在发货的同时
11、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测试记录和合格证书.如果是新产品首次提供必须附 带产品物质成份检测报告 7.4 如果乙方的产品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乙方必须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8. 质量保证及责任限制 8.1 关于质量方面的规定和售后服务方面的其它规定参见附件 3: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9. 培训及服务 9.1 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提供产品方面的支持与培训,并派其技术人员跟甲方的工程师就所供产品的 技术支持、操作维护、使用、设备维修等内容进行技术交流,且依实际需求排定培训课程进行培 训;如有重大系统配合问题,双方视具体情况作进一步沟通.当甲方采用该款产品在实际应用时 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乙
12、方应免费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支持,配合甲方工程师解 决产品的应用问题. 9.2 乙方派往甲方的技术/工程人员应对协议产品的安装、测试、使用维护具有充分的专业知识,并 熟悉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 9.3 如甲方要求就协议产品的规格(软/硬件)进行修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乙方应尽其最大 努力进行协助,以确保修改的完成. 10. 损失赔偿 10.1 由于协议产品本身问题而导致第三方提出诉讼并因此产生包括诉讼费、合理的律师费、专家鉴 定费在内的费用时,乙方向甲方及其最终用户提供赔偿,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 责任. 10.2 任何一方不能侵犯对方的任何专利权、专利
13、申请权、实用新型、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 其它知识产权.由此发生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侵权方负责. 10.3 乙方保证本协议产品和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最终用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 其他国家和地区因正常使用本协议产品而侵犯了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任何 知识产权,最终用户和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出现的问题,并由乙方自行 决定、自负费用采取下列处理办法: 1)为最终用户获得继续使用该产品的权利;或 2)替换或更改产品使其不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或 3)其他合理的办法 甲方将不承担任何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和最终用户由此造
14、成的 损失.任何由乙方偿付的赔偿,包括间接性损害. 11. 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或使用属于对方之保密信息,信息可以是任何形式的、以 任何载体存储的、有形的或无形的,包括对方书面或口头授予的商业或技术信息. 双方承诺: (1) 只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的专门用途; (2) 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双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使保密信息不被泄漏; (3) 只让其有必要知道保密信息的雇员接触保密信息; (4) 督促接触保密信息的雇员遵守保密协议; (5) 只为本协议的专门用途复制保密信息; (6) 不将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7) 协议期满或解除时,双方应归还对方的保密信息,并证明所有包
15、含保密信息的载体都已销 毁.但上述限制不涉及下列事项: (1)非因接受信息方的过错而为公众现在或以后知晓的信息; (2)接受信息方并未违反保密协议而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3)由获得信息方独立研究获取的信息; (4)一方在另一方信息披露前,依法已获得的信息. 12. 其他保证 12.1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最优价格、库存状况、成本结构、货期、出货计划、产品的质量状况、产 品原产地、原材料、生产能力、财务状况、营业执照等数据和 SGS 等报告,保证是真实的和正 确的. 12.2 乙方保证对本协议采购订单的执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会违反与其相关的任何合同条款、责 任、法律、法规和法令的理解. 12.
16、3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设计上(需方提供书面设计,且设计本身不是完全基于供方技术 规范的除外)、材料上和制造工艺上的缺陷,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法令以及双方约定的技术质 量要求. 12.4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符合本协议的保证、技术规范和要求的条件下是安全的. 12.5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制造的且不包含任何用过的或修过的部件 12.6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是清晰、正确、完 整的. 12.7 乙方保证对其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不会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 12.8 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其制造过程和使用中对环境的影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
17、令、法规的要求. 13. 违约责任 13.1 在协议有效期内,对出现违约的情况,供需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投诉或要求赔偿损失,责任 方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对这些投诉和赔偿损失做出明确的回复. 13.2 乙方不按规定期限签订本协议采购订单,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寻找更稳定的供货渠道,但 对此必须明确通知供方. 13.3 乙方不能按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的交货期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 a)取消未交货的产品或服务的订单,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b)拒绝提前接收货物,或对乙方提前交货的合同延期支付货款; c)在其它地方采购产品或服务,乙方承担多出的采购差价; d)要求乙方采用快递方式交付产品,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8、; e)采取其它合法、公平和符合本协议的补救方法; f)要求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适当赔偿. g) 暂停已交货部份的货款. 13.4 由于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赔偿,参照附件 3 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中的相关条 款执行. 13.5 由于乙方严重违背本协议 12 项的保证条款,导致甲方利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甲方有 权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终止供货协议和取消未执行完的采购订单,且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 应赔偿相应损失. 13.6 针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所有纠纷,供需双方愿意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 的目的,通过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力求达成妥善地解决和双赢的结果,建立并巩固
19、双方互相 信任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4. 不可抗力 协议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事先不能预见和人力无法抗拒、避免的某种事件,如战争、 水灾、火灾、台风、地震、禁运及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等原因而不能履行协议,则协议允许延 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可靠方式通知另一方,且在随后的 10 天内把有当地公证部门开具的证明寄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减少或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尽力争 取履行可能实行的协议义务. 当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消除后
20、,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 响连续 30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书面协议.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3 个月,则另一方有权向受阻方发出宽限期为 30 天的协议解除 书面通知书.若在宽限期内,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上述协议解除通知书即告无效;若协议解除, 买卖双方应协商进行最终财务结算和明确双方协议解除后应承担的责任. 不论在什么时候、或不管发生了什么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应限于受影响的协议系 统或服务部分;不受影响的协议系统或服务部分应继续. 15. 协议的中止与终止 15.1 如果协议一方有充分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21、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协议: a)没有能力履行协议中的主要义务; b)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c)丧失商业信誉; d)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e)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将其决定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向中止方提供中止方可以接受的并 以中止方为受益人的经济担保时,中止方应当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 未提供经济担保的,中止方可以解除协议. 15.2 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协议一方可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终止协议;此外,本协议可经协议双方书面 同意终止. 1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a)如果一方对协
22、议任何条款有实质性违反,且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30 日内未予改正. b)如果针对一方的破产或解散程序已经开始且在开始之日起的 30 日内未被解除,或者一方为 其债权人的利益进行财产转让. c)如果按第 14 条(不可抗力)的规定发生不可抗力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或履行协议成为不可 能. 15.4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无论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协议终止,以何种理由造成的协议终止或期满, 其未履行的义务应不影响另一方在协议终止或期满以前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5.5 本协议终止时,协议中明示或根据其含义或内容应在协议到期或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条款,应在 协议到期或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署盖
23、章后生效,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深圳市世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邮件地址: 邮件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16. 争议的解决 17.1 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包括香港、台 湾、澳门)实体法 17.2 因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17. 文字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18.
24、其它 本协议正本、附件及其它列明的文件构成本协议双方之间的完整的协议,其他一切未列入的口 头或书面的表述、条件对双方无约束力.除非另有双方授权人签字之书面协议,本协议不得补充、 修改.订单内所订购的产品、服务、订单上或背后说明的送货地点、服务要求受本协议约束.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协议任何一方无权转让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权利.在协议的有效期内,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生产并向第三方提供本协议下的产品.当乙方为第三方生产同 类产品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中任何项或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这种无效性或不 可执行性不得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
25、效力和可执行性. 协议一方免予追究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违反或不履行,或一方一次或多次未执行本协议的任何 条款或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特权,均不得被解释为对任何随后的违反或不履行不予追 究,或对本协议项下任何该等条款、权利或特权的放弃. 本协议自与乙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深圳市世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购货单位):深圳市世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单位): 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1:乙方资格认证 1)乙方必须是
26、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2)乙方必须具有 ROHS 指令之禁用或限制使用达符要求之承诺,并具有检测报告. 3)乙方必须具有 REACH 法规之禁用或限制 SVHC 物质使用无害承诺. 4)乙方必须具有无 PAHs 物质承诺. 5) 乙方必须具有符合 JIG、65/CA PRO65 等通告或指令法规要求物质之承诺. 6)其它当前禁用物质不使用承诺等 2:质量要求与管制: 2.1 质量要求: 质量控制指标 产品质量控制指标和惩罚措施:单次产品不良率0.3,每三个月的产品不良率必须低于 0.5%. 2.2 法令法规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物料必需符合当前的相关法令法规与及行业标准要求,由于相关的当前
27、法令法规与 及行业标准所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2.3 欧盟法令法规要求 出货产品(物料)满足欧盟 WEEE 和 Rohs、REACH 等指令或法规要求,由于法令法规上带来的任 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2.4 乙方必须确保所供物料、产品的报告、样品和批量供货的一致性,否则将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 的损失. 2.5 质量控制指标参数 2.5.1 总体质量控制指标 2.5.2 过程控制目标分解,如下页表 2.5.3 所有过程使用的物料必须符合欧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国法律法规要求。包括 Rohs 和 WEEE、 REACH、PAHs、JIG、65/CA PRO65 等. 2.6 故障分类定义: 严重缺陷
28、(A 类) a)导致用户选购时拒绝购买的故障; b)该产品发生故障时可能危及到用户生命或财产安全的故障; c)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鉴定或认证不能通过的故障. 主要缺陷(B 类) a)影响产品的功能和性能参数,造成整机不能正常工作. b)导致用户在保修期内要求返修的故障;c)对用户健康有一定影响的故障. 次要缺陷(C 类) 指对产品的外观产生轻微的影响,不影响用户选购和使用,但会导致客户的抱怨,影响销售。 表2.7 供方物料质量测试 2.7.1 关键物料可靠性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寿命评估测试报告。关键物料如附件:表 6 结构件物料测试项目 2.8 供方供料包装要求 a)包装箱必须是标准箱.
29、 b)包装箱,内、外包装上(包含每个最小的包装袋上)必须有世超进料标签、订单号、制令号、工 单号、料号、品名规格、数量、供应商名称、生产日期、检验日期、检验员、环保标示等内容.内包 装必须有防潮等处理. c)产品包装必须具有安全,外观防护,减震设施等。 d)大件物料和塑胶件,机壳,音箱必须采用单独个体包装防护. 2.9 矫正措施控制 乙方负责对所有品质异常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控制流程,该流程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A:问题确认 B:责任分担 C:完成日期 D:纠正措施跟踪 E:对纠正措施有效性的验证 2.10 物料报告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报告: a.产品可靠性测试报告(第一批出货前完成,工艺或原材料变
30、更及甲方有需要时提供)。 b.产品出货检验报告。 c.物质检测报告 2.11 物料判定及费用支付 2.11.1 基本定义 a.不合格品:未满足要求的产品,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外购件和协作件对照产品图样、工艺文 件、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和试验,判定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不符合(未满足)规定要求,统称为不合 格品。 b.加工:为使不合格品符合要求、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c.让步接收品:指产品,但其不符合的项目和指标对产品性能、寿命、安全性、可靠性、互换性及 产品正常使用均无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引起顾客申诉、索赔而准予放行的不合格品。 d.挑选:从不合格批次中寻找符合规定要求产品的措施。 e.
31、拒收:不合格比例大或者缺陷属于严重缺陷,为避免影响成品预期性能和符合规定性而采取的措 施。 2.11.2 乙方物料经甲方检验判定合格,物料入库,甲方全额支付货款。 2.11.3 甲方现有条件不能检验的项目和免检的项目物料按合格品上线或甲方 IQC 检验合格批但在生 产过程中发现物料异常,由此产生的异常费用及物料损耗,由乙方承担。 费用计算标准如下: 损耗工时费(RMB) 场地使用费(RMB) 器具使用费(RMB) 物料损耗费用(RMB) 40 元 / 人 /小时 50 元 / 次 /小时 30 元 / 次 /小时 按实际发生计算 乙方收到费用清单后,需在 2 个工作日内回复,逾期视为默认,甲方
32、财务在货款中直接扣除。 2.11.4 不合格品,对产品“使用价值”和“不合格严重程度”进行评估后,甲方按让步接收、甲方 生产挑选加工、乙方挑选加工、拒收等不同方案判定。 a.让步接收:物料入库,依据 IQC 检验合格率折算货款; b.甲方生产挑选 / 加工:物料入库,甲方安排物料上线挑选/加工,由此产生的费用按 2.11.3 条款 中的费用标准计算并由乙方承担; c.乙方挑选/加工:如在甲方工厂进行,按 2.11.3 条款中的相关标准计算费用; d.拒收:物料退回乙方。 2.11.5 品质异常情况,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分析、改善,如果规定的期限内无改善,则甲方停止采购 活动。一个月内无明显改善,或
33、连续二个季评主 D 级,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 2.11.6 不良原因分析及改进 世超电子须以正式书面方式(供应商纠正与预防措施联络单)要求 供货商提供不良原因分析及改善行动,供货商接到通知后,须于要求时效内回复(加急 1 个工作日内 完成,普通 2-3 个工作日完成)提供材料品质异常分析报告与暂时对策,及改善措施,做为往后追踪 的参考。若违反此规定,第一次处罚 100RMB 计算,第二次处罚 200RMB,第三次处罚 400RMB,如此类 推,累计达三次供应商纠正与预防措施联络单未回复的,甲方暂停乙方供货,进行整改。同时所 衍生之费用,全数由厂商吸收。 (举例:采购进料一批 1000PC
34、S 帽子,单价 1 元,根据上表 AQL 进行抽样,结果如下: IQC 检验合格,办理入库,由甲方支会此批次全额货款 1x1000=1000 元; IQC 检验不合格,其不良数超过了 AQL,如检验合格率为 90%,甲方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进行判定并知会乙方; 让步接收:甲方支付货款总额为 1x1000 x90%=900 元; 甲方挑选:甲方安排 2 人挑选,工时 3 小时,则甲方支付货款总额为 1x100040x2 x 350 x 330 x 3 =520 元; 乙方来甲方现场挑选:乙方安排 4 人挑选,工时 1.5 小时,则乙方需支付甲方(或在货款中扣除)场地费用和器 具费 50 x 1.53
35、0 x 3=520 元; 拒收:来料退回乙方。) 2.11.6 质量争议的裁决 如双方因对乙方产品故障是否存在以及故障产生原因的判定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果的,双方 同意将争议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具有合法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检验结果是终局,对双方 均有约束力。 2.12 质量指标超标处理 2.12.1 当乙方产品由于质量问题而导致连续五(5)批中有三(3)批以上(含三批,不含索赔批) 不合格时,甲方按不合格批货款全额的百分之一(1%)向乙方索赔。 2.12.2 乙方交付的产品设计、材料、工艺变更必须提前通知甲方。未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认可而进行 变更,甲方按(未得到甲方书面认可的变更后的供货数
36、量*产品入货单*50%)的公式对乙方进行 索赔。 2.12.3 乙方因物料不良或延误交期,导致甲方生产停线,甲方按实际发生的损失向乙方索赔(最高 额度不超过不合格批货款金额的百分之五十(50%)。 2.12.4 甲方生产过程中,经双方共同确认因乙方的物料质量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则乙方应承担该事 故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返修费用、材料费用以及应对争议、诉讼所产生的合 理费用或赔偿)。 2.12.5 甲方产品售后过程中,经双方共同确认因乙方物料的质量原因造成甲方产品质量事故,乙方 应承担该事故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修费用、材料费用以及应对争议、 诉讼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37、或赔偿)。 2.12.6 当乙方产品由于有害物质检测超标而导致不合格时,甲方可以按照下述条款向乙方索赔: 2.12.6.1 对于铅、汞、镉项:甲方检测超标,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人民币 5000 元,并停止供货 3 个月; 2.12.6.2 对于六价铬、PBBs 和 PBDEs 项:甲方检测超标后送第三方机构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甲方 承担检测费用;检测结果不合格,甲方可以按照(人民币 5000 元+已发生的检测费用)的公式向 乙方进行索赔,并停止供货 3 个月; 2.12.6.3 对于 REACH-SVHC 项:甲方检测超标后送第三方机构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甲方承担检测费 用;检测结果不合格,甲方
38、可以按照(人民币 5000 元+已发生的检测费用)的公式向乙方进行索 赔,并停止供货; 2.12.6.4 对于 PAHs 项:甲方检测超标后送第三方机构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甲方承担检测费用;检 测结果不合格,甲方根据德国 PAHs 法规处罚规定向乙方进行所有损失的索赔,并停止供货并冻 结所有货款; 2.12.6.5 对于 65/CA PRO65 项:甲方检测超标后送第三方机构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甲方承担检测 费用;检测结果不合格,甲方根据美国加洲 65/CA PRO065 法规处罚规定向乙方进行所有损失的 索赔,并停止供货并冻结所有货款; 2.12.6.6 对于其他 JIG 标准项:甲方检测超
39、标后送第三方机构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甲方承担检测 费用;检测结果不合格,甲方可以按照(人民币 5000 元+已发生的检测费用)的公式向乙方进行 索赔,并停止供货三个月; 2.12.6.7 乙方产品第二次出现有害物质检测超标问题时,甲方直接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并向乙方 索赔所有损失费用。 3: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合格资格的评定. 2)如果乙方为不合格供应商/或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上无乙方的记录,甲方有权拒绝检验乙方的物料.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产品进行加严检验的权利.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场地进行检查,考核. 5)甲方有权选择合格供应商. 6)如果乙方的物料检验不合格,甲方生产急需使用
40、,甲方可以挑选使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挑选 费用.收费标准:按 2.11.4 b 收取 7)甲方每半年不定期对乙方材料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抽检,发现有不符合环保承诺书上要求,甲方有 权对乙方罚款,具体依 2.12. 8)甲方出货的成品若因乙方提供的物料被检测出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其所有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 担, 具体依 2.12. 9)甲方每三个月依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被评为 D 级供应商的乙方,甲方有权延期 13 个月支付乙方当月的货款. 10)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同种物料被连续退货达三次或同种物料同样问题达三次退货,甲方有权对乙 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本批材料价值 5%货款. 4:乙方的权利
41、1)乙方按甲方的订购单要求,发送货物. 2)乙方对甲方的检验报告单上的内容有异议,在接到报告单的 1 个工作日内可以与甲方的品质部联 系.以书面文字为依据. 3)如果甲乙双方的意见不能统一,应以甲方企业标准和行业的相关标准为准.如果企业标准和行业标 准缺失情况下参照国家/国际标准执行. 5:乙方的义务 1)乙方送的货物必须与样品、承认书和订购单的要求一致,如果不一致,甲方全部退货. 2)如果甲方的产品需要乙方技术支持时,乙方必须无偿提供. 3)被甲方判定退货的产品,乙方必须在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取回或通知甲方快递给乙方,费用 由乙方支付,否则甲方可以作为废料处理. 4)乙方的货物必须在
42、甲方的规定时间内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 5)乙方无权修改甲方的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 6)乙方明知产品有质量问题,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7)乙方的产品有变动时(原材料,技术参数,外观,颜色,加工工艺),乙方必须于接到甲方订单二 个工作日内通知到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生产. 8)出现批次质量问题后,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为甲方提供解决方案,如情节严重、在甲 方提出需求后即时或一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派技术工程师到甲方客户现场解决质量问题,所有费 用由乙方承担. 9)由于乙方的物料质量问题,造成甲方返工,乙方要全部承担返工物料费用和返工工时费用. 10)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必须是正牌,正品,新货.如果
43、与上述要求不符,乙方将以该批货物总价 值的 200%罚款. 甲方:深圳市世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5-27177851/852 联系电话: 传真:0755-27159009 传真: 地址:深圳宝安公明镇马山头第五工业区 121 栋 地址: 日期: 日期: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供应商不使用禁用物质承诺书 致:深圳市世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特此承诺:兹本公司承诺自立承认书日起供应予 ATeR 深圳市世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任 何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材料零件及产品;下称产品, 绝不使用当时适用之环境保护相关法规 中禁用/限制的物质;在生产制造、包装
44、、储存、运输过程中确保向 ATeR 提供的任何产品,皆不违反 当时适用之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中禁用/限制之物质之相关规定及 ATeR 不定期更新并交付之禁用/限 制之物质之要求. 本公司承诺凡本公司所欲提供予 ATeR 之任何产品,皆应先行送至 ATeR 认可测试机构进行检测 (通过 ISO17025 认证之实验室,如 SGS、ITS、CTI 或中国检验检疫 REACH 解决中心等)并如实验室检 测结果告知 ATeR,不隐瞒检测结果,不伪造检测资料.如有提供不属实之检测报告将接受 ATeR 首期罚 款 RMB 拾万元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接受并积极配合 ATeR 的稽核、抽检.如实提供材质证明
45、、 制程及制程中使用的相关物质等资料或实际材料.报告的有效期为 1 年,如果在有效期限内产品有变 更,如材料、引脚镀层或性能等,需要提前 2 个月通知世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并需要提供变更后 的有效检测报告.如本公司所供应予 ATeR 的任何产品中含有任何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所禁用/限制的 物质及/或违反 ATeR 之禁用/限用物质要求,一经查出,本公司应承担因此事件所产生的所有责任, 并承担因此事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因此造成 ATeR 及其客户(指本公司上游客户)之损失,本公 司亦应负全部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本公司承诺保守 ATeR 及其客户提供的机密资料,确保其不泄露,不拷贝,并依照 ATeR 之要求, 及时将机密资料返还 ATeR,不留备份.如我方泄露 ATeR 机密资料,我方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 责任. 公司名称(Company): 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或被授权人): 职位(Position): 电子邮箱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