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汇编制度标准化版已改好).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967377 上传时间:2024-05-12 格式:DOC 页数:66 大小:41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汇编制度标准化版已改好).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6页
汇编制度标准化版已改好).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6页
汇编制度标准化版已改好).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6页
汇编制度标准化版已改好).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6页
汇编制度标准化版已改好).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煤公司十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5安全投入保障制度7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1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2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22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30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47事故应急救援制度59安全奖惩制度63入井人员管理制度65安全举报制度67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制度71安全操作管理制度72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74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7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落

2、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落实、监督、考核和完善进行管理。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第三条 我矿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力,遏制事故的发生。第四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我矿对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类员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它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保证,是落实“管生产必须首先管安全”“安全

3、生产,人人有责”的具体措施,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也是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手段。第五条 我矿安全生产管理采用分级管理。我矿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我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统管我矿安全生产的制度、目标的制定、落实、监督、考核和完善、改进;安检科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的制度、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执行、落实我矿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分解目标,并监督、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各区队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从而形成层次分明、监管有序的管理体系。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第六条 各级领导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

4、和上级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七条 各级领导、业务科室和员工要认真履行我矿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 为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各级人员进行定性考核,形成体系严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体系。考核办法适用于我矿各个单位、各类管理人员及各类员工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第九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矿长负责对分管副职考核;分管副职负责对科

5、室、区队负责人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科室副职考核,科室管“双基”的副职对科员进行考核;区队负责人负责对区队副职考核;区队管“双基”的副职对班组长进行考核,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第十条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矿每月、科室每半月、区队每天、班组每班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第十一条 每次考核结果根据矿关于印发鹤煤十矿2014年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鹤煤十安20142号)文件进行奖励和处罚。第十二条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6、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安全生产的能力,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安全工作会议指按月、年度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以及依安全生产形势召开的临时安全工作会议。第二条 全矿各单位应参照本制度,建立本单位的安全会议制度。第三条 安全工作会议,由矿长组织召开,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第四条 安全工作会议主要内容: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文件、安全会议等精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吸取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推进依法依规安全管理。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和原因,及时制定安全管理对策及防范措施。布置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和安排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第五条 矿井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大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双基”、安全办公和隐患排查会议,会议可以合并召开。各专业每月召开两次隐患排查会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六条 相关要求:1.会议期间不许窃窃私语,谈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手机必须设到关机或震动状态,若有特殊情况请示后方可到外面接听电话。2.参加会议人员必须作好记录,严格落实会议上安排部署的工作。 3.安检科负责安全会议的召集及安全会

8、议的记录工作,并对各单位安全会议内容贯彻学习及领导安排重点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双基”考核。第七条 安全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会前五分钟签到完毕),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按照要求的会议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最迟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向矿长或安全副矿长履行请假手续,安排其他人员参加会议。第八条 对未经批准擅自旷会者罚款200元,对不按规定签到、迟到、早退、会议期间手机铃声响的人员均罚款100元。第九条 会议召开后两日内出会议纪要并下发相关单位。第十条 本制度适用于矿副总以上领导、各科科长、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被召集参加会议的人员。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和安检

9、科负责监督、落实。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强化安全管理,努力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第一条 要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员工安全技术水平状况,制订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总体目标应具有先进性、可操作性。第二条 要将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目标必须与经济利益挂钩,使安全目标在生产经营中占重要比重,纳入经济管理

10、的轨道。第三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的落实负全面责任,各单位必须制定规划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实施。第四条 安检科负责安全目标的考核,严格按规定兑现奖罚,使安全目标管理起到促进和保证安全生产的杠杆作用。第五条 积极推行“双基”建设,严格“双基”考核。实行矿对科室、区队,科室、区队对班组,班组对员工进行考核。第六条 切实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专业挂钩和包保制度。所有矿领导和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长都要包保到区队。奖罚与挂钩专业和包保单位的安全工作挂钩。第七条 严格落实矿领导、区队(科室)干部值班和带班制度。组干科、纪委、安检科、调度室联合进行不定期检查,凡不能按规定执行者

11、,按矿或公司有关规定处理。第八条 加大反“三违”力度。各单位要重点加强薄弱地点、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查找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和人员,查出的“三违”人员必须有处理结果。第九条 各业务科室及区队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强化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大力创建“精品工程”,以精品工程带动矿井全面达标。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滑坡的单位实行挂黄牌警告。第十条 各单位要加强员工培训工作。培训科要注重安全培训效果。积极推广“手指口述”和“岗位描述”。长期坚持“每周两小时安全技术学习”制度和“班前30分钟讲安全”教育制度。第十一条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

12、安全隐患要按“五定”原则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整改期间要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第十二条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矿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考试,做到人人皆知;由调度负责组织预演,确保预案启动灵活、救援及时可靠。第十三条 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安全费用的提取要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计划科在编制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时,首先要满足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切实提高煤矿防灾抗灾能力。落实标准化工程和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提取、使用情况。第十四条 实施重奖重罚,奖罚落实到位1每月对业务科室和区队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

13、核,考核结果严格按照鹤煤十矿2014年三项安全抵押金合并考核及兑现管理办法(鹤煤十安20143号)文件兑现。2加大处罚力度。凡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和矿文件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经济处罚;对集体将严格按照鹤煤十矿2014年安全“双基”建设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鹤煤十安20142号)文件扣分,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推动我矿煤炭安全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加强安全投入资金管理,提高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效率,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升矿井安全装备水平,增

14、强矿井抗灾能力,保障矿井安全投入资金提取、使用到位,制定我矿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望各单位遵照执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十矿安全投入包括: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安全费用、区域瓦斯治理项目计划。第二条 安全投入计划编制原则: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编制以公司批准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为基础,根据工期要求,编制年度计划;安全费用、区域瓦斯治理项目计划的编制要求以杜绝瓦斯、煤尘、水、火、顶板事故为目的,着重系统完善,突出区域瓦斯治理、一通三防,提升安全装备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能部门的职责第三条 计划科为我矿安全投入管理综合部门,负责安全投入资金计划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安

15、全投入资金计划的编制、下达、调整工作。2参与安全投入工程设计方案的研究、施工图纸会审、工程平衡会议。3参与安全投入工程月度、季度、年度验收及竣工验收。4负责安全投入计划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5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对项目的申报和业务联系工作。第四条 安全投入计划项目各阶段具体的工程管理工作由生产科、开拓科、防突科、机运科、地测科、供应科、财务科等单位按照业务范围,分别负责。安全投入计划项目的设备管理工作由机运科负责,其中:一通三防设备由防突科配合。第三章 安全投入资金使用范围第五条 安全投入资金提取标准根据国家(省)和公司有关政策及规定,安全投入资金提取标准按煤炭产量计提:1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国家

16、补助资金、银行贷款、企业自筹。2安全费用:按煤炭产量70元/吨提取。3安全投入资金提取由财务科负责,按照公司文件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同时建立安全投入资金提取台帐。第六条 安全投入使用范围:1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鹤煤公司下达的国债项目资金计划。2安全费用(矿山开采内容):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

17、,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完善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及应急救援支出。包括完善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非煤矿山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

18、测检验支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安全费用的具体列支项目包括材料费、电费、修理费、设备投入等与安全投入直接相关的费用。3我矿安全投入使用范围按照公司下达的安全投入项目资金计划实施,严禁挪用专项资金。第四章 计划项目的管理与实施第七条 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编制与调整:1业务科室根据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建议计划,经矿务会研讨后报公司业务部室和领导批准,送矿计划科汇总上报公司计划部,待公司下达项目年度计划实施。2计划项目内容在实施过程中确需变化的,要在变化实施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公司相关部室签批意见,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第八条 安全费用及其它安全资金计划编制与调整:1

19、每年10月上旬(根据公司通知),矿各业务部门根据资金使用范围,结合矿井安全、生产经营情况,提出项目资金建议计划,报计划科汇总,经矿务会研讨审核后报公司计划部。2建议计划首先要安排好跨年度项目,然后再安排新实施项目。3计划下达后,严格按计划项目实施,各分管矿领导及业务部门不得安排计划外项目,因安全生产急需新增的项目,经矿长同意报公司业务部室和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4资金计划的调整:根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结合生产经营情况,各业务部门对年度资金计划提出调整意见,各分管矿领导审核报矿长同意,9月下旬报计划科,计划科汇总,报公司计划部经批准后下达调整计划。第九条 工程管理各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的资金计划工程项

20、目,由各业务口分管领导负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去管理,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资金工程计划项目。各有关业务科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施工、技术管理、月度、季度、年度和竣工验收工作。1生产科负责采煤、煤巷掘进、巷修等工程方面的管理。2开拓科负责岩巷掘进、基建工程等方面的管理。3防突科负责区域瓦斯治理、“一通三防”等方面的管理。4地测科负责地质测量、地质勘探、防治水等方面的管理。5机运科负责机电设备选型、上报机电公司设备技术规格书、到货验收和机电安装工程等方面的管理。6供应科负责工程项目材料的到货及验收等方面的管理。7各资金计划项目的设备、材料、零配件、仪器仪表等有关业务科室必须及时的与公司业务部室

21、联系按时到货。第十条 项目验收各业务科室按分管的计划项目,每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月度验收,报计划科及有关分管矿领导和科室。矿各业务科室负责所属业务范围内的计划项目完工情况,按要求向公司工程主管部门联系对计划项目进行阶段性、工程完工季度、年度及竣工验收,验收资料由主管业务科室保管。验收资料包括工程合同、设计图纸、开工报告,竣工报告、进度(竣工)验收证书,主要材料领用、到货单据,设备到货单据。第十一条 安全投入统计管理主管计划项目实施业务科室要认真统计报告期安全投入完成情况,每月25日前向计划科报送本月安全投入工程量。第十二条 安全投入台账1财务科要建立安全投入资金提取台账。2计划科要建立安全投

22、入工程使用台账。第五章 项目结算与资金拨付第十三条 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及安全费用项目的结算年底由公司统一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各业务科室收集齐全验收结算所需的各项结算资料交计划科,由计划科统一对公司进行竣工结算。第十四条 资金的拨付1工程竣工结算,由计划科资金管理计划人员依据公司审监委(或矿审计科)审计后的结算金额,经公司分管领导(或矿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填制结算通知单。2设备出库结算,由公司办理。3资金矿自提自用或矿自筹项目,由财务科根据计划实际验收完成情况自行结算。附则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

23、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实现我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为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力度,筑牢安全基础,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从矿到各基层单位逐级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行政一把手是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第二条 科学规划,精细达标。每年年底,基层各单位、各专业要认真制订出下一年的达标规划,经安委会研究通过后分别报安检科,最终确定达标规划。各单位根据规划制订逐月分解计划,认真实施,精细达标。第三条 建立质量标准化培训制度。

24、为使员工达到规范操作、“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必须使每位员工熟知标准,因此,各单位必须建立标准化培训制度,按照员工的岗位归属,即“干啥学啥、缺啥补啥、学啥考啥”的原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标准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对上级新修改、下发的质量标准要做到随时培训,随时达标。第四条 建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采掘工作面要做到每旬验收,其它工程项目做到竣工一项验收一项。安检科每旬对各专业质量标准化全面验收一次,每月组织一次全面验收。矿标准化验收要做到动、静结合,动态检查占60%,正常验收占40%,促使标准化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第五条 建立质量标准化投入制度。标准

25、化专项投入做到专款专用,按照5元/吨煤标准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基金。所有标准化工程基金必须用于安排解决影响质量标准化的工程、项目、设备、设施,要做到有安排、有实施、有验收。第六条 建立质量标准化奖励制度。为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分别按照标准提取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用于奖励质量标准化先进单位和个人,第七条 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为营造“赶优争先”质量标准化工作氛围,各单位要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十个一”标杆工程建设等活动,以点带面,全面促进标准化水平的提升。第八条 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观摩、学习活动。为不断提高各单位质量标准化水平,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专

26、业与专业、矿井与矿井之间的观摩、学习;要做到每半年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管理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参观、学习要有提纲、有总结。第九条 十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严格按照鹤煤十矿2014年三项安全抵押金合并考核及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鹤煤十安20143号)文件执行。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完成隐患治理的闭环管理,结合十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隐患排查包括的主要内容:矿井通风及有关情况;瓦斯治理情况;作业地点施工情况;采掘布置情

27、况;机电管理情况;顶板管理情况;水害防治情况;火工品管理情况;防止“三超”情况;自然灾害防治情况;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制度落实情况;灾后复产验收情况;人员培训及持证情况;煤尘治理等情况。第二章 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第三条 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为副组长,矿副总工程师及各业务科室长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监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执行情况。第四条 矿长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定期听取各专业人员对安

28、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及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第五条 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负责协助矿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对该项工作的开展负同等责任。负责组织、参加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解决处理方案,限期整改。第六条 矿总工程师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配备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

29、研攻关、推广“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资金计划,并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第七条 矿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专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隐患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第八条 安全副矿长和安检科科长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监督落实责任。安检科分管隐患治理的工作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并负责监督检查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排人员跟踪落实现场隐患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闭环管理,

30、建立和保管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台账。第九条 安检科技术负责人对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检查责任。安全员负责按照“三大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跟踪安全生产隐患的落实和整改。第十条 各业务科室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安检科配合。采掘顶板管理由生产科负责;岩巷由开拓科负责;“一通三防”、监测监控及爆破由防突科负责;机电运输由机运科负责;冬季“三防”和雨季“三防”由调度室负责;火工品管理由供应科负责。地测科负责探明各个采掘工作面和作业场所的地质构造,排查水文、地质构造变化异常区域的事故隐患,就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给安全、生产、煤质带来的影响,超前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并及时下发水文、地质通知书,

31、协助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和预防性措施。第十一条 基层区队是处理安全生产隐患的实施单位,区队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区队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情况会议,每次会议都要有原始记录,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登记建档,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管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和科室汇报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第十二条 基层区队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管理责任。第十三条 各单位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处理直

32、接负责,现场接受各级领导及职能科室、安全检查员交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任务。对当班因缺少材料、备件确实无法及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区队和矿调度室汇报。第十四条 基层区队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班必须排查本岗位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向班组长和区队长跟班干部汇报。在处理事故时无条件地服从分工,听从安排、不得擅自脱离现场。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接受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第十五条 调度室负责险情安全隐患汇报的电话信息反馈与记录,并向矿领导汇报或与业务科室联系,并做

33、好安全隐患处理的协调工作。 第十六条 其他科室与辅助单位对安全隐患处理及时提供必要的运输、车辆、供电、风、水、材料、设备、配件等支持。第三章 安全隐患分类第十七条 按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分为:1、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区队能够立即整改或排除的隐患。2、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四章 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第十八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矿井每月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各专业每半月由分管矿领导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

34、;每周三由安检科牵头,召集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对全矿井上、下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活动。 第十九条 各专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职责分工严格监督落实,并将安全隐患报送安检科备案,安检科负责督查。各业务科室管理人员都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台账。井下区队队长、支书、工会主席、副队长、主管技术员均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台账。第二十条 安检科对公司以上领导和矿领导、本科室人员下井所查问题及隐患要立即收集整理,并严格按照“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方案,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将安全隐患录入安全隐患数据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

35、治理闭环管理台账。第二十一条 由安检科牵头,生产业务科室参加,逐条对安全隐患生成的原因进行分析,要严格对照作业现场环境、职工操作行为、作业规程措施、图纸资料、安全管理制度等进行会诊、评估。查明隐患出现的单位、地点、时间段及隐患责任主体。第二十二条 安检科应对隐患责任人按照公司及矿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要让隐患责任人吸取教训,让职工受到教育;要及时堵塞漏洞,认真补充完善制度、措施,并负责将安全隐患生成的原因形成书面报告,告知隐患单位。第二十三条 安检科井下现场安检员每天要对本辖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升井后将整改进度反馈给科值班人员;大班安检员应对自己所管辖地区的隐患,根据隐患整改时间

36、,不定期进行监督落实。第二十四条 安检科与业务科室负责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台账上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第二十五条 各类隐患到期的前一天,由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负责人通知隐患整改负责人,对整改过的隐患及时到安检科签字销号,并将本单位到期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业务科室和安检科。 第二十六条 安检科负责对隐患单位到期签字销号的隐患,随即安排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全面复查,对确实已整改完的隐患,负责在隐患管理台账上签字确认,进行销号;对隐患整改不彻底,到期未整改的隐患,要组织业务科室进行原因分析,对责任人拿出处理意见,制定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七条 对隐患不

37、能按时整改销号的,要进行升级处罚,即:一般隐患升级为较大隐患处罚;对重大隐患要加倍处罚;对重大隐患到期未整改的,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 一般安全隐患到期未整改销号的对单位责任人罚200元;重大安全隐患到期未整改销号的对单位责任人罚2000元;隐患单位负责将责任人名单报到安检科。第二十九条 矿各级管理人员到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安排处理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的罚款。因该隐患未及时排除酿成事故的,将根据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第三十条 当班隐患未及时处理,未交班擅自离开现场的,对安全检查人员、班组长和现场责任人各罚款200元/次。 第三十一条 同一条隐患

38、,安检科连续两次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单位仍然不予整改的,除责令停产整改外,罚责任单位队长、支书300元/次;对因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将根据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第三十二条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安检科必须及时通知隐患单位的主管领导、跟班干部、班组长及有关人员进行追查,被通知人员无故不按时参加的,给予罚款100元/天的处理。第三十三条 凡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重复安全隐患或到期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单位,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款2000元,其中因瓦斯超限、风流短路、严重电气失爆、煤层自燃发火、积尘超标等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罚款3000元。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根据公司及矿相关规

39、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三十四条 月度内,同一单位出现2次以上(含2次)重大安全隐患,月度工程质量按不合格考核,并给予单位队长、支书黄牌警告,同时各罚款500元。第三十五条 凡上级或矿安检科责令停头、停面超过4小时的,一律按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第三十六条 所有罚款均由安检科开出罚款单,矿财务科从当月个人工资中扣除,当月不够的下月继续扣除,所有罚款要落实到责任人,不得均摊或从单位奖金中扣除。第三十七条 所有隐患除罚款外,一并纳入 安全“双基”考核并与各类考核挂钩。一般安全隐患到期未销号,每条扣单位当月“双基”1分;重大安全隐患到期未销号,每条扣单位当月“双基”3分。第三十八条

40、隐患制定整改时间超一个月的扣单位当月“双基”1分,制定整改时间超过两个月的扣单位当月“双基”2分,有领导签字证明的减半;隐患整改签字推诿扯皮的扣单位当月“双基”3分、经科长、矿领导平衡的扣单位当月“双基”5分;区队提前整改销号的隐患每条给单位当月“双基”加0.2分。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鹤煤十矿。第四十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隐患举报电话:0392-2926961 2926960内线电话:832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

41、管理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促进我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安全监督检查是建立我矿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 安检科负责组织对全矿各生产单位检查、考核,相关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1.安检科组织各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各业务科室长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本专业安全监督自查。3.安检科牵头组织各业务科室对生产单位进行不定期动态安全监督检查,

42、监督检查的重点为边远区域、薄弱环节、重点头面等。安检科每周三组织各单位开展现场安全办公检查。安检科组织安全小分队不定期加大四点班、零点班的检查,对各生产单位进行动态安全检查。安检科定期组织“双基”建设、隐患整改、瓦斯抽放、质量标准化、安全投入、技术管理等各类专项安全督察。根据公司要求及时组织各类专项安全检查。第三条 各单位要配备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检查矿井通风、防治水和机电运输的装备及管理,有效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安检科负责对查出的隐患按“五定”原则予以落实。第四条 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由各专业口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组织,安检科负责安排,分管领

43、导及相关专业口人员参加,分别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第五条 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生产系统安全检查。第六条 各级领导和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坚持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安检科开展不定期的日常动态安全监督检查。第七条 安检科必须按时组织好节假日、“雨季三防”、“冬季三防”等专项安全监督检查。第八条 各专(兼)职安全检查人员依据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实行采掘工作面工班(组)长、安检员、验收员、瓦检员“四位一体”的安全专盯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第九条 安全监督检查内容:1.按要求执行国家、上级部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定等,及安全文件、安全办公会议、安全专题会议安

44、排等落实情况。2.安全质量标准化开展情况。3.“双基”建设开展及考核情况。4.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5.安全投入、重点工程,环节系统补欠工作完成情况。6.矿井顶板管理、通风、瓦斯、供电、运输、提升、防治水各大系统及地面要害场所、关键环节、薄弱区段安全状况。7.各类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奖励提取、兑现及安全罚款执行落实情况。8.各级领导干部下井跟班情况。9.各类人身事故、非伤亡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追究、处罚到位情况。10.各类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1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问题的监督检查。12. 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演练。13. 其他需要检查落实的问题。第十条 要求各单

45、位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和制度,安检科监督其执行情况。1.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安全监督检查制度。2.区队管理人员安全监督检查制度。3.班组长、安检员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4.岗(网)员等群众性综合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第十一条 检查结果处理:1.现场安全检查中,若发现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等重大隐患时,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2.凡参加安全检查人员,都必须在安全检查隐患单上签字,并对现场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必须明确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3.被检查单位正职必须在安全检查隐患单上签字,并负责按要求落实及时整改,安检科负责监督落实,直至所有问题处

46、理完毕和销号。4.各业务科室对生产单位存在的隐患必须按照“五定”(问题、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人)的原则负责进行安排处理,并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责任追究。安检科负责组织对整改的问题及时进行复查验收,确保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时限要求进行整改。5.各种安全检查后,安检科要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及时上报下发并存档备案。6.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排除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责任。第十二条 相关规定及要求:1.安检科对月、周安全检查进行安排,月检查提前通知到参检的相关科室和被检单位,动态检查不事先通知,随机进行动态安全检查。2.各参

47、检人员必须是科室管理人员,安检科负责人员考勤、会议组织、质量检查及考核工作。3.安检科对被检查单位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的要下达“安全隐患通知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停产进行整改。4.检查材料由安检科汇总。5.动态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考核中,对重大隐患要跟踪监督检查。6.对在各种安全检查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或警告、降级、降职的行政处分。7.对科室不能严格按照要求安排人员参检,有一人次不符合要求、检查材料不按期交送或对检查不认真的科室将按规定扣减“双基”考核分数。8.每周动态安全检查结果及处罚情况在周三安全办公会上予以通报。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总 则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