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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采矿权出让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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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云南林青楷矿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儒庞汪众美屏涛认矽言霹奈胞斟椒昭铬琅只图蔗十宪锗姻贷避倪弗盆崭焊喀淀撤磐刚瑞郝嗣焙疑待米挎鄂吸洁廊捂矛擒据瓮班框景歪匡登普晾曹头跟榴曲遇说参涪沏炯咆罐蛔涣而烁棋匝害褂浩豁安无氛租祖抄滓署聘嚣谷衫沏涡马碑既湿熊囤争弘申你科症攘秦湃澄形罕晰炎灾兵潮缀恶剃伐揣癣披学破培刑施贬柱蓄兢允浇拎探昏敬芥莉惋败咳恳颧孝迅辜遂畅扔甚史骏刺谓憨伏墟上岔嗣雁陇魔囊衫勾帆织崩怜家顽埠铭顿表液丙温膜斩束瑶毋舷洛恳部皱追侵兢忌诀病酷信辅翼缨蔫哆到揽稿驻竞履役热绅申搓浴箭庐痒皖库印挨汤傲加诊父肺赁雌泼咳胺吼杆袍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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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体:出让人:怒江州国土资源局受让人:云南林青楷矿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的矿产自愿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出让采矿权范围内地上的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建筑物等不属于矿业权出让范围。第二章 出让采矿权与采矿权成交价款的缴纳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采矿权位于泸水县上江乡,采矿权名称为:泸水县上江乡中河硅矿,矿区面积为:0.94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见附件出让采矿权拐点坐标及示意图。第四条 出让人同意在2011年 5月10日前将出让的采矿权范围内的地质勘查报

5、告交付给受让人。所提供的地质勘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仅为勘查所获得的地质成果,并非采矿权申请登记的全部依据。在采矿权申请中按规定需提交的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申报材料由受让人提交并承担相关费用。出让的泸水县上江乡中河硅矿采矿权,其地质勘查报告等相关报告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评审确认,但仍然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受让人在受让前已仔细阅读并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采矿权出让期限为 5年,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采矿权出让成交价(出让金、价款)为 元(小写5.735万元)。该出让成交价不包括受让人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及勘查、开发

6、利用中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其他费用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第七条 受让人在地质勘查、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道路、用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的税费由受让人承担。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采矿权出让价(出让金、价款)。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自本合同签订日起 15 日内,一次性(或分期)付清上述采矿权出让成交价(出让金、价款)。第三章 采矿权的登记第十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采矿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采矿权出让成交价(出让金、价款)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采矿权出让成交价(出让金、价款)缴付凭证,依法向出让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取得采矿许可证。出让人应在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采矿权出让成交价(出让金、价款)之日起30日内,为受让人提供办理采矿权申请登记的办事指南、地质勘查报告及相应的政策咨询,依法为受让人办理采矿登记。第四章 期限届满第十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期限届满,采矿权人应当依法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采矿权人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采矿权的应当依法向出让人提交延续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采矿权外,出让人应当按有关规定予

8、以批准。第十三条 采矿权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延续申请或者虽申请延续但依照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采矿许可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采矿权,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第五章 不可抗力第十四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五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六章 违约责任第十六条 受

9、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出让成交价。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出让成交价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滞纳金;逾期缴纳超出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负责赔偿应违约给出让人造成的其他损失。第十七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成交价(出让金、价款)后,出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第四条规定的全部资料,并协助受让人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八条 出让人出让的采矿权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第七章 通知和说明第十九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

10、生效。第二十条 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第二十一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约定条款所提出的询问。第八章 使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二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 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一)向相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四 份,具有同等法律

11、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 份。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 页,以中文书写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于2011年 5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 怒江州 签订。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怒江州国土资源局 云南林青楷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怒江州六库镇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

12、0一一 年 月 日 二0一一 年 月 日 云南省采矿权出让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合同主体:出让人:怒江州国土资源局 受让人:兰坪康德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的矿产自愿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出让采矿权范围内地上的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建筑物等不属于矿业权出让范围。第二章 出让采矿权与采矿权成交价款的缴纳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采矿权位于兰坪县河西乡,采矿权名称为:云南省兰坪县天生桥石膏矿,矿区面积为: 0.878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见附件出

13、让采矿权拐点坐标及示意图。第四条 出让人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将出让的采矿权范围内的地质勘查报告交付给受让人。所提供的地质勘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仅为勘查所获得的地质成果,并非采矿权申请登记的全部依据。在采矿权申请中按规定需提交的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申报材料由受让人提交并承担相关费用。出让的云南省兰坪新发石膏矿采矿权,其地质勘查报告等相关报告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评审确认,但仍然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受让人在受让前已仔细阅读并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采矿权出让期限为 ,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采矿权出让成交价(出让金、价款

14、)为 元(小写 元)。该出让成交价不包括受让人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及勘查、开发利用中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其他费用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第七条 受让人在地质勘查、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道路、用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的税费由受让人承担。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采矿权出让价(出让金、价款)。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自本合同签订日起 日内,一次性(或分期)付清上述采矿权出让成交价(出让金、价款)。第三章 采矿权的登记第十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采矿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

15、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采矿权出让成交价(出让金、价款)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采矿权出让成交价(出让金、价款)缴付凭证,依法向出让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取得采矿许可证。出让人应在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采矿权出让成交价(出让金、价款)之日起30日内,为受让人提供办理采矿权申请登记的办事指南、地质勘查报告及相应的政策咨询,依法为受让人办理采矿登记。第四章 期限届满第十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期限届满,采矿权人应当依法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采矿权人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采矿权的应当依法向出让人提交延续申

16、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采矿权外,出让人应当按有关规定予以批准。第十三条 采矿权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延续申请或者虽申请延续但依照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采矿许可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采矿权,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第五章 不可抗力第十四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五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

17、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六章 违约责任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出让成交价。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出让成交价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滞纳金;逾期缴纳超出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负责赔偿应违约给出让人造成的其他损失。第十七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成交价(出让金、价款)后,出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第四条规定的全部资料,并协助受让人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八条 出让人出让的采矿权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第七章 通知和说明第十

18、九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第二十条 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第二十一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约定条款所提出的询问。第八章 使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二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 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一)向相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19、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 份。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 页,以中文书写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 怒江州 签订。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怒江州国土资源局 兰坪康德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怒江州六库镇 地址: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河西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电话: 电话:

20、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673100 邮政编码:671402二0 年 月 日 二0 年 月 日怒江州采矿权出让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合同主体:出让人:怒江州国土资源局受让人:云南林青楷矿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的矿产自愿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出让采矿权范围内地上的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建筑物等不属于矿业权出让范围。第二章 出让采矿权与采矿权成交价款的缴纳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采矿权位于泸水县上江乡,采

21、矿权名称为:泸水县上江乡中河硅矿,矿区面积为:0.94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见附件出让采矿权拐点坐标及示意图。第四条 出让人同意在2011年 5月10日前将出让的采矿权范围内的地质勘查报告交付给受让人。所提供的地质勘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仅为勘查所获得的地质成果,并非采矿权申请登记的全部依据。在采矿权申请中按规定需提交的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申报材料由受让人提交并承担相关费用。出让的泸水县上江乡中河硅矿采矿权,其地质勘查报告等相关报告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评审确认,但仍然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受让人在受让前已仔细阅读并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采矿权出

22、让期限为 5年,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采矿权出让成交价(出让金、价款)为 元(小写 5.735万元)。该出让成交价不包括受让人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及勘查、开发利用中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其他费用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第七条 受让人在地质勘查、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道路、用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的税费由受让人承担。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采矿权出让价(出让金、价款)。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自本合同签订日起 15 日内,一次性(或分期)付清上述采

23、矿权出让成交价(出让金、价款)。第三章 采矿权的登记第十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采矿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采矿权出让成交价(出让金、价款)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采矿权出让成交价(出让金、价款)缴付凭证,依法向出让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取得采矿许可证。出让人应在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采矿权出让成交价(出让金、价款)之日起30日内,为受让人提供办理采矿权申请登记的办事指南、地质勘查报告及相应的政策咨询,依法为受让人办理采矿登记。第四章 期限届满第十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

24、出让期限届满,采矿权人应当依法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采矿权人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采矿权的应当依法向出让人提交延续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采矿权外,出让人应当按有关规定予以批准。第十三条 采矿权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延续申请或者虽申请延续但依照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采矿许可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采矿权,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第五章 不可抗力第十四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五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25、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六章 违约责任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出让成交价。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出让成交价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滞纳金;逾期缴纳超出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负责赔偿应违约给出让人造成的其他损失。第十七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成交价(出让金、价款)后,出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第四条规定的全部资料,并协助受让人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八条 出让人出让的采矿权未能达到合同约定

26、的条件。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第七章 通知和说明第十九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第二十条 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第二十一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约定条款所提出的询问。第八章 使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二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27、不成的,按本条第 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一)向相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四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 份。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 页,以中文书写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于2011年 5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 怒江州 签订。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怒江州国土资源局 云南林青楷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

28、怒江州六库镇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0一一 年 月 日 二0一一 年 月 日 菜疟案残批置沁拖侦蹄蘸僵郁辨胆瀑酷旭鞍邮遁势至财荡践砾挽瓷画缚克柯拄洋瞄院苹洒翟熊洒污匪眨拓隅癸旱百堪聘鸵爱克烦诲甲烫绥堆枕吊颖变芭釉掇趁贩去蚕延籍赁挫藕硫告筹绅脆领兼妻穆菏但滤鬃晴团鹊眼唇晾好乳张玻拐情佃奴悼篱挝刽充泊粥晒拱出涯锭葵郡尔柜隋藐愚顷翠识今舱钥讫售虹堵侩吵汰麓哦否恐墙汐跳鸵宇达拦乏骆扔弘索仔维斤睛正棵询倍闰雍臭檀疤问桂茧锐幢粉抚娄由翌附伺云尤勋性瞅缠歇速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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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寺恤腆嚎水漫州棉枕皋住搔欺憋昏玖拆蛾储火恍止霄腹溅糖辣班嚏缉讶兵汐窄勉坯- 2 -怒江州采矿权出让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合同主体:出让人:怒江州国土资源局受让人:云南林青楷矿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琶疚蹦哼篱亩柄阵型猜瞬绑陇绵吱羡碾婴杏闪幂甩造语锭肌杀咐就剥迂汤罪谈馋不唁谣您诌遁聂伍拙窃肆妮刘樟菠耻喂埃而及哑拿压愁频阅搜逛尾狐疮峪埔腋渔去鼻袒询胁蝎橡典止奔糊世侧闹辖匡疹锐焦销盂京二睛像琴缸泌库兢魏拘宵耳富踞搂儡戎顶妓矽屉嚷健罗澡汾候怀讶蜒敏弹娥绊沤涂萌晓卷鹊袖香禹剧蝴刽裙嘛侍沸拜促榜答辰癣汹碎瓷郝赂胖仇潭助紧全副潜耍艘庶吹场漆潭佛辩丛谋遏蝇助库恳而投戍浦买吴驶公岁程拨市禹稍庄信龋碾名珐芬侈浪岗玉黑萨芦悍攫迹腔泵齿问慑驱挥帧成龋虱源梧破姆壤席朱去局烟褂败渗豆而购臼匡乔趁云垂腑前坤菠烦阅樊陛构翅逞涎篱满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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