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总 则
1.0.1 为提高我国坡屋面防水、保温隔热工程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及既有建筑改造的坡屋面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
1.0.3 坡屋面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建筑节能和安全的规定,并采取相应措施。
1.0.4 坡屋面工程应积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并应符合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和有关规定。
1.0.5 坡屋面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坡屋面 slope roof
坡度大于3%的屋面。
2.0.2 屋面板 Roof boarding
用于坡屋面承托保温隔热层和防水层的承重板。
2.0.3 防水垫层 Underlayment
坡屋面中通常铺设在瓦材或金属板下面的防水材料。
2.0.4 持钉层 Lock layer of nail
瓦屋面中能够握裹固定钉的构造层次,如细石混凝土层和屋面板等。
2.0.5 隔汽层 Vapour barrier
阻滞水蒸汽进入保温隔热材料的构造层次。
2.0.6 正脊 Flat ridge
坡屋面屋顶的水平交线形成的屋脊。
2.0.7 斜脊 Slope ridge
坡屋面斜面相交凸角的斜交线形成的屋脊。
2.0.8 斜天沟 Slope cullis
坡屋面斜面相交凹角的斜交线形成的天沟。
2.0.9 搭接式天沟 Lapped cullis
在斜天沟上铺设沥青瓦,两侧瓦片搭接形成的天沟。
2.0.10 编织式天沟 Knitted cullis
在斜天沟上铺设沥青瓦,两侧瓦片编织形成的天沟。
2.0.11 敞开式天沟 Open cullis
瓦材铺设至天沟边沿,天沟底部采用卷材或金属板构造形成的天沟。
2.0.12 挑檐 Overhang
屋面向排水方向挑出外墙或外廊部位的檐口构造。
2.0.13 块瓦 Tile
由黏土、混凝土和树脂等材料制成的块状硬质屋面瓦材。
2.0.14 沥青波形瓦 Corrugated asphalt board
由植物纤维浸渍沥青成型的波形瓦材。
2.0.15 树脂波形瓦 Corrugated resin board
以合成树脂和纤维增强材料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波形瓦材。
2.0.16 光伏瓦 Photovoltaic tile
太阳能光伏电池与瓦材的复合体。
2.0.17 光伏防水卷材 Photovoltaic waterproof sheet
太阳能光伏薄膜电池与防水卷材的复合体。
2.0.18 机械固定件 Fastener
用于机械固定保温隔热材料、防水卷材的固定钉、垫片和压条等配件。
2.0.19 金属板屋面 Metal plate roof
采用压型金属板或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的建筑屋面。
2.0.20 装配式轻型坡屋面 Assembly-type light sloping roof
以冷弯薄壁型钢屋架或木屋架为承重结构,轻质保温隔热材料、轻质瓦材等装配组成的坡屋面系统。
2.0.21 抗风揭 Wind uplift resistance
阻抗由风力产生的对屋面向上荷载的措施。
2.0.22 冰坝 Ice dam
在屋面檐口部位结冰形成的挡水冰体。
3 基本规定
3.1 材 料
3.1.1 坡屋面应按构造层次、环境条件和功能要求选择屋面材料。材料应配置合理、安全可靠。
3.1.2 坡屋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规定,满足屋面设计使用年限的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2 设计文件应标明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及其主要技术性能;
3 坡屋面工程宜采用节能环保型材料;
4 材料进场后,应按规定抽样复验,提出试验报告;
5 坡屋面使用的材料宜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免日晒、雨淋和受潮,严禁接近火源。运输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3.1.3 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3.1.4 坡屋面采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建筑防火规范的规定。
3.2 设 计
3.2.1 坡屋面工程设计应遵循“技术可靠、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
3.2.2 坡屋面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确定屋面防水等级;
2 确定屋面坡度;
3 选择屋面工程材料;
4 防水、排水系统设计;
5 保温、隔热设计和节能措施;
6 通风系统设计。
3.2.3 坡屋面工程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地域环境、使用功能要求以及依据屋面防水层设计使用年限,分为一级防水和二级防水,并符合表3.2.3的规定。
表3.2.3 坡屋面防水等级
项 目
坡屋面防水等级
屋面防水等级
一级
二级
防水层设计使用年限
≥20年
≥10年
注:1 大型公共建筑、医院、学校等重要建筑屋面的防水等级为一级,其它为二级;
2 工业建筑屋面的防水等级按使用要求确定。
3.2.4 根据建筑物高度、风力、环境等因素,确定坡屋面类型、坡度和防水垫层,并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表3.2.4 屋面类型、坡度和防水垫层
坡度
与
垫层
屋面类型
沥青瓦
屋面
块瓦
屋面
波形瓦
屋面
金属板屋面
防水卷
材屋面
装配式轻型
坡屋面
压型金属板
屋面
夹芯板
屋面
适用坡
度(%)
≥20
≥30
≥20
≥5
≥5
≥3
≥20
防水
垫层
应选
应选
应选
一级应选
二级宜选
-
-
应选
3.2.5 坡屋面采用沥青瓦、块瓦、波形瓦和一级设防的压型金属板时,应设置防水垫层。
3.2.6 坡屋面防水构造等重要部位应有节点构造详图。
3.2.7 坡屋面的保温隔热层应通过建筑热工设计确定,并符合相关规定。
3.2.8 保温隔热层铺设在装配式屋面板上时,宜设置隔汽层。
3.2.9 坡屋面应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进行风荷载计算。沥青瓦屋面、金属板屋面和防水卷材屋面应按设计要求提供抗风揭试验验证报告。
3.2.10 屋面坡度大于100%以及大风和地震设防烈度为7度以上的地区,应采取加强瓦材固定等防止瓦材下滑的措施。
3.2.11 持钉层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持钉层为木板时,厚度不应小于20mm;
2 持钉层为胶合板或定向刨花板时,厚度不应小于11mm;
3 持钉层为结构用胶合板时,厚度不应小于9.5mm;
4 持钉层为细石混凝土时,厚度不应小于35mm。
3.2.12 细石混凝土找平层、持钉层或保护层中的钢筋网应与屋脊、檐口预埋的钢筋连接。
3.2.13 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坡屋面的节能措施宜采用通风屋面、带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或屋面种植等,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相关规定。
3.2.14 屋面坡度大于100%时,屋面宜采用内保温隔热措施。
3.2.15 坡屋面工程设计应符合相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3.2.16 冬季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4℃的地区或檐口结冰严重的地区,檐口部位应增设一层防冰坝返水的自粘或满粘防水垫层。增设的防水垫层应从檐口向上延伸,并超过外墙中心线不少于1000 mm。
3.2.17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坡屋面檐口部位应采取防冰雪融坠的安全措施。
3.2.18 钢筋混凝土檐沟的纵向坡度不宜小于1%。檐沟内应做防水设防。
3.2.19 多雨地区的坡屋面应采用有组织排水设计;少雨地区可采用无组织排水设计;高低跨屋面的水落管出水口处应采取防冲刷措施。
3.2.20 坡屋面有组织排水方式和水落管的数量,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相关规定,通过计算确定。
3.2.21 坡屋面的种植设计应符合《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的规定。
3.2.22 屋面设有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伏电池板、避雷装置和电视天线等附属设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屋面结构承受附属设施的荷载;
2 附属设施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附属设施的支撑预埋件与屋面防水层的连接处应采取防水密封措施。
3.2.23 屋面采用光伏瓦和光伏防水卷材的防水构造可按照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3.2.24 采光天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排水板时,应有防雨措施;
2 采光天窗与屋面连接处应作两道防水设防;
3 应有结露水泻流措施;
4 天窗采用的玻璃应符合相关安全的要求;
5 采光天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气密性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3.2.25 坡屋面上应设置施工和维修时使用的安全扣环等设施。
3.3 施 工
3.3.1 坡屋面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对施工图中的细部构造进行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技术交底。
3.3.2 坡屋面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3.3.3 穿出屋面的管道、设施和预埋件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装。
3.3.4 防水垫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铺设瓦材或屋面材料。
3.3.5 铺设瓦材时,瓦材应在屋面上均匀分散堆放,自下而上作业。
瓦材宜顺工程所在地年最大频率风向铺设。
3.3.6 保温隔热材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隔热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铺设;
2 板状保温隔热材料铺设应紧贴基层,铺平垫稳,拼缝严密,固定牢固;
3 板状保温隔热材料可镶嵌在顺水条之间;
4 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隔热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4执行;
5 内保温隔热屋面用保温隔热材料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3.3.7 坡屋面的种植施工应按《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执行。
3.3.8 设有采光天窗的屋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光天窗与结构框架连接处应采用耐候密封材料封严;
2 结构框架与屋面连接部位的泛水应按顺水方向自下而上铺设。
3.3.9 屋面转角处、屋面与穿出屋面设施的交接处,应设置防水垫层附加层,并加强防水密封措施。
3.3.10 装配式屋面板应采取下列接缝密封措施:
1 混凝土板的对接缝宜采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灌填密实;
2 轻型屋面板的对接缝宜采用自粘胶条盖缝。
3.3.11 施工的每道工序完成后,应检查验收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下道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应对已完工的部分做好清理和保护。
3.3.12 坡屋面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周边和预留孔洞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护栏和安全网或其他防止坠落的防护措施;
2 屋面坡度大于30%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3 施工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和穿防滑鞋;
4 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以上时不得施工;
5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并应加强火源管理。
3.4 工程验收
3.4.1 坡屋面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规定的项目进行验收,并应做好记录。
3.4.2 坡屋面工程的竣工验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4 坡屋面工程材料
4.1 防水垫层
4.1.1 防水垫层表面应具有防滑性能或采取防滑措施。
4.1.2 防水垫层应采用以下材料:
1 沥青类防水垫层: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垫层、波形沥青通风防水垫层等;
2 高分子类防水垫层:铝箔复合隔热防水垫层、塑料防水垫层、透汽防水垫层和聚乙烯丙纶防水垫层等;
3 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
4.1.3 防水等级为一级设防的沥青瓦、块瓦和波形瓦屋面,主要防水垫层种类和厚度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3 一级设防瓦屋面的主要防水垫层种类和厚度
防水垫层种类
厚度(mm)
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
≥1.0
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垫层
≥2.0
波形沥青通风防水垫层
≥2.4
SBS、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3.0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1.5
高分子类防水卷材
≥1.2
高分子类防水涂料
≥1.5
沥青类防水涂料
≥2.0
4.1.4 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应符合《坡屋面用防水材料 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JC/T 1068的规定。
4.1.5 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垫层应符合《坡屋面用防水材料 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垫层》JC/T 1067的规定。
4.1.6 波形沥青通风防水垫层的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表4.1.6 波形沥青通风防水垫层主要性能
项 目
性能要求
厚度(mm)
≥2.4
弯曲强度(跨距620mm,弯曲位移1/200)(N/ m2)
≥700
撕裂强度(N)
≥150
抗冲击性(跨距620mm,40Kg沙袋,250mm落差)
不得穿透试件
抗渗性(100mm水柱48h)
无渗漏
沥青含量(%)
≥40
吸水率(%)
≤20
耐候性
冻融后撕裂强度(N)
≥150
冻融后抗渗性(100mm水柱,48h)
无渗漏
4.1.7 铝箔复合隔热防水垫层的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表4.1.7 铝箔复合隔热防水垫层主要性能
项 目
性能要求
单位面积质量(g/m2)
≥90
断裂拉伸强度(MPa)
≥20
断裂伸长率(%)
≥10
不透水性(0.3MPa,30min)
无渗漏
低温弯折性
-20℃,无裂纹
加热伸缩量(mm)
延伸
≤2
收缩
≤4
钉杆撕裂强度(N)
≥50
热空气老化
(80℃,168h)
断裂拉伸强度保持率(%)
≥80
断裂伸长率保持率(%)
≥70
反射率(%)
≥80
4.1.8 聚乙烯丙纶防水垫层的厚度和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1.8-1的规定。
用于粘结聚乙烯丙纶防水垫层的聚合物水泥防水胶粘材料的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1.8-2的规定。
表4.1.8-1 聚乙烯丙纶防水垫层厚度和主要性能指标
项 目
性能要求
主体材料厚度(mm)
≥0.5
断裂拉伸强度(N/cm)
≥60
断裂伸长率(%)
≥100
不透水性(0.3MPa,30min)
无渗漏
低温弯折性
-20℃,无裂纹
加热伸缩量(mm)
延伸
≤2
收缩
≤4
撕裂强度(N)
≥20
热空气老化(80℃,168h)
断裂拉伸强度保持率(%)
≥80
断裂伸长率保持率(%)
≥70
表4.1.8-2 聚合物水泥防水胶粘材料主要物理性能
项 目
性能要求
剪切状态下的粘合性(N/mm,常温)
卷材与卷材
≥2.0或卷材断裂
卷材与基层
≥1.8或卷材断裂
4.1.9 透汽防水垫层的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1.9的规定。
表4.1.9 透汽防水垫层主要性能
项 目
性能要求
单位面积质量(g/m2)
≥50
拉力(N/50mm)
瓦屋面
≥260
金属屋面
≥180
延伸率(%)
≥5
低温柔度
-25℃,无裂纹
抗渗性
瓦屋面 (1500mm水柱2h)
无渗漏
金属屋面 (1000mm水柱2h)
无渗漏
钉杆撕裂强度(N)
瓦屋面
≥120
金属屋面
≥35
水蒸汽透过量(g/m2·24h)
≥200
4.1.10 用于防水垫层的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的主要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采用高分子类防水涂料时,涂膜厚度不应小于1.5 mm;采用沥青类防水涂料时,涂膜厚度不应小于2.0 mm。
4.2 保温隔热材料
4.2.1 坡屋面保温隔热材料可采用硬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保温板、硬质聚氨酯泡沫保温板、喷涂硬泡聚氨酯、岩棉、矿渣棉或玻璃棉等。不宜采用散状保温隔热材料。
4.2.2 保温隔热材料的品种和厚度应满足屋面系统传热系数的要求,并应符合相关建筑热工设计规范的规定。
4.2.3 保温隔热材料的表观密度不应大于250kg/m3。装配式轻型坡屋面宜采用轻质保温隔热材料,表观密度不宜大于70kg/m3。
4.2.4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应符合《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GB/T10801.1的规定;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应符合《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的规定。
4.2.5 硬质聚氨酯泡沫保温板应符合《建筑绝热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T 21558的规定。
4.2.6 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隔热材料的主要性能应符合《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4的规定。
4.2.7 绝热玻璃棉应符合《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GB/T 17795的规定。
4.2.8 岩棉、矿渣棉保温隔热材料的主要性能应符合《建筑用岩棉、矿渣棉绝热制品》GB/T 19686的规定。用于机械固定法施工时,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表4.2.8 岩棉、矿渣棉保温隔热材料主要性能
厚度
(mm)
压缩强度(压缩比10%,kPa)
点荷载强度(变形5mm,N)
导热系数(W/mK)
平均温度
(25±°C)
酸度
系数
热阻(R/(m2·K/W)(平均温度(25±1℃)
尺寸稳定性
质量
吸湿率 (%)
憎水率 (%)
短期吸水量(部分浸入)(kg/m2)
≥50
≥40
≥200
≤0.040
≥ 1.6
≥1.25
长度、宽度和厚度的相对变化率均不大于1.0%
≤1
≥98
≤1.0
≥60
≥500
≥80
≥700
4.3 沥青瓦
4.3.1 沥青瓦的规格和主要性能应符合《玻纤胎沥青瓦》GB/T 20474的规定。
4.3.2 沥青瓦屋面使用的配件产品的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4 块瓦
4.4.1 烧结瓦和配件瓦的主要性能应符合《烧结瓦》GB/T 21149的相关规定。
4.4.2 混凝土瓦和配件瓦的主要性能应符合《混凝土瓦》JC 746的相关规定。
4.4.3 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结构中使用的配件的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5 波形瓦
4.5.1 沥青波形瓦的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5.1的规定,规格、尺寸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表 4.5.1 沥青波形瓦主要性能
项 目
性能要求
厚度(mm)
≥2.6
弯曲强度(跨距620mm,弯曲位移1/200)(N/m2)
≥1400
撕裂强度(N)
≥200
抗冲击性(跨距620mm,40Kg沙袋,400mm落差)
不得穿透试件
抗渗性(100mm水柱,48h)
无渗漏
沥青含量(%)
≥40
吸水率(%)
≤20
耐候性
冻融后撕裂强度(N)
≥150
冻融后抗渗性(100mm水柱,48h)
无渗漏
4.5.2 树脂波形瓦的表面应平整,厚度均匀,无裂纹、裂口、破孔、烧焦、气泡、明显麻点、异色点,主要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5.3 波形瓦屋面使用的配件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6 金属板
4.6.1 压型金属板材的基板包括:热镀锌钢板、镀铝锌钢板、铝合金板、不锈钢板等,板材的规格和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6.1的规定。
表4.6.1 压型金属板材的基板规格和主要性能
板材名称
最小公称厚度(mm)
性能要求
屈服强度(Mpa)
抗拉强度(Mpa)
热镀锌钢板
≥0.6
≥250
≥330
镀铝锌钢板
≥0.6
≥350
≥420
铝合金板
≥0.9(AA3004基板)
≥170
≥220
4.6.2 有涂层的金属板,正面涂层不应低于二层,反面涂层为一层或二层,涂层的主要性能应符合《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T 12754的规定,涂层的耐久性应符合表4.6.2的规定。
表4.6.2 金属板材涂层耐久性要求
涂层名称
紫外灯老化试验时间(h)
耐中性盐雾试验时间(h)
UVA-340
UVA-313
聚 酯
600
-
≥480
硅改性聚酯
720
-
≥600
高耐久性聚酯
-
600
≥720
聚偏氟乙烯
-
1000
≥960
4.6.3 压型金属板的主要性能应符合《建筑用压型钢板》GB/T 12755、《铝及铝合金压型板》GB/T 6891的规定,不锈钢压型金属板的主要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6.4 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的主要性能应符合《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 GB/T 23932的规定。
4.6.5 金属板材应符合外形规则、边缘整齐、色泽均匀、表面光洁等要求,不得有扭曲、翘边和锈蚀等缺陷。
4.6.6 与屋面金属板直接连接的附件、配件的材质不得对金属板及其涂层造成腐蚀。
4.7 防水卷材
4.7.1 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主要性能应符合《聚氯乙烯防水卷材》GB 12952的规定。采用机械固定法铺设时,应选用具有织物内增强的产品,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7.1的规定。
表4.7.1 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主要性能
试验项目
性能要求
最大拉力(N/cm)
≥250
最大拉力时延伸率(%)
≥15
热处理尺寸变化率(%)
≤0.5
低温弯折性
-25℃,无裂纹
不透水性
0.3MPa,2h 不透水
接缝剥离强度(N/mm)
≥3.0
钉杆撕裂强度(横向)(N)
≥600
人工气候加速老化(2500h)
最大拉力保持率(%)
≥85
伸长率保持率(%)
≥80
低温弯折性(-20℃)
无裂纹
4.7.2 三元乙丙橡胶(EPDM)防水卷材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7.2的规定。采用机械固定法铺设时,应选用具有织物内增强的产品。
表4.7.2 三元乙丙橡胶(EPDM)防水卷材主要性能
试验项目
性能要求
无增强
内增强
最大拉力(N/10mm)
—
≥200
拉伸强度(MPa)
≥7.5
—
最大拉力时延伸率(%)
—
≥15
断裂延伸率(%)
≥450
—
不透水性
0.3MPa,30min无渗漏
0.3MPa,30min无渗漏
钉杆撕裂强度(横向)(N)
≥200
≥500
低温弯折性
-40℃,无裂纹
-40℃,无裂纹
臭氧老化(500pphm,50%,168h)
无裂纹
无裂纹
热处理尺寸变化率(%)
≤1
≤1
接缝剥离强度(N/mm)
≥2.0或卷材破坏
≥2.0或卷材破坏
人工气候加速
老化(2500h)
拉力(强度)保持率(%)
≥80
≥80
延伸率保持率(%)
≥70
≥70
低温弯折性(℃)
-35
-35
4.7.3 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采用机械固定法铺设时,应选用具有织物内增强的产品,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7.3的规定。
表4.7.3 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主要性能
试验项目
性能要求
最大拉力(N/cm)
≥250
最大拉力时延伸率(%)
≥15
热处理尺寸变化率(%)
≤0.5
低温弯折性
-40℃,无裂纹
不透水性
0.3MPa,2h 不透水
臭氧老化(500pphm,168h)
无裂纹
接缝剥离强度(N/mm)
≥3.0
钉杆撕裂强度(横向)(N)
≥600
人工气候加速老化(2500h)
最大拉力保持率(%)
≥90
伸长率保持率(%)
≥90
低温弯折性(℃)
-40,无裂纹
4.7.4 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主要性能应符合《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的规定。采用机械固定法铺设时,应选用具有玻纤增强聚酯毡胎基的产品。外露卷材的表面应覆有页岩片、粗矿物颗粒等耐候性保护材料。
4.7.5 塑性体(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主要性能应符合《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3的规定。采用机械固定法铺设时,应选用具有玻纤增强聚酯毡胎基的产品。外露卷材的表面应覆有页岩片、粗矿物颗粒等耐候性保护材料。
4.7.6 屋面防水层应采用耐候性防水卷材。选用的防水卷材人工气候老化试验辐照时间不应少于2500h。
4.7.7 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搭接胶带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7.7的规定。
表4.7.7 搭接胶带主要性能
试验项目
性能要求
持粘性(min)
≥20
耐热性(80℃ 2h)
无流淌、龟裂、变形
低温柔性
-40℃,无裂纹
剪切状态下粘合性(卷材)(N/mm)
≥2.0
剥离强度(卷材)(N/mm)
≥0.5
热处理剥离强度保持率(卷材,80℃,168h)(%)
≥80
4.8 装配式轻型坡屋面材料
4.8.1 装配式轻型坡屋面宜采用工业化生产的轻质构件。
4.8.2 冷弯薄壁型钢应采用热浸镀锌板(卷)直接进行冷弯成型。承重冷弯薄壁型钢采用的热浸镀锌板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镀锌板的双面镀锌层重量不应小于180g/㎡。
4.8.3 冷弯薄壁型钢采用的连接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8.4 用于装配式轻型坡屋面的承重木结构用材、木结构用胶及配件,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的规定。
4.8.5 新建屋面、平改坡屋面的屋面板宜采用定向刨花板(简称OSB板)、结构胶合板、普通木板及人造复合板等材料;采用波形瓦时,可不设屋面板。
木屋面板材的主要性能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规定。
木屋面板材的规格应符合表4.8.5的规定。
表4.8.5 木屋面板材规格(mm)
屋面板
厚度
定向刨花板(OSB板)
≥11.0
结构胶合板
≥9.5
普通木板
≥20
4.8.6 新建屋面、平改坡屋面的屋面瓦,宜采用沥青瓦、沥青波形瓦、树脂波形瓦等轻质瓦材。屋面瓦的材质应符合本规范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4.9 泛水材料
4.9.1 坡屋面使用的泛水材料包括自粘泛水带、金属泛水板和防水涂料等。
4.9.2 自粘聚合物沥青泛水带应符合《自粘聚合物沥青泛水带》JC/T 1070的规定。
4.9.3 自粘丁基胶带泛水应符合《丁基橡胶防水密封胶粘带》JC/T 942的规定。
4.9.4 防水涂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9.5 外露环境中使用的泛水材料应具有耐候性能。
4.10 机械固定件
4.10.1 机械固定件包括固定钉、垫片、套管和压条。
4.10.2 机械固定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件和配件的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满足屋面防水层设计使用年限和安全的要求;
2 固定件应具有抗腐蚀涂层;
3 固定件应选用具有抗松脱功能螺纹的螺钉;
4 应按设计要求提供固定件拉拔力性能的检测报告;
5 固定岩棉等纤维状保温隔热材料时,宜采用带套管的固定件。
4.10.3 机械固定件在高湿、高温、腐蚀等环境下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保持湿度大于70%时,应采用不锈钢螺钉;
2 在高温、化学腐蚀等环境下使用,应采用不锈钢螺钉。
4.10.4 保温板垫片的边长或直径不应小于70mm。
4.10.5 机械固定件宜做抗松脱测试。
4.10.6 固定钉宜进行现场拉拔试验。
4.11 顺水条和挂瓦条
4.11.1 木质顺水条和挂瓦条应采用等级为Ⅰ级或Ⅱ级的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8%,并应作防腐防蛀处理。
4.11.2 金属材质顺水条、挂瓦条应做防锈处理。
4.11.3 顺水条断面尺寸宜为40mm×20mm;挂瓦条断面尺寸宜为30mm×30mm。
4.12 其他材料
4.12.1 隔汽层采用的材料应具有隔绝水蒸汽、耐热老化、抗撕裂和抗拉伸等性能。
4.12.2 接缝密封防水应采用高弹性、低模量、耐老化的密封材料。
4.12.3 坡屋面工程材料的生产企业应提供配件,以及安装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等文件。
5 防水垫层
5.1 一般规定
5.1.1 根据坡屋面防水等级、屋面类型、屋面坡度和采用的瓦材或板材等选择防水垫层材料。
5.1.2 有空气间层隔热要求的屋面,应选择隔热防水垫层;瓦屋面采用纤维状材料作保温隔热层或湿度较大时,保温隔热层上宜增设透汽防水垫层。
5.1.3 防水垫层的性能应满足屋面防水层设计使用年限的要求。
5.1.4 防水垫层可空铺、满粘或机械固定。
5.1.5 屋面坡度大于50%,防水垫层宜采用机械固定或满粘法施工;防水垫层的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mm。
5.1.6 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时,固定钉穿透非自粘防水垫层,钉孔部位应采取密封措施。
5.2 设计要点
5.2.1 防水垫层在瓦屋面构造层次中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垫层铺设在瓦材和屋面板之间(图5.2.1-1);屋面为内保温隔热构造。
1
2
3
图5.2.1-1 防水垫层位置(一)
1—瓦材;2—防水垫层;3—屋面板
2 防水垫层铺设在持钉层和保温隔热层之间(图5.2.1-2),在防水垫层上铺设配筋细石混凝土持钉层。
1
2
3
4
5
图5.2.1-2 防水垫层位置(二)
1—瓦材;2—持钉层;3—防水垫层;4—保温隔热层;5—屋面板
3 防水垫层铺设在保温隔热层和屋面板之间(图5.2.1-3);瓦材固定在配筋细石混凝土持钉层上。
5
4
3
2
1
图5.2.1-3 防水垫层位置(三)
1—瓦材;2—持钉层;3—保温隔热层;4—防水垫层;5—屋面板
4 防水垫层或隔热防水垫层铺设在挂瓦条和顺水条之间(图5.2.1-4),防水垫层呈下垂凹形。
3
2
1
4
5
6
7
图5.2.1-4 防水垫层位置(四)
1—瓦材;2—挂瓦条;3—防水垫层;4—顺水条;5—持钉层;6—保温隔热层;7—屋面板
5 波形沥青通风防水垫层,铺设在挂瓦条和保温隔热层之间(图5.2.1-5)。
1
2
4
5
3
图5.2.1-5 防水垫层位置(五)
1—瓦材;2—挂瓦条;3—波形沥青通风防水垫层;4—保温隔热层;5—屋面板
5.2.2 坡屋面细部节点部位的防水垫层应增设附加层,宽度不宜小于500 mm。
5.3 细部构造
5.3.1 屋脊部位构造(图5.3.1)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脊部位应增设防水垫层附加层,宽度不应小于500mm;
2 防水垫层应顺流水方向铺设和搭接。
1
2
3
4
5
6
7
≥500
图5.3.1 屋脊
1—瓦;2—顺水条;3—挂瓦条;4—脊瓦
5—防水垫层附加层;6—防水垫层;7—保温隔热层
5.3.2 檐口部位构造(图5.3.2)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檐口部位应增设防水垫层附加层。严寒地区或大风区域,应采用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加强,下翻宽度不应小于100mm,屋面铺设宽度不应小于900mm;
2 金属泛水板应铺设在防水垫层的附加层上,并伸入檐口内;
3 在金属泛水板上应铺设防水垫层。
2
7
6
1
3
4
5
8
≥900
图5.3.2 檐口
1—瓦;2—挂瓦条;3—顺水条;4—防水垫层;5—防水垫层附加层
6—保温隔热层;7—排水管;8—金属泛水板
5.3.3 钢筋混凝土檐沟部位构造(图5.3.3)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檐沟部位应增设防水垫层附加层;
2 檐口部位防水垫层的附加层应延展铺设到混凝土檐沟内。
4
2
1
3
7
5
6
图5.3.3 钢筋混凝土檐沟
1—瓦;2—顺水条;3—挂瓦条;4—保护层(持钉层)
5—防水垫层附加层;6—防水垫层;7—钢筋混凝土檐沟
5.3.4 天沟部位构造(图5.3.4)应符合下列规定:
5
4
3
2
1
≥1000
图5.3.4 天沟
1—瓦;2—成品天沟;3—防水垫层;4—防水垫层附加层;5—保温隔热层
1 天沟部位应沿天沟中心线增设防水垫层附加层,宽度不应小于1000mm;
2 铺设防水垫层和瓦材应顺流水方向进行。
5.3.5 立墙部位构造(图5.3.5)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阴角部位应增设防水垫层附加层;
2 防水垫层应满粘铺设,沿立墙向上延伸不少于250mm;
3 金属泛水板或耐候型泛水带覆盖在防水垫层上,泛水带与瓦之间采用胶粘剂满粘;泛水带与瓦搭接应大于150mm,并应粘结在下一排瓦的顶部;
4 非外露型泛水的立面防水垫层宜采用钢丝网聚合物水泥砂浆层保护,并用密封材料封边。
7
≥150
6
5
4
3
2
1
图5.3.5 立墙
1—密封材料;2—保护层;3—金属压条;4—防水垫层附加层
5—防水垫层;6—瓦;7—保温隔热层
5.3.6 山墙部位构造(图5.3.6)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阴角部位应增设防水垫层附加层;
2 防水垫层应满粘铺设,沿立墙向上延伸不少于250mm;
3 金属泛水板或耐候型泛水带覆盖在瓦上,用密封材料封边,泛水带与瓦搭接应大于150mm。
4
6
5
3
2
1
≥150
图5.3.6 山墙
1—密封材料;2—泛水;3—防水垫层;4—防水垫层附加层;5—保温隔热层;6—找平层
1
5.3.7 女儿墙部位构造(图5.3.7)应符合下列规定:
7
6
5
2
4
3
≥300
图5.3.7 女儿墙
1—耐候密封胶;2—金属压条;3—耐候型自粘柔性泛水带;4—瓦
5—防水垫层附加层;6—防水垫层;7—顺水条
1 阴角部位应增设防水垫层附加层;
2 防水垫层应满粘铺设,沿立墙向上延伸不少于250mm;
3 金属泛水板或耐候型自粘柔性泛水带覆盖在防水垫层或瓦上,泛水带与防水垫层或瓦搭接应大于300mm,并应压入上一排瓦的底部;
4 宜采用金属压条固定,并密封处理。
5.3.8 穿出屋面管道构造(图5.3.8)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阴角处应满粘铺设防水垫层附加层,附加层沿立墙和屋面铺设,宽度均不少于250mm;
2 防水垫层应满粘铺设,沿立墙向上延伸不少于250mm;
3 金属泛水板、耐候型自粘柔性泛水带覆盖在防水垫层上,上部迎水面泛水带与瓦搭接应大于300mm,并应压入上一排瓦的底部;下部背水面泛水带与瓦搭接应大于150mm;
4 金属泛水板、耐候型自粘柔性泛水带表面可以覆盖瓦材或其它装饰材料;
5 用密封材料封边。
1
7
3
2
1
5
4
7
6
>300
>150
≥250
(a) (b)
图5.3.8 穿出屋面管道
1—成品泛水件;2—防水垫层; 3—防水垫层附加层
4—保护层(持钉层);5—保温隔热层;6—密封材料;7—瓦
5.3.9 变形缝部位防水构造(图5.3.9)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形缝两侧墙高出防水垫层不少于100mm;
2 防水垫层包过变形缝,变形缝上覆盖金属盖板。
2
1
3
4
5
图5.3.9 变形缝
1—防水垫层;2—防水垫层附加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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