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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务项目市场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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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务项目市场分析 一.前言 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水务市场,一直由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城建系统、自来水公司、排水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由于其效率低下、资金困难、运营不良,近年来逐步走向市场化,向外资、民营企业开放,其蕴涵的巨大商机吸引了众多的投资者。 企业以合资经营、BOT、TOT、收购等方式介入市政水务市场的运营,伴随着市政行业壁垒的放开,呈现出越来越热烈的趋势。 然而,区域政策的不统一、一些政府部门观念的陈旧、服务价格、运营模式等问题依然困饶着政府和企业,如何寻找多方利益的平衡点,成为未来水务市场繁荣的必由之路。 二.市场总体状况 1. 供水市场 2001年,城市供水总量466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3亿立方米;全年生产运营用水量221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7亿立方米。 2002年,城市供水总量466亿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全年生产运营用水量209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2亿立方米。 全国几乎每个县市都会建设自来水厂,大中城市会建设多个自来水厂,随着人口增长,自来水厂会逐步的增加,根据2001、2002供水数据,今后几年新建水厂的速度不会很大。 2. 市政污水处理市场 中国大规模修建污水处理厂是在“九五”计划以来,今后几年将会有一个迅猛增加的态势。由于多为政府投资建设运营,资金缺乏和效率低下成为市政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的瓶颈,随着市政项目走向市场化,以及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建立,原来的局面会有较大改观。 “十五”期间列入“中国绿色工程计划”(第二期)重点工程项目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有219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25万吨/日,项目总投资502亿元。 其中的主要建设项目包括: ----“三河”、“三湖”重点流域的城市水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三河”重点流域新建、改建城市污水处理厂82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00万吨/日;“三湖”重点流域新建、改建城市污水处理厂39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82万吨/日;完成5项底泥清淤工程,总投资259亿元。 --长江三峡库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新建、改建城市污水处理厂43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5万吨/日,总投资73亿元。 --松花江干流及小丰满水库上游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新建、改建城市污水处理厂9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0万吨/日,总投资46亿元。 --南水北调东线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新建、改建城市污水处理厂42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20万吨/日,总投资92亿元。 --北京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新建、改建城市污水处理厂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8万吨/日,总投资32亿元。 2001年,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714万立方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20262吨。全年城市污水处理量120亿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36.5%,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 2002年,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707万立方米,城市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4388吨。全年城市污水处理量135亿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39.9%,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 预计到2005年,中国环保产业将在现有基础上以不低于12%的速度增长,环保产业市场总额将达到4700亿元,约占当年GDP的3.7%。到2010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要不低于60%,为此,在现有452座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还要再建1000多座。 污水处理行业本身属于微利行业,但最大的优点是风险低。 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中,我国遇到了资金不足和效率不高两个严重问题,它是造成我国相关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和处理效果不好的关键原因,直接影响到我国能否实现“十五”环保计划目标。这两个问题的具体表现是,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建设设施,建成了又没有充足资金来维持设施正常运行,同时,污水处理设施与管网不配套也造成不少设施闲置和浪费;同时,由于运营体制与机制上的原因,不少运行中的设施,并未发挥出设施所设计的处理能力、效率和质量。 3. 水价 目前,由政府主导定价,采用价格听证会制度,根据保本微利原则收取自来水费和排污费。全国各地水价相差很大,大中小城市水价差距也很大。 我国的新《水法》中也规定了今后水价改革的方向---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即阶梯水价)。 即使是外资、民企进入市政污水项目,依然沿用保本微利原则,内部收益率在8~15%之间,随着项目招投标机制及竞争的加剧,相信其内部收益率会稳定在8~10%左右。通过投资总成本、投资内部收益率、当地电价、运营成本、居民消费指数等指标测算水价,经省市物价部门举办价格听证会确认,基本不受市场影响。 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走向市场化后能否获得预期利润,在同等收费政策下,将取决于其经营水平和成本控制水平。 在苏北某市,该市处理一立方污水成本是0.85元,而该市当前的自来水费还是0.55元,污水厂每处理一吨水反而要赔近0.20元 武汉市排水公司已正式提出污水处理费调价申请,污水处理费将达0.75元-0.9元/吨,上调幅度达0.35元-0.5元/吨。物价部门将按规定举行听证。 北京水价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90元(其中自来水价和水资源费2.30元,污水处理费0.60元) 以供水行业为例,我国水务市场年增长率将保持在15%左右,国家统计局则认为外商在国内水务市场的利润率可高达24.48% 4.竞争状况 4.1 国有公共事业单位(城建局、自来水公司、排水公司等) 随着市政项目市场化,国有公共事业单位通过改制或出让市政水务设施,使政府和国有企业逐步退出市政水务项目的建设运营。 原国有公共事业单位通过改制而形成的公司,将在一定的阶段内拥有其原有的资源优势和垄断优势,与政府部门有天然的公共关系优势,对其当地的区域市场有其他企业不可比拟的优势。 但在跨地域经营、规模经济方面与全国性的环保集团相比,有一定的差距。 4.2 非国有企业 外资、国内上市公司凭借其雄厚的实力、多年的运营经验,正在通过合资经营、收购兼并等手段积极进入国内市政水务市场。在东南沿海及大都市等经济较发达、市场化进程较快地区,外资企业及国内具有实力的上市公司、环保企业正将成为市政项目的中坚力量。 1992年法国苏伊士水务投资广东中山市坦洲自来水公司,成为“洋水务”进军中国的开始。 威望迪控股55%与天津市有关部门成立合资企业———天津通用水务公司,是中国政府第一次特许外国公司经营现有水厂。 泰达股份、金路集团等多家上市公司陆续投资绿化、自来水、燃气等领域;漳州发展将巨额募集资金转向自来水和垃圾处理项目、科学城(原名乌江电力),甚至将主营业务转向城市公用事业的投资和管理。 今年以来已有30多家上市公司开始投资或者加大对公用事业的投资。其中较大手笔的有漳州发展,该公司将24883万元募资中的三分之二转而收购漳州自来水公司下属水厂资产,还斥资8030万元投资全国垃圾处理示范性工程九龙岭垃圾场。 ST国嘉(600646)2002 年11月公告了总金额达6000万元的投资计划,投资方向为参与组建4家基础设施建设公司与水务公司。 国内第一家引进外资建设的自来水厂项目———上海泰晤士大场自来水有限公司已经顺利完成了一期20万吨和二期40万吨供水建设,为上海市北地区120万人生产自来水,被誉为上海市成功吸引外资的典范项目之一。 2001年法国昭和水务公司与奉贤自来水公司第三水厂合作成立了上海首家中外合作的昭和自来水公司。 首创股份:下一步的战略是以北京为基地,在中国的东北、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等一带开始。现在大概谈了20个项目,主要是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一头是上水,一头是下水。 4.3 竞争状况简析 外资水务公司 国内环保上市公司 区域性水务公司 桑德集团 定位 大型自来水厂 大中型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 当地水务项目 以新建水务项目为主,全国范围 市场营销 外资,政府引资 竞标,洽谈 当地资源优势 竞标,洽谈 技术水平 领先 主流技术,通用型 通用型 通用型,改良型 管理 领先 裁减冗员,控成本 国企改制 裁减冗员,控成本 战略 投资大型自来水厂,以质取胜,优质项目为主 抢占市场,较好的项目即可,以量取胜,越多越快越好 取得当地项目,靠资源优势获利 努力抢占市场 资金运用 渠道通畅 投资,融资 融资 投融资 品牌 外企形象 上市公司,实力强 当地知名型 多年积累 综合势力 最强 强 较强 强 三.外部环境 1. 社会因素 近几年来,国内水务市场市场化步伐明显加快,国务院、相关部委、部分省市颁布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走向市场化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并在各地已经开始较大力度的实施。政府部门希望通过引进外来资金解决目前市政投入及管理中存在的弊病。 市政水务项目市场化运作已经得到政府部门及社会的认可,高效率的、高水平的市政水务项目管理将会越来越被社会接受,政府部门也将退居监管的角色,逐步退出市政水务项目的建设运营。 按照国务院不久前发出的《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十五”期间,所有的城市都必须建设污水处理厂。到2005年,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率应达到60%以上;到2010年,所有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得低于60%,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重点风景旅游城市不得低于70%。要达到这一目标,我国还要新建1000多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总投资高达2000至3000亿元,这还不包括每年上百亿元的运行费用。 为了解决污水处理行业存在的问题,我国不少城市开始探索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陆续放开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投资市场。去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建设部、环保总局还向各地下发了《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鼓励海内外资本投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近年来,BOT、托管运营、供排水一体化等试验在各地开花结果。BOT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际上出现的一种新的项目融资模式,其含义是“建设———运营———移交”,政府通过出让建设项目一定期限的经营权、收益权,来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建设,而项目的投资者在规定的经营期限结束后,将该项目的产权和经营权无偿地移交给当地政府。 我国环保运营的市场化运作刚刚起步,这是个好的开头,但污水处理产业化步伐目前还比较缓慢,主要原因就是相当一部分人的观念滞后,还习惯于过去的政府投资、建水厂单位自己管理,拒绝外资和民营企业承接。污水处理厂也好,垃圾处理场也好,投资往往都十分庞大,动辄几千万到数亿元人民币,资金问题往往成了拦路虎。 目前,"加快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已被列入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3年的工作要点。为尽快启动这项改革,打破垄断、开放市场,建立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城建司决定举办全国范围的系列活动:包括研讨、交流、合作、洽谈等。系列活动旨在为项目方和投资方提供沟通与交流的平台,加快引进资金,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约合同,同时也为探索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道路,以及规范市场化进程做出有益地尝试。 系列活动中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拟于2003年8月份在北京召开的,由城建司主办、建设部信息中心和中建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首届全国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暨项目投资洽谈会"(详情请登陆 http://zhanhui.cein.gov.cn/)。本次投洽会将邀请主管领导、行业专家和有关企业代表共同研讨、交流经验,督促建立相关的标准、政策及法律法规;组织各地市政公用项目和中外大型投资机构参加展示、洽谈活动。 主管部门在讨论制定收费标准时,在研讨颁布相关政策时,需要听取来自各方各面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思路、方法的客观公正。为此"全国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暨项目投资洽谈会"组委会在展会网站zhanhui.cein.gov.cn内特辟出"热点论坛",区域内有四个板块,三个主题板块分别是: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市政公用行业向资本市场开放;城市政府如何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另外,还有一块自由发言区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自已关心的主题积极踊跃地发表观点 2. 技术因素 目前,我国普遍采用的水务项目技术与国际水平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在国内大型的自来水厂竞标时,国内企业往往处于劣势。 国内企业相比,大型的环保企业的技术水平相差不大,不同的企业会根据自身的技术势力对通用技术进行改良(如桑德集团的2L、3L技术),以适应项目的要求,但总体相差不大;一些项目往往由市政设计院确定技术方案、工艺流程,使各企业采用的技术水平处于同一层次。 鉴于国内的情况,企业一般采用在满足水质标准的原则下,尽量的节省投资成本的技术方案,这也是市政项目特许经营的结果,采用国际领先的技术会受到投资收益的限制。 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技术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各类已在工业废水治理中得到普遍应用且适合于城市污水处理的治理技术在城市污水治理建设中得到了应用,从事城市污水处理的企业也开始根据各自不同的需求采取相适应的污水处理技术;一些环保产业骨干企业都在探索企业的体制改革之路,纷纷进行重组改制,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企业集团。许多企业走向联合,通过资本运作把企业做大、做强,朝着环保产业航母和联合舰队的方向发展,并逐步与国际接轨 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近年来虽已取得较大的发展,但与世界先进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其发展过程面临着重重困难。 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的总体技术水平在世界上属于中等。工艺技术的研发水平大致与中等工业化国家相当,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不是特别大,但工程设计水平亟待提高;产品制造技术与工业发达国家的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与中等发展的国家相比,也有一定差距。我国的工业基础比较薄弱,机械、化工、材料等工业较为落后,水处理机械产品的生产制造水平则整体上要比国外落后10年以上。其具体体现: 一是产品品种少,更新换代慢,研发新产品也多为简单模仿,消化吸收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差,技术储备能力低; 二是产品技术性能低,效率低,自动化程度低;三是产品加工质量水平低,质量标准低,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差,可靠性低; 四是产品的结构设计水平低,外观差。 总的来说,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且还存在很多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受水污染治理行业本身发展水平的制约。主要表现为:企业小、生产规模小、生产力分散;产品生产趋同性明显,专业化分工不足,低水平、低档次、重复性生产现象普遍,往往一个产品会有200-300个工厂同时生产;产品加工手段一般都比较简陋、人员的素质比较低,生产管理水平低、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产品质量不高;市场竞争能力脆弱,且不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由于技术专有性差、易于模仿,难于培育市场优势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 其次,市场发育的不完善也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目前,相关市场的秩序还比较混乱,且严重地不规范,违法行为难以禁止;市场管理不力,行政性的市场干预严重,用户对产品、技术的认知程度差,市场销售中质量和技术难以成为购买的主要因素,兴奋点仍然在价格竞争、低价倾销等方面;行业组织尚未发挥应有作用,政府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市场操作中失灵,监管不力,反而造成市场的混乱。 第三,水污染治理行业的相关管理体制和机制也制约着该行业的发展。建设项目的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大型设施的建设仍然具有较强的垄断性色彩,一般水处理公司得不到市场准入;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受水价机制的影响,难于正常发展,政府管、政府建、政府运营的非市场化现象依然作为主流而广泛存在。水处理 设施建设的投资融资体制严重制约其发展,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尚未形成,金融界对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仍采取观望态度,体制、机制的因素也阻碍了民间资金向水污染治理的投放。 3. 法律法规 近两年来,关于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的相关法律法规颁布的速度很快,国务院、相关部委、部分省市纷纷出台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的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积极快速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全面开放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营市场,建立和完善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 对于市政水务项目的价格制定,采用通行的价格听证制度。 对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营,政府部门采用多种合作模式,合资、BOT、TOT的运营模式成为市政水务项目建设运营的主流模式。 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营的投融资模式有过去政府主导实施逐步转变为以企业为主体的投融资建设模式,政府仅作为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营的监管者。 2002年12月27日,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要求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全面开放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营市场,建立和完善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 为促进城市污水产业化发展是市场化的重要内容,建设部将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制定各类配套政策,加快企业改制工作。组织制定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规划;积极与有关部委协调,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努力推动污水处理、环卫事业单位转企业的改制工作。 (二)全面推行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贯彻落实建设部和国家计委等部门颁发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全面推行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重点研究推进收费标准到位和提高收缴率问题。制定《城市污水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和使用的监管。 (三)制定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污水和垃圾处理技术和产品市场,建立适宜设备和技术发布制度;研究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评价体系。 (四)抓好区域供水和供排水一体化示范工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要求,开展区域供水研究,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使城市水系统向乡镇一级延伸,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科学利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地推动供排水一体化示范工作,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跨区域性供排水企业集团。 各省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的法规、办法。 合作模式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因地制宜,本着资源优化配置、效率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主要采用三种合作模式:一是合资。主要侧重于盘活资产存量,同时引进增量资金。如年初通过出让液化气公司剩余资产进行合资的华润液化气公司(已挂牌营业),正在洽谈中的自来水总公司、煤气总公司、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华管桩合资公司等。这种方式合资双方利益与风险共担,市政公用局不承诺固定回报,有利于真正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再造企业的体制、机制。 二是TOT(转让—运营—转让)方式。主要通过转让经营权吸引外部资金。如在建的30万吨/日处理能力的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 三是BOT(建设—运营—转让)方式。主要通过出让建设权和经营权,吸引增量资金。如即将投入建设的城东污水处理厂、仙林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后两种方式回报率均不超过10%(内资在8%以内)。 根据上述原则和模式,南京市市政公用局一举拿出自来水总公司、煤气总公司、公交总公司的全部资产,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等4个污水处理项目等总计40亿元的资产和项目对外公开招商,并广泛与国内外有意向单位进行了接洽。去年6月在江苏省香港投资洽谈会上,该局公用控股公司与法国威望迪、北京首创等境内外企业一举签定了四项合作意向书,总投资2.25亿美元,注册资金1.33亿美元,协议外资1.135亿美元。市煤气总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公司、市公交总公司与香港新世界、九龙巴士等也进行了合资合作谈判。上述项目目前已有部分进入了实质性运作阶段。 配套政策 投融资体制的改革,或者说公用事业向民营化的转轨,是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它不单纯是投融资方式的变化,即由过去政府的单一投入变为政府、社会多元投入,而且也是一场市场与管制、企业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的博弈。为有效推进改革进程,政府必须着力创造有利的外部政策环境和条件。南京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薛乐群认为,市政公用事业改革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配套政策: 其一,资产处置的操作平台问题。无论是合资还是BOT、TOT合作方式,都将涉及到资产置换或有关权利的让渡问题,因此必须明确国有资产具体管理操作的平台,由其前期代表政府向投资者出让经营权、建设权,期满后代表政府收回相关权利。以南京市情况来说,南京公用控股公司目前拥有水、气、公交等企业的资产管理权,但污水处理厂等资产由于一直作为非经营性事业资产未予划入,因此又面临将这些非经营性资产变性后纳入引资范围的问题。只有这一问题得到明确后,投融资改革的有关方案才能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其二,市政公用事业价格形成机制问题。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和民营化的实现,是以市场化为导向,以一定的价格机制支撑的。如果没有一定的回报机制,就不可能吸引多元投资主体的参与。因此必须打破传统的定价模式,依据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按照“成本+微利”的原则稳步推进市政公用产品价格改革,通过适度有效的产业政策,逐步建立起激励社会投资的科学的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机制。 其三,关于特许经营权问题。由于市政公用事业牵涉面广、专业性强,牵涉公众安全、健康以及社会稳定,实施特许经营十分必要,同时这也是合资合作谈判过程中国内外投资者普遍提出的前提条件之一,因此必须对此加以研究并予以明确,以确保有序竞争。 其四,关于市政公用管理法规建设滞后问题。由于以往的法规体系是建立在计划经济模式基础上,随着市政公用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原有的法规远远赶不上实践的需要,一方面许多旧有条款已明确不适应甚至背离改革发展的趋势,另一方面还有许多新的市场行为亟待法规的调整和规范。只有切实加快市政公用立法步伐,有效建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法规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市政公用行业管理才能保持控制力,确保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其五,市政公用企业改革的政策扶持问题。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必然会涉及到产权多元化和产业制度改革问题。由于过去国有企业欠账过多,在合资合作以及推进民营化的过程中在职工劳动关系的补偿、医疗保险、购房补贴等方面必然要付出一定的改革成本。因此参照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模式,需要争取一定的政策优惠:政府应同意将资产存量盘活的一部分用于老企业职工安置、坏帐弥补等遗留问题的处理;新的合资或合作企业继续享受政府给予国有企业的土地无偿划拨政策;继续享受有关税收、公用事业附加征收优惠政策。 实践证明,南京市市政公用局的投融资改革是卓有成效的,愿他们的做法和思考能给其它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带来一些借鉴和参考,不断加速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步伐,共同推进我国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4. 经济因素 由于以往市政水务项目以政府为主体,对其进行补贴,水价普遍处于地位,不能满足项目正常运营的需要,大多城市的市政污水处理费也是近几年开始征收,使市政水务项目大多处于亏损运营状态。 伴随着国内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1000美圆,以及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以及水价的听证制度的实施,提高水价将会得到大多城市居民的认可。 国内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也要求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迈上新的台阶。 据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最新的调查结果表明,我国现有环境保护相关产业从业单位18144个;收入总额达到1689.9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9%,约为同期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的1.6倍 目前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还存在着促进环保产业市场化、产业化的扶植政策不力;环保产业规模经济水平比较低等很多制约因素。相对进口产品来说,目前国产的环保产品普遍存在着结构设计水平低、质量标准不高、设备运行稳定性差、外观粗糙等问题。 四.营销战略 1. 加强市场营销投入 2. 加快兼并收购速度 3. 建立通畅的融资渠道 4. 公共关系建设--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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