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银建汽修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条 全体员工均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四条 银建汽修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管理员和安全员组成。(一) 银建汽修总经理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二) 质量技术部经理任安全生产委员
2、会副主任;(三) 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员;(四) 职能部经理(或主任)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员。第五条 职能(一) 银建汽修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二) 银建汽修质量技术部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三) 银建汽修各分支机构及职能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部门。第六条 银建汽修安全生产会(一) 安全生产会每月召开1次;(二) 安全生产会由副主任召集,主任主持;(三) 安全生产会成员: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管理员和安全员。(四) 安全生产会会议纪要由银建汽修办公室安全员记录。第三章 安全生产第七条 银建汽修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政府及行
3、业规定;遵守和执行银建汽修制度和规定;通过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第八条 上班时(一) 着工装,带工牌。(二) 使用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第九条 机动车在厂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5KM/H;禁试刹车。第十条 生产区(除明火作业区以外)严禁烟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物品除在用的以外,均存放在指定位置。第十一条 维修车间,生产辅助设施按指定位置摆放,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工作地点放置机件时应时刻保证通行道路畅通。第十二条 维修员工须严格执行银建汽修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第十三条 机电设备应有完好的安全保护装置,并灵敏有效;严格执行保修制度,运转的机电设备发生异常和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向
4、质量技术部报修。第十四条 维修车间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第十五条 禁止在维修车间、汽车备件库房、停车场内吸烟;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电热器具;禁止擅自乱拉电线;各部门使用的电线老化破裂,须及时向技术部报修。第十六条 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第十七条 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第十八条 停电或下班后,所有机电设备一律拉闸断电,关好门窗、锁好大门。第十九条 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
5、,并将设备、工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第二十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实保障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银建汽修实行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即公司季查,分支机构和职能部月查,班组日查。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及班后检查。第二十一条 质量技术部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第二十二条 安全检查内容(一) 查思想。检查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安全生产责任心;(二) 查制度。检查各级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检查安全生产制度执行
6、情况,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三) 查纪律。检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四) 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生产工具设备、安全卫生环境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五) 查整改。检查整改方案情况;查整改后生产情况。第二十三条 安全检查范围(一) 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民况;(二) 安全管理业务开展情况;(三) 安全设施;(四) 作业环境(五)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六) 危险物品及危险源;(七) 消防情况;(八) 安全教育培训;(九) 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检查都要认真记录银建汽修安全生产检查单,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出具银建汽修安全隐患整改单,依“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人员、定措施、定
7、时间限期进行整改,不得拖延扯皮。第五章 生产事故第二十五条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 事故现场负责人或现场目击者应立即报安全生产管理员,也可越级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或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员;(二) 安全生产管理员接报后,发最快方式到达事故现场,根据事故情节严重程度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和相应措施;将事故现场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汇报;(三) 遇发生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向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到达现场组织指挥,保护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拍照或录像、写出详细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
8、要痕迹、物证,方可移动现场物件,待调查组确认调查取证完毕,充分记录后,方可清理现场。第二十六条 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得对事故隐瞒不报,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纸、照片、录像等资料应长期完整保存,以便研究改进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科学研究。第二十八条 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虽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按伤亡事故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完毕,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建议,由发生事故部门落实处理。第六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三十条 依银建汽修教育培训制度,对我司全体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三十一条 银建汽修管理人员安全
9、教育培训(一) 中、高级管理人员1. 目的:明确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管理能力。2. 内容:国家、政府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法律法规;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知识。(二) 技术管理人员1. 目的:保证维修技术、维修工艺及相关操作规程的安全性。2. 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制教育;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三) 安全生产管理专职人员1. 目的:学习掌握全面的安全知识,接受正规的系统的专门教育,有利于从事具体的安全管理的安全技术工作。2. 职责:组织协助相关职能部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计划地对员工进
10、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协助领导组织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遇安全隐患,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四) 其他管理人员1. 目的:明确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感,主动支持安全工作。2. 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制教育;基本安全技术知识;本岗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十二条 新员工(包括转岗员工)3级安全教育培训(一) 新员工或转岗员工上岗前,须由公司、维修车间(部门经理)和维修组长(部门主管)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以减少和避免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生产隐患及事故。(二) 第1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力资部组织质量技术部实施的,对新
11、员工或转岗员工以及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等分配到工作地点前进行岗位培训。(三) 第2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维修车间(部门经理)对新员或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四) 第3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维修组长(部门主管)对新员工或转岗员工进行的上岗培训。(五) 教育培训内容见银建汽修教育培训教材。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质量技术部。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附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第一条 为保证生产安全,杜绝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 总经理(银建汽修安全生产委
12、员会主任)安全生产责任(一) 总经理是公司银建汽修安全生产第1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二) 完善银建汽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银建汽修安全生产制度。(三) 组织贯彻和监督执行1. 国家法律、政府和行业规定;2. 银建汽修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3. 银建汽修安全生产、环保、消防和劳动保护制度;4. 其他相关银建汽修制度和规定。(四) 批阅上级关于安全方面的文件,并签发公司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五) 下达银建汽修安全生产指令。(六) 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隐患。(七) 组织审定并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目标管理体系。(八) 组织指挥安全生产事
13、故,遇伤亡事故报行业主管部门。(九) 主持召开银建汽修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第三条 质量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一) 质量技术部是银建汽修安全生产工作日常管理机构。(二) 收集相关国家法律、政府及行业规定。(三) 完善银建汽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银建汽修安全生产制度。(四) 负责监督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收集汇总安全生产信息,编制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分析报告。(五) 组织签订银建汽修安全生产责任书。(六) 拟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工作要点,报总经理审批。(七) 编纂安全生产常识、事故案例和培训教材,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案。第四条 维修厂长(银建汽修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一
14、) 维修厂长是分管分支机构安全生产第1责任人。(二) 组织贯彻和监督执行1. 国家法律、政府和行业规定;2. 银建汽修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3. 银建汽修安全生产、环保、消防和劳动保护制度;4. 其他相关银建汽修制度和规定。(三) 下达分管汽修厂安全生产指令。(四) 组织安全月检,及时纠正失职及违章行为,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五)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六) 负责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第五条 维修主任安全生产责任(一) 维修主任是维修车间安全生产第1责任人。(二) 组织贯彻和监督执行1. 国家法律、政府和行业规定;2. 银建汽修劳动纪律和安全
15、操作规程;3. 银建汽修安全生产、环保、消防和劳动保护制度。(三) 执行银建汽修安全生产指令。(四) 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 保证生产工具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六) 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遇隐患记录、排查或报告。第六条 维修组长安全生产责任(一) 维修组长是维修组安全生产第1责任人。(二) 监督执行1. 国家法律、政府和行业规定;2. 银建汽修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3. 银建汽修安全生产、环保、消防和劳动保护制度。(三) 执行银建汽修安全生产指令。(四) 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 保证生产工具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六) 坚持安全生产日查,记录
16、日查结果,遇隐患排除或报告。第七条 维修工人安全生产责任(一) 维修工人是工位区安全生产第1责任人。(二) 执行国家法律、政府和行业规定;银建汽修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银建汽修安全生产、环保、消防和劳动保护制度。(三) 执行银建汽修安全生产指令。(四) 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 保证生产工具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六) 坚持安全生产日查,遇隐患排除或报告,特殊情况越级上报,保护现场。(七) 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第八条 银建汽配中心经理安全生产责任(一) 经理是银建汽配中心安全生产第1责任人。(二) 组织贯彻和监督执行1. 国家法律、政府和行业规定;2. 银建汽修劳
17、动纪律;3. 银建汽修安全生产、环保、消防和劳动保护制度。(三) 执行银建汽修安全生产指令。第九条 职能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一) 职能部经理是部门安全生产第1责任人。(二) 组织贯彻和监督执行1. 国家法律、政府和行业规定;2. 银建汽修劳动纪律;3. 银建汽修安全生产、环保、消防和劳动保护制度。(三) 执行银建汽修安全生产指令。第二章 安全生产考评与奖惩第十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第十一条 银建汽修安全生产委员会依国家法律、政府及行业规定和银建汽修安全生产制度,制订银建汽修安全生产考评和奖惩方案。第十二条 银建汽修安全生产考评方案(一) 严
18、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为其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者。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二) 车间、库房、场地吸烟,一次罚款50元;私拉电线,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电热器具,一次罚款100元,发生本条违章行为两次以上者,予以降工资处理。(三) 违反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工具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发生一次者,酌情予以通报批评、罚款50500元;发生两次以上者,酌情予以罚款200500元、降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四) 主管领导对违章作业行为不作处罚、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逐级上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者,参照对当事人的处罚措施一并处罚。消防安全制度第一章
19、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银建汽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员工、客户人身安全,保护银建和客户财产安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政府和行业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银建汽修遵守国家法律、政府和行业规定,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第三条 银建汽修消防安全机构职能见银建汽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四条 银建汽修依本制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二章 消防器材第五条 公司依法配备有效、充足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安全。第六条 消防器材有灭火器、消防栓等。第七条 消防器材的维护和更新(一) 每年四-五月定期更换无效灭火器;(二)
20、灭火器用毕,即时更换;(三) 季度,检查消防栓1次。第三章 消防安全第八条 火灾分类(一) 按火场物质性质分类,火灾分为A、B、C、D四种类型。1. A类火灾是指固体物质火灾,在燃烧时一般会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丝、车辆、纸张等的火灾。2. B类火灾是指液体物质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柴油、沥青、油漆等液体物质火灾,以及橡胶品、带电线路等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3. C类火灾是指气体物质火灾,如乙炔、氧气、二氧化碳等火灾。4. D类火灾是指金属物质火灾,如钾、钠等火灾。(二) 按火灾受损等级分类,火灾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个等级。1. 特大火灾是指一次火灾死亡10人(含)以
21、上或重伤20人(含)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含)以上或受灾50户(含)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2. 重大火灾是指一次火灾死亡3人(含)以上或重伤10人(含)以上或死亡重伤10人(含)以上或受灾30户(含)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3. 一般火灾是指除特大火灾和重大火灾以外的火灾。第九条 灭火的方法(一) 冷却灭火法是指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可燃物上,使之温度降低到物体燃点下,直至停止燃烧。这是一种常用的灭火方法,灭火剂主要是水。(二) 隔离灭火法是指将燃烧物与附近可燃物隔离或疏散到安全地点,从而使燃烧停止。这种方法比较适用于扑灭各种固体、液体、气体火灾。使用该方法时注意事项:1. 须
22、将火源附件的易燃、易爆物质转移到安全地点;2. 关闭设备或管路上的阀门,阻止可燃气体、液体流入燃烧区;3. 排除生产装置、容器内的可燃气体、液体;4. 阻止、疏散可燃液体或扩散的可燃气体;5. 排除与火源相连的易燃建筑结构,造成阻止火势蔓延的空间地带。(三) 窒息灭火法是指采取适当的措施,阻止空气进入可燃区或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的氧含量,使燃烧物质缺乏或断绝氧气而熄灭。这种方法适应于扑救封闭式的空间、生产设备装置和容器内的火灾。操作程序:1. 采用石棉瓦、湿麻袋、湿棉被、沙土、泡沫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2. 用水蒸汽、惰性气体充入燃烧区域;3. 利用建筑物上原有的门窗及生产储运
23、设备上的部件来封闭燃烧区,阻止新鲜空气进入。4. 抑制灭火法是指使用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参与燃烧反应,终止燃烧链反应而使燃烧反应停止。使用这种方法灭火,要有足够的灭火剂,在阻止燃烧措施时,要同时采取必要的冷却降温措施,防止复燃。第十条 灭火措施(一) 原则1. 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2. 先控制后消灭是指对于不能立即扑救的火灾,要首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和扩大,在具备扑灭火灾条件时,展开全面扑救;3. 救人第一是指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的围困时,应急人员或消防人员首要4. 的任务就是把受困人员从火场中挽救出来,在运用这一原则是可视实际情况,救人与救火同时进行,以救火保证救人
24、,通过灭火,从而更有效地救人;5. 脱险,为及时扑灭火灾创造条件;6. 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在扑救初起火灾时,要全面了解认真分析火场实际情况,区别重点与一般,对事关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资和人员优先抢救。(二) 可燃气体或易燃气体泄漏的灭火措施1. 临时设置现场警戒范围,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2. 在泄漏区域内,禁止使用各种明火,关闭所有点火源和电源;3. 注意防止静电的产生,以免点燃可燃易燃物质;4. 使用有效的灭火剂或土、沙掩埋,封堵液体、可燃易燃物质流散;5. 发生在室内的泄漏事故,要采取通风措施,防止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6. 在采取一定措施的同时,报告消防等有关部门支援灭火。(三) 电器火
25、灾的灭火措施1.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2. 遇到电线落地情形时,要划定危险区域并设专人看管,以免触电伤亡;3. 迅速切断电源;4. 正确选用灭火剂进行灭火。(四) 一般火灾的灭火措施1. 一般火灾的扑灭,主要依靠水,在风大或缺水的情况下,措施不当,往往会造成火灾的蔓延和扩大;2. 以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质为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3. 向消防部门报警(报警电话119);4. 使用有限的水冷却要害部位、易燃易爆的危险品;5. 使用覆盖物来保护邻近的建筑场所,免遭火势蔓延;6. 做好火场的保护和警戒工作。第十一条 火场自救(一) 火场自救的方法1. 遇火灾,首先要迅速做些必要的防护准
26、备,如穿上防护服或质地较厚的衣物,用水将身上浇湿、披上湿棉被等,用湿毛巾或口罩捂住口鼻,尽快离开危险区域,切不延误逃生良机;2. 脱险时,应观察自己所处环境的危险程度,以便采取有效的措施;3. 选择相对最为安全可靠的脱离线路;4. 在各种通道都被切断且火势较大的情况下,可以退至燃烧的房间,关闭门窗,防止烟雾窜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不断向门窗浇水降温,延缓火势蔓延,等待救援。(二) 火场自救注意事项1. 在室内发现外部起火,在开启房门前,应先触摸门板,遇有烟气从门缝窜入时,应缓慢开启房门或选择从其他出口逃脱;如必须开门时,要用其他物品做掩护,防止被烟气或热浪吹倒或灼伤;2. 逃生时,要随手关闭
27、通道上的门窗,延缓烟雾蔓延速度;通过浓烟区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低姿势前进或匍匐前进;3. 呼救时,除大声呼喊外,还应挥动醒目的物品,夜间可用电筒等发光信号或敲击金属等物品,以引起救援人员注意;4. 遇身上衣物着火,应迅速将衣物脱下、撕下或就地翻滚,把火压灭,一定不5. 要身着火的衣物跑动。第十二条 消防重点部位(一) 维修车间;(二) 库房:配件库、油漆库、油品库等;(三) 喷烤漆房。第十三条 明火管理规定(一) 消防重点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之类的火源;(二) 维修车辆进行焊接、切割、烘烤、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完成;(三) 明火维修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穿戴合格的
28、防护用品,检查动火设备器具安全有效;(四) 在可以明火作业区域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五) 动火作业完毕,维修人员应及时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关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六) 禁止室外明火作业(特殊情况须取得主管领导许可);(七) 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进行明火作业,须取得公司同意且有公司相关责任人监督。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检查(一) 消防安全重点区域进行每日巡查,巡查的内容。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29、;5.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二) 季度定期消防检查,检查的内容:1.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4.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5.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6.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7.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9. 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10. 防火巡查情况;11.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隐患(一) 银建汽修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
30、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报银建汽修安全委员会;遇重大隐患,银建汽修安全委员会立即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措施。(二) 遇下列消防安全行为,检查小组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 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3.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7.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第四章 火灾隐患整改第十六条 公司对存在
31、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第十七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一) 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二)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三)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四)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五)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六)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七)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八)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第十八条 遇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安全员应及时向消
32、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第十九条 公司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检查、考核和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末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其他处理。第五章 火灾事故处理程序第二十条 遇火灾事故发生时,须立即启动银建汽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二十一条 应急指挥部组
33、织灭火自救,疏散人员、财产物资,抢救火灾现场被困人员。第二十二条 应急结束,组织人员调查火灾事故原因。第二十三条 事故应急工作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依国家法律、政府和行业规定,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制定本预案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北京银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下称“银建汽修”)及其所属分支机构。第二章 危险性分析第四条 基本概况(一) 银建汽修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
34、山区黑石头,现有从业人员21人,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维修。(二) 银建汽修一厂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占地面积约800,现有从业人员21人,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维修。(三) 银建汽修二厂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洪泰庄98号,占地面积约1500,现有从业人员145人,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维修。(四) 银建汽配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洪泰庄98号,占地面积约1500,现有从业人员18人,主要经营范围销售汽车配件。第五条 危险性分析(一) 根据汽车维修作业的特点,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有:高空坠落事故、触电事故、电气焊伤害事故、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二) 重点区域(危险源):维修车间
35、、备件库、旧件库、油漆库、油品库1. 设备类:汽车举升机、举升器、汽车检测线、压力机、气焊、二气化碳保护焊、喷烤漆房、气泵房、配电室;2. 电气类:电源开关、用电线路;3. 气体类:氧气瓶、乙炔瓶、二氧化碳瓶等气体;4. 液体类:油漆、汽油、发动机润滑油等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银建汽修组织机构:应急救援指挥部、通信联络组、抢救组、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第七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一) 应急救援指挥部构成1. 总指挥:总经理(龙)2. 副总指挥:通信联络组长(康凯)3. 主要成员:通信联络组长(康凯)、事故抢险组长(高磊)、防护救护组长(杨光)、后勤保障组长(时)。注:总经理不在的情况下由副总
36、进行现场指挥。(二) 职责1. 组织制定银建汽修安全生产制度。2. 保证银建汽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3. 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4.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 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6. 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八条 通信联络组主要职责(一) 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二) 做到报警及时,保持事故现场通讯联络畅通。(三) 保证各项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四) 负责编写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应急总指挥部审核。第九条 事故抢险组主要职责(一) 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抢救事故现场伤员及被困物资设备。(二) 控制事故现场的进一步恶化。(三) 配合
37、专业救援人员,接受其指令。第十条 防护救护组主要职责(一) 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二) 负责现场警戒,维持现场秩序。(三) 负责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设备,监控事故现场及其周围的危险源。(四) 配合专职救援人员及医护人员救护事故现场被困伤员。第十一条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一) 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二) 负责提供现场救援所需的各种物资工具,如:水、电、灭火器材及专用工具。(三) 负责事故现场的清理及善后处理工作。第四章 预防和预警第十二条 预防措施(一) 建立健全银建汽修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检查。(二) 建立银建汽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 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
38、的有效使用,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防范报警措施。(四) 针对各种可能发生事故,建立预测预警机制,进行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五) 加强对值班人员和24小时值班电话的管理。第十三条 报警与通讯(一) 应急救援电话、公司配发手机者1. 火警:1192. 匪警:1103. 医疗急救:120(二) 设置值班人员和电话、公司配发手机者1. 五里店基地值班电话:637718902. 泗上基地值班电话:694576563. 黑石头总厂值班电话:第五章 应急响应第十四条 应急响应等级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三
39、个等级,分别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一) 特别重大事故(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 重大事故(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 较大事故(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十五条 应急响应原则(一) 快速反应原则:事故
40、处置要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二) 先期处置原则: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自救措施,尽可能的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 统一指挥原则: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指挥部全面负责内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并配合、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对重、特大事故的统一指挥,保证处置工作的统一高效。(四) 协调作战原则:公司各部门在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五) 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现场遇有人员受到威胁时,首要任务是抢救人员。第十六条 应急响应程序(一) 事故报告1.
41、事故第一发现人及时报当班负责人,负责人得知事故后及时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通讯联络组组长。2. 事故报告要求:说明事故的具体位置、事故类型、3. 通讯联络组组长立即通知各各工作组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4. 通讯联络组组长及时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并向总指挥详细汇报;遇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应指定专人及时到达现场。(二) 事故处理措施1. 所有工作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听从统一部署。2. 应急总指挥到达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和事故响应级别,决策是否需要社会救援,并向通讯联络组下达相应指令。3. 依本预案组织实施事故现场自救,下达各项指令。4. 建立警戒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在指定
42、范围内实行全面戒严;划出警戒线,设立明显标志,以各种方式和手段通知警戒区内和周边人员迅速撤离,禁止一切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5. 遇火灾事故,消除所有火种,立即在警戒区内停电、停火,灭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种。进入危险区前用水枪将地面喷湿,以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作业时设备应确保接地。6. 所有应急人员在应急抢险过程中,本着“救人先于救火”的原则进行。参与抢救的人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指挥,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组。7. 控制各种可能产生泄漏的气体、液体危险源。8. 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或泄漏源,防止泄漏物向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隔离警戒区直至油气
43、浓度达到爆炸下限25%以下方可撤除。9. 根据事故发展,及时调整事故救援方案,并做好现场及其周围危险源的监控。10.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第十七条 应急响应结束(一) 事故得到全面控制,且排除事故再次发生的隐患后,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指令。(二) 应急结束后,安排以下工作:(三) 事故情况上报事项。(四) 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对事故进行彻底清查,责任到人。(五) 组织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安排恢复生产和事故后期处置工作。(六) 组织编写事故总结报告。第六章 应急保障第十八条 通信与信息保障(一) 各分支机构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相关信息报。(二) 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保
44、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三) 应急指挥部及工作组成员通讯方式见本预案附件1银建汽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人员名册。第十九条 应急队伍保障(一) 依本预案应急组织机构,配置人员。(二) 编制银建汽修安全事故应急人员名册,并根据实际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保证应急组织的完整。第二十条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一) 根据公司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按照政府和行业规定配置相应的应急物资装备。(二) 后勤保障组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装备,保证其有效。第二十一条 应急经费保障(一) 应急指挥部依本预案编制本预案附件3银建汽修安全事故应急经费明细。(二) 银建汽修经理办公会审核银建汽修安全事故应急经费明细,保障应急状态时经费及时
45、到位。第七章 培训与演练第二十二条 应急培训(一) 应急指挥部依银建教育培训制度编制培训计划,每年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不少于2次,实现全员参与。(二) 加强对新进入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三) 根据行业要求对员工进行不定期培训。第二十三条 应急演练(一) 应急指挥部依本预案组织应急演练。1. 组织大规模的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2. 组织一般规模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二) 演练完毕,对演练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编写演练总结,报经理办公会。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的备案、维护和更新(一) 本预案公布实施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二) 随着政府和行业规定和政策的变化,随着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应急指挥部组织人员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取得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组织员工学习。(三) 本预案修订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五条 本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