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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会计科目及其核算说明
餐饮行业会计科目及其核算说明
金蝶友商网 产品方案部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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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会计科目及其核算说明
目录
餐饮行业会计科目及其核算说明 2
一、餐饮行业会计科目一览表 2
二、餐饮行业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2
第101号科目 现 金 12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12
第109号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 13
第111号科目 短期投资 14
第113号科目 应收帐款 15
第114号科目 坏帐准备 16
第119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16
第121号科目 原材料 17
第122号科目 燃料 17
第124号科目 低值易耗品 18
第126号科目 物料用品 19
第128号科目 库存商品 20
第131号科目 待摊费用 20
第141号科目 长期投资 21
第151号科目 固定资产 23
第155号科目 累计折旧 25
第156号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 25
第159号科目 在建工程 26
第161号科目 无形资产 27
第171号科目 递延资产 28
第181号科目 待处理财产损溢 28
第201号科目 短期借款 29
第203号科目 应付帐款 30
第209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 30
第211号科目 应付工资 30
第214号科目 应付福利费 31
第221号科目 应交税金 31
第223号科目 应付利润 32
第229号科目 其他应交款 32
第231号科目 预提费用 33
第241号科目 长期借款 33
第251号科目 应付债券 34
第261号科目 长期应付款 35
第301号科目 实收资本 36
第311号科目 资本公积 36
第313号科目 盈余公积 37
第321号科目 本年利润 37
第322号科目 利润分配 37
第501号科目 营业收入 38
第502号科目 营业成本 39
第503号科目 营业费用 39
第504号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 40
第511号科目 管理费用 40
第512号科目 财务费用 41
第521号科目 投资收益 41
第531号科目 营业外收入 42
第532号科目 营业外支出 42
一、餐饮行业会计科目一览表
序号
编号
名称
一、资产类
1
101
库存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
10201
人民币存款
10202
外币存款
3
109
其他货币资金
10901
外埠存款
10902
银行本票
10903
银行汇票
10904
在途货币资金
4
111
短期投资
11101
股票
11102
债券
11103
基金
11104
其他
5
113
应收账款(按结算单位设置明细)
6
114
坏账准备
11401
应收账款
7
119
其他应收款(按债务人设置明细)
8
121
原材料
12101
主要材料
12102
辅助材料
9
122
燃料
12201
煤气
12202
天然气
12203
钢炭
10
124
低值易耗品
12401
棉织品
12402
瓷器玻璃器皿
12403
办公桌椅
11
126
物料用品
12601
包装物品
12602
日常维修用材料
12603
零配件
12604
印刷品
12605
洗涤用品
12606
清洁用品
12607
纸巾
12608
牙签
12
128
库存商品(按类别或存放地点设置明细)
12801
烟类
12802
酒类
12803
饮料类
13
129
商品进销差价
14
131
待摊费用
13101
低值易耗品摊销
13102
预付保险费
13103
印花税票
15
141
长期投资
14101
股票投资
14102
债权投资
14103
其他投资
14104
应计利息
16
151
固定资产
15101
房屋及建筑物
15102
办公设备
15103
其他固定资产
17
155
累计折旧
1550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8
156
固定资产清理(按类别设置明细)
15601
房屋及建筑物
15602
办公设备
15603
其他固定资产
19
159
在建工程(按项目设置明细)
160401
人工费
160402
材料费
160403
机械使用费
20
161
无形资产(按类别设置明细)
16101
专利权
16102
商标权
16103
非专利技术
21
171
递延资产
17101
开办费用
17102
固定资产修理支出
17103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22
181
待处理资产损益
18101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18102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18103
其他待摊费用
二、负债类
23
201
短期借款(按债权人设置明细)
24
203
应付账款(按单位设置明细)
25
209
其他应付款(按个人或单位设置明细)
20901
应付租金
20902
存入保证金
26
211
应付工资
21101
应付津贴
21102
应付奖金
21103
应付补贴
21104
应付基本工资
27
214
应付福利费
21401
应付医疗保险费
21402
提取福利费
21403
职工困难补贴
21404
其他
28
221
应交税金
22101
应交营业税
22102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2103
应交房产税
22104
应交所得税
22105
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22106
应交车船使用税
29
223
应付利润
30
229
其他应交款(按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
22901
教育费附加
22902
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2903
预算调节基金
31
231
预提费用
23101
租金
23102
保险费
23103
借款利息
23104
修理费用
32
241
长期借款(按借款单位设置)
33
251
应付债券
25101
债券面值
25102
债券溢价
25103
债券折价
25104
应计利息
34
261
长期应付款(按种类设置)
三、所有者权益类
35
301
实收资本(或股本)
36
311
资本公积
31101
资本(股本)溢价
31102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31103
接受现金捐赠
31104
股权投资准备
31107
其他资本公积
37
313
盈余公积
31301
法定盈余公积
31302
任意盈余公积
31303
法定公益金
31304
储备基金
31305
企业发展基金
38
321
本年利润
39
322
利润分配
32201
应交所得税
32202
盈余公积补亏
32203
提取盈余公积
32204
应付利润
32205
未分配利润
五、损益类
40
501
营业收入
50101
餐费收入
50102
冷热饮收入
50103
服务收入
50104
其他收入
41
502
营业成本
50201
原材料成本
50202
商品进价成本
42
503
营业费用
50301
运输费
50302
广告费
50303
差旅费
50304
劳务成本
50305
物料消耗费
50306
折旧费
50307
低值易耗品摊销
50308
修理费
50309
工资
50310
福利费
50311
工作餐
50312
服装费
50313
其他营业费用
43
504
营业税金及附加
50401
营业税
50402
城市维护建设税
50403
教育费附加
511
管理费用
51101
管理人员工资
51102
公司经费
51103
劳动保险费
51104
福利费
51105
办公费
51106
差旅费
51107
会议费
51108
物料消耗
51109
水电费
51110
折旧费
51111
咨询费
51112
排污费
51113
无形资产摊销
51114
开办费摊销
51115
坏账损失
51116
存货盘亏和毁损
51117
租赁费
44
512
财务费用
51201
利息支出
51202
汇兑损失
51203
金融机构手续费
45
521
投资收益
531
营业外收入
53101
固定资产盘盈
53102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53103
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46
532
营业外支出
53201
固定资产清理
53202
固定资产盘亏
53203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53204
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53205
固定(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53206
罚款支出
53207
捐赠支出
53208
其他
二、餐饮行业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 现 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内核算。
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二、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企业帐面结余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第109号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有境外往来结算业务的企业,发生的信用证存款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帐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有关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帐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在填送“银行汇票委托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委托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使用银行汇票后,应根据发票帐单及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等有关凭证,借记有关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付出银行本票后,应根据发票帐单等有关凭证,借记有关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填制进帐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帐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企业同所属单位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在月终时如有未到达的汇入款项,应作为在途货币资金处理。根据汇出单位的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在途资金”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本票的收款单位和在途资金的汇出单位等设置明细帐。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的企业,委托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可在本科目中增设“信用证存款”明细科目核算。
第111号科目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等。
二、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和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购入股票,如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支取的股利,应作为应收款处理。企业应按照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收的股利,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放的股利和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其他应收款”科目。
企业出售股票和债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未支取的股利,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债券到期收回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和“投资收益”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113号科目 应收帐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企业预收的有关单位的结算款,也在本科目核算。预收款项较多的企业,也可增设“预收帐款”科目,核算企业预收的有关单位的结算款项。
二、企业发生应收帐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收入”等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预收的有关单位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经营业务完成与其他单位结算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收入”等科目;退还多收的结算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应收的补付结算款,作相反分录。
旅行社收到港澳地区或国外旅行社、饭店等预付的旅游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结算旅游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收入”等科目;退还多收的结余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应收的补付结算款,作相反分录。
三、应收帐款如为外币,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四、企业应收帐款如发生坏帐,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应冲销已提的坏帐准备,借记“坏帐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未提坏帐准备的企业,计入企业的管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如果以后又收回,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借记本科目,贷记“坏帐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未提坏帐准备的企业,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结算单位设置明细帐。
第114号科目 坏帐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坏帐准备。
二、提取坏帐准备,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冲销坏帐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发生坏帐损失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损失,以后又收回的,应按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
三、本科目年末贷方余额为已提取的坏帐准备。
第119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收帐款、预付帐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帐。
第121号科目 原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库和在途的各种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饮食企业、饭店等库存的食品原材料,进行生产加工服务的照相、洗染、修理等企业库存的原材料等。
二、购入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和能直接认定的运杂费、保管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各种原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科目。已支付货款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原材料,借记本科目(在途),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收到材料后再借记本科目(库存),贷记本科目(在途)。
领用的原材料,借记“营业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月份终了,按操作间、部门等实际盘点的结存原材料数额,办理假退料手续,调整营业成本,借记“营业成本”科目(红字),贷记“原材料”科目(红字);下月初再将假退料金额原数冲回。领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加权平均、个别计价等方法计算确定。不同的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三、企业库存的原材料应定期进行盘点,发现盘盈或盘亏、毁损,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盘亏时作相反分录。查明原因后再行处理。
四、本科目应按各种原材料设置明细帐。
五、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库存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第122号科目 燃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库和在途的各种燃料的实际成本。
二、购入燃料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和能直接认定的运杂费、保管费等。购入的各种燃料,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方法进行核算。
耗用的燃料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发生的盘盈、盘亏,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盘亏时作相反分录。查明原因后再行处理。
三、本科目应按各种燃料设置明细帐。
第124号科目 低值易耗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库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家具,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二、购入的低值易耗品,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方法进行核算。
三、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对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或分期摊销的方法:
一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科目,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分期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分期摊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时,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等科目。报废时,将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四、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五、低值易耗品较多的企业,也可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的企业,应在本科目下设置“库存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明细科目。
领用时,借记本科目(在用低值易耗品),贷记本科目(库存低值易耗品)。月份终了,根据当月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的50%,计算当月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低值易耗品摊销)。当月领用低值易耗品数额较大的,其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也可通过“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核算。
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按入库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低值易耗品摊销),按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的50%减去残料价值后的差额,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在用低值易耗品)。
六、低值易耗品应按照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七、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期末在库未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采用五五摊销法的企业,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期末在库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和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摊余价值。
第126号科目 物料用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库和在途的除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以外的其他物料用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企业的日常用品、办公用品、包装物品、日常维修用材料、零配件等。
二、企业的物料用品应按实际成本记帐。购入的物料用品,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方法进行核算。
领用物料用品时,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发生的盘盈、盘亏,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盘亏时作相反分录。查明原因后再行处理。
三、本科目应按物料用品类别设置明细帐。
第128号科目 库存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库和在途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包括饭店商品部、餐饮部或附设商场等库存的各种商品;进行生产加工服务的照相等企业附设小卖部库存的商品;饮食企业附设小卖部库存的商品等。
二、库存商品应按实际成本记帐。国内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指购进商品原价;国外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包括进价、进口环节交纳的税金和使用调进外汇进口商品应结转的调进外汇价差。采用售价进行库存商品核算的企业,应增设“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企业购进商品的售价与进价的差额。
三、企业购入商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科目;已支付货款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商品,应先计入“应付帐款”科目,待验收入库后再转入本科目。
销售商品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收入”科目。期末结转销售商品成本时,借记“营业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售价进行库存商品核算的企业,平时可按售价结转成本,借记“营业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月份终了,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实现的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营业成本”科目。
发生的盘盈、盘亏,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盘亏时作相反分录。查明原因后再行处理。
四、本科目应按商品类别或按存放地点设置明细帐。
第131号科目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开办费、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二、企业发生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141号科目 长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二、债券投资应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记帐。
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三、本科目设置以下四个明细科目:
1.股票投资;
2.债券投资;
3.其他投资;
4.应计利息。
四、股票投资:企业进行股票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的,应按认购股票的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股利),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按应收的股利,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股票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发放的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股票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根据接受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按持股比例计算本企业所拥有的权益的增加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接受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作相反分录。分得的股利,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股票投资)。
五、债券投资:企业进行债券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债券利息的,应将这部分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债券应计的利息,应区别情况处理:
面值购入的债券,应将应计的当期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的债券,其溢价或折价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分期摊销。溢价购入的债券,按当期应计的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当期应分摊的实际支付价款中溢价部分,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折价购入的债券,按当期应计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当期应分摊的实际支付价款中的折价部分,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按应计利息与应分摊数的合计数,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按本息合计,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本金部分,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按已计利息部分,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未计利息部分,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六、其他投资:企业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其他投资)和“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企业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的现金、材料、无形资产等,借记本科目(其他投资),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无形资产”等科目。
收到其他投资分得的利润,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比照股票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收回其他投资,借记“固定资产”“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
七、本科目应按股票、债券种类和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第151号科目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
企业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订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分为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经营用固定资产,并根据管理需要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
二、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原价,登记入帐: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帐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成本等记帐。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
3.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帐。
5.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有固定资产帐面原价,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增加的支出记帐。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帐。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帐。
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折合差额,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三、企业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四、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
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单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长期应付款”等科目。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应进行转帐,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借记本科目,按估计的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五、企业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应按减少的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借记“长期投资”“累计折旧”科目,贷记本科目。
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其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六、企业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七、临时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第155号科目 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二、企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四、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需要查明某项固定资产的已提折旧,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固定资产原价、折旧率和实际使用年数等资料进行计算。
第156号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
二、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应按固定资产净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帐。
第159号科目 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各项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修理工程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应单设“工程物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二、企业购入用于工程的物资,借记本科目(工程物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自营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本科目(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应付工资”科目。
企业进行工程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企业出包工程,按规定预付承包单位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帐单,补付或补记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企业发生的工程借款利息,应根据应计利息,分别情况处理: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造价,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科目;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企业用外币借款进行的工程因外币折合率变动而多付的人民币,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计入固定资产造价,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因外币折合率变动而少付的人民币应做相反会计分录。
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
五、本科目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的实际支出,以及尚未使用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第161号科目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二、企业购入或自行创造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各种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应按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企业用已入帐的无形资产向外投资,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向外转让已入帐的无形资产,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营业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各种无形资产价值应分期平均摊销。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置明细帐。
五、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第171号科目 递延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二、企业发生的递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开办费应当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以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在修理间隔期内分期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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