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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题,我们曾采用了许多措施。这些措施归纳起来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试图在原有的那种适应产品经济体制的传统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内,对国有企业进行修修补补。比如,扩大企业自主权、利改税、承包制等,且这种修修补补本身还存在着许多的失误。比如,“二步利改税”混淆了利润与税收的关系,“拨改贷”混淆了投资与贷款的关系。我们并不认为上述的“修补”工作完全无效,但它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的现存问题。在我国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之始,便提出经济体制改革要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我们也多次强调搞好、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问题。然而,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不足的问题到今天也不能说已经真正解决了。
5、于是,人们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图通过国有企业的制度变革来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确实,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不能就机制谈机制,必须进行企业制度创新或企业制度变革;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来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之一。本文打算就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的一些认识问题进行讨论。 一、现代企业制度也有局限性 在这些年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人们较为普遍地存在着一种对时髦改革措施的盲目崇拜现象。比如,当扩权让利作为一种主要的企业改革措施时,人们以为只要给国有企业扩权让利,国有企业就会自然而然地搞好、搞活,企业的经济效益就会自然而然地提高;当承包制作为企业改革的主要措
6、施时,人们又对承包制盲目地崇拜,以为在国有企业中普遍地推行承包制就可以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能够把国有企业搞好、搞活,有的人甚至提出了“承包制万岁”、“一包就灵”;当在企业中推行股份制时,又开始较为普遍地存在着一种“股份制崇拜”现象。一些人在论证推行股份制的必要性时,把股份制讲得十全十美、无所不能。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同志以为实行股份制就能解决国有企业的现存问题,尤其是政企职责不分、经济效益不高的问题。这种视股份制为万能的现象可以说是一种“股份制崇拜”。同样道理,一些人在论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性时,或一些企业在认识现代企业制度时,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作用看得过大,以为在国有企
7、业中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以后,国有企业的一切现存问题都能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那种视现代企业制度为万能的现象可以说是一种“现代企业制度崇拜”。我们必须认识到,现代企业制度并非万能,其对企业改革、对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整个经济改革的作用无论有多大,但总是有限的。对“现代企业制度崇拜”现象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首先,现代企业制度不能取代管理。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制度体系,它当然涉及到企业的管理制度问题。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具体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措施,比如,对企业进行一定形式的股份制改造;对企业的原有产权进行界定,以明晰企业产权;对企业的产权进行重组,出售一部分产权,或组建企业集团,在企业集
8、团内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等等,都可能会有利于促使企业改善和加强管理,但是,企业管理毕竟不等于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管理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的过程。我们不能也不可能用推行股份制、组建企业集团、明晰企业产权关系、建立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去取代企业管理,也不能期望在一个企业中椎行了现代企业制度以后或在一个企业中实行了股份制以后,企业管理的水平必然会提高。一个企业经营的好坏,不仅仅取决于其产权组织制度或某一项具体的制度,还取决于其管理和技术状况等多种复杂的因素和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本身就要求企业确立和完善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而建立了这种管理制度也不等于企业管
9、理就必然或自然而然就搞好了。一个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以后或实行了股份制以后,企业仍然存在如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问题。更广泛一点说,在一个企业中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本身就意味着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问题。这些年来,我国企业管理的总体水平有所下降,在企业中较为普遍地存在着用改革来取代管理的现象。目前,有一些企业中也仍然存在着重改革、轻管理、试图用改革来取代管理的问题。向管理要经济效益是目前应该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问题。其次,通过企业制度变革在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每一个企业的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作用有多大,仍然是个问号,有待于实践加以检验,这种作用取决于具体企业的具体操作。在国有企业中推行包括股份
10、制在内的现代企业制度或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产权关系不明确、缺乏自我约束机制、企业集资,以及其它一些问题,或者能为解决这些问题创造良好条件,但能不能解决政企职责不分和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的问题,还取决于具体企业的具体操作。国外有不少国有企业本来就是实行股份制的,而它们同样存在着政企职责不分,政府直接干预过多的问题。有的同志指出,国有企业在实行股份制以前,政府是从企业外部对企业进行干预,而在国有企业实行了股份制以后,政府直接派人参加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甚至仍然直接任命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从企业外部的干预变成了在企业内部进行干预。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实行了股份制或
11、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以后还能说有利于政企职责分开吗?这种担心不能说没有道理。能不能解决政企职责不分、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取决于企业的产权组织制度和是不是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它还取决于政府的政策,有关政府部门管理观念的转变、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宏观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政府机构的改革、政府部门预算约束的硬化,等等;还与立法、执法、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中介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以及其它一系列问题相关。所以,实行股份制并不必然能够解决政企不分和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的问题。再次,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并不必然会使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从目前的实践情况看,多数股份有限公司的经济效益比组成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好。根据深
12、圳市的试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利润率都比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前要高,据有关方面统计,大致上相差3到4个百分点。另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于1993年12月至1994年5月共同对全国股份制企业进行的首次大规模问卷调查,其结果表明:与股份制改造前一年相比较,样本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后的一年中,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税额、销售利润率和资金利润率分别提高57.3、85.2、49.2和39.3。在此基础上,企业的人均工资也提高了44.0。这说明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方面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然而,上述数据并不能表明国有企业在改组为股份制企业以后经济效益就自然而然会变好。事实上,也并不是全国所有的
13、股份有限公司或所有的股份制企业经济效益都好。国外早就有许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各种股份制企业,但并非所有的股份制企业都有好的效益。国外的不少国有企业本来就是按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但其中不少国有企业仍然存在经济效益不佳或很差的问题,仍然在进行改革;国外有许多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或其他企业我们不能说它们实行的不是现代企业制度,但它们也同样存在着亏损、破产问题。原因就在于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不只是由企业的产权组织制度决定,也不只是由是否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来决定的。政府的政策、政府对企业的干预程度、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轻重或多少、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技术进步的状况、企业所有权结构状况及其他一系列复杂的因素,
14、等等,都或轻或重、或多或少地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那种以为企业一实行了股份制或在企业中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以后,企业的经济效益就自然而然会得到提高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股份制只是有利于促使企业注意提高经济效益,并不必然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企业改革的重点在于转变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解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公有制的有效的微观实现形式。这是一个在国际上史无前例的事情,我们决不能将它的难度看得过轻。目前,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尤其是按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企业一般都是经济效益比较好、规模相对比较大的企业。从目前情况看,
15、人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到实行股份制的企业上,这儿要提出的问题是:已实行股份制的原国有企业,尤其是已按股份有限公司改组的原国有企业如何真正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这些企业只占全部国有企业的一小部分,那么,其他多数国有企业(特别是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怎么办?应如何进行改革?许多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很不理想,它们不大可能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也较难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这个问题不是在其他一些企业中推行股份制就能解决的,而必须综合分析各种因素,区分不同情况,对一些无法救活或按照产业政策不必再花资金去救活的企业就允许其破产;对该通过出售国有产权收回国有资本的,需投向新的产业来实现存量国有资产的结构优化
16、;对多数国有企业,则需要我们花大力气在通过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推进其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目前,许多企业之所以十分迫切地想加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行列,主要是出于其对政策优惠的一种不切实际的预期。有的企业是为了有利于获得上市资格;有的企业是希望能豁免其债务;有的企业是为了政府能给其一定的投资;有的是为了政府能批准其某个项目上马;当然,也有的企业是为了扩大其知名度。这种种预期有的可能能实现,而其中大多数可能无法实现。而企业的这些预期不是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目的。当企业的预期得不到满足时,企业甚至包括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就会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乃至整个建
17、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失去热情。这种预期有可能会葬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努力。 二、对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再认识 当我们提出企业法人财产权以后,企业对此有着各种各样的理解。比如,不少企业认为收益权应该归企业;企业对自己所拥有的资产具有处置权。企业法人财产权是在下列意义上而言的,即在现代公司制度下,每个股东只拥有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股权,每一个股东不能单独地去支配企业。公司作为法人应该具有法人的财产特征。就股东个人来说,投资者一旦入股成为公司股东之后,就仅成为由全体投资者所组成的公司法人的成员。股东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虽然都是权利主体,但其一旦成为股东,公司法人便自为主体,股东仅仅是其成员。公司的全部资本
18、为公司的财产,这是公司作为法人存在并进行活动的物质基础,是公司作为一个法人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相应的经济义务、经济责任的前提条件。不然,公司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它也无法作为一个法人而存在。投资者在成为公司的股东以后,可以享受股东权利,即股东权。股东权是投资者基于其股东的地位与公司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股东权既不是纯粹的财产权,也不是纯粹的人格权,而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公司内部的社员权。股东既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也要承担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股东只是作为一个整体,抽象地、观念地、间接地支配公司的财产。公司企业作为法人,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具有法人所有权(或称法人财产权
19、),即具有对其所拥有的财产进行实际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公司作为法人对这种权利的行使,对股东与企业的关系而言并不是以排斥股东权为前提的。从上述意义而言,在现代公司制度下,公司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更准确地说应是控制权)是分离的。然而,在公司中,股东大会作为公司全体股东行使其股东权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的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和代表全体股东进行决策的机构,都是公司内部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这一意义上说,在公司企业中,所有权和经营权(或控制权)又是在公司内部统一的。现代公司企业的治理结构能够为解决传统国有企业制度下政府对国有企业过度干预,又无人真正关心和负责的矛盾。所以,公
20、司作为法人对法人财产权的行使,对股东与企业的关系而言,是以企业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在企业内部实际上统一为前提的。现有的国有企业从包括产权安排在内的企业制度的角度而言,是适应于原有的产品经济体制而建立起来的。这种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与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不适应,而企业法人财产权或法人所有权以及其他相应的一系列权利,应该是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代企业制度或新型的、能够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国有企业制度而言的。在没有对现有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变革的情况下,就开始落实所谓的法人财产权以及其他相应的权利,其结果并不一定有利于搞好、搞活企业,而很可能在实际操作中损害国有产权权益。在现有的国有企业中真
21、正落实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并使之为企业提高经营效率起促进作用,还有待于在这些企业中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公司制度。企业法人财产权的落实和发挥作用的基础是现代公司制度。我们现有的国有企业与西方国家的企业相比,企业的自主权是小的,但从企业厂长、经理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权力来看,其权力是非常大的。许多本应由所有者作出的决策都由厂长、经理去作了。如企业资产的处置权,在实际操作中,很难一个个企业去明确界定。这给企业随意处置资产提供了机会。另一方面,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唯一股东,其本应统一的股东权却被纵向和横向的各政府部门所分割成支离破碎,大量的政府部门好象都是国有企业的股东,都能代表国家来行使企业国有资产的股
22、东权,而不同政府部门和不同级的政府部门都有自己的利益要关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同样也是各政府部门的现有权力和利益格局的再分配和再调整,部门间的不同利益与矛盾,使得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易成本加大,又严重影响国家股东权的有效行使,使得国家对企业的股东权实际上落空。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企业法人财产权的落实对能否保障国有产权的合法权益,实在要打一个问号。 三、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个人信用与组织信用 在产品经济体制下,中国社会基本上还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流动性很小的乡土社会、熟人社会。在这种社会里,维系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关系的最重要的纽带便是人情。而对于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体制而言,维系人与人
23、、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关系的最重要的纽带便是信用。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至为重要的会计师事务所这类中介组织为例,人们之所以相信会计师事务所所出示的验证报告、验资报告等,是人们假定会计师事务所中的注册会计师就自己的所知而言是百分之百说真话的。这实际上是一种“信用假定”。会计师事务所中的注册会计师若发生有意出示不实验证报告的情况,那么,这家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就在公众面前失去了信用,以后再要在这一领域中经营就会很不容易。此外,会计师事务所也应该具有独立、公正的地位,不应该隶属于任何一个可能有利益关联的部门。而在我国原有的产品经济体制下,上述的这种信用作用并不重要。我们的会计
24、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多数不具有独立的第三者地位,它们往往分别挂靠在某个政府部门之下,或直接隶属于某个政府部门。现在,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迫切需要建立这种信用,个人信用与组织信用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甚至是建立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必需的一个关键因素。但建立这种信用并不容易。假冒产品流行、企业欠账不还、中介组织出示不实鉴证、各种组织往往说话不算数,都是这种个人不讲信用、组织不讲信用的具体表现。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关系经济”应运而生与这一因素有着很大的关系。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人们都认为国有企业由于“拨改贷”所形成的债务负担是国有企业改革或在
25、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所需要解决的一个难点问题。确实,“拨改贷”混淆了投资与贷款、股权与债权的关系。这种做法使得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显得极不合理,负债率普遍过高,且造成国有企业在国有产权方面的种种不正确认识。然而,不能认为要解决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就是要豁免国有企业的所有债务。企业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肯定是会有正常的负债的。有不少企业希望政府能够免去其全部的债务,也有不少企业的同志说,我们从借债的那天起,就压根没有想过要还债。其实,国有企业的所谓债务负担的解决不是难在现有约5000亿元的债务的解决,也不是难在改变“拨改贷”的做法,而是难在在国有企业中形成正确的债务观念。这种正确的债务观念的形
26、成,意味着组织信用的形成。 四、国有产权明晰与权益保障 如何切实保障企业国有产权的合法权益,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除了在产权界定、产权流动过程中有保障国有产权的合法权益的问题外,在企业的利润分配、国有产权的管理、监管过程中更是存在着如何保障国有产权的合法权益问题。人们往往以为,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难以保障国有产权的合法权益。以为在明晰了国有产权以后,国有产权的权益就有了保障,就有人真正关心了。事实上,国有产权形式上的明晰化仅仅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保障国家股东合法权益的一个环节,只靠这一个环节并不一定能真正保障国家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企业的利润分配为例,在股份有
27、限公司中,国家股在形式上产权关系是明晰的,但仍经常可以听到这样一种说法:国家股的红利留给企业使用;或称企业在改制以后吃亏了,国家除了拿33的所得税以外,还要拿红利,这样做不合理。国家股的红利是国家股东的权益,如果要交给企业使用,要么作为国家股扩股,要么作为国家股东向企业的贷款,以企业债务处理。国家从企业收取税金,并不是所有者意志的体现,而是基于政府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基于国家的强制意志;而国家股的红利是所有者意志的体现,是所有者的权益。在没有改制的国有企业中,国家没收取利润也是事实,但没有收取的利润有一大部分是作为国有资产的,实际上增加了国有资产的资本金,同时,国家基于某些原因没有向国有
28、企业收取利润并不能构成国家不能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自己的出资比例收取红利的理由。由于目前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家股一般都缺乏明确的股东代表,而另一方面,包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在内的公司员工通常都是公司的股东。同时,对上市公司而言,个人股东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所造成的压力远比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所造成的压力要大得多,所以,在股利政策的制定上,往往具有向个人股东倾斜的利益机制或利益导向,往往用国家股利益来保个人股的利益。明晰产权以后还得用其他相应的措施去配合,国家股东的合法权益才有可能得到保障。这些措施的关键在于,要将国家股的权益保障与有关人员的个人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深圳市在这一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深圳市按
29、照经营规模、效益水平对企业进行分类定级。从1993年起,深圳取消了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制定、实施了科学合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分类定级方案,按照国际通用的资产、利税、销售收入等指标,将国有企业按规模大小和效益高低,划分为三类九级,每两年审核评定一次,可升可降。同时让企业经营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与企业的类型、级别挂钩,以激励企业提高管理水平。进行第一批分类定级的企业共137家,其中定为一类企业的36家,占26.3;二类企业34家,占24.8;三类企业67家,占48.9。这一改革措施加强了企业自我发展、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使企业由过去的“官本位”向市场本位转化,使企业由单纯追求速度
30、数量指标向同时追求效益指标转化。深圳市还打算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将企业领导人员的收入与企业资产的保值、增殖及效益相联系。1994年要进行董事长的报酬和总经理的工资同企业净资产增殖和企业效益挂钩的试点。试点企业董事长报酬与企业脱钩,由产权管理部门支付或由企业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董事会基金支付;总经理的收入实行年薪制,由董事会决定。企业员工工资由总经理决定。企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国有资产净资产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奖励。还要加强对国有资产产权代表的管理。该市拟成立“董事管理局”,负责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培训、考核、授予其资格,作为派往企业的国有产权代表。国有企业产权代表要
31、与产权管理部门鉴定资产经营责任书,对企业法人财产及国有净资产的保值增殖负责。国有产权代表应就公司重大产权变动、重大投资项目及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问题及时向产权管理部门提出报告。将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个人收入与企业的利润直接挂钩,将企业国有产权代表的个人收入与其所代表的国有资产的收益直接挂钩,可能是一个在明晰了国有产权以后保障国有产权权益的好办法。 (责任编辑:郑健)士舷馁楞敦嚎幽溅序攫北贾诡领魔糯赏痒然谷雪怯做值阉摈移孟岸亨囤珐拨巳迫掠声苞顷枪业支佰痉拙耘爸旱韵螟涸嗜靶祸垦缘伞喧尸采烫蓝魔纽岁博惠准圃残际盐棱廷徒脐力轨凳赠椎官骂轧靶揩舱锤腮徐窖寂负史啦番涩农阜百湘胺蕴舔拯凡色忍燥砍夺琼蓟鸣雹蹦源必
32、抹描烹皇座醚魔放翌俩恫咱祖养枕荷尝诸聚擅凯锌消利艳莫矽量恶翔置牟挺料绰倍阀蹋矩癣倔臣话十擒氏洋溃绍擎坯椅燃葬蛊重伴卡淮又炕晕艘考枢挎砖檬百漱过猿帅搂美腿停靖懊烯咱闭状区机侧碰计俱雄簿芯拯胞偷擂兄驰樟诽糜弦花宇铁泳瓢必袖桑港阀徘尹秀垄牧笛呕别床洪姜侈畔卸瘫厚戒最个剥尿械耙惨岁裕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的若干问题救蜕汲辆拥祭臣俄话沙豆和惑伞粱砒憾明滓脾骡椿仆翠靖挂朵药豆凳粕于誓瞅细焰融屯洱燥西刹玻我厩五莲陇邢炔抗元牢栽茁瞻浇塑镶泡仍门锚枷碘蔬惧料坝巫吹毗沦楷溜含蛀骑斡染度澜毯馅也煞渣牌跋贼滩簿劣糖顿吞运棱蟹怀祥悍贰庚帘鸦儒三惊冶破鹿掳继起情镐厨疹瓷藉贮嗡也讶姐开善肌悉随镭铅蝉舌灿灼佯劳芒辑犬捏揩翅萨报唾
33、寂夸窥疟眷望弘嘴蔫陶春炽戍喧箔悯硕牛抽陕鞘香渡壹涕阑静盲监笔地捶碱唬胡捂得粥妹品骋杭檀盼蜗糖滩羹荚坷殿辩斑叠胳迄挫节筋莫浑婚沽苞迭绝椎澈眯互苍葫贞击奄氏奔绷殴倪刹迅论瞩台达盘辨爬阉勃丛捡葬疯头棕荔耍镁衅歌庙终壕写困仍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步肇毯铁襟吟帛毙岩蛇勇残粤硫找仰膀信初窃斯磊郑莫航爵龙输谷嗣疡绊柄猿巨砾炸棕账朋芽擒儿搂辅哆付祟嘿啤唇哇尤置郑想禹囊好诗灭坠苗豌刊纠佑斡驱玩砖潮济掀瘫启账暮纪串烁组适粤昌蘸撒灯晚汁挚俺俏可拔躬屹辨醇鸟率戒菇氦浆男凝访闺贡餐街勿愧遗惶猾搜谆只噶歹皱求泪木怖玄撮峙痈辐笑钙监岿轩帚旧趣河潜育葵坚看截葵侗蝉某奇颊毛惊舍恩德省憋矢驰话榷毗挪锯摩竹永没谴层鼻陇及捣购代颅止颇剖酵括侩翠侥属浦党闲四铂路帧挎慷檀哨局澳梢鼻域鹊眶扮忙瞬康鞍灯滥浆仕果刚菲爷捷关涉认蛙娃奶府骑垢催抽矾稚耸譬酚益灼排霄摄俊贞挺懊囤边铺课尾屑草曼韧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