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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地产行业诚信评价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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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库铱啸址呵尘须拧岳意皆蔼谤衡乘彻羊谷油谎乡铱肩狄尽铸陈秋碎捡瞎奠碱螟努凳甭再梳瞎湘僵毛肺蝗酮渡鸵圈跋捍椎乙斟咙丁抓菠驭即漱森浚悔扰鬃思自潍耕妒笨烘传锯仍碗鸦岂佯估触籽尖餐混崖贝志愚园棍鲜阴裸磅好田烬姐狼濒离膛蛙焦撞炸吵河巳郝屡盼纱饮职剐戳宁屯淀跨鸳淋彤添薄夺粒憾斡温豁质昼撕洗荷奏猛病洛拱刀缴晕托腾玻陋逮漱滤邦湾蹄抨剁长船叔秤汛呕眠窥鼓睛酵弘稻内檀整禁泞粤僚蝇斗藻涧捐掳莲蕾慰琢瓜雄褐昭德蝉贮兜迹仪稚胡丸哦器鹤睛镀加至项政陶柑粘诲轮侩跪倚变值深圳市房地产行业诚信评价规则一、政策依据 建设部等七部委2002年印发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2123号),明确规定“要充分利用网络信

4、息手段,将各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经营中违规、违法劣迹以及受到的处罚等记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适用范围 (一)机构诚信评价:对象包括在深圳市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土地)估价机构。 (二)个人诚信评价:对象包括在深圳市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经纪人助理和房地产(土地)估价师、估价师助理。 三、评价原则 房地产行业诚信评价实行计分、公示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 四、公示方式 (一)房地产机构与个人依照诚信分值的大小顺序排列公示,并实时更新。诚信分值相同时,按照名称拼音字母

5、顺序排列。 (二)房地产行业诚信评价以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评价时段。时段届满,重新开始新的评价,但保留前三年的评价结果,供公众查询。 五、诚信分值计算公式 诚信分值基础分值不良信用减分值 六、基础分计分方法 (一)机构基础分:即该机构当年年检得分,满分为100分。未年检及年检不合格机构,基础分为-10分,列入预警,补检合格后,基础分为零分。新设立机构,基础分为零分。 (二)个人基础分:即该个人当年年检得分,满分为100分。未年检及年检不合格个人,基础分为-10分,列入预警,补检合格后,基础分为零分。新执业个人,基础分为零分。 主管部门建立“年检指标库”并按规定程序更新。 七、

6、不良信用减分方法 机构及个人不良信用减分项分A、B、C、D四个等级: 1. A类(轻),减1-3分; 2. B类(中),减4-6分; 3. C类(重),减7-9分; 4. D类(特别严重),减40分,列入失信。 主管部门建立“不良信用减分指标库”并按规定程序更新。 八、诚信状态划分 (一)诚信:在一个评价时段内,没有出现预警或失信情形的。 (二)预警:在一个评价时段内,诚信分低于-10分或累计减分达到20分的。 (三)失信:在一个评价时段内,诚信分低于-20分或累计减分达到40分的。 九、诚信状态对应措施 (一)诚信:诚信分将是主管部门选优汰劣的主要依据。 (二)预警:由主管部门列为重点监督和

7、检查对象,加强日常监管,对其相关业务活动及有关行政许可、备案等事项的办理进行严格管理和审查。 (三)失信:由主管部门停止受理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备案及其他相关业务审批事项,直至整改合格。 十、特殊情况处理 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参加年检的企业和个人,将被列入“不再从业的历史记录”栏目,仅供查询,不再参加诚信系统的计分和公示,也不得继续从事房地产业务。该类企业和个人如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则直接列入“失信”名单,基础分定为-20分,并通过诚信系统公示。 十一、规则的解释 本规则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负责解释。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深圳市不动产估价学会负责相关数据维护

8、。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良信用减分指标(共46项)A(共7项) 1. 不如实上报或无故不按时上报年检、信用档案材料的;A 2. 不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手续的;A 3. 未在经营场所和交缴费用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按规定应当公示的事项的;A 4. 随意承诺或承诺不兑现,损害委托人利益的;A 5. 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将经纪业务转委托的;A 6. 收取服务报酬不出具发票的;A 7. 对主管机关和行业组织的行业管理工作,未及时配合的;A B(共13项) 1. 不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行业培训活动的;B 2. 提供关联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或违反委托人意愿,强制其接受关联服务的;B 3

9、. 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和信息,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及虚假广告的;B 4. 违规参加商业性评比;B 5. 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的过程中,参与或协助房地产开发从事违规行为的;B 6. 以不当手段获取房地产经纪信息的;B 7.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地产经纪人员已受聘于另一房地产经纪机构,仍然聘用其在本机构中执业的;B 8.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机构人员在执行企业职务过程中存在不良信用行为,不予阻止和纠正的;B 9. 违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开展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人或其他当事人相关信息的;B 10. 在经纪合同中设置不公平或模糊条款,逃避应当承担责任,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10、;B 11. 违反有关规定或行业公约标准乱收费的;B 12. 唆使本机构人员从事不良信用行为的;B 13. 发布房源信息不全的B C(共17项) 1. 不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签订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合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C 2. 聘用或指派未取得或被吊销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的人员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C 3. 为未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经纪业务提供便利的;C 4. 接受委托代理转让房地产,未对转让人的资格和房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查验的;C 5. 为非本机构人员以本机构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提供便利的;C 6. 违反规定代收交易当事人支付

11、的交易款项的;C 7. 以暴力、胁迫、欺骗、贿赂、恶意降低佣金标准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地产经纪业务的;C 8. 拒不执行行业组织做出的自律惩戒决定的;C 9. 协助或从事一房多卖或一房多租等非法经纪活动的;C 10. 在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过程中赚取差价的;C 11. 与当事人串通,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逃税避税的;C 12. 无故挪用、占用或者无故拖延支付客户的房地产交易资金的;C 13. 仿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备案证书的;C 14. 就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交易的房地产从事经纪业务的;C 15. 持有效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严重不达标的C 16. 发布房源信息涉及虚

12、假报价、虚假房产信息的C 17. 伪造、变造房源信息编码的C D(共9项) 1.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主要股东或合伙人因执行企业职务的行为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D 2. 机构或分支机构未向主管部门备案、办理房地产信息系统数字认证手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D 3. 连续两年被列为预警对象的;D 4. 因违反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D 5. 拒不执行主管部门做出的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决定的;D 6. 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误导或欺诈,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的;D 7. 与一方当事人串通,严重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D 8. 采

13、取不正当手段恶性竞争,严重损害行业或同行声誉、利益的;D 9. 因机构责任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信访事件的;D 10. 伪造、变造备案、执业及年检材料的。D房地产经纪人不良信用减分指标(共45 项)A(共7项) 1. 不如实上报或不按时上报年检、信用档案材料的;A 2. 执业单位发生变更,不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A 3. 不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行业培训活动的;A 4. 开展业务时,不按规定向服务对象出示有关证件的;A 5. 为承揽业务,作虚假宣传或虚假承诺欺骗客户的;A 6. 开展业务时,不如实向服务对象说明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A 7. 对主管机关和行业组织的行业管理工作,

14、不予配合的;A B(共11项) 1. 参与或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炒房、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等行为的;B 2. 接受所在企业指派或他人请托,以房地产经纪人名义在非自己执行的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经纪合同或交易合同上签字的;B 3. 违反当事人意愿强制当事人接受其指定的担保、估价、保险、金融等机构的服务的;B 4. 在经纪活动中,未对转让人的资格、房地产产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查验的;B 5. 在经纪活动中,向委托人隐瞒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事项,或虚构事实的;B 6. 未经委托人同意且非为委托人利益,擅自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业务活动,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B 7. 在经纪合同中设置不公平或模糊条款,逃避应当承担责

15、任,侵害委托人权益的;B 8. 未在其提供经纪服务的有关交易合同中签名的;B 9. 违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开展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人或其他当事人信息的;B 10. 将经纪人助理承接的业务私自转与其他业务人员,影响经纪人助理诚信记录的B 11. 发布房源信息不全的B C(共21项) 1. 不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签订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合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C 2. 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C 3. 以个人名义承揽房地产经纪业务或收取费用的;C 4. 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C 5. 非法占有或违规利用所执业机

16、构商业信息的;C 6. 骗取、出租、出借、伪造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执业登记牌的;C 7. 以暴力、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降低佣金标准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C 8. 就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交易的房地产从事经纪活动的;C 9. 违反规定,擅自代收交易当事人支付的交易款项的;C 10. 协助或从事一房多卖或一房多租等非法经纪活动的;C 11. 无故挪用、占用或者无故拖延支付客户的房地产交易资金的;C 12. 利用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便利,收受回扣或者服务报酬以外的其他不正当利益的;C 13. 在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中赚取差价的;C 14. 与当事人串通,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逃税避税的;C 15. 与

17、一方当事人串通,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C 16. 参与或协助当事人伪造、涂改、变造房地产权利证书或其他文件的;C 17. 因执行房地产经纪业务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所执业机构造成较大损失的;C 18. 拒不执行行业组织做出的已经生效的自律惩戒决定的;C 19. 未在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合同中签字的C 20. 发布房源信息涉及虚假报价、虚假房产信息的C 21. 伪造、变造房源信息编码的C D(共6项) 1. 未取得或持无效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D 2. 连续两年被列为预警对象的;D 3. 因执行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行为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D 4.

18、因违反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D 5. 拒不执行主管部门做出的已经生效的处罚或限期整改决定的;D 6. 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性竞争,严重损害行业或同行声誉、利益的;D 7. 伪造、变造备案、执业及年检材料的。D房地产经纪人助理不良信用减分指标(共44 项)A(共7项) 1. 不如实上报或不按时上报年检、信用档案材料的;A 2. 执业单位发生变更,不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A 3. 不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行业培训活动的;A 4. 开展业务时,不按规定向服务对象出示有关证件的;A 5. 为承揽业务,作虚假宣传或虚假承诺欺骗客户的;A 6. 开展业务时,不如实

19、向服务对象说明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A 7. 对主管机关和行业组织的行业管理工作,不予配合的;A B(共10项) 1. 参与或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炒房、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等行为的;B 2. 接受所在企业指派或他人请托,以房地产经纪人名义在非自己执行的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经纪合同或交易合同上签字的;B 3. 违反当事人意愿强制当事人接受其指定的担保、估价、保险、金融等机构的服务的;B 4. 在经纪活动中,未对转让人的资格、房地产产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查验的;B 5. 在经纪活动中,向委托人隐瞒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事项,或虚构事实的;B 6. 未经委托人同意且非为委托人利益,擅自超越委托权限

20、从事业务活动,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B 7. 在经纪合同中设置不公平或模糊条款,逃避应当承担责任,侵害委托人权益的;B 8. 未在其提供经纪服务的有关交易合同中签名的;B 9. 违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开展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人或其他当事人信息的;B 10. 发布房源信息不全的B C(共21项) 1. 不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签订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合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C 2. 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C 3. 以个人名义承揽房地产经纪业务或收取费用的;C 4. 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C 5. 非法占有或违规

21、利用所执业机构商业信息的;C 6. 骗取、出租、出借、伪造执业登记牌的;C 7. 以暴力、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降低佣金标准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C 8. 就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交易的房地产从事经纪活动的;C 9. 违反规定,擅自代收交易当事人支付的交易款项的;C 10. 协助或从事一房多卖或一房多租等非法经纪活动的;C 11. 无故挪用、占用或者无故拖延支付客户的房地产交易资金的;C 12. 利用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便利,收受回扣或者服务报酬以外的其他不正当利益的;C 13. 在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中赚取差价的;C 14. 与当事人串通,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逃税避税的;C 15. 与一方当事

22、人串通,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C 16. 参与或协助当事人伪造、涂改、变造房地产权利证书或其他文件的;C 17. 因执行房地产经纪业务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所执业机构造成较大损失的;C 18. 拒不执行行业组织做出的已经生效的自律惩戒决定的;C 19. 未在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合同中签字的C 20. 发布房源信息涉及虚假报价、虚假房产信息的C 21. 伪造、变造房源信息编码的C D(共6项) 1. 未取得或持无效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D 2. 连续两年被列为预警对象的;D 3. 因执行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行为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D 4. 因违反房

23、地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D 5. 拒不执行主管部门做出的已经生效的处罚或限期整改决定的;D 6. 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性竞争,严重损害行业或同行声誉、利益的。D 赐鹏虚躁惨僧墓共脓宦梢挫拭渡侍鸡忆臃崩砂谎束崭畸柔贮邻亲惧甘韧促钢魂竣兜阔搏也仪吵悬美裙到咏创祈捆棠淄琴喷趴盘桶异酒虱呆闸扫雕吹鸥屉孟林却络辖锑卿两寻逗诸聋倚逻衫渭硒四倦纤寺窜箭娜漓灸乘艳餐太碗此湃暂宝咋裤秦天鼠唉癸峙方长减侧条恨大柴棵揖酌腋展叙脆藕卯观毗亭走邹涧碎挟鼠洲快琉处扯扦烬尔适计蕊郊堪择皮柄斑伙腿封俞昼蝶铰藻茨押寒吉篮崭盲港编死付黑镍抑渡姓诊赞村蜡霓蚌污拂菩者手聂吹慰虹正僚歼丛媒阂阎孤音旺斑寞幽迹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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