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320号
萍乡市湘东区白竺建峰铁矿10万吨/年
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简本
评价单位: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实验测试中心
建设单位:萍乡市湘东区白竺建中矿业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三月
萍乡市湘东区白竺建峰铁矿10万吨/年采选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 任:熊顺伟 高级工程师「登记证编号 B23200020800」
审 定:刘永江 高级工程师「(环评)岗证字B232000010」
审 核:王学田 高级工程师「(环评)岗证字B232000011」
项目负责人:熊顺伟 高级工程师[(环评师)证字B23200030800号]
主要编写人员
编写人员
国岗证号
编写
签名
牟光耀
B23200017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联系方式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地点及相关背景
(1)建设地点:萍乡市湘东区白竺乡
(2)项目背景:
1)本项目为黑色金属采选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矿体开采方式为坑采,选矿工艺为“破碎+磨矿+磁选”。矿山采选规模为10万t/a。
2)本项目的主要污染源为:废水类——井下废水、废石场废水、选矿废水、尾矿库废水和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类——废石、尾矿和生活垃圾;废气类——井下废气、破碎含尘废气、尾矿库干滩面扬尘和运输产生的扬尘;噪声类——凿岩机、空压机、破碎机、风机及水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特征是采选工业场地建设导致的地貌破坏、各工业场地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和废石、尾矿堆置对土地的占用,以及因此而造成的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
1.2 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
(1)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有井下开拓工程、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工业场地、废石场、尾矿库、炸药库和办公行政设施等。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类别
设施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开拓运输系统
地下开采为平硐开拓。矿山在矿体底板震旦系下统下坊组上段4—8号勘探线附近,掘有三个平硐:PD401(380m)、PD601(460m)、PD801(420m),利用这三个平硐,并在矿体底板震旦系下统下坊组上段4—6号勘探线附近新掘490m平硐、350m平硐、320m平硐。
井巷工程
主要包括主平硐、安全井、平巷、排水系统、硐室工程和通风系统,采用坑下开采方式,矿区地表标高260—610米,矿体地下开采的对象在490m~320m标高之间,本矿区矿体平均厚度2.98m,倾角40—60 O,为倾斜—急倾斜薄矿体,地表见矿体长约550m。中段采用甩车道方式和斜井连接,井筒根据岩石情况采用喷射混凝土支护,明斜井井口采用钢筋混凝土加固。设置防跑车硐室,并在境内安装安全栏杆。地下开采有6个中段,即490m中段(回风中段)、460m中段、420m中段、380m中段、350m中段、320m中段。井下硐室有采取变电硐室、卷扬机硐室等。中段按从上到下的顺序开采,即从490m标高开始回采,因此首采中段是460m中段。各平硐、中段运输平巷采用单轨运输线路,轨距600mm,轨型为15kg/m的钢轨,线路坡度为3~4‰。
采矿工业场地
采矿工业场地布置在350m平硐口,设置矿坑废水集水池、工人休息场所、修理房、材料库、压风机房、高位水池、配变电室及值班室等组成,占地面积为1600m2,占地类型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采矿用地。
辅助工程
废石堆场
在采矿工业场地西南约100m,占地面积约11206m2,库容约7.84万m3。
炸药库
位于选矿厂北约1500m处,占地面积约120m2,地下设炸药临时储存点,最大存储量0.5t。
公用工程
矿区道路
采场至选厂采用汽车运输,长约1500m,矿区内道路路基宽6m,最大纵坡8%,最小转弯半径15m,道路结构满足4.5t运矿岩车行驶。
供配电
矿山选用S7-500-6.3/0.4变压器为矿山生产生活供电,同时选用一台75GF-69柴油发电机作为后备电源,确保一级负荷用电。
给排水系统
在+60m中段和0m中段的斜井底均设立300m3水仓,矿坑涌水汇集至水仓经水泵扬送至地表外排,采场生产用水全部使用矿坑涌水,生活用水取自地下水。
行政设施
行政生活设施
生活管理区位于选场东北约200m处,占地面积约为1300m2。
(2)生产工艺
根据矿体赋存产状,本矿区矿体平均厚度2.98m,倾角40—60 O,为倾斜—急倾斜薄矿体,地表见矿体长约550m,工程控制矿体倾向延深200m。综上所述,设计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地下开采为平硐开拓。矿山在矿体底板震旦系下统下坊组上段4—8号勘探线附近,掘有三个平硐:PD401(380m)、PD601(460m)、PD801(420m),利用这三个平硐,并在矿体底板震旦系下统下坊组上段4—6号勘探线附近新掘490m平硐、350m平硐、320m平硐。在高程上,是先上后下,在同一中段采取后退式顺序开采,即从远离主平硐位置开始逐步向主平硐方向后退式开采。中段按从上到下的顺序开采,即从490m标高开始回采,因此首采中段是460m中段。矿块沿走向布置,一般长为40m~60m,宽即为矿体厚度,高30~40m。留顶、底、间柱,顶柱高3m,底柱高3m,间柱宽6m,漏斗间距4~6m。采准工作主要是在矿体下盘接触线处或下盘围岩中掘进运输平巷,在间柱中掘进人行材料通风天井和联络道。切割工作主要是底柱上端掘进拉底巷道,在底柱中掘进漏斗颈,以拉底巷道为自由面形成拉底空间和劈漏。回采工作自下而上分层进行,分层高度一般为2~2.5m,采用上向炮孔或水平炮孔。打上向炮孔时,可采用梯段工作面或不分梯段的整层一次打完,梯段工作面长度一般为10m~15m。局部放矿时,每次放出崩落矿量的1/3。矿房采完后,进行大量放矿,全部放出暂留在矿房中的矿石。
(3)生产规模及矿山主要指标
表2 矿山主要指标
序号
项目
新建工程
1
采选规模
新建采选10万吨/年,
2
开采方式
地下开采
3
选矿
磁选工艺选矿
4
产品方案
铁精粉(Fe≥64%)3.77万吨/a
5
矿区面积
0.5551km2
6
开采深度
+621m~+280m
(4)建设周期:12个月。
(5)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290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6万元,占总投资9.3%。设计利用的资源量为63.7万吨,采用地下开采,计算矿山总的服务年限为6.37年。
1.3 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本项目符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11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属于允许类产业类别。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规模10万吨/年,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最低生产建设规模(露采5万吨/年,地采3万吨/年)。
建峰铁矿属于萍乡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有关内容(2008-2015年)中的鼓励开采矿种,不属于总体规划中的重点开采规划区、禁止开采规划区、限制开采规划区、鼓励开采规划区。
本项目选址不属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规定的禁止和限制矿产资源开发范围,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有关规定。尾矿库及废石堆场周边500m范围内、炸药库周边300m范围内、可能产生的塌陷区范围内均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各场址选址总体可行。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的环境现状
受萍乡市湘东区白竺建中矿业有限公司委托,萍乡市湘东区环境监测站于2012年6月对建峰铁矿(建设期)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大气环境现状
根据拟建工程废气排放特点、所在地风向频率统计,结合周围自然环境和居民区分布特征,本次评价在矿区上风向及下风向共布设2个代表性空气监测点,旨在反映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两监测点处的TSP、SO2和NO2日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现状
根据该矿废水排放去向及受纳水体特征,废水主要流入矿区内的小溪再进入苦竹龙小溪,本评价拟对苦竹龙小溪进行监测,共设置4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表明,各断面水质中pH值、SS、CODcr、石油类、Cu、Pb、Cd、Zn、As及氟化物等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其中,Cu、Pb、Zn、As、石油类未检出。
(3)地下水环境现状
2012年6月8日至7月6日建峰铁矿组织矿山技术人员对矿区范围及附近地下水位进行了测量,根据当地水文条件和项目特征,在矿区上下游共设置6个监测点。
评价结论:区域附近地下水水位大体与地形地貌相关,地下水水位正常。矿区附近没有大型的长期开采水源地,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较少,其地下水损失主要与附近矿山开采井下排水有关,区内地下水位变幅较小。矿区现状周边水井没有干涸,井塘水位变化不明显,地表水体没有漏失,矿区周边居民饮用水主要为山上溪水,矿区开采没有影响到周边居民生活用水及农田灌溉用水,对含水层影响程度较轻。
(4)声环境现状
萍乡市湘东区环境监测站于2012年6月对矿山的声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为矿山开采范围及其各种工业场地所影响的区域,拟定范围为矿区范围向外延伸1000m为界。
(2)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
本项目废水排入流经矿区中部的苦竹龙小溪,根据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拟定为废水汇小溪入口上游500m至下游2500m的河段范围。
(3)噪声环境评价范围
为选厂界周围200m和采矿工业场地周围200m以内的区域及附近村庄。
(4)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拟定范围为矿区采场、选厂及其周围1000m范围内村庄等。
(5)风险评价范围
根据安全距离,确定为炸药库周围300m以内和尾矿库下游500m以内范围。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 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
一、废气
(1)井下废气
主要是凿岩时产生的粉尘、运输设备产生的废气以及爆破产生的烟粉尘,坑下污风排放量为5.18万m3/h,井下各工作面矿岩粉尘初始排放浓度为20~50mg/m3。
(2)选矿粉尘
选矿粉尘是在选矿破碎、筛分作业时产生,一般地,在矿石干燥情况下,粗碎为1~2g/m3,细碎、筛分为3~6g/m3;在矿石加湿情况下,粗碎为0.2~1.0g/m3,细碎、筛分为0.5~1.5g/m3。本项目破碎、筛分工序仅采用加湿处理,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产生量为0.5~1.0g/m3。
(3)尾矿库干滩面扬尘
主要表现为尾矿库裸露面积的风力扬尘,其扬尘产生量参考煤堆起尘量计算公式:
式中:Qm—起尘量,mg/s;
U-临界风速,m/s,取5.5m/s;
S-尾矿库干滩面积,m2;本项目取13000m2;
ω-空气相对湿度;萍乡地区空气相对湿度为79%;
W-湿度;本项目以尾矿含水率计,取30%。
由上式计算的扬尘产生量为11882.3mg/s(即42.78kg/h),根据当地的气象资料,全年风速大于5.5m/s的风频为4.2%,由此估算的扬尘产生量为42.78×365×24×4.2%=15738kg/a=15.74t/a。
(3)场内车辆运输扬尘
矿区运输车辆行驶扬尘可达200mg/m3,矿山采取限速、洒水及保护路面整洁等措施降低矿区运输车辆行驶扬尘,使粉尘外排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限值标准(粉尘点源排放20mg/m3,无组织排放1.0mg/m3)要求。
二、废水
矿山主要的废水来源有废石堆废水、井下涌水、生活污水、选矿废水及尾矿库溢流水。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因此废水水质与新澳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项目进行类比,原矿成份均主要为磁铁矿,非金属矿石均为石英、绿泥石,次为黑云母、方解石、石榴石等。其元素多元素分析对比见表3,其选矿工艺均为磁选工艺。
表3 新澳矿业有限公司铁矿石成分对比表
元 素
TFe
SiO2
CaO
Al2O3
S
MgO
Pb
As
Cu
含量(%)
21.3
57.84
3.26
5.36
0.35
3.4
0.0285
--
0.071
元 素
Zn
Cd
MnO
含量(%)
0.012
--
3.86
本项目与新澳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采选项目具有一定的可比性,结合本工程特征,分析污染物排放情况具体如下。
(1)矿坑涌水
矿山正常井下涌水量约150m3/d。井下涌水经井下200m3水仓澄清后部分用于采矿(损耗30m3/d),其余120m3/d流入地表100m3沉淀池沉淀后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后外排。
表4 矿坑涌水水质一览表(单位:mg/L,pH无量纲)
监测
因子
pH
SS
氨氮
P
石油类
Cu
Pb
Zn
As
Cd
监测值
6.60
45
0.896
0.08
0.18
--
--
--
--
--
Cr6+
Hg
硫化物
氟化物
总铍
Ni
Ag
CODcr
--
--
--
0.26
--
--
--
6.95
(2)废石堆场淋溶水
淋溶水的产生量与堆场的汇水面积、降雨量和地表迳流系数等因素有关,一般仅在雨季产生。根据当地的气象资料(年均降雨量1601.2mm)和,废石堆场占地面积取11206m2,计算的日均淋溶水量为54.4m3/d。水质:主要是SS,产生浓度为70~150mg/L,经沉淀澄清后排入苦竹龙小溪。
(3)选矿废水、尾矿库降雨径流及尾矿库溢流水
①水量预测
选矿废水产生量为771m3/d,选矿废水采用自流方式排入尾矿库进行澄清处理,澄清距离约100m,尾矿库溢流水710 m3/d回用于选矿生产,尾矿库溢流水水量计算:尾矿库溢流水是选矿厂尾矿浆输送至尾矿库、经自然澄清后溢流的上清液,其排放量与大气降雨、蒸发量、尾矿库回水及渗漏等因素有关。根据萍乡市的气象资料、尾矿库的汇水面积(22680.6m2),尾矿库降雨径流废水约91.9m3/d,矿山尾矿库水量平衡见表5。
表5 尾矿库水量平衡计算 (单位: m3/月)
月
份
输入水量
损失水量
回用
水量
外排
水量
降雨径流
选矿废水
截留渗透量
蒸发量
1
1457.2
21202
1432.8
687.9
19525
1013.5
2
2143.2
21202
1432.8
752.3
19525
4500.7
3
3314.3
21202
1432.8
1076.3
19525
2482.2
4
4023
21202
1432.8
1618.3
19525
2648.9
5
4603
21202
1432.8
2423.6
19525
2403.6
6
4260
21202
1432.8
2798.8
19525
1705.4
7
2250.6
21202
1432.8
4248.5
19525
-1753.7
8
2590.4
21202
1432.8
3729.3
19525
-894.7
9
1349.2
21202
1432.8
2632.1
19525
-1038.7
10
1620.2
21202
1432.8
1936.6
19525
-72.2
11
1425
21202
1432.8
1279.1
19525
390.1
12
1008.1
21202
1432.8
907.7
19525
344.6
全年
20327
254430
171930
25773
234300
7491
日均
91.9
771
52.1
78.1
710
22.7
备注:每月平均按27.5天计算。
注:日均值折合成330天计算。
由表5可知,尾矿库溢流水排放量为22.7m3/d。
②废水水质
本次环评类比新余新澳矿业有限公司选厂及尾矿库溢流水水质的监测结果(监测单位:新余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时间:2012.8.15)。选矿废水经尾矿库澄清处理后,尾矿库溢流水中的污染物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表6 选矿废水水质一览表(单位:mg/L,pH无量纲)
监测
项目
pH
SS
CODcr
Cu
Zn
Pb
硫化物
石油类
选矿
废水
6.3
2775
54.4
--
--
--
0.007
0.4
--表示低于检出限
表7 尾矿库溢流水水质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监测
项目
pH
SS
N
P
石油类
Cu
Pb
Zn
As
Cd
监测值
7.65
55
0.0036
0.1
0.22
--
--
--
--
--
Cr6+
Hg
S2-
F-
总铍
Ni
Ag
CODcr
--
--
--
0.33
--
--
--
22.8
注:SS为(GB13456-92)一级标准。
(4)生活污水:生活污水(15.6m3/d)生活污水经“一体化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60%(9.4m3/d)用于冲厕及绿化回用,40%(6.2m3/d)通过地表沟渠外排。主要污染物均为CODcr、BOD5和SS,初始产生浓度分别为CODcr250mg/L、BOD5120mg/L、SS150mg/L、氨氮25mg/。“一体化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用于场地冲洗、绿化浇灌的污水水质为CODcr46mg/L、BOD520mg/L、SS15mg/L。
三、固体废物
(1)工业固废
项目排放的主要工业固废包括废石和尾矿,废石产生量14850t/a(9281m3/a),部分(约占40%)堆存于废石堆场,其余(约占60%)外卖。尾矿量47421t/a(3.16万m3,堆积容重按1.5t/m3计),尾矿主要为方解石、白云石、石英、长石等,全部堆置在尾矿库。矿山废石堆场及尾矿库能满足矿山服务年限(6.37年)的需求。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类比峡江县戈坪乡流源铁矿(该矿采用地下开采,选矿工艺为破碎+球磨+磁选)的废石和尾矿浸出毒性鉴别结果,判定本项目废石和尾矿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分类的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生活垃圾
矿山现有在册职工130人,按每人每天0.5kg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1.45t/a。
三、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爆破、空压机、凿岩机、选厂破碎筛分及汽车运输等,噪声强度在85~105dB(A)范围。采矿作业一般集中于地下,对地表影响较小,对地表影响较大噪声主要集中于选矿作业。
矿山主要的噪声治理措施是合理安排矿山爆破时间及汽车运输线路;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空压机安装消声器,选矿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控制设备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表8 矿山主要噪声分布及强源
生产系统
噪声源
噪声强度/距离[dB(A)]/m
备注
采矿
空压机
85~90/1
凿岩机
100~115/1
受地层阻隔,影响较小
提升机
80~90/2
受地层阻隔,影响较小
风机
95~100/2
受地层阻隔,影响较小
炸药爆炸
~120/5
受地层阻隔,影响较小
选矿
破碎机
100~105/2
球磨机
90~100/2
振动筛
80~100/1
输送泵
80~95/1
运输
车辆运输
80/2
五、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
(1)本项目采用井下坑采方式进行开采,不会直接毁坏地表土层和植被,因此与露采相比对土地和植被的破坏影响较小。
(2)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废石弃土等)需要堆置场地,从而导致对土地的占用和对废石场原有生态系统的破坏。
(3)废石场是一个较为松散的堆积体,且堆存量大,如处置不当,易造成严重的滑坡或泥石流事故,使土地和植被受到破坏。
六、矿山 “三废”排放情况见表9。
表9 全矿“三废”排放情况汇总表
“三废”及其污染物
单 位
处理前
处理后
削减量
废气
废气量
万m3/a
12184
12184
0
粉尘
t/a
19.35
1.93
-17.42
废水
废水总量
万m3/a
31.91
6.70
-25.21
其中:生产废水
万m3/a
31.4
6.50
-24.9
生活污水
万m3/a
0.51
0.20
-0.31
CODcr
t/a
13.59
0.50
-13.09
氨氮
t/a
0.13
0.025
0.105
SS
t/a
650.1
1.32
-648.8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总量
t/a
63082.45
0
-63082.45
废石
t/a
15840
0
-15840
尾矿
t/a
47221
0
-47221
生活垃圾
t/a
21.45
0
-21.45
注:按每年300天/年折算。
3.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矿区周围主要敏感点有上苦竹龙村民小组、苦竹龙村委、下苦竹龙村民小组、上龙头村民小组、下龙头村民小组及流经矿区中部的苦竹龙小溪。评价区域内无国家和地方保护的动植物、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0。
表10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分布表
主要工业场地
环境
要素
环境保护
对象名称
相对
方位
距离
(m)
人口规模
环境功能
采矿工业场地场界
空气
环境
声环境
下龙头村民小组
SE
800
12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上龙头村民小组
SE
1400
15人
废石堆场场界
空气
环境
上苦竹龙村民小组
E
850
16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苦竹龙村委
SE
750
56人
下苦竹龙村民小组
SE
720
9人
水环境
苦竹龙小溪
S
600
小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选矿工
业场地场界
空气
环境
声环境
上苦竹龙村民小组
SE
800
16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苦竹龙村
SE
650
56人
下苦竹龙村民小组
S
750
9人
水环境
苦竹龙小溪
S
650
小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饮用水源保护区
尾矿库
(坝址)
水环境
苦竹龙小溪
S
600
小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饮用水源保护区
取水口
25km
2万吨/天
饮用水源保护区
风险
上苦竹龙村民小组
SE
650
16人
坝与村庄间有山体相隔
苦竹龙村
SE
550
56人
下苦竹龙村民小组
SW
700
9人
炸药库
风险
苦竹龙村
E
2100
56人
风险等级二级评价
3.3 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1)大气环境影响
井下废气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外排废气中粉尘浓度可降至1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对废石堆场、尾矿库及矿区运输道路等采取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井下涌水,根据污染源监测,其原始水质较好,经澄清后可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废水无论正常排放,还是事故排放,均对矿区小溪和苦竹龙小溪水质影响较小,预测断面的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影响
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噪声影响主要是矿山生产人员。
(4)地下水环境影响
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和水位影响较小。地下水的抽取不会导致地表水的疏干,对地表植被的生长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所产生的废石及尾矿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本项目经过对固体废物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全矿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项目固体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6)对环境敏感区的主要环境影响和预测评价结果
本项目敏感点(村庄)距离矿区均较远,且不在矿区可能移动范围内,因此项目开采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3.4 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井下凿岩、矿岩装卸等采用湿式作业,减少井下各工作面粉尘产生量;在排风井中设置喷雾水帘,进一步降低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井下爆破后,采用局扇加强采场和巷道的通风,通风45分钟~1小时后,工作人员才能进入,防止炮烟中一氧化碳浓度过高导致进入人员的窒息事故。
(2)在选矿破碎车间的破碎筛分流程采用密闭作业及对矿石喷雾洒水的措施,在运输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减少粉尘污染。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井下涌水部分回用于井下作业,部分回用于选厂,其余经沉淀池沉淀后达标排入苦竹龙小溪。
(2)选矿废水经尾矿库澄清处理后,尾矿库溢流水中的污染物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废石场降雨淋溶废水平均约54.4m3/d,下游建一100m3沉淀池,沉淀后外排入苦竹龙小溪。矿山废石堆废水排放应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限值标准,也能满足生产用水的水质要求。
(4)尾矿库废水主要为尾矿截留水及汇集的降雨,经设于尾矿库坝下的容积为500 m3的沉淀池(兼做事故池)沉淀处理后外排。
(5)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生化处理措施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60%(9.4m3/d)用于冲厕及绿化回用,40%(6.2m3/d)通过地表沟渠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是采用消声、隔声、减振和个体防护等措施。如将空压机、破碎机、棒磨机、振动筛、输送泵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并对其基础采取减震措施;对采场凿岩和选厂破碎工段的工作人员配备耳塞等个体防护措施,并缩短其工作时间。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工业固废
(1)废石暂存于废石堆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石场库容为7.84万m3,废石产生量14850t/a(9281m3/a),废石场库容可满足矿山生产期间8.45年的废石堆存要求。
(2)尾矿堆存于尾矿库。该尾矿库最终堆积标高为300m,总库容26.55万m3,按现有生产规模计算,服务年限为8.40年,可以满足矿山生产期间的尾矿堆放要求。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有白竺乡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矿山建设和采矿生产过程中,采取废石场其周围设置截水沟等措施,减缓废石场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按“探、堵、保、防、排”防治水原则,采取深打浅爆的凿岩爆破方案,采用井内注浆封堵明显构造裂隙和充填等工程措施防止顶板塌落,控制矿山地下开采对地下水位的影响。
3.5 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废石堆场及尾矿库溃坝瓦斯、采矿诱发地质灾害及炸药库发生爆炸等风险事故。
按照安监部门要求,实行强制通风、正常运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有效防范瓦斯和煤尘爆炸风险;加强技术管理,做好井下排水系统的建设,防范透水事故发生。严格履行公安和安监部门关于炸药在运输、贮存和使用的相关手续,并按要求设定危险防护区域。
矿山采空移动盆地内无居民点、铁路和公路等环境敏感目标。采取居民区下预留安全保安矿柱及不开采水体下煤层的措施,确保不发生塌陷和疏漏等环境风险事故;并通过预留井田境界煤柱、断层煤柱等永久煤柱和井筒、工业场地等保护煤柱,有效避免或减轻地下开采造成的地表变形、塌陷和沉降。对局部地区可能出现的轻度裂缝,采用粘土填堵,较大裂缝采用水泥砂浆填注等方式防护;对采空区、塌陷区设立明显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同时,加强矿区的水文地质调查,以防止盲目开采导致滑坡、地表塌陷等事故发生。
废石堆场严格按地质灾害防范方案及水保方案建设,并在矸石堆场修建拦挡坝、环场截洪沟和废水收集池,同时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溃坝风险。
采取以上风险防范措施后,矿区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有关环境风险和风险应急预案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如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总则
(1)为了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避免和降低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身心健康,制定本预案。
(2)由于事故发生突然、危害大,及时指导和组织员工和人民群众采取措施进行自身保护,必要时迅速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区域。在撤离过程中,积极组织员工和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3)为了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灾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造成事故的危害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地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4)各生产单位及工程队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和执行国家公布的《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建筑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5)各生产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灾害)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同时向矿总调度室及矿安环科汇报事故情况(含时间、地点、事故现场简要情况),总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向矿长及分管副矿长汇报,同时告知安全部门。
各生产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灾害)报告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向矿长及分管副矿长报告有关情况及需要的救援人员与物资,矿长或分管副矿长接报后,必要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由矿安环科报告事故(灾害)的有关情况,由矿长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的应急领导和决策工作。包括:落实国家相关应急管理政策,审定并批复企业应急管理规划和应急预案;统一协调应急状态下的各种资源;确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的指导方案;带领或指派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和专家组成员赶赴现场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领导机构如下:
(1)成立以矿长担任总指挥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
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总调度室。
(2)根据各生产单位及各工程对的实际情况可相应成立各生产区域有关人
员参加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3)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应及时调整应急救援指挥部。
2、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求援工作。
(2)决定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3)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
3、应急救援运行(响应)程序
(1)接警与通知
1)各生产单位若发生事故(灾害),发生事故单位的现场人员(或知情者)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总调度室、安环处。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规模及严重程度。总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向矿长及分管副矿长汇报,同时告知安全部门。
2)矿长接到汇报后应根据事故(灾害)的性质和规模等初始信息决定启动应急救援。如通知应急有关人员、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技术装备的物资,以及采取相应的行动。必要时向社会应急机构、政府发出事故救援请求。
3)根据智慧人员和应急救援队的职责,在总指挥的指挥协调和决策下,对事故(灾害)进行初始评估,确认竞技状态,迅速有效的进行应急响应决策,建立现场工作区域,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和应急行动优先原则,指挥和协调现场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的调配和使用救援资源。
(2)警报和信息传递
1)电铃信号分三类:危险警报信号,解除警报信号,正常上下班信号。
危险警报信号:明5秒,停1秒,反复进行,时间两分钟。
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两分钟。
上下班信号:连续鸣20秒。
2)安装在办公室和采矿硐口
3)警报信号启动统一由调度室发布指令。各区域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启动和解除信号。
4)矿区所有员工听到危险警报信号后,立即穿戴好劳保用品前往本区域集合,由部门领导指定专人带队前往事发现场并积极参与事故抢险工作。
(3)总调度室及有关人员应及时收集信息,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以利决策。
(4)应急期间,由于抢险和救援需要的人员和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和调配。
(5)应急期间,指挥部人员,各区域(单位)负责人,值班巡查人员,应急救援队成员的一切通讯工具不得关机,保持通讯流畅。
3.6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环保设施投资主要包括: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噪声防治、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设施及环境监测等,其估算投资列于表11。
表11 环境保护工程措施投资估算
序号
环保措施名称
投资(万元)
备 注
1
废气通风设施
6.0
2
废石场堆场
12.0
拦截坝、排水沟、澄清池等
3
采矿粉尘
5.0
湿式作业
4
选矿粉尘
8.0
密闭吸尘罩+冲击式水浴除尘器、排气筒
5
矿区道路洒水
2.0
洒水管道
6
回水池
5.0
脱水设备、导流沟管、水泵、处理池等
7
尾矿坝
179
8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1.0
集中堆置
9
水保措施
42.6
矿区各工业场地的水土保持,主要措施为排水沟、沉砂池、挡土墙及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
10
设备噪声控制
5.0
11
环境监测仪器
5.0
包括环境监测和化验室
合 计
270.6
合计270.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9.3%
(总投资约290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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