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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3145-2022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基础信息调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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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7.040 CCS A 75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 23/T 31452022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基础信息调查技术规范 20220303 发布 20220402 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23/T 31452022 I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产品规格要求 . 2 4.1 数学基础 . 2 4.2 数学精度 . 2 4.3 产品规格 . 2 5 技术流程 . 3 6 基础数据 . 5 6.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 5 6.2 专题数据 .

2、 5 6.3 其它资料 . 5 7 数据处理要求 . 5 7.1 基础数据预处理 . 5 7.2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数据处理要求 . 6 7.3 水利工程保护范围数据处理要求 . 7 7.4 河湖管理范围数据处理技术要求 . 7 7.5 界址点、特征拐点、告示牌数据处理要求 . 8 7.6 设计洪水位数据分析计算 . 8 7.7 外业调查 . 8 7.8 数据信息统计 . 8 8 专题图制作 . 9 8.1 堤防管理与保护范围示意图 . 9 8.2 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示意图 . 9 8.3 拦河闸(坝)管理与保护范围示意图 . 9 8.4 干渠(支渠)水利工程管理划界图 . 9 8.5 挡水、

3、泄水、引水、提水设施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示意图 . 9 8.6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示意图 . 10 9 成果公告 . 10 10 成果汇交 . 10 DB 23/T 31452022 II 10.1 成果目录要求 . 10 10.2 成果文件命名 . 10 附录 A (规范性) 堤防数据成果 . 12 附录 B (规范性) 水库数据成果 . 15 附录 C (规范性) 拦河闸(坝)数据成果. 18 附录 D (规范性) 灌区数据成果 . 19 附录 E (规范性) 挡水、泄水、引水、提水设施数据成果 . 22 附录 F (规范性) 河湖管理范围数据成果. 24 附录 G (规范性) 信息统计表

4、 . 27 附录 H (规范性) 图件名称及绘制要求 . 29 参考文献 . 30 DB 23/T 31452022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组织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黑龙江省水利厅提出、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自然资源部黑龙江基础地理信息中心、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卫、周振发、杨爱玲、张庆全、刘岩、姜倩妮、郭微微、张楠、杨阿龙、李铁男、刘航

5、、吴迪、李冰、张晶、李雪艳、宋昊。 DB 23/T 31452022 1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基础信息调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江河湖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基础信息调查适用范围、规范性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数据源、数据处理、质量控制和成果提交的基本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1392007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 GB/T 220212008 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 GB/

6、T 334532016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规范 GB/T 502012014 防洪标准 TD/T 10082007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SL 1972013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全国河道(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技术细则 黑龙江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技术要求(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9)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划界 demarcation 指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边界和水库、水闸、堤防、泵站和灌区等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范围边界。 来源: 黑龙江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技术要求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9 3.2 管

7、理范围 management scope 指为河湖水库生态健康、 行洪畅通、 河势稳定和水利工程安全而划定的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区域。 3.3 保护范围 protection scope 指为了保护水利工程而划定的保护边界。 DB 23/T 31452022 2 3.4 有堤防 dyke 指有现状堤防和规划堤防。 来源: 黑龙江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技术要求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9 3.5 堤防管理范围内缘控制线 inner edge control line of dike management area 指堤防工程迎水侧管理范围的外边界线。 来源: 黑龙江省河湖

8、和水利工程划界技术要求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9 3.6 临水控制线 water control of river 指为稳定河势、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基本要求,在河岸的临水一侧顺水流方向或湖泊沿岸周边临水一侧划定的管理控制线。 来源:全国河道(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技术细则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2008 3.7 外缘控制线 outer line of control 指岸线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外缘边界线,一般以河(湖)堤防工程背水侧管理范围的外边线作为外缘控制线,对无堤段河道以设计洪水位与岸边的交界线作为外缘控制线。 来源:全国河道(湖泊)岸线利

9、用管理规划技术细则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2008 3.8 设计洪水位 design flood level 指当遇到大坝设计标准洪水位时,水库经调洪后(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称为设计洪水位。 4 产品规格要求 4.1 数学基础 数据库应按照GB/T 334532016的规定釆用统一的地理空间基准,具体要求如下: a) 大地基准,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具体应符合 GB/T 211392007 的规定; b) 高程基准,采用 1985 国家高程系统,具体应按照 GB/T 220212008 执行。 4.2 数学精度 a) 划界数据成果精度应按照 SL 19720

10、13 规定要求执行; b) 界址点测量精度要求应按照 TD/T 10082007 规定要求执行。 4.3 产品规格 DB 23/T 31452022 3 水利工程、河湖划界和图件成果规格规定如下: a)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应以县级区域水利工程为单元; b) 河湖管理范围应以县级区域为单元; c) 成果图件按出图范围实际需求进行编制。 5 技术流程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信息调查技术流程见图1。 DB 23/T 31452022 4 图1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信息调查技术流程图 DB 23/T 31452022 5 6 基础数据 6.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6.1.1 遥感影像

11、a)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底图应选取优于0.3米分辨率的航摄影像 (应优先考虑0.1米分辨率),且影像时相宜为近 1 年内; b) 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底图应选取优于 1 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且影像时相宜为近 1 年内。 6.1.2 数字高程模型 无堤防或者现有堤防不能满足行洪要求的堤防段进行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宜采用1:10 000或1:50 000数字高程模型(DEM)成果数据。 6.1.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 划界与制图的参考依据为基础地理信息要素,主要包括:居民地、植被、水系(含附属设施)、交通(含附属设施)、境界与政区、行政地名、与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一致(相近)的等高线数

12、据等。 6.2 专题数据 6.2.1 水利工程专题数据 水利工程专题数据主要包括堤防数据、水库数据和其他水利工程数据。 a) 堤防数据:作为堤防管理与保护范围、有堤防段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的参考依据; b) 水库数据:作为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有水库段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的参考依据; c) 其他水利工程数据:作为其他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的参考依据。 6.2.2 洪水水位专题数据 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数据作为无堤防段河湖划界的参考依据。 6.3 其它资料 应结合划界区实际情况对基础数据进行扩展。 7 数据处理要求 7.1 基础数据预处理 7.1.1 纸质图件处理 对纸质图件资料应进行扫描处理(

13、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形成栅格图像数据,进行数据录入。 7.1.2 文本坐标处理 对文档中的坐标点位信息,应进行矢量化和属性录入,并按用途、性质进行构线和构面处理。 DB 23/T 31452022 6 7.1.3 空间数据处理 空间数据应形成统一坐标系、格式的矢量数据。 a) 图像配准及信息提取:对无坐标的图件资料,应以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与影像作为空间参考,进行地理配准和界线数字化提取,形成专题矢量数据; b) 坐标转换:对非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统的空间数据应进行坐标转换,统一至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c) 格式转换:对不同格式的空间数据应进行格式转换,统一数据格式; d

14、) 数据拼接与裁切:对收集的空间数据应进行拼接、提取和裁切处理,形成完整的覆盖区域数据。 7.2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数据处理要求 7.2.1 堤防工程管理范围 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应依据以下规则进行划界: a) 黑龙江、松花江、嫩江、牡丹江、穆棱河、汤旺河、呼兰河、拉林河、绰尔河、雅鲁河十条主要江河堤防和、级堤防工程,其管理范围内缘控制线应为内堤脚外不小于 50 米,外缘控制线应为外堤脚外不小于 30 米; b) 其他河流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内缘控制线应为迎水侧堤脚外不小于 30 米, 外缘控制线应为背水侧堤脚外不小于 20 米; c) 湖泊和蓄滞洪区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内缘控制线应为迎水侧堤脚外不小于 5

15、0 米, 外缘控制线应为背水侧堤脚外不小于 30 米。 7.2.2 水库工程管理范围 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应依据以下规则进行划界: a) 水库上游管理范围线应为水库校核洪水位与岸边的交线; b) 水库主体工程左右岸及下游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大型水库应为大坝主体工程周围不小于 500米;中型水库应为大坝主体工程周围不小于 300 米;小型水库应为大坝主体工程周围不小于100 米。 7.2.3 拦河闸(坝)工程管理范围 拦河闸(坝)工程管理范围应为拦河闸(坝)工程上下游边线以外不小于300米,左右岸边线以外不小于100米。 7.2.4 灌区渠道工程管理范围 灌区渠道工程管理范围应依据以下规则进行划界:

16、a) 大、 中型灌区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干渠工程有地渠段应为渠堤外侧坡脚以外不小于 10 米为界;无渠堤段应为上口外缘线以外不小于 10 米为界; 支渠工程有地渠段应为渠堤外侧坡脚以外不小于 5 米为界;无渠堤段应为上口外缘线以外不小于 5 米为界;灌排结合渠道应为以渠道标准划定。 b) 其它灌区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干渠工程管理范围应为干渠渠坡脚外不小于 10 米; 支渠工程管理范围应为支渠渠坡脚外不小于 5 米。 7.2.5 挡水、泄水、引水、提水设施工程管理范围 DB 23/T 31452022 7 挡水、泄水、引水、提水设施工程管理范围应为建筑物边线以外不小于50米。 7.3 水利工程保

17、护范围数据处理要求 7.3.1 堤防工程保护范围 堤防工程保护范围应依据以下规则进行划界: a) 黑龙江、松花江、嫩江、牡丹江、穆棱河、汤旺河、呼兰河、拉林河、绰尔河、雅鲁河等十条主要江河堤防和、级堤防工程保护范围线应以背水侧堤脚外不小于 300 米为界; b) 其他河流堤防工程保护范围线应以背水侧堤脚外不小于 100 米为界。 7.3.2 水库工程保护范围 水库工程保护范围应依据以下规则进行划界: a) 水库工程保护范围应以水库大坝主体工程管理范围外延 200 米界; b) 工程区中独立建筑物保护范围应以挡水、泄水、引水、提水设施和电站厂房等建筑物管理范围边线以外不小于 50 米为界。 7.

18、3.3 拦河闸(坝)工程保护范围 拦河闸(坝)工程为拦河建筑物,保护范围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7.3.4 灌区渠道工程保护范围 灌区渠道工程包括灌区干渠和支渠。 a) 大、中型灌区保护范围划定标准:干、支渠应以管理范围边界以外不小于 20 米为界; b) 其它灌区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干渠工程保护范围应以干渠渠坡脚外不小于 30 米为界; 支渠工程保护范围应以支渠渠坡脚外不小于 25 米为界。 7.3.5 挡水、泄水、引水、提水设施工程保护范围 挡水、泄水、引水、提水设施工程保护范围应以建筑物管理范围边线以外不小于50米为界。 7.4 河湖管理范围数据处理技术要求 7.4.1 河道管理范围

19、河道管理范围应依据以下规则进行划界: a) 有规划堤防的河流:该段河道管理范围应按规划堤防工程管理范围的外缘控制线划定; b) 无规划堤防并存在现有堤防工程且现有堤防工程能满足行洪要求的河流:该段河道管理范围应按现有堤防工程管理范围的外缘控制线划定; c) 无规划堤防并存在现有堤防工程但现有堤防工程不能满足行洪要求的河流:该段河道管理范围应按无堤防河流标准划界处理; d) 无规划堤防无堤防的河流:其管理范围应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与河岸交线; e) 无规划堤防无堤防但上下游河段有堤防的河流:应根据上下游有堤防河段划定的管理范围平顺连接。 7.4.2 湖泊管理范围 湖泊管理范围应依据以下

20、规则进行划界: a) 有堤防段的湖泊:该段湖泊的管理范围应按堤防工程管理范围的外缘控制线划定; DB 23/T 31452022 8 b) 无堤防段的湖泊:该段湖泊的管理范围应按历史最高水位或设计洪水位与湖岸交线划定。 7.5 界址点、特征拐点、告示牌数据处理要求 7.5.1 界址点 水利工程界址点包括堤防界址点、水库界址点以及灌区界址点。 a) 堤防界址点提取:按河流的上游到下游的顺序,在管理范围线和保护范围线上提取堤防界址点;城区段界址点间隔应为 200 米;非城区段界址点间隔应为 500 米,若中间存在居民点的地方,应增加堤防界址点; b) 水库界址点:在管理范围线和保护范围线上提取水库

21、界址点,采样间隔应为 500 米,在拐角大的地方,应增加水库界址点; c) 灌区界址点: 在各干渠、 支渠管理范围线和保护范围线上提取灌区界址点, 采样间隔应为 1000米。 7.5.2 特征拐点 特征拐点应在管理范围线拐角处提取,具体统计内容见附录G。 7.5.3 告示牌 应在城镇的桥头、水利工程或者工程设施主体建筑物安置告示牌,具体统计内容见附录G。 7.6 设计洪水位数据分析计算 设计洪水位的确定应依据以下规则确定: a) 有相关部门审查批复的防洪规划、河道整治规划、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宜直接采用相关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 b) 已编制未批复的防洪规划、河道整治规划、河道岸线保护与利

22、用规划,应结合河道防洪保护对象,按 GB/T 502012014 的有关规定复核确定后采用; c) 未编制防洪规划、河道整治规划、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应结合河道防洪保护对象,按 GB/T 502012014 的有关规定,综合论证确定。 7.7 外业调查 对于初步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以及河湖管理范围数据成果应进行外业调查来完善。 a) 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水利工程保护范围、河湖管理范围的初步划界数据成果到实地进行外业调绘核实; b) 根据初步确定的界址点、告示牌点位置,外业进行界址点、告示牌点放样测量,现场根据河湖的实际岸线、内堤脚线、设计洪水位及其它实地因素,按通视原则校核调整界

23、址点、告示牌点位设置; c) 在划界图上修绘调整变化的界址点、告示牌点位及管理范围线和保护范围线,并补绘出河岸线(湖岸线)、内堤脚线或设计洪水位线。 7.8 数据信息统计 水利工程和河湖应统计相关信息,具体统计内容如下: a)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数据信息统计主要统计水利工程名称、管理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以及所属区县等相关信息; DB 23/T 31452022 9 b) 河湖管理范围数据信息统计主要统计河流等级、河流长度、管理范围面积、起止点位置等相关信息; c) 界址点、特征拐点、告示牌统计位置信息; d) 具体数据信息统计要素见附录 G。 8 专题图制作 8.1 堤防管理与保

24、护范围示意图 比例尺与图幅大小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制定。制图要求如下: 底图:堤防划界范围内底图应选取分辨率优于 0.3 米的航摄影像;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参考底图应选取分辨率优于 1 米的卫星遥感影像;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居民地、境界与政区界线、交通,地理信息要素选取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成果数据:界址点、外堤脚线、内堤脚线、管理范围线和保护范围线。 专题图名称及其对应要素见附录H。 8.2 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示意图 比例尺与图幅大小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制定。制图要求如下: 底图:应选取分辨率优于1米的卫星遥感影像;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居民地、境界与政区界线、交通、行政地名,地理信息要素选取可

25、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成果数据:界址点、管理范围线和保护范围线。 专题图名称及其对应要素见附录H。 8.3 拦河闸(坝)管理与保护范围示意图 比例尺与图幅大小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制定。制图要求如下: 底图:拦河闸(坝)划界范围内底图应选取分辨率优于 0.3 米的航摄影像;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参考底图应选取分辨率优于 1 米的卫星遥感影像;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居民地、境界与政区界线、交通、行政地名,地理信息要素选取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成果数据:拦河闸(坝)位置、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 专题图名称及其对应要素见附录H。 8.4 干渠(支渠)水利工程管理划界图 比例尺与图幅大小根据实际使用

26、需要制定。制图要求如下: 底图:灌区内干(支)渠划界范围内底图应选取分辨率优于0.3米的航摄影像;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参考底图应选取分辨率优于1米的卫星遥感影像;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居民地、境界与政区界线、交通、行政地名、闸,地理信息要素选取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成果数据: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 专题图名称及其对应要素见附录H。 8.5 挡水、泄水、引水、提水设施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示意图 DB 23/T 31452022 10 比例尺与图幅大小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制定。制图要求如下: 底图:挡水、泄水、引水、提水设施管划界范围内应选取分辨率优于0.3米的航摄影像;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参考底图应选

27、取分辨率优于1米的卫星遥感影像;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居民地、境界与政区界线、交通、行政地名,地理信息要素选取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成果数据:泵站位置点、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 专题图名称及其对应要素见附录H。 8.6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示意图 比例尺与图幅大小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制定。制图要求如下: 底图:应为选取完全覆盖河道范围的分辨率优于1米的卫星遥感影像;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境界与政区界线、交通,地理信息要素选取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成果数据:界址点、河道管理范围线;图上应展示界址点信息统计表,统计信息表内容为界址点编号及其坐标。 专题图名称及其对应要素见附录H。 9 成

28、果公告 江河湖库划界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向社会公告划界成果。公告内容应包括相关涉水法规、管理范围内的禁止行为,以及划界河湖岸别、长度、宽度、面积等。 10 成果汇交 10.1 成果目录要求 10.1.1 数据成果 数据成果应分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数据成果、河湖管理范围数据成果。具体数据结构及属性要求见附录A-F。 10.1.2 江河湖库统计信息成果 江河湖库统计信息应分为水利工程信息、河湖统计信息统计。 10.1.3 图件成果 图件成果要求格式应为JPG格式, 包括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系列图、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示意图。 10.1.4 文档成果 河湖与水利工程划界应提供划

29、界数据质量检验报告、划界报告、划界公告等文档成果。 10.2 成果文件命名 10.2.1 数据成果 DB 23/T 31452022 11 数据集命名原则应体现区域名称、数据内容。 a) 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数据名称=区县名称+河湖名称+水利工程类型数据成果,例如: 方正县蚂蚁河堤防数据,命名为“方正县蚂蚁河堤防数据成果”。 b) 河湖管理范围数据名称=区县名称+河湖名称+河道管理范围数据成果,例如: 方正县蚂蚁河河道管理范围数据,命名为“方正县蚂蚁河河道管理范围数据成果”。 10.2.2 信息统计成果 信息统计表命名原则应体现区域名称、数据内容。 a) 水利工程信息统计表名称=区县名称+河

30、湖名称+水利工程类型信息统计表,例如: 方正县蚂蚁河堤防统计信息成果,命名为“方正县蚂蚁河堤防信息统计表”。 b) 河湖信息统计表名称=区县名称+河湖名+河道信息统计表,例如: 方正县蚂蚁河信息统计成果,命名为“方正县蚂蚁河河道信息统计表”。 10.2.3 图件成果 图件命名原则应体现区域名称、数据内容。 a) 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系列图名称=区县名称+河湖名称+水利工程名称+管理与保护范围示意图,例如: 爱民堤防,命名为“方正县阿什河爱民堤防管理与保护范围示意图”。 b) 河道管理范围方案示意图名称=区县名称+河湖名称+管理范围划定方案图,例如: 方正县蚂蚁河,命名为“方正县蚂蚁河管理范围

31、划定方案图”。 10.2.4 文档成果 文档成果命名原则应体现区域名称和工作内容。例如: “方正县蚂蚁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或“方正县蚂蚁河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报告”。 DB 23/T 31452022 12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堤防数据成果 表A.1给出了水利工程基础信息数据中堤防数据层属性项名称及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各层填写,没有该分层要素可不填写,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属性项的增加。M为必填项,O为选填项。 表A.1 堤防管理与保护范围数据库分层要素表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一)水利工程界址点 1 水

32、利工程界址编号 SLGCJZBH Char 30 见注1 M 2 界址类型 JZLX Char 20 O 3 所在位置 SZWZ Char 50 见注2 M 4 里程 LC Char 16 见注3 M 5 经度 X Double 12 3 见注4 M 6 纬度 Y Double 12 3 见注4 M 7 高程 H Float 8 3 见注5 M 8 修建时间 XJSJ Char 30 M 9 材质 CZ Char 30 M 10 归属河流(湖泊)名称 GSHL(HP)MC Char 30 M 11 归属河流(湖泊)岸别 GSHL(HP)AB Char 4 见注6 M 12 归属堤防名称 GSD

33、FMC Char 30 M 13 备注 BZ Char 200 O (二)管理范围告示牌 1 管理范围告示牌编号 GLFWGSPBH Char 30 见注7 M 2 所在位置 SZWZ Char 50 见注2 M 3 里程 LC Char 16 见注3 O 4 经度 X Double 12 3 见注4 M 5 纬度 Y Double 12 3 见注4 M 6 高程 H Float 8 3 见注5 M 7 归属河流(湖泊)名称 GSHL(HP)MC Char 30 M 8 归属河流(湖泊)岸别 GSHL(HP)AB Char 4 见注6 M 9 归属堤防名称 GSDFMC Char 30 O 1

34、0 备注 BZ Char 200 O (三)保护范围告示牌 1 保护范围告示牌编号 BHFWGSPBH Char 30 M 2 所在位置 SZWZ Char 50 见注2 M 3 里程 LC Char 16 见注3 M 4 经度 X Double 12 3 见注4 M 5 纬度 Y Double 12 3 见注4 M 6 高程 H Float 8 3 见注5 M DB 23/T 31452022 13 表A.1 堤防管理与保护范围数据库分层要素表(续)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7 归属河流(湖泊)名称 GSHL(HP)MC Char

35、 30 M 8 归属河流(湖泊)岸别 GSHL(HP)AB Char 4 见注6 M 9 归属堤防名称 GSDFMC Char 30 O 10 备注 BZ Char 200 O (四)管理范围特征拐点 1 里程 LC Char 16 见注3 M 2 经度 X Double 12 3 见注4 M 3 纬度 Y Double 12 3 见注4 M 4 高程 H Float 8 3 见注5 M 5 归属河流(湖泊)名称 GSHL(HP)MC Char 30 M 6 归属河流(湖泊)岸别 GSHL(HP)AB Char 4 见注6 M 7 归属堤防名称 GSDFMC Char 30 O 8 备注 BZ

36、 Char 200 O (五)内堤脚(顶)线 1 起点位置说明 QDWZSM Char 50 见注8 M 2 终点位置说明 ZDWZSM Char 50 见注9 M 3 归属河流(湖泊)名称 GSHL(HP)MC Char 30 M 4 归属河流(湖泊)岸别 GSHL(HP)AB Char 4 见注6 M 5 所在河道(湖岸)长度 SZHD(HA)CD Float 8 2 见注10 M 6 归属堤防名称 GSDFMC Char 30 M 7 堤线长度 DXCD Float 8 2 见注10 M 8 备注 BZ Char 200 O (六)外堤脚(顶)线 1 起点位置说明 QDWZSM Char

37、 50 见注8 M 2 终点位置说明 ZDWZSM Char 50 见注9 M 3 归属河流(湖泊)名称 GSHL(HP)MC Char 30 M 4 归属河流(湖泊)岸别 GSHL(HP)AB Char 4 见注6 M 5 所在河道(湖岸)长度 SZHD(HA)CD Float 8 2 见注10 M 6 归属堤防名称 GSDFMC Char 30 M 7 堤线长度 DXCD Float 8 2 见注10 M 8 备注 BZ Char 200 O (七)设计洪水位线 1 归属河流(湖泊)名称 GSHL(HP)MC Char 30 M 2 设计洪水标准 SJHSBZ Char 50 见注11 M

38、 3 备注 BZ Char 200 O (八)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 1 起点位置说明 QDWZSM Char 50 见注8 M 2 终点位置说明 ZDWZSM Char 50 见注9 M 3 归属河流(湖泊)名称 GSHL(HP)MC Char 30 M 4 归属河流(湖泊)岸别 GSHL(HP)AB Char 4 见注6 M DB 23/T 31452022 14 表A.1 堤防管理与保护范围数据库分层要素表(续)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5 河道(湖岸)长度 HD(HA)CD Float 8 2 见注 10 M 6 管理范围线长度

39、 GLFWXCD Double 见注 10 M 7 备注 BZ Char 200 O (九)水利工程保护范围线 1 起点位置说明 QDWZSM Char 50 见注8 M 2 终点位置说明 ZDWZSM Char 50 见注9 M 3 归属河流(湖泊)名称 GSHL(HP)MC Char 30 M 4 归属河流(湖泊)岸别 GSHL(HP)AB Char 4 见注6 M 5 归属堤防名称 GSDFMC Char 30 M 6 备注 BZ Char 200 O (十)水利工程管理范围面积 1 Area Area Double 见注10 M (十一)水利工程保护范围面积 1 Area Area D

40、ouble 见注10 M 注1:水利工程界址点编码规则,分别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从上游至下游依次编码。编号为所属河流(湖泊)名称首字母+所在区县首字母+堤防名称首字母+DF+B/G+顺序码。其中,DF代表水利工程类型为堤防,G代表管理范围,B代表保护范围。例如:蚂蚁河方正县永丰堤防管理范围界址点,编号为“MYH-FZ-YF-DF-G001” 注2:所在位置填写“县、乡(镇)、村”具体位置 注3:里程填写“+”,如:“1+300”,代表:1公里+300米;起点为“0+000” 注4:坐标单位为十进制 注5:高程单位为米 注6:归属河流(湖泊)岸别填写“左岸或右岸” 注7:告示牌编号规

41、则,分别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从上游至下游依次编码。编号为所属河流(湖泊)名称缩写+所在区县缩写+堤防名称首字母+DF+GSP+B/G+顺序码,具体含义同注1。例如:蚂蚁河方正县永丰堤防管理范围界址点,编号为“MYH-FZ-YF-DF-GSP-G001” 注8:起点位置说明填写“县、乡(镇)、村”具体位置 注9:终点位置说明填写“县、乡(镇)、村”具体位置 注10:长度单位为千米,面积单位为平方千米 注11:设计洪水标准填写“年一遇”,如:10年一遇 注12:所属县(市、区)在岛或者是水库要标明,如:哈尔滨市+道外区+珍珠岛 DB 23/T 31452022 15 B B 附 录 B

42、 (规范性) 水库数据成果 表B.1给出了水库基础信息数据中数据层属性项名称及其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各层填写, 没有该分层要素可不填写,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属性项的增加。M为必填项,O为选填项。 表B.1 水库成果数据库分层要素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一)水利工程界址点 1 水利工程界址编号 SLGCJZBH Char 30 见注 1 M 2 界址类型 JZLX Char 20 O 3 所在位置 SZWZ Char 50 见注 2 M 4 里程 LC Char 16 见注 3 M 5 经度 X Double 12 3 见注 4

43、M 6 纬度 Y Double 12 3 见注 4 M 7 高程 H Float 8 3 见注 5 M 8 修建时间 XJSJ Char 30 M 9 材质 CZ Char 30 M 10 归属河流(湖泊)名称 GSHL(HP)MC Char 30 M 11 归属河流(湖泊)岸别 GSHL(HP)AB Char 4 见注 6 M 12 备注 BZ Char 200 O (二)管理范围告示牌 1 管理范围告示牌编号 GLFWGSPBH Char 30 见注 7 M 2 所在位置 SZWZ Char 50 见注 2 M 3 里程 LC Char 16 见注 3 O 4 经度 X Double 12

44、 3 见注 4 M 5 纬度 Y Double 12 3 见注 4 M 6 高程 H Float 8 3 见注 5 M 7 归属河流(湖泊)名称 GSHL(HP)MC Char 30 M 8 归属河流(湖泊)岸别 GSHL(HP)AB Char 4 见注 6 M 9 备注 BZ Char 200 O (三)保护范围告示牌 1 保护范围告示牌编号 BHFWGSPBH Char 30 M 2 所在位置 SZWZ Char 50 见注 2 M 3 里程 LC Char 16 见注 3 M 4 经度 X Double 12 3 见注 4 M 5 纬度 Y Double 12 3 见注 4 M 6 高程

45、 H Float 8 3 见注 5 M 7 归属河流(湖泊)名称 GSHL(HP)MC Char 30 M 8 归属河流(湖泊)岸别 GSHL(HP)AB Char 4 见注 6 M DB 23/T 31452022 16 表B.1 水库成果数据库分层要素(续)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9 备注 BZ Char 200 O (四)管理范围特征拐点 1 里程 LC Char 16 见注 3 M 2 经度 X Double 12 3 见注 4 M 3 纬度 Y Double 12 3 见注 4 M 4 高程 H Float 8 3 见注

46、 5 M 5 归属河流(湖泊)名称 GSHL(HP)MC Char 30 M 6 归属河流(湖泊)岸别 GSHL(HP)AB Char 4 见注 6 M 7 备注 BZ Char 200 O (五)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 1 起点位置说明 QDWZSM Char 50 见注 8 M 2 终点位置说明 ZDWZSM Char 50 见注 9 M 3 归属河流(湖泊)名称 GSHL(HP)MC Char 30 M 4 归属河流(湖泊)岸别 GSHL(HP)AB Char 4 见注 6 M 5 河道(湖岸)长度 HD(HA)CD Float 8 2 见注 10 M 6 管理范围线长度 GLFWXCD D

47、ouble 见注 10 M 7 备注 BZ Char 200 O (六)水利工程保护范围线 1 起点位置说明 QDWZSM Char 50 见注 8 M 2 终点位置说明 ZDWZSM Char 50 见注 9 M 3 归属河流(湖泊)名称 GSHL(HP)MC Char 30 M 4 归属河流(湖泊)岸别 GSHL(HP)AB Char 4 见注 6 M 5 备注 BZ Char 200 O (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面积 1 Area Area Double 见注 10 M (八)水利工程保护范围面积 1 Area Area Double 见注 10 M DB 23/T 31452022 17

48、 表B.1 水库成果数据库分层要素(续)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注1:水利工程界址点编码方式,规则分别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从上游至下游依次编码。编号规则为,水库名称首字母+SK+Z/Y+B/G+顺序码。其中SK代表水利工程类型为水库,Z代表左岸,Y代表右岸,G代表管理范围,B代表保护范围。例如:阿什河西泉眼水库左岸管理范围界址点,编号为“XQY-SK-ZB001” 注2:所在位置填写“县、乡(镇)、村”具体位置 注3:里程填写“+”,如:“1+300”,代表:1公里+300米;起点为“0+000” 注4:坐标单位为十进

49、制 注5:高程单位为米 注6:归属河流(湖泊)岸别填写“左岸或右岸” 注7:告示牌编码规则,分别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从上游至下游依次编码。编号规则为,水库名称首字母+SK+GSP+Z/Y+B/G+顺序码,具体含义同注1。例如:西泉眼水库左岸管理范围界址点,编号为“XQY-SK-GSP-ZG001” 注8:起点位置说明填写“县、乡(镇)、村”具体位置 注9:终点位置说明填写“县、乡(镇)、村”具体位置 注10:长度单位为千米,面积单位为平方千米 注11:所属县(市、区)在岛或者是水库要标明,如:哈尔滨市+道外区+珍珠岛 DB 23/T 31452022 18 C C 附 录 C (规

50、范性) 拦河闸(坝)数据成果 表C.1给出了拦河闸(坝)基础信息数据中数据层属性项名称及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各层填写,没有该分层要素可不填写,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属性项的增加。M为必填项,O为选填项。 表C.1 拦河闸(坝)成果数据库分层要素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一)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 1 起点位置说明 QDWZSM Char 50 见注1 M 2 终点位置说明 ZDWZSM Char 50 见注2 M 3 归属河流(湖泊)名称 GSHL(HP)MC Char 30 M 4 归属河流(湖泊)岸别 GSHL(HP)AB 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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