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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授信管理办法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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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授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促进全行个人资产业务的发展,切实加大对优质个人客户群体,特别是“成长型经营业主”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我行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个人经营性贷款是指以自然人为授信主体,用于个人或个人拥有、控制的经营实体扩大经营规模、改善经营条件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贷款。授信主体所拥有或控制的经营实体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核发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承包或承租的企业以及符合我行标准(附件一)的小微企业。第三条 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有关政策及我行相关政策,不得用于以下用途:(一)

2、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二) 股本权益性投资;(三) 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四) 国家明确规定的其他禁止用途。第四条 各分、支行(部)对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进行的信用审查审批及相关管理,均应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二章 贷款对象及条件第五条 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人所在城市有自有固定住所,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在其经营领域连续经营两年(含)以上并有良好的从业记录;(二) 在我行有良好信用记录,且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无恶意拖欠、逃废债等不良信用记录;(三) 能提供符合我行要求的担保;(四) 提供符合我行要求的证明企业正常经

3、营的相关资料;(五) 经我行信用评级系统测评,个人信用评级及公司信用评级均符合我行规定;(六) 借款人为企业业主的,原则上其管理的经营实体应在我行开设基本户;(七) 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 担保方式第六条 个人经营性贷款可采用抵押、质押、保证担保方式,或以上担保方式的组合。原则上应采用抵押、质押方式进行担保。(一)抵押抵押物为本地住房、商铺及商业用房,且应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权清晰、易于变现;2、 如房屋附带出租合约,放款前需要求抵押人将房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要求承租人书面承诺:当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物时,同意租赁合同提前到期,无条件放弃对抵押物的优先购买权;3

4、、 房屋无被抵押、查封等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抵押要求办理最高额抵押,抵押期限不得短于授信有效期。(二) 质押可以以我行授信抵质押规定认可的资产作为质押。(三) 保证可以由我行认可的第三方提供全程连带责任保证。原则上应由符合条件并在我行授信的专业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保证人如为自然人或非专业担保公司的,需根据我行授信管理相关规定综合确认其担保资格及能力。第四章 业务受理第七条 各分、支行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指导借款人提交以下资料:(一) 证明企业正常经营的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个人合伙经营协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二) 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三) 符合我行要求的

5、收入证明材料;(四) 有配偶的,须提供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同意借款人贷款并愿意承担共同债务的书面承诺书;(六) 借款人夫妇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查询授权书;(七) 与贷款用途对应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八) 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和依据。第五章 贷前调查第八条 各分、支行对贷款进行贷前调查,对贷前调查报告及借款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全套授信资料按程序报有权部门审批。第九条 各分、支行贷前调查需包括以下内容,在撰写的贷前调查报告中充分反映:(一)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借款人年龄、学历、从业经历、婚姻状况、住所、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客户日常的个人爱好情况(是

6、否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等。(二) 个人信息查询情况通过系统查询借款人身份证、房产证、个人及企业征信系统、工商登记记录、驾驶证、纳税记录等信息,分析是否存在不良记录。(三) 个人资产及负债情况简表(附件二)资产包括存款、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资产,房产、汽车等非金融资产的汇总。同时要求附主要财产的权属证明,如存款证明、股权证明、债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机动车辆行驶证等资料。负债包括个人及其配偶,用款实体的所有负债,包括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信用卡透支等。(四) 担保情况抵押物(质物)是否由我行认可的评估机构评估,价值是否足值,价格是否合理,权证是否真实有效,抵押物(质物)是否具有较强的变现能

7、力等;如由其他个人、公司保证担保的,保证人是否具备担保资格和能力,是否符合我行相关规定要求等。(五) 借款用途核实对客户提供的与贷款用途相对应的合同、协议进行核实,包括合同真实性、采购主体是否为借款人、合同及协议内容与企业经营状况是否一致、合同金额及时间与借款金额及时间是否匹配等。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六) 经营情况其经营实体生产或销售产品市场及销售情况、员工构成等;生产经营场所所处位置,是否固定,已持续经营多少年等。具体可以通过对企业每月的水电费缴纳凭证(生产型企业)、主要生产或销售产品、上下游客户及结算方式等进行分析。通过分析每月的用电、用水的数量来衡量企业是否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况,

8、通过对企业主要生产或销售产品、主要上下游客户的结算分析,来估算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进而综合判断企业现金流量。(七) 还贷能力原则上要求提供个人或经营实体财务报表,对于不能提供财务报表的客户,可根据附件三所列银行账户流水分析法或纳税证明分析法,双人核实确认客户的基本年度收益是否可确保我行授信业务到期本息的归还。(八) 信用评级通过我行信用评级系统,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九)其他证明类材料个人贷款还款清单、信用卡消费记录、保险费缴费清单、煤气费单、物业管理费单、电话费单等。(十)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第十条 从事特种行业的应持有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承包租赁企业承包人或承租人须提供承包租

9、赁协议。第六章 授信额度金额期限利率第十一条 本业务实行综合授信管理。(一) 对于个人经营的实体为非法人企业的:通过对借款人资产、负债、家庭收入、抵押物评估价值及资信评级结果、相关交易合同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综合授信额度。(二) 对于个人经营的实体为法人企业的,授信额度根据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合理测算后进行确认。(三) 对于个人及其经营的实体分别在我行申请经营性贷款授信的,除特色业务外,必须统一归口于同一家经办行办理业务。第十二条 贷款金额及额度使用在批准的可用最高授信额度内可以分次使用贷款,贷款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批准的授信额度,贷款发放前要落实好经我行认可的合法、足值、有效的抵质押或保证

10、,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贷款额度的使用要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并符合我行相关规定。第十三条 授信期限及额度管理该业务品种授信期限最长为三年(含),授信额度审批通过后,有效期三个月,超过三个月未启用,该额度自动作废。如有需要,须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授信。对于以物业的经营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并以该物业抵押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授信及贷款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第十四条 贷款期限除第十三条所述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外,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含),借款人授信额度下有多笔贷款的,各笔贷款的起息日按实际贷款日期计算,但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授信额度到期日。第十五条 贷款利率及浮

11、动幅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政策以及我行的有关贷款利率管理规定执行,原则上应采用上浮利率。各分、支行应根据总行有关规定、借款人信用情况及业务风险水平,确定合理的利率浮动水平。第十六条 同一自然人(含夫妻双方)只能有一个授信额度。第七章 贷后管理第十七条 贷款行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按银行贷后管理办法公司类客户检查要求加强贷后管理,密切关注借款人信用变化情况,依据借款人信用变化情况及时对授信额度进行调整或提前终止。第十八条 贷款行应对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期间的下列行为加强监控,必要时提前终止我行授信额度并采取债权保护措施:(一) 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二) 提供虚假文件或资

12、料;(三) 与他人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四) 在抵质押物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债权的情况下,未按要求重新落实担保;(五) 将设定抵押权的财产拆迁、出售、出租、转让、馈赠或重复抵押;(六) 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财产法定继承人或接受馈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七)其他可能不利于贷款人的行为。第八章 附 则第十九条 属于联合担保授信业务的,仍按银行联合担保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进行操作和管理。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银行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附件:1小微企业认定标准2个人资产负债简表3银行账户流水及纳税证明分析法附件一小微企业认定标准行业名称

13、指标名称计算大型中型小型单位农林牧渔业企业营业收入万元10000及以上1000-10000以下1000以下工业企业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3000以下资产总额万元40000及以上4000-40000以下4000以下建筑业企业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3000以下资产总额万元40000及以上4000-40000以下4000以下仓储、物流业企业营业收入万元15000及以上2000-15000以下2000以下商业贸易企业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3000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销售额万元15000及以上3000-15000以下30

14、00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万元20000及以上2000-20000以下2000以下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营业收入万元15000及以上1000-15000以下1000以下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企业营业收入万元15000及以上1000-15000以下1000以下其他营业收入万元1000以下注:凡符合上表小型企业条件的认定为小微企业。附件二个人资产负债简表年月资产(万元)负债(万元)金融资产合计(市值)信用卡透支存款银行贷款股票、基金、债券我行贷款其它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贷款非金融资产合计(评估值)其它负债房产或有负债汽车其他非金融资产其它资产合计资产总计负债总计附件三银行账户流

15、水及纳税证明分析法一、 银行账户流水分析法:收集借款人至少最近3个月的个人及企业结算账户的银行流水,分析每月的现金流入与流出量以及净现金流量,计算出月平均值后,在此基础上估算借款人的年现金流量,进而确认其还贷能力。如下表所示:月份X月X月X月X月X月X月平均值年估算值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现金净流量二、 纳税证明分析法:对于可提供个人所得纳税证明的,可直接根据个人所得纳税证明核实个人收入。对于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纳税证明的,可收集借款人所经营实体至少最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根据借款人所在行业的应纳税的税率推算出企业每月的销售收入,结合借款人所在行业的盈利水平,确认其还贷能力。如下表所示:月份X月X月X月X月X月X月平均值年估算值应税营业额估算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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