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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小企业授信后管理办法(试行)-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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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银行小企业授信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小企业授信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不断提高小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小企业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有关信贷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信后管理是指小企业客户实际使用本行信用后,到该信贷业务完全终止前,各级信贷经营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所进行的全过程信贷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信贷资产检查、早期预警管理、贷款本息管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良资产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等内容。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良资产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等内容参照相关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小企业授信业

2、务包括各类贷款、商业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等表内、表外信贷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参照相关办法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小企业客户的划分标准按银行对公授信客户准入作业指导书执行。 第五条 小企业授信后管理实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规定动作”、科学预警、主动控制、差异化管理的原则,逐步提高集中管理和科技化水平。 第二章 组织职责 第六条 总行小企业金融部负责全行小企业授信后管理制度、流程和标准制定和实施监督工作。 第七条 各分支机构可参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相关岗位职责和实施细则。 第三章 信贷资产质量检查 第八条 小企业信贷资产检查是指小企业客户实际使用

3、本行信用后,到该信贷业务完全终止前,各级信贷经营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对信贷客户及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有关因素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号,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信贷管理过程。 第九条 检查类别 信贷资产质量检查主要分为资金用途检查、定期检查和重点检查。资金用途检查和定期检查原则上实行专人专户负责制,信贷经营岗对本人经办的授信业务和分管的存量授信业务进行跟踪检查。“信贷工厂模式”下经营管理的小企业客户或“小微模式”下批量化营销的小企业客户,在分支机构贷后管理人员配备到位的情况下,经总行批准同意,可以由贷后管理人员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条 检查方式 信贷资产质量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

4、方式。 现场检查是实地走访客户,采取与信贷客户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财务负责人及其它相关人员面谈、检查经营场所、进行财务查账、盘点库存等方式进行的检查。 非现场检查是利用电话、传真、网络、媒体等工具或渠道,及风险管理人员对信贷数据、财务数据、账户数据加工分析等方式进行的检查。 第十一条 资金用途检查 资金用途检查主要是对信贷资金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支付方式是否符合监管要求等方面进行跟踪检查,如果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应及时发起风险预警,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必须在贷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发起首次资金用途检查,核对资金支付信息及填写资金用途检查报告。采用自主支付方式

5、的,必须在贷款发放后 30日内发起首次资金用途检查,补登资金支付信息,并填写资金用途检查报告。如果30日内客户信贷资金未全部使用完毕,在首次检查结束后,仍需按要求持续监控客户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形成资金用途检查报告,直至信贷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第十二条 定期检查 (一)根据小企业授信客户风险分类结果、敞口授信额度、所属行业等,存量客户定期检查频率规定如下: 1.风险分类结果为正常(大类)的客户 (1) 敞口授信额度500万元(不含)以上的客户:制造业客户,信用评级在AA+级(含)以上,月度检查不作强制性要求,现场检查间隔期可以延长至九个月;信用评级在 AA+级(不含)以下的,月度检查不作强

6、制性要求,至少每三个月现场检查一次。其他行业客户,信用评级在AA+级(含)以上,月度检查不作强制性要求,至少每六个月现场检查一次;信用评级在 AA+ 级以下,应按月进行月度检查,至少每三个月现场检查一次。 (2) 敞口授信额度500万元(含)以下的客户:应按月进行月度检查,至少每三个月现场检查一次。 2.风险分类结果为关注(大类)的客户:应按月进行月度检查,每三个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不良贷款客户:按不良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对只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客户,至少每半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5.在本行有多笔授信业务且风险分类结果不同的,按最高检查频率对客户进行授信后检查。 6.对特殊授信

7、业务品种客户的定期检查,按照本行的相关要求执行。 定期检查频率 风险分类结果 敞口授信额度 行业 信用评级 现场检查 月度检查 正常(大类) 500 万元(含)以下 所有 不评级 3 月/次 按月开展 500 万元(不含)以上 制造业 AA+(含)以上 9 月/次 不作要求 AA+(不含)以下 3 月/次 不作要求 其他行业 AA+(含)以上 6 月/次 不作要求 AA+(不含)以下 3 月/次 按月开展 关注(大类) 所有 所有 所有 3 月/次 按月开展 不良贷款 所有 所有 所有 按不良资产规定进行 (二) “小微模式”下批量化拓展的小企业客户,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经分(中支)行

8、上报总行批准同意后,可以合并形成定期检查报告。 1.采用批量方式进行营销,客户行业相同,风险特征相同; 2.担保方式相同; 3.风险分类结果均为正常类(大类); 4.未出现过红色预警信号。 (三) 为鼓励做深做透存量小企业客户,提高小企业客户对我行的忠诚度和贡献度,对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稳定、银企合作良好、主要结算在本行(结算占比70%)、风险可控的小企业客户,经分(中支)行风险管理部批准同意,现场检查间隔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 对按规定应当进行月度检查的,月度检查可采取现场或非现场方式进行,应在检查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形成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月度检查报

9、告(附录1)。对按规定进行现场检查的,应在现场检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形成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现场检查报告(附录2)。 为进一步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总行制定了四种检查报告模板。敞口授信额度500万元以上的,现场检查报告细分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其他行业三种模板;授信额度500万元以下的,实行统一相对简化的模板。为有效减轻客户经理的工作量,检查报告中部分内容采用字段式,能从后台管理系统上抓取的数据尽量从系统抓取。 第十三条 重点检查 客户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应立即实施重点检查: (一) 本金出现逾期,表外业务垫款,欠息超过三个工作日,一内累计三次出现临时性(三个工作日以内

10、)欠息; (二) 按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结果,贷款分类结果由关注二级(含)以上转为关注三级、由正常认定为不良或不良贷款形态恶化; (三) 客户出现总行小企业预警信号中除本息逾期以外的其他红色风险预警信号; (四) 外部监管部门或总行要求对特定客户组织的重点检查。 重点检查原则上应为现场检查,一般由信贷经营岗实施,必要时由信贷经营部门负责人甚至行领导牵头实施。重点检查中,应着重分析客户出现的异常变化对其履约能力的影响,以及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害, 研究相应的解决措施,并形成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重点检查报告(附录3)。属于重大风险事项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处置。第十四条 信贷资产质量检查内容 信贷资产

11、检查主要包括客户检查、信贷业务风险检查和担保检查三项内容。通过重视小企业客户“三品”、“三表”等软信息,综合运用“现场看、当面谈、侧耳听”等方法,加强对小企业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佐证分析,减少信息不对称,不断丰富授信后管理手段,提高授信后管理的效果和效率。 (一) 客户检查 1.基本情况 (1) 营业执照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检合格; (2) 贷款卡(证)是否经人民银行审通过,如是贷款卡,检查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客户的情况有否异常; (3) 客户的名称、经营场所、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 (4) 客户经营组织形式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 (5) 客户(项目)的资本

12、结构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及其原因; (6) 客户经营范围是否调整或准备调整,及其对我行信贷资产安全的影响程度; (7) 客户内部管理水平(管理层素质、稳定性、经营管理作风等)是否发生变化,及其对我行信贷资产安全的影响程度; (8) 客户是否受到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处罚;(9)其他。 2.经营状况 通过了解客户所在行业和企业内部各类因素的变化对客户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客户经济效益和还款能力的变化状况和趋势。 (1) 客户所在行业的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 客户所在行业的经济周期状况如何; (3) 客户在行业中的地位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4) 客户是否正常纳税,水电费

13、支出是否正常; (5) 客户企业劳资关系是否紧张,是否存在拖欠工资、员工罢工的情况; (6) 客户是否参与民间借贷; (7) 客户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吸毒、涉黑、大额赌博等不良行为; (8) 其它。 3.信用的使用及客户信用情况 (1) 客户是否按合同约定使用银行信用; (2) 客户是否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或履行义务; (3) 客户是否被列入各家银行或外汇管理局等有关管理机构的“黑名单”等; (4) 贸易融资客户在我行的国际结算信用记录是否良好; (5) 客户在授信期限内是否新增大额融资或对外担保; (6) 客户的审批意见是否落实;(7)客户在我行的结算量是否和融资规模相匹配,银企合

14、作关系是否良好; (8)其他。 4.财务状况 (1) 客户是否按期提供财务报告(表); (2) 客户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以下项目是否发生异常变化:分析资产负债表时,要关注存货、应收账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项目、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特别应关注对外债务不成比例的异常增长)等项目的余额变化; 分析损益表时,要关注销售额和利润等的余额及变化情况,固定资产折旧、坏帐准备、各项投资减值准备或存货跌价准备等的计提情况; 分析现金流量表时,要关注客户过去和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的能力。 5.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1) 拟或正在进行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2) 拟或正在进行对外投资情况。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比

15、重较大的客户,要检查其主营业务状况;对外投资额较大的客户,要分析其投资业务的风险程度; (3) 拟或正在进行合资、重组、承包兼并、破产、收购、股份化等改制情况,严防客户借资产重组之机剥离资产逃避还款责任; (4) 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情况;(5)是否卷入重大法律诉讼,了解并分析其原因。密切注意客户起诉和应诉事项,分析其对我行信贷资产安全的影响; (6)其他。 (二) 信贷业务风险检查 按照各信贷品种有关要求进行信贷业务风险检查。 (三) 担保检查 1.保证人的检查。保证人为企业的,参照本行对授信客户检查的内容进行。保证人为个人的,重点关注保证人个人征信、资产、家庭婚姻及健康状况变化等。 2.

16、抵(质)押担保的检查: (1) 抵(质)押物的存续状况及使用状况(如是否损坏),实地检查抵押的房产是否被拆迁,是否正常使用、维护。如客户缴存保证金的,应检查保证金账户是否处于冻结状态及其余额情况; (2) 抵(质)押物价值和变现能力; (3) 抵押人有无擅自转让、出租或其他处分抵押物的行为; (4) 是否出现抵押(质押)人的其它债权人优先于本行受偿的情况; (5) 保险赔偿金是否未偿还所欠本行贷款或向本行同意的第三人提存; (6) 经本行同意处置抵押(质押)物时,是否未将处置所得资金偿还本行贷款或未向本行同意的第三人提存;(7)抵(质)押物的保险单是否依然有效,抵(质)押物的保险单是否按合同约

17、定续保,以及抵(质)押物损失后的赔偿金是否按合同约定处理; (8) 抵押物是否被重复抵押; (9) 抵押人(出质人)有无使抵(质)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如因抵押人(出质人)或第三方的原因使抵(质)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是否按合同约定提供了新的担保; (10) 其他。 第十五条 关于财务报表录入的有关要求 (一)小企业敞口授信客户 1.报表收集的频率和内容要求:小企业客户应按月收集企业财务报表,认真分析、判断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变动情况,并通过银行流水、纳税额、电费、水费、出入库单等进行交叉检验。 对“小微模式”下批量化营销的小企业客户,可以按季收集财务报表,月度通过收集银行流水、水费单、电费

18、单、出入库单等核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报表录入频率和内容的要求:所有与本行有信贷业务的小企业客户(除只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客户外),都需及时在信贷业务管理系统中录入企业的季报、半报和报。 3.报表录入的时间要求:原则上季报、半报须在期末结束后一个半月内完成当期财务报表的录入工作;报应在次二月底前完成录入工作。 (二)保证人 1.保证人为担保公司的,参照担保公司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2.保证人为担保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如保证人为我本行授信客户,按授信客户管理相关要求执行,保证人为非本行授信客户的,应收集、录入半报和报。 3.保证人为个人的,在授信期限内,至少每半进行一次个人征信记录查询。 第十六

19、条 各有关人员应根据检查结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第四章 早期预警管理 第十七条 在全行对公预警管理体系下,结合小企业客户特点和风险特征,开展小企业早期预警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早期预警 早期预警是小企业授信后管理的第一步。通过预警信号的收集、处理和分析,进一步提高银行在客户违约前识别问题客户的能力,并根据发生问题客户风险严重程度,区别处理,尽可能的提前化解风险,减少损失。 第十九条 预警信息收集 预警信息来源于各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一) 信贷经营岗、柜面人员在与客户的业务合作、沟通联系或检查中发现的预警信号; (二) 本息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预警信号; (三) 结算和存

20、款情况监控中发现的相关预警信号;(四)从客户报送的财务报表中分析发现的相关预警信号; (五) 外部渠道发现的预警信号,如人行征信系统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系统查询、媒体以及舆论披露的与客户有关的负面信息; (六) 内、外部检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等。 第二十条 预警信号内容 预警信号主要包括:公司内部治理有关的信号、借款人经营管理风险预警信号、与金融机构合作关系及履约能力变化信号、担保变化信号、外部事件及环境因素影响等,具体小企业早期预警特征指标详见银行小企业早期预警特征指标体系(附录4)。 第二十一条 预警信号等级 根据预警信号的风险性质及其严重性,预警等级分为红色预警信号、橙色预警信

21、号、黄色预警信号。 红色预警信号,指情况非常紧急,有很大可能造成本行资产风险的预警事项,需要快速反应,采取相应措施; 橙色预警信号,指情况比较紧急,有可能造成本行资产风险的预警事项,需要尽快评估风险状况,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黄色预警信号,指情况不太紧急,对本行资产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预警事项,需要进一步调查分析,了解预警信息的成因和借款人风险现状。 第二十二条 预警监控总行逐步加强后台集中监控,考虑到数据采集和系统支撑水平,暂定每日预警指标一个、月度预警指标二个、季度预警指标四个,目前暂定的指标和指标值详见银行小企业早期预警非现场监控指标(附录5)。 第二十三条 预警信号风险排查 各分

22、支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预警信号的风险排查,根据预警信号的严重程度,可以采用非现场和现场调查的方式,并及时上报预警信号的排查结果和处置方案。对触发红色预警信号的,原则上应采取风险管理人员直接或与信贷经营岗共同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对触发橙色预警信号的,原则上应由风险管理人员直接或与信贷经营岗共同进行风险排查,提出处理意见;对触发黄色预警信号的,原则上由风险管理人员监督信贷经营岗进行风险排查,由风险管理人员做出判断,提出处理意见。 触发预警信号客户风险排查的结果分为:解除预警信号、持续观察、转为关注预警、采取资产保全措施等。 第二十四条 行动方案 对于关注预警客户,行动方案包括但不限

23、于:冻结授信额度,提前收回已使用授信;立即核查客户的有效资产及有关担保信息,收集可供保全的有效资产;对现有的全部信贷档案进行自查,确保各合同文本等资料合法有效;必要时提起诉讼或仲裁;冻结授信客户在我行的结算账户,必要时采取直接扣收手段;采取更换、增加保证人或抵质押担保等强化担保措施。 第二十五条 关注预警客户管理各分支机构对关注预警客户应进行重点监测,按月进行动态调整。对于生产经营正常,风险程度降低的客户,及时调出预警客户名单。对于生产经营状况恶化,风险程度加大的客户,要积极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第五章 贷款本金及利息管理 第二十六条 收息管理 (一) 小企业授信客户原则上应采

24、用按月结息方式,信贷经营岗应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内以银行首次提示付息通知书,或以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客户按期还息。 (二) 借款客户未能按期足额支付贷款利息的,应作为预警信号管理并及时催收。信贷经营岗应在结息日后三个工作日内以银行催收欠息通知书或以电话等提醒客户筹措资金,偿还欠息。 第二十七条 本金管理 信贷经营岗应逐笔分析客户经营情况、还款能力,判断回收的可能性,并按照提前还款、到期回收、还后再贷、展期、宣布提前到期、压缩重组、资产保全等回收方式,有针对性地制订回收预案。 第二十八条 贷款回收 (一)正常回收 信贷经营岗应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通过发送银行贷款到期通知书或电话、登门拜访等形式提

25、示借款人按时还款。(二)提前还款 对借款人拟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的,信贷经营岗应要求借款人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书,按照本行相关制度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提前还款违约金按照本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宣布提前到期 对客户违约或出现重大风险事项,本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的,信贷经营岗应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银行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失。对本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整个申请、审批、发送通知的过程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第二十九条 回收再贷 对于需要办理回收再贷的业务,具体参照有关制度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贷款展期或借新还旧 对于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或借新还旧的业务,具体

26、参照有关制度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贷款逾期管理。 (一) 贷款一旦发生逾期(垫款),信贷经营岗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向债务人和担保人分别发出银行催收到期贷款通知书和银行督促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并取得相应回执存档。 (二) 客户还清逾期贷款(垫款)及欠息之前,信贷经营岗每个季度至少应向债务人和担保人发送一次银行催收逾期贷款本息通知书和银行督促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并取得回执存档。对无法取得回执的客户,要视具体情况采取上门催讨、公证送达、公告送达、诉讼等方式及时中断诉讼时效。 (三) 经营机构应建立逾期贷款的统计分析制度,同时加大催收力度,落实回收进度。风险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逾期贷款的监测,必要时进行现场检

27、查或参与制定回收方案,并跟踪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 第三十二条 不良资产管理 信贷资产转为不良后,信贷人员按照不良信贷资产经营和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重大风险事项报告。在小企业授信后管理过程中,对于授信客户发生的影响其偿债能力或还款意愿的重大事项,应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信贷风险。 第三十四条 对未按规定进行小企业授信后管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中涉及小企业授信后管理的未尽事宜,按照总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各分(中支)行可在本办法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银行负责

28、制定、解释和修订。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5月1日起执行。 附录:1-3.银行小企业授信后检查报告模板 4.银行小企业早期预警特征指标 5.银行小企业早期预警非现场监控指标 附录1: 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月度检查报告 客户名称: 第 次检查(总第 次检查) 单位:万元 检查方式: 现场 电话 面谈 其他 一、授信客户基本情况及变化 成立时间 贷款卡号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法人代表 财务负责人 信用等级 信贷政策重检结果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币种 应投金额 实投金额 出资比例 投资时间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变化情况(对本检查期有变化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二、授信业务基本情况 额度分类 余额

29、 额度开始日 额度到期日 序号 业务品种 金额 开始日 到期日 担保方式 风险分类结果 1 2 3 当前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情况 三、客户状况及变化 基本情况 (一)高管人员情况 1 检查期内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有无变化 是 否 2 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是否有/有无异常情况 是 否 (二)经营情况 1 经营场所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2 营业执照是否检 是 否 3 生产经营开工情况是否有异常 是 否 4 生产或经营环境是否混乱 是 否 5 员工工资发放是否正常 是 否 6 水电费或其他公用事业收费的支出是否下降超过 30% 是 否 7 是否涉及重大诉讼 是 否 8 销售情况 : 同

30、比增加 基本不变 同比下降 20% 以上(备注: ) 说明原因: 9 销售利润率: 同比增加 基本不变 同比下降 20% 以上(备注: ) 说明原因: (三)融资情况 1 在我行或他行是否出现本息逾期或其他违约情况 是 否 2 其他金融机构是否压缩贷款或提高授信条件 是 否 3 对外担保是否超过净资产 是 否 (四)银企合作情况 1 是否落实授信审批条件和要求 是 否 2 是否落实结算占比要求 是 否 (五)担保情况 1 担保人在授信期限内是否有较大变化 是 否 2 抵押物有无受到损害或被查封拍卖等 是 否 3 抵押物价值与授信期相比是否有较大变化 是 否 4 抵押物使用状况是否发生变化 是

31、否 5 质押物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四、简要概述影响贷款偿还或客户履约的主要不利和有利因素,出拟采取的主要处理措施 五、对授信客户还款能力和意愿、授信风险及综合收益的总体评价 对客户生产经营情况的总体评价 好 一般 不正常 困难 对客户财务状况的总体评价 好 一般 不佳 恶化 对客户管理状况的总体评价 好 一般 差 对客户发展前景的总体评价 好 一般 没有发展前途 难以判断 对贷款风险状况的总体评价 正常 已有一定风险 风险很大 已造成损失 对还款意愿和银企合作的总体评价 良好 一般 不配合 是否调整客户信贷政策重检 是 否 (调整结果: ) 经办客户经理 签名: 月 日 信贷部门负责人 签名

32、: 月 日 说明:灰色部分系统自动生成 附录2-1: 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现场检查报告(500万元以下) 客户名称: 第 次检查(总第 次检查) 单位:万元 一、授信客户基本情况及变化 成立时间 贷款卡号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法人代表 财务负责人 信用等级 信贷政策重检结果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币种 应投金额 实投金额 出资比例 投资时间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变化情况(对本检查期有变化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二、授信业务基本情况 额度分类 余额 额度开始日 额度到期日 序号 业务品种 金额 开始日 到期日 担保方式 风险分类结果 1 2 3 当前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情况 三、客户状况及变化 基本

33、情况 (一)高管人员情况 1 检查期内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有无变化 是 否 2 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是否有/有无异常情况 是 否 (二)经营情况 1 经营场所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2 营业执照是否检 是 否 3 生产经营开工情况是否有异常 是 否 4 生产或经营环境是否混乱 是 否 5 员工工资发放是否正常 是 否 6 检查期内库存及存货是否有大幅度变化 是 否 7 水电费或其他公用事业收费的支出是否下降超过 30% 是 否 8 是否涉及重大诉讼 是 否 (三)融资情况 1 在我行或他行是否出现本息逾期或其他违约情况 是 否 2 其他金融机构是否压缩贷款或提高授信条件 是 否

34、3 对外担保是否超过净资产 是 否 (四)银企合作情况 1 是否落实授信审批条件和要求 是 否 2 是否落实结算占比要求 是 否 (五)与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财务人员面谈情况 1 是否有对外重大投资(企业及个人) 是 否 2 是否存在经营困难状况 是 否 3 有无重大经营调整 是 否 4 是否有新的经营和发展计划 是 否 5 检查期内企业对外担保是否超过企业的净资产 是 否 6 检查期内合作银行是否有变动 是 否 7 企业上下游是否有大的变化 是 否 8 销售回笼帐期及付款帐期是否有大的变化 是 否 他行授信情况 截止日期: 月 日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授信品种 授信余额 敞口余

35、额 起止日期 担保方式 分类 说明:上表填写最新的本外币信贷余额。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个人借款余额: 对以下情况加以说明: 为关联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总额和或有负债 对外融资担保出现逾期、涉及诉讼 财务状况分析 主要包括:会计科目较大变动的情况说明、主要财务指标分析、长短期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分析: 四、担保状况及不利变化 保证情况总览 保证人 合同号 合同金额 保证金额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类型 抵押人 评估净值 抵押金额 抵押金额/ 评估净值 质押物清单 质押物名称 质押物类型 出质人 评估净值 质押金额 质押金额/评估净值 担保情况分析 1 担保人在

36、授信期限内是否有较大变化 是 否 2 抵押物有无受到损害或被查封拍卖等 是 否 3 抵押物价值与授信期相比是否有较大变化 是 否 4 抵押物使用状况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5 质押物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五、账户行为分析 结算行 结算账号 结算发生额 结算占比 结算方式 上度日均存款余额 本度日均存款余额 检查时时点存款余额 我行账户本累计销售收入归行率 我行结算量占比情况 在我行逾期欠息情况 六、意见执行情况 1、审贷意见或上级主管、信贷管理部门提出的风险控制措施或贷后管理要求(内容摘录) 2、审批意见执行情况 1 是否落实授信审批条件和要求 是 否 2 授信资金用途是否正常 是 否 3 其他

37、情况说明: 七、简要概述影响贷款偿还或客户履约的主要不利和有利因素,拟采取的主要处理措施 八、关联企业情况(主要列明所有关联企业名称和在我行融资量) 九、重大事项报告 十、对授信客户还款能力和意愿、授信风险及综合收益的总体评价 对客户生产经营情况的总体评价 好 一般 不正常 困难 对客户财务状况的总体评价 好 一般 不佳 恶化 对客户管理状况的总体评价 好 一般 差 对客户发展前景的总体评价 好 一般 没有发展前途 难以判断 对贷款风险状况的总体评价 正常 已有一定风险 风险很大 已造成损失 对还款意愿和银企合作的总体评价 良好 一般 不配合 是否调整客户信贷政策重检 是 否 (调整结果: )

38、 经办客户经理 签名: 月 日 信贷部门负责人 签名: 月 日 说明:灰色部分系统自动生成 附录2-2: 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现场检查报告(制造行业) 客户名称: 第 次检查(总第 次检查) 单位:万元 一、授信客户基本情况及变化 成立时间 贷款卡号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法人代表 财务负责人 信用等级 信贷政策重检结果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币种 应投金额 实投金额 出资比例 投资时间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变化情况(对本检查期有变化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二、授信业务基本情况 额度分类 余额 额度开始日 额度到期日 序号 业务品种 金额 开始日 到期日 担保方式 风险分类结果 1 2 3 当前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情况 三、客户状况及变化 基本情况 (一)高管人员情况 1 检查期内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有无变化 是 否 2 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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