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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系安全生产考评制度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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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土木工程系安全生产考评制度 为了加强本系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增强相干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及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确保责任人的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并真正起到责任人的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考评制度: 一、对责任人辅导员的考评: 1、全面贯彻落实《xx院安全管理与责任追究规定》对造成不同程度的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针对程度的不同按相应的规定处理。 2、没按要求参加学院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学习、培训的每少一次扣2分;没准时参加或早退的扣1分;每月组织安全生产自查,每少一次扣1分。 3、不按规定和要求组织学习、传达相关安全生产法规的,每少一次扣2分。 4、每次检(自)查发现重大问题没有及时做出处理的扣10分,处理不彻底发扣5分;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没有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控制措施的扣10分,没按时完成整改计划的扣5分;有明显安全隐患没能几时发现或发现未作出处理的扣5分。 5、没有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或年度计划的扣10分,落实不到位的扣1-9分;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含会议、学习、检查、事故处理档案等)的扣10分;管理资料归档不健全的扣5分;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发扣10分,不完善的扣5分。 6、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10分,不够健全的扣1-9分;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评的扣10分,制度不完善的扣5分。 7、没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与开展宣传活动的扣10分,不足两次的扣5分;没有按要求参加培训的扣10分;没有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扣10分。 8、新教职工、学生必须进行岗前和学前安全生产教育,未作安排的扣10分,没能提供相关资料(纪录)的扣3分。 9、一年内带头参加安全生产检查不足两次的扣10分,每月自查纪录少一次扣1分;没有按学院要求交报检查情况材料的,每少一次扣2分,未按时交的扣1分。 10、没有组织实施重点部位安全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的扣10分;没有制定部门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的扣10分。 11、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扣30分,一般事故;死亡1人扣20分,重伤1人扣15分,轻伤1人扣10分;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每例扣20分,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不大(一万元以下),但影响较大发的10分。 12、没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和如实反馈事故情况的扣10分;没按规定调查处理和组织善后工作的扣10分。 二、对责任人班主任的考评: 1、全面贯彻落实《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管理与责任追究规定》对造成不同程度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针对程度不同按相应的规定处理。 2、没按要求参加学院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学习、培训的每一次扣2分;没准时参加或早退的扣1分;每月组织安全生产自查,每少一次扣1分。 3、不按规定和要求组织学习、传达相关安全生产法规的,每少一次扣2分。 4、每次检(自)查发现重大问题没有及时做出处理的扣10分,处理不彻底发扣5分;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没有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控制措施的扣10分,没按时完成整改计划的扣5分;有明显安全隐患没能及时发现或发现未作出处理的扣5分。 5、对系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或年度计划落实不到位的扣1-9分。 6、没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与开展宣传活动的扣10分,不足两次的扣5分;没有按要求参加培训的扣10分。 7、没有组织实施重点部位安全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的扣10分;没有执行系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的扣10分。 8、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扣30分,一般事故:死亡一人扣20分,重伤1人扣15分,轻伤1人扣10分;直接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每例扣20分,事故虽未造成人员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不大(1万元以下),但影响较大发的10分。 9、没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和如实反馈事故情况的扣10分;没按规定调查处理和组织善后工作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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