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资产处置委托代理协议甲方(委托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清算组负责人: 乙方(受托方): 产权交易中心住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并由乙方提供资产公开处置中介服务。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包括:(一)交易项目内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1. 审核本项资产公开处置并依法签发 文件;2. 为委托方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提供咨询服务; 3. 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所需的其他工作。第三条 甲方
2、责任1. 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2. 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第四条 乙方责任1. 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2.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第五条 有效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 个月。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重新签订协议。第六条 费用依据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的 市产权交易费标准,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按收费标准的 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第七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严格遵守 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资产公开处置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第八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2.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3.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