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个人结算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村镇银行个人结算业务的管理,规范个人结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村镇银行个人汇款业务、个人汇票业务及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结算业务,是指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汇兑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结算业务依托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办理款项汇划。
第五条 **村镇银行所辖营业网点均可办理个人结算业务。
第六条 办理个人结算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证件。
第二章 会计科目设置
第七条 会计科目设置:现金科目、活期储蓄存款科目、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待划转款项科目、同城交换清算科目、本年异地通汇往账科目、本年异地通汇来账科目、手续费收入科目、其他营业收入科目。
第三章 会计核算手续
第八条 个人汇款业务会计核算手续
一、汇兑受理及发送
1、现金汇款
(1)个人委托银行办理现金汇款时,应向银行提交现金、个人结算业务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2)柜员受理汇款人提交的个人结算业务凭证时,应认真审核个人结算业务凭证必须填写的各项内容是否齐全、正确;提交现金与汇款金额是否相符。审核无误后确定支付系统处理业务类型。
a)选择大额支付系统,通过“汇兑受理”、“汇兑发送”交易办理。
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账户
借: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账户
贷:异地通汇往账
选择小额支付系统,通过贷记往账“录入”、“发送”交易办理。
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账户
借: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账户
贷:待划转款项
2、转账汇款
(1)个人委托银行办理转账汇款时,应向银行提交存折(卡)及个人结算业务凭证。
(2)柜员受理汇款人提交的个人结算业务凭证时,应认真审核个人结算业务凭证必须填写的各项内容是否齐全、正确;汇款人账户内是否有足够支付的余额。审核无误后确定支付系统处理业务类型。
a)选择大额支付系统,通过“汇兑受理”、“汇兑发送”交易办理。
会计分录:
借:活期储蓄存款
贷:异地通汇往账
b)选择小额支付系统,通过贷记往账“录入”、“发送”交易办理。
会计分录:
借:活期储蓄存款
贷:待划转款项
二、汇兑款项的接收
1、我行收到汇出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汇来的汇款,由系统自动匹配入账,对不能自动入账的款项,系统进行挂账。对自动入账的来账,由柜员通过“支付凭证查询打印”交易,打印支付系统专用凭证。第一联支付系统专用凭证作为记账凭证,第二联作记账凭证的附件。会计分录:
(1)自动入账
借:异地通汇来账
贷:活期储蓄存款
(2)挂账
借:异地通汇来账
贷:待划转款项
2、我行收到汇出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汇来的汇款,由系统自动匹配入账,由柜员通过“来账打印”交易,打印支付系统专用凭证。第二联支付系统专用凭证作贷方记账凭证,三、四联支付系统专用凭证作为第二联记账凭证的附件。对不能自动入账的款项,系统进行挂账。会计分录:
(1)自动入账
借:待划转款项
贷:活期储蓄存款账户
(2)挂账
借:待划转款项
贷:待划转款项
三、来账挂账处理
1、来账维护入账处理
(1)对大额支付业务挂账,由柜员通过“汇兑来账处理”交易,依据他行回复书或他行查询书内容进行修改,经授权后入账。柜员通过“来账打印”交易打印支付系统专用凭证。第一联支付系统专用凭证作为贷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作记账凭证的附件。维护入账时系统打印的业务通知单和在综合业务报表系统中打印的查询查复书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会计分录:
借:待划转款项
贷:活期储蓄存款
(2)对小额支付业务挂账,由柜员通过“普通贷记来账处理”交易,依据他行回复书或他行查询书内容进行修改,经授权后入账。由柜员通过“来账打印”交易打印支付系统专用凭证。第二联支付系统专用凭证作贷方记账凭证、三、四联支付系统专用凭证作为第二联记账凭证的附件。维护入账时系统打印的业务通知单和在报表系统中打印的查询查复书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会计分录:
借:待划转款项
贷:活期储蓄存款
2、来账退汇
(1)对他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汇入我行不能自动入账的款项,经我行查询、查复也不能入账的或收到汇出行发来“申请退回”信息,我行己作“同意退回”应答,柜员通过“来账退汇”、“退汇发送”交易作退汇及发送处理。会计分录:
借:待划转款项
贷:异地通汇往账
(2)对他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汇入我行不能自动入账的款项,经我行查询、查复也不能入账的或收到汇出行发来“申请退回”信息,我行己作“同意退回”应答,由柜员通过“贷记退汇录入”、“贷记退汇发送”交易作退汇及发送。会计分录:
借:待划转款项—XX账户
贷:待划转款项—XX账户
四、原汇款人申请退汇
1、汇款人要求退汇时,对收款人在汇入行开立账户的,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汇款人申请退汇时应填制三联“退汇通知书”(用异地结算通知书格式代),汇出行在第一联上批注“×月×日申请退汇,俟款项退回后再办理退款手续”字样,交给汇款人,第二联凭以发送退汇报文,第三联与回单一起保管。
2、退汇受理。柜员接到汇款人提交的身份证件以及回单审核无误后,首先确定此笔业务的交易类型。交易类型为大额支付业务,通过“退回申请”、“退回申请发送”交易发送退回申请,通过“退回应答查询”交易,及时查收汇入行回复的信息,若回复“不同意退回”信息,应通知原汇款人并将回单退回,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备查。若回复“同意退回”信息,待款项退回后将回单作为退回凭证的附件。交易类型为小额支付业务,柜员通过“退回申请录入”、“退回查询发送”交易发送退回申请,通过“他行应答查询”交易,及时查收汇入行回复的信息,若回复“不同意退回”信息,应通知原汇款人并将回单退回, 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备查。若回复“同意退回”信息,待款项退回后将回单作为退回凭证的附件。
3、退汇款项的接收。汇入行作退汇处理后,系统自动匹配入账。
(1)退回的大额支付业务,由柜员通过“支付凭证查询打印”交易,打印支付系统专用凭证,第一联支付系统专用凭证作为记账凭证,第二联作记账凭证的附件。会计分录:
借:异地通汇来账
贷:XX科目—原汇款人账户
如原汇人未在银行开立账户,应另填制一联现金借方凭证。会计分录:
借:异地通汇来账
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账户
借: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账户
贷:现金
柜员在以留存的第三联退汇通知书注明“退汇款汇回已代进账”字样。
如接到汇入行发来的报文注明汇款业已解付时,柜员应在留存的第三联退汇通知书上批注解付情况,通知原汇款人。
(2)退回的小额支付业务,由柜员通过“来账打印”交易,打印支付系统专用凭证,第二联支付系统专用凭证作记账凭证、三、四联支付系统专用凭证作为第二联记账凭证的附件。会计分录
借:待划转款项
贷:XX科目—原汇款人账户
如原汇款人未在银行开立账户,应另填制一联现金借方凭证。其分录是:
借:待划转款项
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汇款人户
借: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汇款人户
贷:现金
柜员在留存的第三联退汇通知书注明“退汇款汇回已代进账”字样。
如接到汇入行发来的报文注明汇款业已解付时,柜员应在留存的第三联退汇通知书上批注解付情况,通知原汇款人。
五、他行申请退汇
1、大额支付业务退汇,柜员通过“退回应答”交易,查询到汇出行发来的退汇报文,首先通过“汇兑来账处理”交易查明此笔款项的状态是入账还是挂账。对挂账的,由柜员通过系统“退回应答”交易,作“同意退回”的答复后,通过“退回应答发送”交易进行发送。如该笔汇款已转入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尚未解付的,编制一借一贷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以退汇报文作借方凭证附件,特种转账贷方凭证作为退汇发电依据。其分录是:
借: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收款人户
或借:待划转款项
贷:异地通汇往账
如该笔汇款已解付,柜员应发送“不同意退回”报文,并在报文上注明解付情况及日期通知汇出行。
2、小额支付业务退汇,柜员通过“他行申请查询”交易,查询到汇出行发来的退汇报文,首先通过“普通贷记来账处理”交易查明此笔款项的状态是入账还是挂账。对挂账的,由柜员通过“他行申请查询”交易,作“同意退回”的答复后,通过“应答查询发送”交易进行发送。如该笔汇款已转入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尚未解付的,编制一借一贷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以退汇报文作借方凭证附件,特种转账贷方凭证作为退汇发电依据。其分录是:
借: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收款人户
或借:待划转款项
贷:待划转款项
如该笔汇款已解付,柜员应发送“不同意退回”报文,并在报文上注明解付情况及日期通知汇出行。
第九条 个人结算收费会计核算
一、个人办理汇款业务时,银行应收取手续费和邮电费,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的汇款人,可直接在其账户内交付费用,也可用现金交费。其分录是:
借: 现金
或借:活期储蓄存款
贷:手续费收入
贷:其他手续费收入
未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的汇款人,用现金交费。其分录是:
借: 现金
贷:手续费收入
二、个人领购支票时,银行应收取凭证工本费及手续费。其分录是:
借: 现金
或借: 活期储蓄存款
贷:手续费收入
贷:其他手续费收入
三、个人违反支付结算纪律和规定,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会计分录为:
借: 活期储蓄存款
贷: 营业外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四、客户办理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代理行收取手续费。
以下情况免收手续费:
1、客户办理通存通兑业务时,代理行免费向客户本人提供一次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2、在办理通存通兑业务过程中因系统故障或其他特殊原因,需查询确认交易款项是否到达的,可免收手续费;
收取手续费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或借: 活期储蓄存款
贷: 手续费收入
第十条 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会计核算手续
一、跨行通存通兑业务需进行注册开通。本行客户申请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存折(卡)到本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填写跨行通存通兑业务申请书并签订个人存款账户跨行通存通兑协议(一式两份)。柜员审核协议无误后加盖业务讫章,一份留存,一份交还申请人,签订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协议严禁代理人代为办理。
二、可申请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的支付凭证为普通存折、一本通存折、借记卡;账户类型为储蓄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普通存折活期存款账户,一本通存折与借记卡的基本账户作为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交易账户。
三、客户申请撤消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签订协议的个人存款账户存折(卡)、到本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签订个人存款账户跨行通存通兑终止协议,柜员将加盖业务讫章的协议,一份留存、一份交还申请人。该项业务严禁代理人代为办理。
四、客户违反跨行通存通兑业务规定的,经调查属实,银行可强制终止客户已经开通的跨行通存通兑业务。
五、账户信息查询业务。客户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行营业网点办理。账户信息查询业务严禁代理人代为办理。
1、客户应提供的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个人存款账户存折(卡),客户应填写个人结算业务凭证。
3、柜员审核客户提交要件无误后,提示客户输入个人存折(卡)密码,柜员通过"小额支付系统余额查询"交易提交账户信息查询指令。交易成功,打印个人结算业务凭证,并交客户签收后,加盖业务讫章,将凭证回单联、身份证件及个人存款账户存折(卡)交还客户。
3、查询成功的,向客户收取手续费。 柜员打印手续费凭证,请客户在手续费凭证上签字确认后,加盖业务讫章,将手续费凭证回单联交还客户。会计分录为:
借: 现金(代理手续费)
贷:手续费(代理手续费)
4、交易不成功,将个人结算业务凭证、身份证件及个人存款账户存折(卡)交还客户,并向客户说明不成功的主要原因。
六代理行通存业务。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行办理通存业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1、客户应提供的要件:交易为现金通存业务,客户需要将现金、 客户填写的个人结算业务凭证及存折(卡)交经办人员;交易为转账通存业务,客户需要提供本行付款人个人存款账户存折(卡)。
2、柜员通过"小额支付系统通存业务"交易录入相关信息后,提交通存业务指令。
(1)现金通存交易成功。打印个人结算业务凭证、手续费凭证并请客户签字确认后加盖业务讫章,将个人结算业务凭证回单联、手续费凭证回单联、身份证件及存折(卡)一并交还客户,银行留存联作记账凭证。会计分录:
借:现金(通存金额+代理手续费)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通存金额)
贷:手续费(代理手续费)
(2)转账通存交易成功,打印个人结算业务凭证、个人业务凭证和手续费凭证,个人结算业务凭证、个人业务凭证和手续费凭证请客户签字确认,柜员审核无误后,分别加盖业务讫章,将个人存款账户存折(卡)、个人结算业务凭证回单联、手续费凭证回单联、身份证件一并交还客户,银行留存联作记账凭证。
a)客户以付款人账户扣款方式支付代理行手续费的,会计分录为:
借:活期储蓄存款(通存金额+代理手续费)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通存金额)
贷:手续费(代理手续费)
b)客户以现金方式支付代理行手续费的,会计分录为:
借:活期储蓄存款(通存金额)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通存金额)
借:现金(代理手续费)
贷:手续费(代理手续费)
3、代理行受理通存业务,确认通存交易失败的,将现金、个人结算业务凭证、存折(卡)及客户提供要件一并交还客户,并向客户说明不成功的主要原因。
七、通兑业务。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行办理通兑业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1、客户需要提交代理行的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代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客户填写的个人结算业务凭证; 付款人个人存款账户存折(卡);交易为转账通兑业务,客户还需要提供本行个人存款账户存折(卡)。
2、柜员通过"小额支付系统通兑业务"交易录入相关信息,提交通兑业务交易指令。
(1)代理行确认现金通兑交易成功的:打印的个人结算业务凭证、手续费凭证请客户签字确认后,加盖业务讫章,将个人结算业务凭证回单联、手续费凭证回单联、身份证件、现金及存折(卡)一并交还客户。个人结算业务凭证、手续费凭证银行留存联、客户证件复印件做个人结算业务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a)客户以付款人账户扣款方式支付代理行手续费的:
借:待清算支付款项(通兑金额+代理手续费)
贷:现金(通兑金额)
贷:手续费(代理手续费)
b)客户以现金方式支付代理行手续费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清算支付款项(通兑金额)
贷:现金(通兑金额)
借:现金(代理手续费)
贷:手续费(代理手续费)
(2)代理行确认转账通兑交易成功的,打印个人结算业务凭证、个人业务凭证和手续费凭证,个人结算业务凭证、个人业务凭证和手续费凭证请客户签字确认。柜员审核无误后,分别加盖业务讫章,将个人结算业务凭证、手续费凭证回单联、付款人个人存款账户存折(卡)、本行个人存款账户存折(卡)、身份证件一并交还客户,银行留存联作记账凭证,并作如下账务处理:
a)客户以付款人账户扣款方式支付代理行手续费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清算支付款项(通兑金额+代理手续费)
贷:活期储蓄存款(通兑金额)
贷:手续费(代理手续费)
b)客户以现金方式支付代理行手续费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清算支付款项(通兑金额)
贷:活期储蓄存款(通兑金额)
借:现金(代理手续费)
贷:手续费(代理手续费)
3、代理行确认交易失败,将个人结算业务凭证、身份证件及存折(卡)交还客户,并向客户说明不成功的主要原因。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村镇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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