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 江 鑫 目 律 师 事 务 所 租赁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上海*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地址: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房屋与缝纫设备租赁达成以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内容与期限 甲方同意将健鹏路36号办公楼二楼的部分场地及缝纫相关设备租赁给乙方开加工厂使用,具体描述如下:1、厂地面积:约 200 平米,设备:平车、烫台、三角针、套结机等(具体后附清单),所有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2、租赁期限: 1 年,自 2017 年 2 月 16 日至 2018 年 2 月 15 日。 二、租金以及押金1 房屋租金:人民币10000元月,乙方应当于每月
2、 日按期向甲方支付;若乙方未及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每天向乙方收取 元的滞纳金;若乙方租金逾期 天以上,甲方有权当方面解除合同;2 缝纫等设备租金:0元台月,但乙方必须每 个月对所有设备进行保养。3 押金:人民币 10000 元。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租赁物品完好的情况下,甲方全额退给乙方押金。租赁物品如有损坏,则从押金中扣除。 三、租赁用途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及缝纫设备仅可用于为甲方加工制作服装类产品,不得挪作他用,否则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 元。如果由乙方介绍并经甲方许可的加工业务则另行约定。 四、其他费用1 水费:按照上海自来水公司结算的单价*用量(按照 比
3、例分摊),每月 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2 电费:按照电力公司结算的单价*用量(按电表实际用量),每月 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3 伙食费:按 6 元/餐/人*实际用餐量,每月 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4 设备维护与保养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满后,所有设备须保证其功能完整性。否则,乙方需按照机器购买价承担相应的折旧费。 五、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1 乙方无法提供合格产品或无法及时交货给甲方,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本租赁合同。2 乙方将房屋和设备挪作他用,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本租赁合同,并追究违约乙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贰万元、因此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3 乙方因自
4、身原因需要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并清算后可解除本合同。 六、安全管理1 为安全起见,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乙方自身以及乙方工厂的人员信息(验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备案。乙方须与乙方工厂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交甲方备份。乙方员工与乙方之间的任何关系均与甲方无关。2 乙方必须对自身团队所有安全事项负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任何事故均与甲方无关。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带领外人进入甲方园内和乙方加工厂内。 七、续租在租赁期满前30天,甲乙双方均应通知对方是否续约。如要续约,则提前签订续约合同。如不续约,则到期自然终止。但必须进行租赁物品的清点以及相关费用的结算。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
5、如有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附:租赁设备清单租赁设备清单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平车台烫台台三角针车台套结机台锁眼机车台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