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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出差程序及费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员工及由公司总部派驻所属全资、控股(及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担任专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员工的出差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出差”是指由于工作需要,从公司所在地城市,至另一异地城市进行公干的行为。
第二章 出差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部出差审批程序
(一)员工出差前应通过“审批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审批单》,部门副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出差报总经理审批,其他员工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批。所有员工出差均须报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门备案;
(二)员工完成出差审批程序后,方可办理出差借款,及执行出差任务;
(三)未办理“出差申请审批手续”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出差费用,出差期间按照未出勤处理。
第五条 外派人员出差审批程序
(一)外派人员出差前应通过“审批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审批单》。其中,总经理2天以内出差,应报公司总部综合管理部备案,2天以上出差应报公司总部总经理审批;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出差,应由本企业总经理审批;
(二)员工完成出差审批程序后,方可办理出差借款,及执行出差任务;
(三)未办理“出差申请审批手续”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出差费用,出差期间按照未出勤处理。
第三章 出差费用管理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级 别
交通工具种类及等级
总部副总经理级(含)以上级
火车(软座、一等软座、软卧) 、飞机(商务舱、经济舱)、城际巴士等
总部部门副经理(含)以上级
所属企业副总经理(含)以上级
火车(软座、硬卧) 、飞机(经济舱)、城际巴士等
总部员工(含)以上级
火车(硬座、硬卧) 、城际巴士等
(二)员工级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应经本企业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
(三)总部副总经理(含)以上级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飞机经济舱。
出差期间,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任务紧急时可乘坐出租车)、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七条 住宿费
出差住宿费(每晚)在等级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具体标准见下表:
级 别
北京、上海
深圳、广州
其他省会城市
其他城市
总部总经理级
700元
600元
500元
总部副总经理(含)以上级
600元
500元
400元
总部部门副经理(含)以上级
所属企业副总经理(含)以上级
500元
400元
300元
总部员工(含)以上级
300元
200元
200元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八条 餐费补助
总部及外派人员的出差餐费补助,以城市间交通费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天100元。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负责安排用餐的,不给予餐费补助。
第九条 出差补助
总部及外派人员的出差补助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制,主要用于补助在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支出,每人每天100元。
第四章 会议的差旅费管理
第十条 总部及外派人员外出参加与本企业业务相关的工作会议,应凭会议通知或主办单位证明报销。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餐费补助、出差补助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餐费补助、出差补助回公司按照差旅费管理相应规定报销;会议主办方不统一安排食宿的,在途期间和会议期间的住宿费、餐费补助、出差补助回公司按差旅费管理相应规定办理。
第五章 差旅费用报销程序
第十一条 为了保证财务资料的准确及时,出差返回后十个工作日内必须报销。
出差人员应将实际发生的费用粘贴整理,分类写于报销单说明栏,附出差申请单。
第十二条 差旅费用的报销,总部员工必须由本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或副经理须由管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批准,最后交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审核后方可报销。
对于几个人合开一张住宿发票的,应于发票后写明,并附相关人员的出差申请单复印件。
第六章 差旅费用借款
第十三条 差旅费用可由出差人员凭本企业有权审批人签字的《借款单》向财务部门借款。出差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人。特殊情况的需在申请单上特别签注。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在报销后及时归还差旅费借款,经常连续出差的人员可以将差旅费借款转为“备用金”(“备用金”金额不得超过借款最高限额)。个人“备用金”必须每年结清一次。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十六条 “住宿天数”为出差人员离开公司所在地开始计算至返回公司所在地的实际天数减去列车上过夜时间。
第十七条 凡一经发现超报、虚报、伪报,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者,将按公司违纪规定严肃处理,并处违纪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内罚金。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出差申请单》
2、《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
附件1:《出差申请单》
出差申请单
姓名
所属部门
职务
乘坐交通工具
出差事由
出差时间
出差地点
部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附件2:《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
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
年 月 日
请款原因:
借款金额
结算金额
补借现金或退现金
部门负责人
分管副总经理
借款人:
结算时间
年 月 日
综合管理部经理签字: 财务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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