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木工程系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系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院关于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我系学生外出集体活动是指有计划地组织班集体或社团离开校园参加的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参观学习、社会实践、集会、旅游等活动。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均应由活动的组织者按本办法中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未经批准的活动均不得组织实施。第三条 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确有需要的,须填写相关申请表,
2、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并在出发前制定应急预案,报系部、学院安委办和学生处备案,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实行“谁主管,谁审批”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禁学生个人擅自组织同学外出活动或旅游。第二章 活动管理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在正常教学时间组织非教学内容的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特殊情况须经系主任批准。第五条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或充当观众等,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应急活动。第六条 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必须做到方案周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在组织学生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备教师带队,必要时可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到位
3、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第七条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租用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必须是经交通部门认定合格的专门客运车辆,严禁租用证件不全、车况不良的交通工具,严禁聘用无客运车辆驾驶证的司机,严禁超载或超速行驶,以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第八条 若遇恶劣天气不适合出行或存在其它安全隐患的,禁止组织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已批准的,一律自动取消。第三章 审批管理第九条 外出一天内的集体活动,组织者需填写土木工程系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表,经班主任和辅导员签字同意,报系党总支书记审查、审批,并备案;外出超过一天的集体活动,组织者需填写土木工程系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申请表与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外出集体活动申请
4、表,经班主任和辅导员签字同意,报系党总支书记审查、审批,并上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备案。第十条 应上级部门要求或校内其他部门组织的应急性规模较大的外出集体活动,由组织活动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后报主管领导审批。相关组织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活动全过程的指导和管理。第十一条 活动主办方应最迟于活动开始一周前向审批部门递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陈述活动的内容、活动路线、交通工具、联系方式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明确活动负责人。 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 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过程中,如不慎发生意外事故,按照土木工程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相关内容予以处置,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第十三条 对不申报或申报未获得批准而擅自组织外出集体活动的,或未按申请中所陈述的要求进行活动的,或在组织学生集体校外活动因忽视安全防范工作,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部门有关组织者(当事人)的责任。第五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土木工程系党总支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附件:1.土木工程系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表2. 土木工程系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参加人员安全承诺书3.土木工程系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教育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