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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加强我校学生社会实践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教学国家教委教学[1992] 7号)、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12号)、我校《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山大学字〔2014〕29号)以及关于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大学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立项并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各级团队。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根据中宣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的要求,“建立学生社会实践保障体系,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是学校社会实践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不仅要把社会实践纳入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学时和学分,提供必要经费,而且要利用好寒暑假,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创新创业实践、调研实践观察、公益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传播、岗位实习见习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三章 队伍组织
第四条 凡在我校立项并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各级团队,应报学院团委同意,明确带队教师和团队负责人。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个人必须告知家长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的详细行程安排,并随时与家长保持联系。社会实践团队出发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 实践方案确定后按以下流程进行申请审批:按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通知要求填写《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1)并签字→各学院团委书记审核签名盖章→上报学院党委分管副书记核准→汇总本单位《大学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上报校团委备案。
第四章 活动准备
第六条 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前,召集全体社会实践团队成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各社会实践团队就行程安排及安全问题进行认真商讨,细致安排活动进程。
第七条 各学院在团队实践外出前摸底排查每位同学暑期社会实践去向,并组织学生填写《大学XX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汇总后报校团委备案。
第八条 社会实践团队成员须主动与家长说明本人的实践地点和时间,填写《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家长知情书》(见附件4),签名后以班级为单位交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 社会实践团队可根据实际需要,到所在学院开具校团委统一发放的社会实践介绍信。社会实践团队应事先与实践单位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若有可能,应事先到实践地进行踩点,申请对方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及指导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第十条 社会实践团队应当由教师带队或者由组织单位指定实践团队负责人带队。
第十一条 出发前,学院要为社会实践团队成员购买短期意外保险,经费从各团队立项资助经费中支出。
第五章 队伍管理
第十二条 同一社会实践团队的所有成员原则上应统一出发与返回。活动开始时,所有成员统一从学校出发,如有特殊情况(比如家距离实践地点很近,不需要回学校集体出发),则需事先向实践团队负责人报备,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活动结束后,所有成员原则上统一回校,再行解散。如有个别成员家距实践地较近,可组织同一目的地实践团队成员统一购票、乘车。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应跟踪每一名队员返家情况,并及时将情况汇总报送学院团委。社会实践活动期间,任何成员不得擅自离队,必须听从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的安排;若有成员需要提前离队,必须征得带队教师及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的同意。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应登记好提前离队人员的名单及去向,并做好队员安全到达及跟踪工作。
第十三条 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社会实践团队成员应保持信息通畅,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手机应当24小时保持畅通。实践期间,各社会实践团队实行一日一报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各单位应及时跟踪掌握本单位各社会实践团队的最新情况,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校团委安排专人在校值班,负责实践活动跟踪反馈工作,各团队负责人有问题及时向值班人员反映。
第十四条 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所有团队禁止进行以下活动:
(一)严格禁止在室外(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
(二)严格禁止在不具备安全保障的区域进行实践活动;
(三)严格禁止搭乘摩托、拖拉机、电动车等没有客运资格的交通工具,必须乘坐有营运执照的交通工具,
(四)严格禁止实践队员单独活动,注意防止社会治安隐患对社会实践团队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十五条 所有社会实践团队在开展活动时应注意食品卫生,在有卫生许可证的食堂或饭店就餐。注意住宿安全,在有接待资格或者有安全保障的室内入住,必须两人及以上同住一室。
第十六条 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应做到权责明晰,具体如下:
(一)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为社会实践团队的食宿及出行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社会实践团队成员应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如有丢失,后果责任自负;
(三)如有社会实践团队成员因擅自行动或违反规定导致意外的,后果责任自负。
第六章 突发事件处理
第十七条 各社会实践团队应根据自己的活动主题及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与应急计划,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物品准备工作,如水、药品及通讯设备(如手机)等。在外出实践活动中,若出现突发事件,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或者带队老师应当立即与实践接收单位、当地政府或者110、120、119等其它公共应急机构联系,随后马上向学院、学校报告。若出现重大自然灾害,如高温、台风等情况,各学院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指导在外实践团队进行紧急避险工作,带队教师或者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同实践接收单位、当地政府联系,取得他们的帮助,指导实践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撤离危险区域,必要时停止一切实践活动。视具体情况请求110、120、119等其它公共应急机构救助。实践队员接到通知后应听从指挥,统一行动。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一:
XX学院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
申
请
书
(编号: )
团队名称:
所属单位:
课题名称:
大学
二○一八年 月
团队名称
所属单位
团队类别
项目化团队( )
体验式团队( )
综合型团队( )
实践主题
理论政策宣讲团( )
创新创业实践团( )
调研实践观察团( )
公益志愿服务团( )
文化艺术传播团( )
其它( )
专业型岗位体( )非专业型岗位体( )
就业创业见习( )
其它( )
主题:
接收单位(个人)
接收单位或接收个人所在单位全称
接收单位负责人或接收个人姓名
联络方式
电话:
手机:
(接收单位[个人]简介:说明接收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有无接收我校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历史及具体活动情况,是否已建立了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或有意向建立基地)
活动计划
一、主题
二、背景及意义
三、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活动地点及路线
五、 预期成果
1、项目预期成果
2、成果展现形式
宣讲会: 场 讲座: 场
专业培训: 场 调研报告: 篇
支教受益人数: 人 文体演出: 场
捐赠(价值): 元/衣物 /药品
咨询场次: 次
是否建立实践基地:
其它实践成果:
实践中团队是否拍摄DV:
六、前期准备工作
七、新闻媒体联系报道
团队组成情况
姓 名
性别
学院(中心、所)
学历
年级
身份
证号
家庭
所在地
联系方式
承担
工作
如:2015
指导教师
(专业教师)
姓 名
是否随队活动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E-mail:
领队(专业教师或学生工作系统教师)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E-mail:
队 长
姓 名
学 院
专业
年 级
学历
本专科生(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E-mail:
团队构成
总人数:
专业教师: 人,政工干部: 人,本专科学生: 人,研究生: 人
经
费
预
算
交通费
元
住宿费
元
其它(请说明)
元
其它(请说明)
元
其它(请说明)
元
其它(请说明)
元
其它(请说明)
元
其它(请说明)
元
其它(请说明)
元
其它(请说明)
元
其它(请说明)
元
共计
元
团队自筹
申请学校
立项经费
学 院
配套经费
接收单位(个人)支持经费
元
元
元
元
学院团
委意见
负责人签字 (团委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
意见
经初评,同意申报立项,学院给予配套经费 元。
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签字 (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各级各类实践立项申报团队均需填写此表,其中团队成员总数一般为6-10人;
2、实践接收单位的简介、实践项目说明、活动计划、团队组成情况等均可另附页;
3、申请书中带( )的填写项,请用“√”选择性填写,其它内容请描述性填写;
4、编号由学院统一填写;
5、两个以上学院合作组织的团队,需两个学院协商配套经费、共同签署意见;
6、本申请书1式1份,由学院留存;
7、若对申请书填写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0531-。
团队活动经费预算(参考模板)
一、交通费及住宿费
社会实践活动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具体包括:
1、交通费用:车次,出发地—目的地,人数×单价=金额
2、住宿费用:时间、地点,人数×单价(标准)=金额
3、其它:明细,数量×单价=金额
二、材料费
社会实践活动需要的队旗、横幅以及牌匾等制作费用,具体包括:
1、队旗制作费用:旗帜名称,数量×单价=金额
2、牌匾制作费用:牌匾名称,数量×单价=金额
3、其它:明细(详细内容),数量×单价=金额
三、资料费
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复印、打印、图书购置等费用支出,具体包括:
1、复印、打印费用:明细(详细内容),页数×单价=金额
2、图书购置费用:明细(详细内容),数量×单价=金额
3、宣传资料费用:明细(详细内容),数量×单价=金额
4、邮寄费用:明细(详细内容),数量×单价=金额
四、其它类型费用
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具体包括:
明细(详细内容),数量×单价=金额
总计: 元
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守则
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行领队负责制,各团队设领队(专业教师或学生工作系统教师)和指导老师各一名。
2、各团领队在申报立项、领取经费、开展实践和总结工作中全权负责。
3、各团队严谨假借社会实践名义开展与社会实践立项内容无关的各种形式活动。
4、各团队应持接待单位的接收证明和团队立项申请书在学院团委登记立项。实践活动中,注意与校团委值班老师保持联系,增强活动的宣传效果,确保活动安全开展。实践完毕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团委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实践成果、宣传海报、团队成员个人小结(每人一份)和接待单位的评语。
5、各团队成员应尊重整个团队的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实践任务,不擅自单独行动,对自己的行动负责。
6、各团队成员应积极的对实践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7、各团队成员如遇意外情况需退出实践活动,应向领队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队。领队应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将具体情况上报团委。
8、各团队成员应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谦虚有礼。
9、各团队成员应遵纪守法,维护大学的声誉和形象。
10、各团队负责人应组织好团队完成学校和接待单位交给的任务。
11、各团队领队应妥善处理团队内的分歧,遇意外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团队的团结和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12、各团队应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办好有关事宜,各项事物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统一意见后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13、各团队须尊重接待单位的协调安排,不得擅自向当地组织提无理要求。
14、各团队严禁随意接受贵重礼品及现金。
15、本守则的解释权归共青团大学委员会所有。
领队签字:
队长签字:
二〇一八年 月 日
大学2018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大学2018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对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并已详细阅读与透彻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生效)。在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承诺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学院 (以队长所在学院为准):
团队名称:
队员签名:
二〇一八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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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大学 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
学院(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学院
团队全称
接收单位全称或接收个人姓名
团队类别
实践类别
实践地点
队长
队长联系方式
成员名单
活动天数
活动时间
指导教师(一名)
领队(一名)
拟资助金额(自筹经费团队填“0”)
是否推选为重点专题团队
是否为专项团
姓名
职称
附件三:
大学 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情况一览表
学院(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班级
姓名
性别
联系方式
立项单位
实践类别
所在队伍名称(岗位体验及家庭角色扮演类无需填写)
队长姓名及联系方式
附件四:
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家长知情同意书
大学 学院:
贵院 专业 班级学生 是我们的子女。我们已经知晓并同意其以 (团队)一员的身份参加 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我们已了解了此次实践活动的情况,并充分理解此次活动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我们将密切与学校联系,并为子女提供各种条件以保障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完成。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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