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大学财务报销办法模版.docx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934714 上传时间:2024-05-1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财务报销办法模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大学财务报销办法模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大学财务报销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程序,明确财务报销手续,维护学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本级日常报销业务。后勤、校产、成教学院和教育基金会等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纳入学校账户管理的日常公用支出类经费,包括部门经费和项目经费。 第二章 报销票据管理 第四条 报销票据基本要求: (一)报销人取得的报销票据应真实、有效、合法。 (二)报销票据主要包括财政票据和税务发票。财政票据须有财政部门监制章,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税务发票须有税务部门监制章,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三)报销票据载明的内容应当完整,应有付款单位名称、开票日期、经济业务内容、规格品种、单价、金额、填制人签章等,要求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相符,且金额不得涂改。如票据内容有错误的,由原开具单位改正并在改正处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如填写金额有错误的,须由原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四)票据应当及时报销,原则上当年度的票据年度报销。鉴于年终结账及假期因素,当年度的票据最迟报销期不超过次年6月30日。如遇出国、读博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报销的,需填写过期票据审批单,由计财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销。 第五条 报销票据遗失的补救措施:报销票据遗失,应由原出票单位提供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同时需由当事人出具书面说明,经本部门及计财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三章 报销基本要求 第六条 经济业务事项结束时,业务经办人员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作为支出报销凭据。 第七条 财务报销一般程序 (一)经办人对取得的原始凭证进行分类整理。与出差有关的票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其他票据填写报销汇总单。 (二)经办人须在每张原始凭证背后签名,并将整理好的原始凭证和汇总单据交经费审批人审批。 (三)经费审批人须认真审核经济事项,并在汇总单据上签署审批意见并注明经费列支渠道,其中单张原始凭证在5000元及以上的须单独审批。 (四)经办人应登入“高级财务管理平台-网上预约报销”系统,办理预约报销事宜。 (五)经办人携有效经费卡、预约报销单、经审批后的原始凭证、汇总单据及其他须事先办理的相关手续到预约窗口办理预约报销事项。 第八条 经费报销经办人员规定: (一)所有经费的报销经办人原则上是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其中科研经费可放宽至课题组成员的合同工、在校学生。 (二)大学生科技创新经费、学生课题经费及其他与学生直接相关的经费,可由学生作报销经办人。 第九条 报销凭证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且不能为同一人,必要时需有证明人(或验收人)签字。 第十条 财务人员在报销审核过程中可以行使以下权利: (一)对内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票据有权退回,或要求更正、补充相关手续。 (二)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如非经费审批人签署的原始凭证、无效代理审批人或代理审批人超越权限审批的原始凭证等,有权不予受理。 (三)对严重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经济事项,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有权向上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对公业务一般采用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采用公务卡刷卡支付且报销时附上交易凭条的,视同转账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大额现金报销,须履行附加审批手续。其中单张发票在5000元(含)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在10000元以上),填写大额现金报销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后报销。 报销总额在5000元以上的现金支付,经办人须在报销前一个工作日上午预约,预约日未报销的需重新预约。 第四章 报销主要内容 第十二条 办公费,是指购买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报销时,单张票据或连号票据累加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在2000元以上),须提供销售方出具的明细清单(如电脑小票等),手工填开的明细清单须加盖销售单位公章。全年用于行政办公或会议购买的2000元以下的茶叶计入办公费范围。 第十三条 印刷费,是指印刷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各类学习手册、纪念册、宣传册、入学手册、票据等的印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印刷费,报销时须提供政府采购确认书、采购合同;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印刷费,报销时须提供审批单或备案表、印刷合同,无合同的小额印刷费须简要说明具体事由。 第十四条 咨询费,是指咨询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各类招生、就业、项目管理、业务信息等的咨询。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咨询费,报销时须提供政府采购确认书、采购合同;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咨询费,报销时须提供审批单或备案表、咨询合同,无合同的小额咨询费须简要说明具体事由。 第十五条 邮电费,是指信函(或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通信费、宽带费、信息使用费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邮电费,报销时须提供政府采购确认书、采购合同;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邮电费,报销时须提供有效票据,以定额充值发票报销的电话费、邮寄费,单次报销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费,是指学校办公用房、宿舍等物业管理费,包括保安、绿化、卫生、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支出。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物业管理费,报销时须提供政府采购确认书、采购合同;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物业管理费,报销时须提供审批单或备案表、相关合同,无合同的小额物业管理费须简要说明具体事由。 第十七条 交通费,是指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租车费以及与所乘坐交通工具有关的燃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修费、保险费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交通费,报销时须提供政府采购确认书、有效发票;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交通费,报销时须提供有效票据,其中同车号、同时段的联号出租车票据不予报销。 第十八条 差旅费,是指学校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含市辖区,下同)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差旅费报销根据《xx江财经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xx财大〔2015〕87号)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因公出国(境)费用,是指符合中央或省有关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已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的各类出国考察、学习、交流团队人员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等。因公出国(境)根据《xx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xx财行〔2014〕30号)、《xx江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规定》(xx财行〔2014〕31号)文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报销时须提供因公出国(境)人员申请表、出国经费预算审批表、出国任务批件、出国用汇预算表、出国经费决算表及相关票据等。 第二十条 维修费,包括设备、房屋建筑物、公共设施、室内装修、网络系统等的维修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维修费,报销时应提供政府采购确认书、采购合同、结算清单、验收报告或审计报告等;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维修费,报销时须提供审批单或备案表、采购合同、结算清单、审计报告,无合同或无需审计的小额维修费须简要说明具体事由。 第二十一条 租赁费,是指租用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支出。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租赁费,报销时须提供政府采购确认书、采购合同;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租赁费,报销时须提供审批单或备案表、租赁合同,无合同的小额租赁费须简要说明具体事由。 第二十二条 会议费,是指由学校相关部门或项目组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所发生的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会议费需根据《xx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xx财行〔2014〕7号)文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报销时须提供会议通知、会议议程、到会人员签到表及其他与会议有关的各项手续。校外举办的各类会议,须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第二十三条 培训费,是指由学校相关部门或项目组自行组织培训所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等以及参加外单位组织的培训所支付的培训费用。自行组织的培训,需根据《xx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xx财行〔2014〕8号)文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报销时须提供培训通知、经费预算、日程安排、人员签到表及其他与培训有关的各项手续;校外举办的培训费,须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外出参加培训的,报销时须提供培训通知。 第二十四条 公务接待费,是指公务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相关接待费用。公务接待需根据省里以及《xx江财经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xx财大〔2015〕6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行政经费中报销公务接待费,须提供来访单位公函(无法出具的,需书面说明)、公务接待审批表、公务接待清单等。 第二十五条 专用材料费,是指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或容易损耗的日常专用材料支出。报销时,单张票据或连号票据累加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在2000元以上),须提供销售方出具的明细清单(如电脑小票等),手工填开的明细清单须加盖销售单位公章。 第二十六条 劳务费,包括临时用工劳务费、外聘教师酬金、科研劳务费、评审费、讲座费及其他劳务费。除有特别规定外,劳务费的发放应当纳入薪酬系统管理,并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个别零星小额现金发放的劳务费凭领付款凭证、劳务费发放清单报销。劳务费应由本人签字领取,本人无法领取的,可由他人代领,但一人代多人领取时,被代领人数最多不得超过3人。应当发放劳务费的不得以票据冲抵。 第二十七条 委托业务费,是指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相关费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委托业务费,报销时须提供政府采购确认书、采购合同;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委托业务费,报销时须提供审批单或备案表、委托合同,无合同的小额委托业务费须简要说明具体事由。 第二十八条 宣传广告费,是指购买宣传用品以及在报刊、杂志、网络、电视、宣传栏等媒介上发布的各类宣传及广告信息所发生的费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宣传广告费,报销时须提供政府采购确认书、采购合同及样本;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宣传广告费,报销时须提供审批单或备案表、委托合同,无合同的小额宣传广告费须简要说明具体事由,宣传用品的报销参照办公用品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会员费,是指参加各种学术团体而支付的团体会费或个人会费。团体会费以期初校内预算核定的学术团体为准,报销时需提供会费缴纳通知。 第三十条 资料讲义版面费,是指零星资料、讲义的购置费、检索费以及版面费等。非科研类项目经费中报销图书资料费时,单张票据或连号票据累加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的,还须提供销售方出具的明细清单(如电脑小票等),手工填开的明细清单还须加盖销售单位公章。出版费的报销须提供出版合同,境外版面费的报销须提供汇款的凭证。 第三十一条 学生活动费,是指按规定用于学生活动的各项支出。学生活动费的开支应严格控制在经费预算额度之内,报销时须提供活动组织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活动用品的报销参照办公用品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购置费,固定资产包括非图书类固定资产和图书类固定资产。非图书类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根据xx江省及《xx江财经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xx财大〔2014〕25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购置支出时须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及入库手续。图书类固定资产在部门(学院)经费、图书馆图书采购相关经费及各级各类学科(含基地)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团队建设等项目经费中报销时,需办理图书资料入库手续。 第三十三条 医疗费,是指在医疗保险基金开支范围以外,按规定应由单位负担的在职职工医疗补助、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子女统筹医疗补助及学生医疗补助等。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由医务室负责初审,经校公费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校公费医疗领导小组审批后报销;子女统筹医疗补助由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学生医疗费由后勤部门负责审核及报销。重大疾病医疗费报销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其他费用,指未列入上述大类的其他零星费用支出,按照实际情况报销。 第三十五条 经费报销时须遵守经费项目预算文件或立项文件中对于经费使用范围及其具体限额的要求。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关于印发<xx江财经学院财务报销暂行规定>的通知》(xx财院〔2011〕3号)、《xx江财经学院关于进一步简化经费审批手续的补充规定》(xx财院〔2012〕105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