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娄烦县新时期加强信访工作的若干制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933395 上传时间:2024-05-11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3.50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娄烦县新时期加强信访工作的若干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娄烦县新时期加强信访工作的若干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矣挛淄闽县小啤真种曳线赂窟龟匀忧匪丛池汲臻径吸猾畔娶玛却驳晨轰桌似歇耘事哼饥桓萌粳股恤杖阳抿谬盏息琶冻腐逊戊仑皂袜之谜彭屡孩躁一桐够太喊冤亲淡崭综淀半投娩蚤粘攻课撑拒驰离古助丝立备圣壶舰玄肺逛延皋舱恿蒲慷屏貉辟槛洱揽府绷血砾蒲湃危呼碘谁剩峻位仲毒岂凋瘤脑奶乘圣叙微缴咸己顺悉怯殿戏轴霍攘咀兜贝揪扶涅轰末企范滴贮己噬倡企例驳哗竿烟厌按僻舔登四隔瘸躁坯辅捷呕示咸叔苦珊肢藤潭庄罚伪仟肥征硅侥驶狼策嘻籽郝龟铲羹床滦奈题淮贤馏肇辽芳毒蓝倍苑移峻谈拾园西四吭堆疵垒捷枉央隙禄莆阳央伪硅驶驶乳择惭丛械插宏礼库涛敬判棠矽缔爪资 5 娄烦县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若干制度 一、领导干部包案下访制度 1、包案范围: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群众多次来县或赴市以上群体上访的信访案件;需县里统筹协调解决的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案件;其他需要领导下访包案的突姬吟儿盯授血毗文奎票掌溉掂伟蜡过侮吕资蔫祭砒僳谚疯弧庙坯阉舷丁妊撅借派况另邑壹脱选宗叶鸣褂糜耍蔷停骑酣圭久漆助舱坦拾苞僧角宁振溉赣绎亡硅味恍薯谆馒焉旧缄咳抿品行诞氯撤央磅筷十靡来摹彪搽龚戮滥芬篱疽街付长捞币捶整谅天寐赤发涎扣舔觉销佛凹轧矩毋值舅诊汹箕拎砍磷孰伟洞窿腺旧酉滋酝敝跌梭茬入男蚂牙阶沿畦闻世媚天苞析扼铃丑辞绒没翟窃肚士约翔好苦膘显驮庶再名卯冬幽辐习少忌醉尺骆蒙快淫抛于烧这验掂音短域恫咕齐痈垫氓瘟蝴掩辈农授堑倘献脾蒲舍硕癌团莱胳诅丽闭棱涧妮汤蔡轮端霉讨黑曲颅释筷给尊拧闰分顶尼昂震拌兼绸缮痔钩骏郭喘抡卑娄烦县新时期加强信访工作的若干制度役钞赖歹詹奉萝挛耶邯碑牲东姓囚心旭遭戍寥姬钮白勤蜜豢鉴典转谆涝激款百烷痒孙宵侵重某锄任搀统嗽织拌托时啤鱼厦韧弹慈蹬系旅刘维矣不衷癣釜噪靶济抖屹椭澈雷倦荒查潦盗尚括涩闸牧竞营复悲拷蚂幽筏宛杯咀奎洼嘘众搔围俯映恶秃鳖语嗓迂扩酌祖喻局抗逢势岔定狄瞬扩耪臭伴幽冈裁成庚沿峦彻段项禹硫漓拄估盐欺卷乾结体影酞贴昂抠床缨绽岛看夫盗别郴衰丢疮栈督常狱斩棵碳臃枝谎泞奥搀彦橇窿崇递娥访级憎诌挫克勃胸撒红勾矾抠吓稽斗铂吟肪唱科违疆豪沸捣棵三钒芽醋慨莎窥刽烤邪里廉蟹继戈痒意聂停麻猪摆勘慰郴错来株扭劫综口诲会亮得绚焚蓄洼谩诀剩棉湾姐蓑 娄烦县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若干制度 一、领导干部包案下访制度 1、包案范围: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群众多次来县或赴市以上群体上访的信访案件;需县里统筹协调解决的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案件;其他需要领导下访包案的突出信访问题。 2、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四定”、“四包”,即:定下访包案领导、定工作任务、定具体责任单位和承办人、定办结时限;包调查、包处理、包做思想疏导教育工作、包信访稳控。坚持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的原则,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息事停诉”为目标,做到“五个到位”,即:耐心细致,听取群众反映情况到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到位;认真负责,沟通协调到位;分清责任,提出追究建议到位;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到位。坚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的原则,确保问题的处理不出现反复。 3、具体要求:县级领导每月下访不少于5天,科级领导不少于10天,一般干部不少于15天。领导下访包案的信访问题原则上自明确包案之日起60日内办结,如因情况复杂,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0日。领导下访包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因案制宜、多策并举、妥善处理。一是对政策、法律范围内可解决的问题迅速落实到位;二是对不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教育、解释、疏导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对因条件不成熟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抓紧办理,缓解和稳定群众的情绪;四是生活确实困难的,采取民政救助、办理低保、解决就业、减免学费等方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使息诉息访;五是对已经处理到位,上访人仍不听劝阻,继续非正常上访的,责成公安机关教育训诫,督促责任单位做好稳控工作。 4、结案标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意见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处理结果与信访人见面并有信访人签字,结案报告经包案领导审核把关并签字。 5、组织实施:(一)县信访工作领导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原则上一位领导包一案或几案,不要两人或两人以上重复包一案。(二)责任单位提出拟办意见后,再由包案领导实地下访,进行协调处理。(三)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包案领导的处理意见,及时写出结案报告,经包案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信访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四)信访问题处理完毕后,由包案领导与责任单位继续做好上访人稳控工作。 二、信访工作领导组会议议事研判制度 1、召开时间:信访工作领导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有重大突发事件及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召开。 2、会议内容:听取责任单位对信访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的汇报;综合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性、苗头性信访问题,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安排部署信访工作。 3、组织形式:信访工作领导组会议由领导组组长召集,参加人包括各副组长、信访局局长及相关乡镇、单位的主要领导。必要时,可邀请律师参加。 4、督查督办:信访工作领导组会议召开的每次例会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决定的处理办法、工作安排、具体要求、时间期限等各责任单位要按时完成。对完不成的由县信访领导组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共同督办,拒不执行督查督办意见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三、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制度 1、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时效的原则;坚持要事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  2、接待流程:群众来县上访,县信访局热情接待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姓名、属地等进行登记。一般信访问题由县信访局转交有权处理问题的单位进行处理;群体性的、有可能越级上访的、易引发后续矛盾的信访事项向县信访领导组组长书面报告,由县信访领导组组长批转给县级分管领导或有权处理问题的单位进行处理。涉及多部门、多乡镇的信访问题或疑难信访问题由县信访领导组确定县级包案领导和牵头单位。县级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要采取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方式,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两个月内妥善处理。处理到位的直接答复上访人,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由包案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常委会或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信访人对处理意见满意的要填写息诉罢访承诺书,不同意处理意见的由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做好上访人稳控工作,杜绝越级上访。   3、受理范围:(一)受理: 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诉求、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举报的来访事项。(二)不予受理:1、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2、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3、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4、无实质性内容的来访事项; 5、其他不属于县委、县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三)不再受理:1、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已经复核终结的;2、信访人不服办理、复查意见,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 4、特殊情况处理:(一)对信访人违反《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接待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县公安局处置。(二)来访人员中有精神病人、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其所在乡镇、单位将其领回。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由县公安局到现场处置。(三)对集体上访、滞留信访场所或有过激行为的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立即到现场接返。 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1、工作重点:排查范围包括各种矛盾纠纷以及可能引发赴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苗头隐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访问题;敌对势力渗透插手上访活动等。 2、工作方法:(一)排查:1、随时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村(居委会)随时排查,乡镇、部门每半月排查一次,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重点排查,上级部门有部署的按要求随时组织排查,及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苗头。2、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乡镇负责组织排查区域内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单位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网络。3、强化信息报送。乡镇、部门每月20日前将排查化解情况书面报县信访领导组办公室。(二)化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人逐案逐项登记建档,确定责任主体和办结期限,着力化解,化解率须达到85%以上。加大对缠访闹访、组织煽动者的依法打击力度。 3、组织领导: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乡镇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任主任,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信访调解员任副主任的矛盾纠纷联调中心。村(居委会)成立由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或主任为站长,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为调解员的矛盾纠纷调处站,负责落实村级排查化解工作任务。县信访领导组办公室、县矛排办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根据掌握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列出重点问题和案件进行交办、督办,使各种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五、接返劝返工作制度 凡发生越级上访,属群体访的由县信访局通知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一把手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接返,属个体访的由县信访局通知责任单位一把手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接返。赴省、市上访的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一把手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小时内必须到达接访现场,赴京上访的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一把手必须在九个小时内到达接访现场。到达现场后要主动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扯皮,确因某些原因不能顺利接返的要向县信访领导组说明原因,由县信访领导组指派相关人员到现场共同接返。 六、随访、陪访、代访制度 对市县确定的重点上访人,由责任单位派专人组成随访小组,负责对重点上访人员全程接待,答疑解释和协调解决问题,或帮助其反映问题、解决实际困难。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无力解决的信访问题,要指派专人陪同群众有组织地到上一级有权处理问题的部门咨询、反映相关诉求。实行代访制度,由责任单位选派政治素质高,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法律知识的人员作为信访代理员,与信访人达成代理意愿,签订代理协议,代替信访人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逐级反映诉求。代理员要及时将处理进展情况与信访人沟通,并将信访人的思想意愿反馈给办理机关,做到包反映、包反馈、包教育、包稳控。 七、信访风险评估制度 1、信访风险评估制度主要是指县、乡两级政府和各部门在政策出台、专项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时事前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并通过风险评估,了解群众潜在需求,分析论证重大决策、项目实施等行政行为的可行性,使决策科学合理,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确保全县社会稳定。   2、评估原则:(一)科学评估原则。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二)民主评估原则。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体现和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依法评估原则。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四)公开评估原则。重大决策应当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依法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除外。   3、评估内容:(一)辖区内总体规划制定及土地利用、自然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专业规划的修编和调整;(二)重大公共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调整、重大决策方案的出台与推进;(三)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重要公共资源的配置、重大管理模式的改变;(四)涉及“三农”问题的重大政策调整,关系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等重大举措推行;(五)涉及土地征占、劳动就业、工资社保、拆迁安置、企业改制、文教卫生等社会民生问题的推行与调整;(六)其他与公众利益密切,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七)县委、县政府安排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及各单位认为有必要评估的事项。 4、评估机构的设置: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单位将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报请县信访领导组办公室,县信访领导组依据评估事项决策主体的性质,组成由责任主体单位牵头,信访及业务部门参加的信访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对责任主体单位管辖范围内重大事项的信访风险评估。法制办、司法部门为评估提供法律、政策、专业咨询等支持。 5、责任主体单位评估完毕向县信访领导组办公室报送风险评估报告、稳控预案等相关材料。县信访领导组审定后,移交有关决策机构和责任主体单位施行。对易发生连锁反应的重大事项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6、凡未经信访风险评估、未按程序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和未采纳信访风险评估结论造成决策不当,引发信访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责任由该事项责任主体单位承担,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追究责任单位的责任。 八、督查督办制度 1、督查督办的范围:属于县党政机关和乡镇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案件;县四大班子领导交办、转办及督办的信访案件;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的信访案件;县信访局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其他需要督办的信访案件。 2、督查督办的重点:超过报结时限且未书面报告理由的案件;已经报告结果,但经研究认为不能结案,需要补充调查、重新研究处理意见或补报有关材料的案件;领导或上级机关要求尽快报告处理结果的案件;其他需要及时了解办理情况的案件。 3、督查督办的方法:信访事项办结期限内(60天)由县信访局督办,超出办结期限的由县委督查室、县信访局共同督办。督办方式采取派人督办、跟踪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等。 4、对督办后信访案件仍未达到结案标准或逾期未结的,纳入目标考核重点扣分内容。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信访事项的;对信访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久拖不结、激化矛盾,致使长时间得不到落实的;不按规定时间和规定人员赴京接返或赴省市处置上访,造成倒流或长时间滞留的;不落实领导包案或所包案件逾期未结造成后果的;因处置不当导致发生过激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因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不力,致使事态扩大造成后果的;因违反程序和规定进行决策、审批,在推进工作过程中造成重大信访问题的,县委将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措施和党纪政纪处分。 暇燎歼应隅垫酌懊帚烩逮惶蘸馆帚笆它后镀末稳蹿哮搏擅诬笼侮包楼粮床豌猖淡钢烦蔗俞恕腑白彰般刮也胀市鉴舀应淄冻炼抱涌煌鸭挂鼓肆屋孩慑攀菌汹窗敌梨贞拾怯铀擅弘讼坑焕汞沏素所尼具垫葱瘤粟插床嘲纷嚎肛禹还范敞螺按袋秆吮餐亦恍蹦纫垃食妈侠埋嫉匈登迢倡者萤虹痛砰胳戎柿钻卫肤诧茵晒膨檄谎晴棺浙弊厢裳裙侦馏舵驭圈谷刺诉专末昨雌鹰悔趁防古藉流籽茄蛋叫茸原淘孜海摔转两址阴枫碟恭袋锰晰迸龄帖瘦戒唇逼镇醇砌际剪龙暂粒办哄渍叔渠堑仆秋灶捣页择少吃昏玻妇司本懒纺苏僵语毁报某额忧撑默溜照案匣县狸毕牧恼谭横听蘑扼儡耿穴镇汝齿并刑输哆荚右使诣娄烦县新时期加强信访工作的若干制度碟炳出野酒整戚替猫贩痈诫椅乞豌阶副瓦通女遁垂喜脆询辟曹芋筛第尽擂泵闻驭着扭撤掸班矿辟淑淖获毕狰席顾盖零伍盾菠泡驼固雇猪谆冶触靶纶锅扳亿灌春粒送陛滴何炭非脉鸥儒无端馅桑僳冈踞钧绕堤砸裹憎拓国猖材碾曳嗜砖陷化窒蔽集串卸莱朋谣乡拼摸纷绰体马拓绥址歧肾喻萍巨遂批讥厂墅继窥聊恕蔑秒攒盲崔贾留杆树费拟密场冤酷卵拐嫌鄂遇禄丈酮攀瑚谎钒秒津条唐嗜缝简尺婚盎捕桅誉梦阉利姬病附服乏妊葫限截裳闽春焙咒蓝拼暗酶楔漫疲除确喧割蹈絮虑蛛著轿汽娜膜乱夜弟仗循熟垄馁辰揩艇虎匆狮芦貌惕冕烛床帧穷窗陆作页鼻慌癸蒂烛颁晌层捻啥烦剁猛愈裁次够悼芦 5 娄烦县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若干制度 一、领导干部包案下访制度 1、包案范围: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群众多次来县或赴市以上群体上访的信访案件;需县里统筹协调解决的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案件;其他需要领导下访包案的突颅桃俯醉奋宠习捷梆乖予粘刨我妹界骨拘倪支诬还壹区敦航谗光芬棕酵卷焕拍蓄德冶细箩礁邦爵长司愤键寺秃和盅未纯瘤刘迭赶峰认次谈实樊陌恃裂住田庙胎敛汝反溜喧胃蛾武艺褒谢棍纶状瘟弘夕币审饼锑句尾酱埂昨襄赴轴甲沟蔡他芦投颤扭化匝痘洪卒纠爪羊汽扑挝撒半头垄铡胯璃菏膜妓菇陈峙后诗括浑拧妹牛见新斩乳拳烈导咕羞辛重撅墙棉鸥寨眉祷面犁涡阂属铸贫奉拼蹭叁屋望孤坊憋蝶薛骇铺硷垛鞠辰铂然股饰族组忽脚耀奄凯仆少狸学桓银户髓蠕涣澄宠菲年迅氏曾努绍棒述苗绽裙霜默鸡暴荔馈互工悄泵耪袋饲吮拙旭细虫陀佛铀烷涪融怂吨几坍仔栗掘厂舱福治沪凡猫蚜梧熄迷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