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
及检验方法标准
一、 总则
在普通混凝土中合理使用天然砂、人工砂、碎石、卵石,保证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
适用: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要求和检验。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天 然 砂:自然形成,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
碎 石:岩石破碎后公称粒径大于5.00mm的岩石颗粒。
含 泥 量:砂石中公称粒径小于0.080mm的含量。
砂泥块含量: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0.630 mm的含量。
石泥块含量:石中公称粒径大于5.00mm,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2.5mm的含量。
表观 密度:骨料颗粒单位体积(包括内封闭孔隙)的质量。
紧密 密度:骨料按规定方法颠实后单位体积的质量。
堆积 密度:骨料在自然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
坚 固 性:骨料在气候变化或其它物理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压碎 指标:人工砂、碎石抵抗压碎的能力。
针片状颗粒含量:凡岩石颗粒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粒级的平均粒径2.4倍者为针状颗粒,凡岩石颗粒的厚度小于平均粒径0.4倍者为片状。平均粒径指该粒径级上下限粒径的平均值。
例:5~10的石子:计算:5+10=15/2=7.5
碱活性骨料:能在一定条件下与混凝土中的碱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混凝土产生膨胀、开裂甚至破坏的骨料。
二、砂的质量要求
1、砂的细度模数μf :
粗 砂
中 砂
细 砂
特细砂
3.7 ~ 3.1
3.0 ~ 2.3
2.2 ~ 1.6
1.5 ~ 0.7
2、砂的颗粒级配区:
公称粒径
(mm)
级配Ⅰ区
级配Ⅱ区
级配Ⅲ区
累 计 筛 余 (%)
5.00
10 ~ 0
10 ~ 0
10 ~ 0
2.50
35 ~ 5
25 ~ 0
15 ~ 0
1.25
65 ~ 35
50 ~ 10
25 ~ 0
0.630
85 ~ 71
70 ~ 41
40 ~ 16
0.315
95 ~ 80
92 ~ 70
85 ~ 55
0.160
100 ~ 90
100 ~ 90
100 ~ 90
注:1、除特细砂外,砂的颗粒级配按公称直径630μm筛孔的累计筛余百分率,分成三个级配区,砂的颗粒级配应处于其中的某一区。
2、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上表中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除公称直径为5.00mm和0.630mm的累计筛余外,其余公称直径的累计筛余可稍有超出分界线,但总量应不大于5%。
3、当天然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不符合要求时,宜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经试验证明能确保混凝土质量后方允许使用。
4、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Ⅱ区砂。当采用Ⅰ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Ⅲ区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当采用特细砂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5、配制泵送混凝土,宜选用中砂。
6、特细砂一般没有筛余,只有些区有些筛余。
注意问题:细度模数和颗粒级配为两个概念。两者不存在直接关系。
3、石粉含量、含泥量及泥块含量的要求: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
C55 ~ C30
≤C25
含 泥 量(按质量计,%)
≤2.0
≤3.0
≤5.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5
≤1.0
≤2.0
石粉含量(%)
MB<1.4(合 格)
≤5.0
≤7.0
≤10.0
MB≥1.4(不合格)
≤2.0
≤3.0
≤5.0
注:①、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C25的混凝土用砂,其含泥量应≤3.0%,泥块含量≤1.0%。
4、砂的坚固性:
砂的坚固性应采用硫酸钠溶液检验,试样经5次循环后用质量损失的百分比表示,其数值应符合下表:
混凝土所处的环境条件
5次循环后的质量损失(%)
严寒及寒冷地区室外使用并经常处于潮湿或干湿交替状态下的混凝土;
有抗疲劳、耐磨、抗冲击要求的混凝土;
有腐蚀介质作用或经常处于水位变化区的地下结构混凝土。
≤8
其它条件下使用的混凝土
≤10
5、砂中的有害物质含量:
项 目
质 量 指 标
云母含量(按质量计,%)
≤2.0
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
≤1.0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折算成SO3按质量计,%)
≤1.0
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当深于标准色时,应按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应≥0.95。
注:①、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用砂,其云母含量应≤1.0%;
②、当砂中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后方可采用。
6、人工砂的总压碎值指标应小于30%
7、砂的碱活性: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用砂,应采用砂浆棒(快速法)或砂浆长度法进行砂的碱活性检验。经检验判断为有潜在危害时,应控制混凝土中的碱含量不超过3Kg/M3,或采用能抑制碱-骨料反应的有效措施。
8、砂中的氯离子含量:
混 凝 土 种 类
氯离子含量
钢筋混凝土 (以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
≤0.06%
预应力混凝土(以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
≤0.02%
注:①、除海砂外,对受到氯离子侵蚀或污染的砂,也应进行氯离子检测。
9、海砂中贝壳含量:
混凝土强度等级
≥C40
C35~C30
C25~C15
贝壳含量(按质量计,%)
≤3
≤5
≤8
注: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小于或等于C25混凝土用砂,其贝壳含量不应大于5%。
二、石的质量要求:(本市现在用的是花岗岩)
混凝土用粗骨料最大粒径要求:
①、混凝土用粗骨料的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结构断面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3/4。
②、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超过40mm
③、泵送混凝土的石:小于50m高度碎石≤1:30;卵石≤1:25
在50~100m高度:1:3或1:4
1、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范围:累计筛余,按质量(%)筛孔的公称直径(mm)
级配
情况
公称
粒级
(mm)
累计筛余,按质量(%)
方孔筛筛孔边长尺寸(mm)
2.50
5.0
10.0
16.0
20.0
25.0
31.5
40
50
63
80
100
2.36
4.75
9.5
16.0
19.0
26.5
31.5
37.5
53
60
75
90
连续粒级
5~10
95~100
80~100
0~15
0
——
——
——
——
——
——
——
——
5~16
95~100
85~100
30~60
0~10
0
——
——
——
——
——
——
——
5~20
95~100
90~100
40~80
——
0~10
0
——
——
——
——
——
——
5~25
95~100
90~100
——
30~70
——
0~5
0
——
——
——
——
——
5~31.5
95~100
90~100
70~90
——
15~45
——
0~5
0
——
——
——
——
5~40
——
95~100
70~90
——
30~65
——
——
0~5
0
——
——
——
单粒级
10~20
——
95~100
85~100
——
0~15
0
——
——
——
——
——
——
16~31.5
——
95~100
——
85~100
——
——
0~10
0
——
——
——
——
20~40
——
——
95~100
——
80~100
——
——
0~10
0
——
——
——
31.5~63
——
——
——
95~100
——
——
75~100
45~75
——
0~10
0
——
40~80
——
——
——
——
95~100
——
——
70~100
——
30~60
0~10
0
注:1、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应符合上表的要求;混凝土用石应采用连续粒级。
2、单粒级宜用于组合成满足要求的连续粒级;也可与连续粒级混合使用,以改善其级配或配成较大粒度的连续粒级。
3、当卵石的颗粒级配不符合上表要求时,应采取措施并经试验证实能确保工程质量后,方允许使用。
4、小的石用连续粒级,大的可采用单一粒级。
2、碎石或卵石中的泥块含量、含泥量、针、片状颗粒含量指标: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
C55 ~ C30
≤C25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8
≤15
≤25
含 泥 量(按质量计,%)
≤0.5
≤1.0
≤2.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2
≤0.5
≤0.7
注:1、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所用碎石或卵石中的含泥量应≤1.0%。
2、当碎石或卵石的含泥是非黏土质的石粉时,其含泥量可分别提高到1.0%、1.5%和3.0%。
3、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强度等级<C30的混凝土,其所用碎石或卵石中的含泥量应≤0.5%。
3、碎石或卵石的压碎值指标:
岩石的抗压强度应比所配制的混凝土强度至少高20%,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60时,应进行岩石抗压强度检验,岩石强度首先应由生产单位提供,工程中可采用压碎值指标进行质量控制。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 ~ C40
≤C35
压
碎
值
指
标
(%)
碎石
沉积岩(石灰岩/砂岩)
≤10
≤16
变质岩(片麻岩/石英岩)
≤12
≤20
深成的火成岩(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橄榄岩)
喷出的火成岩(玄武岩/辉绿岩)
≤13
≤30
卵石
——
≤12
≤16
4、碎石或卵石的坚固性:(用硫酸钠溶液法检验)
混凝土所处的环境条件
5次循环后的质量损失(%)
1、严寒及寒冷地区室外使用并经常处于潮湿或干湿交替状态下的混凝土;
2、有腐蚀性介质作用或经常处于水位变化区的地下结构混凝土。
3、有抗疲劳、耐磨、抗冲击等要求的混凝土;
≤8
其它条件下使用的混凝土
≤12
5、碎石或卵石中的有害物质含量:
项 目
质 量 指 标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折算成SO3按质量计,%)
≤1.0
卵石中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当颜色深于标准色时,应配制成混凝土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应≥0.95。
注:当碎石或卵石中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后方可采用。
6、碎石或卵石的碱活性: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用碎石或卵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进行碱活性检验时,首先应采用岩相法检验碱活性骨料的品种、类型和数量;
当检验出骨料中含有活性二氧化硅时,应采用快速砂浆棒法和砂浆长度法进行碱活性检验;当检验出骨料中含有活性碳酸盐时,应采用岩石柱法进行碱活性检验。
经检验判定骨料存在潜在碱-碳酸盐反应危害时,不宜用作混凝土骨料,否则应通过专门的混凝土试验,做最后评定。
经检验判定骨料存在潜在碱-硅反应危害时,应控制混凝土中的碱含量不超过3kg/m3,或采用能抑制碱-骨料反应的有效措施。
三、验收:砂石在采用大型工具运输时应为400m3或600T
砂的检验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石的检验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针片状颗粒含量
四、取样:
从料堆上取样时,应均匀分布,先铲除表层,从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质量的份数。
石子为16份,砂8份。
除筛分析外,当其余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应加位取样进行复验。当复验仍有一项不满足标准要求时,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样品取回后将样品堆成圆饼形,用两条相互垂直的直径分成大致相等的四分,取对角的两份再进行缩分。
砂、石的含水率、堆积密度、紧密密度检验所用的试样,可不经缩分,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五、砂的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含水率
堆积密度
表观密度
颗粒级配
含泥量
泥块含量
取样数量(g)
500
——
300
500
400
200
1、颗粒级配:用于测定普通混凝土用砂的颗粒级配及细度模数。
注:当试样的含泥量超过5%时,应先将试样水洗,然后烘干再进行筛分。
试验前应先用10.00mm的筛过筛,并计算筛余,
准确称取烘干试样500g(特细250g),置于套筛上(5.00、2.50、1.25、0.630、0.315、0.160、底盘mm)最上一只筛中,装入摇筛机筛析10min,然后按筛孔大小逐一进行手筛,直至每分钟的筛出量不超过试样总量的0.1%时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个筛,直至所有筛子全部筛完。
称取各筛筛余试样质量(精至1g),所有各筛的分计筛余量和底盘中的乘余量之和与筛分前的试样质量相比,相差不得超过1%。
计算分计筛余(αi):各筛上的筛余量除以试样总质量的百分率,精至0.1%
计算累计筛余: 精至0.1%
根据各筛两次试验累计筛余的平均值,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分布情况,精至1%
砂的细度模数计算: 精确至0.01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精确至0.1。当两次试验结果所得的细度模数之差大于0.20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2、表观密度:用于测量砂的表观密度。
称烘干试样300g(m0)装入有半瓶水的广口瓶中,搅拌水中砂排除瓶中气泡,加满水后盖上玻璃板静置24h,加满水使玻璃板下没有气泡。擦净瓶与玻璃板外表水,称其质量(m1),倒出试样与水并洗净瓶内外与玻璃板,加满广口瓶并盖上玻璃盖使盖下没有气泡,擦净瓶外的玻璃板,称其质量(m2)。
计算: 精至10kg/m3
αt水温对砂的表观密度修正系数见下表
水温℃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αt
0.002
0.003
0.003
0.004
0.004
0.005
0.005
0.006
0.006
0.007
0.008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当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 kg/m3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一部分水+砂
水
关于m0+m2-m1是体积的解说:
排出水
砂
+ = +
m2 m0 m1
排出水的质量为:m0+m2-m1,又因水的密度是1g/mm3所以m0+m2-m1为排出的水的体积,又因广口瓶体积是一定的,加入多少体积砂,就排出多少体积水,所以m0+m2-m1,最终为砂的体积。
3、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用5.00mm的筛过筛,取筛下部分做试验。
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有漏斗或铝制勺将试样徐徐装入容量筒(m1)直至试样装满。用直尺将多余的试样沿筒中心线向相反方向刮平,称其质量(m2)。
紧密密度:取样一份,分两层装入容量筒(m1)内,装完一层在筒底垫一直径为10mm的钢筋,将筒按住,左右交替颠各25下,然后装第二层,装完后筒底垫与第一次垂直方向的钢筋,同样颠实。加满后用同样方法刮平。称其质量(m2)。
堆积密度(紧密密度) 精至10 kg/m3
以两次实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空隙率:
4、含水率:适用于测定砂的含水率
称取试样500g,放入干燥容器(m1)中,称取重量(m2),将容器与试样放入烘箱中烘干,称取烘干后试样与容器总质量(m3)。
含水率: 精至0.1%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5、 含泥量:
①、标准法:(本方法适用于粗砂、中砂、细砂的含泥量,不适用于特细砂。)取烘干试样400g置于容器中,注入高出砂面约150mm的水,充分拌匀后浸泡2h,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将浑浊液倒入1.25mm、0.08mm的方孔套筛中,滤去小于0.08mm的颗粒。直洗到水清澈为止。将筛上颗粒烘干,称得质量为m1。
②、虹吸管法:(一般用于特细砂)称取烘干试样500g(m0)置于容器中,并注入高出砂面约150 mm的水,浸泡2h,每隔一段时间搅拌一次,使砂与粘土等分离,用搅拌棒单方向均匀搅拌1min,以适当的闸板闸水,使水停止旋转。经20~25S后取出闸板,从上到下用虹吸管细心的将浑浊液吸出,虹吸管最低位置应距离砂面不小于30mm;再注入清水,直到吸出清水为止,把余下的水吸干,并烘干试样,称砂质量m1。
计算: 精至0.1%
以两个试样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两次结果之差大于0.5%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6、泥块含量:将砂过1.25mm筛,取筛上为试验样品。特细砂按实际筛余量取。
取试样200g(m1)置于容器中,注入高出砂面150mm的水,充分拌匀后浸泡24h,用手在水中碾碎泥块用0.63mm筛淘洗,直至水清为止。取下筛上试样烘干。称重(m2)
计算: 精至0.1%
以两次试样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六、石的检验方法:
1、颗粒级配:适用于测定卵石或碎石的颗粒级配
公称料径(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63.0
80.0
试样最少质量(kg)
2.0
3.2
4.0
5.0
6.3
8.0
12.6
16.0
按上表称取试样,将之样放入套筛中进行筛析。直至各筛每分钟的通过量不超过试样总质量的0.1%。
注:当筛余试样的颗粒粒径比公称粒径大20mm以上时,在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拨动颗粒。
称取各筛筛余试样质量(精至试样总质量的0.1%),所有各筛的分计筛余量和底盘乘余量之和与筛分前的试样质量相比,相差不得超过1%。
计算分计筛余(αi):各筛上的筛余量除以试样总质量的百分率,精至0.1%
计算累计筛余: 精至1%
根据各筛的累计筛余,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2、表观密度:
试验前筛除5.00mm以下的颗粒。
称取烘干如下表质量的试样(m0)装入有半瓶水的广口瓶中,左右摇晃以排除瓶中气泡,加满水后盖上玻璃板静置24h,加满水使玻璃板下没有气泡。擦净瓶与玻璃板外表水,称其质量(m1),倒出试样与水并洗净瓶内外与玻璃板,加满广口瓶并盖上玻璃盖使盖下没有气泡,擦净瓶外的玻璃板,称其质量(m2)。
公称料径(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63.0
80.0
试样最少质量(kg)
2.0
2.0
2.0
2.0
3.0
4.0
6.0
6.0
计算: 精至10kg/m3
αt水温对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修正系数见下表
水温℃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αt
0.002
0.003
0.003
0.004
0.004
0.005
0.005
0.006
0.006
0.007
0.008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当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 Kg/m3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对颗粒材质不均匀的试样,如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 kg/m3时,可取四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3、堆积密度:
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用平头铲将试样徐徐装入容量筒(m1)内直至试样装满。除去容量筒内凸出筒表面的颗粒,并以合适的颗粒填入凹陷部分,使表面稍凸起部分和凹陷部分的体积大致相等,称取质量(m2)。
紧密密度:取样一份,分三层装入容量筒(m1)内,装完一层在筒底垫一直径为25mm的钢筋,将筒按住,左右交替各颠25下,然后装第二层,装完后筒底垫与第一次垂直方向的钢筋,同样颠实。然后装入第三层,如法颠实。待第三层试样装填完毕后,加料到试样超出容量筒筒口,用钢筋沿筒口边缘滚转,刮下高出筒口的颗粒,并以合适的颗粒填入凹陷部分,使表面稍凸起部分和凹陷部分的体积大致相等。称试样和容量筒质量(m2)。
堆积密度(紧密密度) 精至10 kg/m3
以两次实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空隙率:
4、含泥量:(取样缩分时注意防止细粉丢失)
公称料径(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63.0
80.0
试样最少质量(kg)
2.0
2.0
6.0
6.0
10
10
20
20
取如上表重的烘干试样m0置于容器中,注入高出石子表面约150mm的水,浸泡2h,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使石子与粘土分离。将浑浊液倒入1.25mm、0.08mm的方孔套筛中,滤去小于0.08mm的颗粒。直洗到水清澈为止。将筛上颗粒烘干,称得质量(m1)。
计算: 精至0.1%
以两个试样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两次结果之差大于0.2%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5、泥块含量:将砂过5.00mm筛,取筛上为试验样品。防止所含黏土块被压碎。
公称料径(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63.0
80.0
试样最少质量(kg)
2.0
2.0
6.0
6.0
10
10
20
20
取试样(m1)置于容器中,注入高出试样表面的水,充分拌匀后浸泡24h,用手在水中碾碎泥块用2.5mm筛淘洗,直至水清为止。取下筛上试样烘干。称重(m2)
计算: 精至0.1%
以两次试样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6、针片状颗粒含量: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的总含量。
按最大公称粒径称取如下表的试样(m0)。
公称料径(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试样最少质量(kg)
0.3
1
2
3
5
10
筛分成下表所规定的粒级用规准仪逐粒对试样进行鉴定,凡颗粒长度大于针状规准仪上相对应的间距的,为针状颗粒。厚度小于片状规准仪上相应孔宽的,为片状颗粒。
公称粒级(mm)
5.00~10.00
10.00~16.00
16.00~20.00
20.00~25.00
25.00~31.50
31.50~40.00
片状规准仪上相对应的孔宽(mm)
2.8
5.1
7.0
9.1
11.6
13.8
针状规准仪上相对应的间距(mm)
17.1
30.6
42.0
54.6
69.6
82.8
公称粒径大于40mm的可用卡尺鉴定其针片状颗粒,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应符合下表:
公称粒径(mm)
40.0~63.0
63.0~80.0
片状颗粒的卡口宽度(mm)
18.1
27.6
针状颗粒的卡口宽度(mm)
108.6
165.6
称取由各粒级挑出的针状和片状的颗粒的总质量(m1)。
计算: 精至1%
7、压碎指标:用于测定卵石或碎石抵抗压碎的能力。
将样品缩分后先筛除试样中公称粒径10.00mm以下及20.00mm以上颗粒,再用剔除针片状颗粒,然后称取每份3Kg(普通石子,特别石子以距度盘高度100mm所需试样为准)的试样三份备用。
将样品分三份装入压碎指标测定仪中,分二层装入,每装完一层试样后,在底盘下面垫放一直径10.00mm的圆钢筋,将筒按住,左右交替颠击地面各25下。第二层颠实后,试样表面距盘底的高度应控制为100mm左右。
整平筒内试样表面,把加压头装好,(注意应使加压头保持平正),放到试验机上在160~300S(加荷速度为1.25~0.67kN/S)内均匀地加荷到200kN,稳定5S,然后卸荷,取出测筒,倒出试样并称其质量(m0),然后用公称直径为2.50mm的方孔筛筛除被压碎的细粒,称量剩留在筛上的试样质量(m1)。
计算: 精至0.1%
以三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压碎指标测定值。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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