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工作汇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及时掌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全体员工工作主动性、计划性和经验总结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项目公司及各经营单位。
第三条 工作汇报按时间周期分为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及专项汇报。其中日报按《公司工作日志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周报要求
第四条 周报分为部门内部汇报交流和部门外部汇报。
第五条 部门内部汇报交流:各部门视工作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内部工作汇报交流会,及时了解员工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员工之间的工作交流活动。原则上每周应召开一次部门内部会议,人员较多的部门召开骨干员工会议。
第六条 部门外部汇报包括部门向公司的工作汇报及向股份公司对口管理部门的汇报。汇报应包括本周工作总结、下周工作计划。
(一)部门向公司的工作汇报包括书面汇报、口述汇报。
1.书面汇报应于每周五下班前报主管领导,同时抄报企管部。根据本部门职责及所涉及工作,汇报内容应包括:
(1)指标完成情况;
(2)目标责任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3)管理创新项目、降成本措施等专项工作推进情况;
(4)股份公司对口部门安排工作开展情况;
(5)公司日常安排工作开展情况;
(6)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遗留问题、所需要的公司支持等;
(7)其他应汇报的事项。
(8)下周工作计划
2.口述汇报指公司领导班子会议上的重点工作、专项工作汇报。
(1)根据领导班子会议程序进行部门通报,主要包括:总经办通报会议出勤情况、企管部通报纪要工作落实检查情况、质保部通报质量检查情况、安环部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2)在公司领导班子会议上,由参会主管领导汇报自身所负责工作的进展情况、分管部门周报中重点内容以及需公司协调解决的事项。
(3)由参会部门领导对所负责工作进行重点专项汇报,原则上,没有具体开展计划或工作成果的事项、日常的常规性工作不在公司领导班子会议上进行汇报。
(二)部门报股份公司对口管理部门的汇报,侧重对本周部门重点工作及股份公司安排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应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每周六下班前报股份公司相应的部门。
第三章 月报要求
第七条 在周报的基础上,各单位报送月度工作总结及计划。
第八条 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将当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企管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第九条 月报内容要求
(一)总结和计划内容必须包括报股份公司月度经营工作总结和计划内容。由企管部将上报股份公司的月度经营工作总结和计划内容分解至各部门。
1.股份公司月度经营工作总结计划常规内容由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汇报,重点包括:
(1)营销重点工作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跟踪项目进展、市场开拓开展、资金回笼分析等。
(2)智能电网工作开展。
(3)应收帐款分析,重点为逾期款清收进展情况,后续清收计划及措施。
(4)合同订单风险排查情况。
(5)成本控制工作开展。
(6)安全、生产管理、技术、质量、原材料采购、人力资源等方面重点工作开展。
(7)管理创新项目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工作等。
2.股份公司月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临时通知为准。
(二)总结和计划内容必须包括本部门相关指标控制完成情况、目标责任书重点工作、公司会议纪要安排工作、部门常规工作开展推进情况。
(三)总结和计划内容必须量化,明确完成时间、完成程度,工作总结要对照上月计划逐条总结,细化工作推进过程,明确完成程度(数量、进度等)。如未完成要注明原因,未进行总结的条款视同未完成。对于未明确推进过程、完成程度的工作如无法做出清楚的解释,视同未完成。
(四)下月工作计划中应包括下月费用计划,每项工作逐笔对应费用。
第十条 工作总结的撰写和上报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并实事求是地反馈各种信息,不得隐瞒和拒报。
第四章 年报要求
第十一条 年报包括半年度工作汇报和年终工作汇报。其中半年度工作汇报应于每年5月中旬完成,年终工作汇报应于每年10月中旬完成(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企管部、总经办,同时抄送电子版。
第十二条 年报内容要求
(一)年报内容必须包括本部门相关指标控制完成情况、目标责任书重点工作、公司会议纪要安排重点工作开展推进情况。
(二)年报内容必须量化,应根据公司通知要求对重点内容有侧重性地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汇报。
第五章 专项汇报要求
第十三条 专项汇报包括出差、培训、参加外部会议等返回公司后对期间所做工作的总结汇报。内容应包括
(一)出差、培训、参加外部会议目的;
(二)期间主要活动、获得的重要信息;
(三)针对获得的信息公司可采取的措施或开展的工作、存在问题等。
第十四条 专项汇报采用逐级汇报,即员工向部门领导汇报,部门领导向主管领导汇报,主管领导向总经理汇报,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汇报。
第十五条 专项汇报采用口述汇报和书面汇报结合的形式。即在口述汇报的同时,需提交书面汇报。员工专项汇报由部门留存,部门领导的专项汇报由主管领导留存,主管领导向总经理的汇报由总经办保存。
第十六条 原则上,专项汇报应在人员返回公司上班后两日内完成。
第六章 考核
第十七条 各级汇报都应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未按时完成的部门按延时天数,每天考核部门考核分2分(含节假日),部门领导考核薪资1%。
第十八条 各级汇报内容除年报外,都应尽可能量化、细化,据实以报,对报送内容不细致或明显存在应付差事的部门,按退回次数,每次考核部门考核分1分,部门领导考核薪资1%。同时,按第十七条延时天数考核。若被公司发现隐瞒未报事项,加倍进行考核。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级领导应对工作汇报中反馈的问题、困难等给予及时的协调解决,帮助和指导各部门、人员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十条 此制度解释权归企管部。
第二十一条 此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工作汇报格式(参考)》
附件
工作汇报格式(参考)
工作总结计划
报告人:
岗位:
时间:
一、完成的工作(涉及指标部门应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二、工作计划:
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遺留问题:
四、所需要的支持:
专项工作汇报
报告人:
岗位:
时间:
一、本次出差/培训/会议目的:
二、本次出差/培训/会议的主要活动:
三、期间获得的重要信息:
四、针对获得的信息公司可采取的措施或开展的工作:
五、存在问题、所需的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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