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 款 展 期 合 同(编号: )合同各方: 贷款人(甲方): x银行 分行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借款人( 乙方 ): 住所: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基本户 帐号: 一般户 帐号: 帐号: 帐号: 担保人( 丙方): 住所: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担保人为自然人时 ):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基本户 帐号: 一般户 帐号: 帐号: 帐号: - 15 -签约地点: 乙方由于原因不能按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原主合同)或借款借据、其他债权凭证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借款本金,向甲方申请贷款展期,担保人丙方同意
2、按号担保合同(以下称担保合同)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经甲方审查,同意展期。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乙方根据原主合同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应于年月日到期。截止年月日,乙方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甲方同意对乙方所欠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予以展期。第二条 贷款展期期限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贷款展期后,原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变更为年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本协议项下借款年利率为 (中期流动资金借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自展期之日起按日计息,按 (月或季)结息,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 日。在协议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借款利率并适用于本协
3、议项下借款时,甲方无须通知乙方即有权依规定按调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第四条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按下列 种方式偿还: A、展期到期一次性偿还;B、按照下列日期和金额分次偿还:年月日还款万元;年月日还款万元;年月日还款万元;年月日还款万元;年月日还款万元;年月日还款万元;年月日还款万元;年月日还款万元。乙方保证按上述方式偿还借款本金,并按期支付借款利息。第五条 在展期期限内,乙方应主动归还借款本息。未能按期归还时,甲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日利率万分之 向乙方计收利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第六条 丙方知晓本合同第一条与第二条的内容,并愿意为该笔贷款为乙方偿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相关担
4、保合同。丙方如为多人的,各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 以保障甲方实现债权。第七条 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应当办理登记的担保物权,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到当地有关登记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第八条 本展期项下之担保如发生了或将要发生甲方认为不利于其债权的变化,经甲方通知,乙方应按要求另行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担保。乙方不能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借款,也有权要求丙方提前履行担保义务。第九条 乙方、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借款,也可要求丙方提前履行担保义务。1、本合同项下展期的借款如执行分次偿还方式,乙方只要有一次未能按期足额偿还本金或利息的;2、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或隐
5、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资料的;3、不配合或拒绝接受甲方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监督的;4、未经甲方同意转让或处分其资产重要部分的;5、其财产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受人或类似人员接管,或者其财产被扣押或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6、未经甲方同意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权益实现的行动而危及甲方债权安全的;7、发生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情况致使甲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8、涉及或将要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6、事项或强制执行等重大法律纠纷等;9、财务状况恶化,使甲方债权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10、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1、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商定的其他条款:第十条 本协议与原合同(包括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除本协议变动的有关条款外,原合同有关条款仍然有效。未尽事宜,由原合同调整和解释。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须办理登记的,自办理完相关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丙方和部门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有关单位。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