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本科生共同课暂缓考试申请表(本表签字栏需手写,复印无效,签字必须注明日期)学生基本情况学生所在系 专业 学号 姓名 联系电话 缓考原因简述(需附相关附件)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缓考科目学年度学期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学年度学期课程名称任课教师教务处意见主管院长审批意见 负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主管院长签字 : 年 月 日 缓考时间安排告 知缓考时间:20 20 学年度第 学期。 同学:你的缓考申请已受理,请按照教务处安排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