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学院消防技能培训计划为贯彻落实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我院的消防安全素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通过多渠道培训、新手段施教,推动各级、各部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我院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二、工作目标通过分级分期培训,使受训对象普遍受到一次系统的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教育。着力提高消防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消防设施操作基本技能,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切实促进消防安全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三、培训安排(一)参训对象单位全体师生(二)培训方式培训采取理论授课、现场参观、实地操作、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三)培训时间原则上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星期五下午进行培训,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四、培训内容1、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2、建筑防火基本知识,加强四个能力的落实;3、建筑火灾危险性分析及消防安全管理;4、建筑消防设施及其检查维护管理;5、初期火灾处置及人员疏散逃生;6、火灾事故案例分析。交通学院201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