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机械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采购行为,根据《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股份采购﹝2016﹞4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设备采购遵循“计划管理、两级集中、经济性与安全性并重”的原则。
计划管理原则,各单位要根据投资预算和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购置计划,逐级审批后实施采购。
两级集中原则,设备采购实行股份公司、二级公司两级集中采购。
经济性与安全性并重原则,设备采购要对购置价格、总体拥有成本、使用安全性等进行综合考虑。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设备采购管理,构成工业产品和工程实体的设备除外。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股份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股份公司层面设
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备战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集中招标采购方案及结果的审定。
第五条 股份公司采购管理部是设备采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股份公司层面的设备集中采购及供应商管理工作;审批各二级公司设备采购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 股份公司工业设备部是设备采购的协同职能部门,负责股份公司权限内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购置计划的审批,参与股份公司层面的设备集中采购及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七条 二级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归集所属单位设备购置计划,并负责本级购置计划的编制与报审,组织本级采购设备的验收工作。
设立采购管理部门的二级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承担设备采购管理职责,负责采购方案的编制与报审,参与股份公司层面设备集中采购活动,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和供应商管理工作,参与采购设备的验收并负责索赔工作。未独立设置采购管理部门的二级公司,其设备管理部门承担设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 三级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需求归集、购置计划编制及上报,参与二级公司组织的设备采购、验收及索赔工作,负责二级公司授权下的设备采购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 采购权限
第九条 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其他单批次采购估算价
2000万以上的设备,由股份公司组织集中采购。
第十条 股份公司组织集中采购以外的设备,由二级公司组织集中采购;其中,单台估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下或单批次采购估算价在 100 万元及以下的设备采购,二级公司可委托三级公司组织采购。
第四章 采购组织
第十一条 购置计划
股份公司组织集中采购的设备,由需求单位提出购置计划,按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后,由计划审批单位提交至股份公司采购管理部。
其他设备由需求单位提出购置计划,按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后,提交至二级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第十二条 采购组织主体和采购方式
各级采购管理部门按《采购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指引清单》及各种采购方式适用范围确定采购组织主体和采购方式。
设备采购以战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采购为主,
以邀请招标采购、竞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为辅。
采购单位不能按上述要求确定采购组织主体和采购方式的,需说明原因,经本级分管领导签认并报上一级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采购方案
采购管理部门按选定采购方式编制相应的采购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采购方案应按照经济性与安全性并重的原则确定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采取综合评估法的,应分别明确商务、技术、价格、服务等评审要素的权重及评分标准。
第十四条 采购实施
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方案组织编制采购文件并履行相关
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评审程序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采购单位进行融资租赁采购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与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作。
第五章 合同签订、验收与结算
第十六条 采购单位根据采购结果或集中采购组织单位的交底与供应商签订订货合同,采购合同应采用股份公司发布的合同范本;有特殊要求的,按股份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采购单位负责依据订货合同组织对采购设备进行验收。发生索赔时,采购单位是处理索赔事项的责任主体,集中采购组织单位给予必要的帮助和协调。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设备投资预算,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约定办理设备采购资金结算与支付,维护好采购信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设备采购管理纳入股份公司对各单位采购管理考核内容,各级公司设备采购管理部门应对所属单位设备采购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股份公司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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