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标责任书考核奖惩办法
根据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及依据公司《业务奖励补充办法》等规定,为确保年度目标的达成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奖惩原则
(一)以业绩论英雄的原则;
(二)以数据说话的原则;
(三)激励的原则;
(四)不超集团奖励限额的原则。
二、奖惩目的
(一)提高和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二)促进公司各项目标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三)倡导多劳多得理念,打破平均主义。
三、奖惩考核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四、奖惩办法
(一)年度部门业务奖励总额
年度部门业务奖励额度=所签目标责任书年度计划投入总额×0.3
(二)年度业务奖励分布
1、进度奖;按年度部门业务奖励额度的70%计提,平均分配于各月,每二个月计奖一次。综合部门取业务部门人均奖励均值计奖。
业务部门每二个月应得奖量=年度部门业务奖励额度的60%完成率
二个月实际完成量
完成率=100%×
二个月计划目标量
说明:完成率低于70%时不计奖;当完成率为50-60%时,部门工资下浮10%;当完成率为40-50%部门工资下浮20%;完成率50%以下时,部门工资下浮30%。
2、月度考评奖:按年度部门业务奖励额度的30%计提,平均分配各月,用于奖励在工期、节支、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常规工作管理、加班、创新、创誉等方面的成绩。
3、提前开工奖
每提前开工1天,奖励相关责任人当月工资上浮1%,不上封。
4、提前完工奖
每提前完工1天,奖励相关责任人当月工资上浮2%,不上封。
5、黄牌警告
项目推迟完工1个月,给予部门项目组黄牌警告1次;推迟完工2个月,给予部门及部门经理黄牌警告1次,项目组2次;推迟3个月,给予部门及部门经理黄牌警告2次,项目组3次计为红灯。
6、撤职
项目推迟完工3个月,相关责任人当月工资下浮30%,给予部门经理、项目经理降级、降职、直至撤职处分。
7、常规工作一项不达标,罚相关责任人100-500元。
8、造价控制变更:申报、审批及时性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迟交、不合程序、越权、失误”等扣罚当事人100-500元不等。
9、所有奖罚在兑现时均考虑出勤时间比例。
10、以上奖惩主要是针对目标责任书内容设置,是对去年《业务奖励办法》的修改,其他常规考核奖励办法不变。
11、考核数据由各部门及计财部提供,审计监察部审核确认后由办公室计发,兑现奖惩。
五、其他说明
(一)在施工合同条款允许的情况下,进度考核目标可三个月做一次相应的调整。中途限调整二次报公司批准,但总工期不变。
(二)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工程结束后可向申报专项奖励,经评定可按公司有关规定奖励。
(三)因客观因素造成造价增加(如工程量增加、设计图纸出错、地质勘查错误等),在考核中做适当调整。
(四)下列情况下,应撤换部门经理、项目组长、总工;
1、工程进行三个月、六个月时各评审一次,总目标偏差大(达30%以上),主要原因是组织不力或失误。
2、重大的失职行为、渎职行为。
3、严重违规、违法、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五)各部门对上报的数字准确性负责,出现虚报、假报、错报的,视情况罚部门负责人10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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