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有关规定1 目的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交二公路铁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2 适应范围和内容(1) 企业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方案及财务预、决算方案。(2) 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中层以上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使用、任免和奖惩。(3) 企业内部重要的改革措施;涉及企业停产、转产、关闭、破产、兼并、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等重大事项。(4) 企业
2、重大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合资引资方案;国有资产的处置、大额资金的使用、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工资调整、利益分配方案。(5) 对总部、各基层单位考核兑现和其他重大奖励事项。 (6) 推进公司民主管理,以及集体劳动合同的订立、执行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及需要提交职代会或董事会决策审议的相关重大问题。(7) 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除。(8) 董事会审议决定的其他问题。3 工作流程(1) 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对拟参与决策的事项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2) 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公司重要人事任免调整问题。(3) 通过党组织负责人或派出的党组织成员参加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
3、、总经理办公会,反映党委的意见。(4) 党委通过对工会的领导,对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主席会议审议、通过或决定,提出原则性指导意见。4 工作标准及要求(1) 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党章赋予的职责,是党委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保证监督作用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决策层、经营管理层科学决策,以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党委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充分的交流和讨论,形成对重大问题决策的建议或决议。(2) 凡是需要党委讨论研究的企业重大问题事项,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事先与董事会、经理层主要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小范围酝酿,形成一致意见,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3) 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重大议题或企业
4、党委参与决策的议题,由党委书记在调查研究、听取职代会、工会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意见和建议。(4) 党委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上级指令性事项等任务,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确定年度党委参与研究企业重大问题的议题。(5) 对企业经营管理中临时发生的需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党委和董事会(或经理层)、应加强沟通和协商。公司党委根据需要对将要决策的公司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6) 根据企业重大问题的不同性质特点,工作需要时,可以采取扩大会的方式,由党委成员和董事成员或经理层成员共同研究决定企业重大问题。(7) 党委发现企业重大决策不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制度规定或脱离企业实际时,应及时向董事会(或经理层)提出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可以组织名义将意见或建议正式通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8) 在生产经营、技术开发中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决断的重大问题,董事长、总经理在临时处置后,应向党委负责人通报有关情况。 (9) 党委要积极推动企业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进行重大问题决策后,党委动员和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把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保证重大决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5 记录控制公司党群工作部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负责有关会议的筹备工作,并保留相关记录。6 附则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