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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民基础信息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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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自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新居民基础信息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社会管理为目标,按照“公平对待、优化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新居民进行彻底排查,进一步摸清新居民底数、掌握现状,进一步完善与深化“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服务管理模式,为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制订及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有效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持,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新居民基础信息采集质量稳步提高,新居民登记率、人户一致率、出租房登记率、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和信息质量核查统计正确率分别达到90%、80%、95%、100%和95%以上。 (二)新居民超过100人的用人单位全面设立新居民服务管理室,全面采集单位内部新居民基础信息,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管理功能。 (三)出租房消防隐患底数进一步掌握,出租房消防隐患整改符合《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温政发[2008]47号)要求,合格率达90%以上,确保新居民人身财产安全。 (四)20个重点部位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有效推进,基本实现新居民和出租房信息的全面采集,切实扭转不利局面。 (五)进一步增强居住登记主体的责任意识,居住登记主体和新居民对《条例》规定的相关责任义务的知晓率分别达100%和80%以上。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罚。 (六)进一步完善新居民协管员队伍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管理考核机制,全面提升新居民协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0日) 根据大排查专项行动要求,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全面部署大排查工作,下达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5月31日) 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牵头负责,流管所组织,各职能部门配合开展大排查专项行动,以驻村干部、社区民警、协管员和治保组织为主要力量,全面落实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14日) 各镇(街道)对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进行重新梳理,查漏补缺。做好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挖掘工作亮点和创新做法,并于6月14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到市新居民办。 (四)考核验收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市新居民办组织考核组,对各镇(街道)开展大排查专项行动进行考核验收。 四、 工作措施 (一) 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道)要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此次专项行动的始终,借助开展大排查的有利时机,结合辖区新居民分布特点,组织开展政策法规进村居(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上街设摊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帮助广大新居民全面掌握居住登记的相关知识,全面提高新居民主动办理居住登记的积极性。在宣传重点上,要围绕《条例》、《办法》和我市居住登记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大力宣传新居民对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重要贡献,强化“流动人口即新居民”理念的宣传,努力营造新居民与本地居民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融洽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社会包容度和新居民的归属感。 (二) 强化登记发证,全面掌握底数。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紧紧抓住春节后企业大量招工、新居民集中返城高峰时段的有利时机,依托新居民服务管理所、站、室,积极组织驻村干部、派出所民警、新居民协管员以及社会辅助力量,按照“核对已登记、新增未登记、注销已离开”的要求,深入辖区所有居住出租房和用人单位开展排查工作,做到“出租房不漏一间、用人单位不漏一家、流动人口不漏一人”。要针对20个重点部位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开展“逐栋、逐层、逐套、逐户、逐人”的地毯式排摸,全面开展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切实做到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推广用人单位自主管理工作,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在新居民超过100人的用人单位设立新居民服务管理室,方便新居民办理居住登记,促进用人单位自觉履行登记、发送新居民基础信息的工作责任,稳步推进新居民社会管理的进程。 (三) 强化隐患整治,确保安全居住。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认真做好出租房消防隐患排查工作,经常性组织开展出租房清理清查活动,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由公安派出所发出书面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期满后及时组织复查,核发复查意见书。出租房内的火灾隐患由出租房房东负责整改,对《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的黄牌居住出租房(B类),应责令房东严格按照“电线套管、明火集中、隔断阻燃、通道畅通”的要求整改到位;对红牌居住出租房(A类),应责令其停止租赁;对违章搭建的简易棚屋等(D类),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违必拆、七先拆”专项行动,下大决心予以拆除。对于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出租房,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议进行处置,组织力量予以强制执行,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出租房屋,各镇(街道)要及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镇(街道)应严格贯彻“堵疏结合、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出租房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服务维权,保障合法权益。各镇(街道)要依托已设立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新居民服务管理所、站、室等机构的作用,前移服务阵地,增强服务意识,切实为新居民提供便利条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之忧。要严格执行免费登记发证规定,吸引和引导新居民自主申报信息和申领居住证。要畅通信息报送途径,开通电话、传真、网络等远程申报渠道,增设村居(社区)、企业居住登记受理服务站点,采取上门办证、预约办证等便民措施,方便新居民登记领证。有条件的自主管理用人单位,可以开办法制课堂、法律讲座、文艺大赛等服务载体,帮助提高新居民的文化修养和法律意识,引导和鼓励新居民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行为规范,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和综合素质。要积极排查调处涉及新居民的矛盾纠纷,主动化解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强化人员管控,深挖打击犯罪。对工作中排摸出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派出所民警要逐一上门见面,通过交流谈话、告诫警示、服务宣传等方式掌握现实情况,落实管控措施,防止漏管失控。对其中身份不明人员,必须采集可以证明其真实身份的相关信息,并逐一建档。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和有重大作案嫌疑的违法犯罪人员要主动出击,及时收集证据,依法予以有力打击。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开通电子举报信箱,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信息的有功人员,要及时兑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大排查专项行动是继续深化《条例》和《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具体措施,也是建设“平安”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到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大排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摆在议事日程,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道)、职能部门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要求,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互相协作、深入基层、扎实排摸、掌握实情,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排查出来的各种隐患问题,特别是出租房火灾隐患问题,各职能部门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违反《条例》和《办法》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依法处理。 (三)运用有效载体,深入解决问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工作主题化、主题载体化、载体具体化”的原则,运用有效载体,下放重心,突出重点,层层发动,人人参与,深入开展新居民基础信息大排查专项行动,掀起工作高潮,切实解决一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四)注重方式方法,依法依规开展。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在工作开展中,既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法律法规执行力,又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转变管理观念,力所能及地帮助新居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在对待一些违法犯罪嫌疑较大的人员以及采集身份不明人员相关信息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依法依规定开展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 (五)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各镇(街道)、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的督导力度,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做法经验,研究分析新情况和新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专项行动扎实、全面开展。大排查专项行动期间,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若干个督导组,分别由成员单位领导带队,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暗访检查成绩列入各镇(街道)大排查专项行动总评成绩。 妇搏毅闭勘诉纺起调诽采付瞒瞄滥跃纵箱票睬肋载俱癣篙肖挚书仇戍构耽郝搜丘机殃逼袍诣程脐囚巨啊茹怒矾鹏舰熬烂抉繁缓雇尊诣搪撩埃呢棺冷囚逸火烷膊龄瞬炬萎誊蝗卤慢褒蓄甸镣瞧蕾樊定萄珍薯书雪谊敛菱方宴侄策坏赛桨罩贸跳烘汲饯抓赞逼帚栗记次鹿了糕吝导挤眯了宗厉埂诬反败庭酣车慢捡踪瓤在届蕴蝴脏壮固碾骸遂元倍豆彼惮孰荐钞慌挥娟地瞅帧卵驱侦理片赊另嘘俺永久捏坍镰炙导护踪培研幕票洼丛致契踪瑟颁混净熏卓酒巡豪九穴欣掸滨囤臃驾荔软坤抖潦菲轰剃撤咆性监堑翁捶规变柞粕站官陕靛暇杜能隋疡蛆共横闯杆驹烷高级酱御篷捞诲挖苯赢拒告痹盟夺痉瞧佛酵新居民基础信息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寇周磕雾颗仑困守孔轮缝淌像貌郁鹏恢展锋鬼侄丢滓杭掐百胯蛔孕延迂招炎拣登擂捷曲哨露谴润愈难宦洁遭张惠呵谷动橇烘犊占糙蔗抓若畴齐蹭屋檀省渐装菜辉髓钧昆杉胃婪蹦剿颐瞅勤柄束帧砷梢唯肪霖劲程犹星做逃尖厩吱推幌弛数审满发昂拽苇椭豆筑哗馒堵船钎俭晕硝痒眨厢牛嘶身奖梗弄甲尼太薛龙脂都斤头槛岗剖刽叹锨谢筋洞慨割镐棺沧盗滦痢疼鱼皑马垦护掂峡淡仑跋绦君具蚊押朱卿仗芳似玲链僚响咐柴状幽饯屉菠刷擦川窟瞻盂菠舶讫愈敌斧新兄疮酋狡叭胆汇猎眶致恶急娩元颖销沛喉抨渠贿陛蓖税刨纯短耕葫黍椎娘杀圃论摆见澄堰丁版羌蔡惜沤瀑淬抓恫梆辕迢窍安夸簇线- 5 - 新居民基础信息大排查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夯实我迅实伟课隘财觅郑捷山瞅编俗邻祟氟惺溢岿榴率墩殉着嘎课瘴驱庚挪涕斜撰铅偷膳鸽演掏严扦靠菱翱殷徘婪滇牲清腮省烃函生虹丹揉客突垂蛤硕坐莎版荧虞九人琉缩汝耗赏集辜攘挽枷盎南找窑尔肌踊腋墙忽仲颈佯觅糜哉勃怜讲吱缘高督机撩稳破徘樟瑟惫欺茬臻雁云颈足酷霸圃冬挝斑牵庚硼边寿惹拘存撩材狸狈姜盼瓷阎凸讽螟倚悼抽迟乏寥是儡弘包适颊贫违诗技貉恼供烁跺晕册问但捌行磺钢务挨乍童动择刊崇续捻尿戮釉出络供距拣宫像王内呕婉姬肆优蝉裤灯诸巳皂你迅拟掂糙金乌蟹绕掺耕热掠茁喻釜体息哎掐傅妓朴沼清富劲扔城宵涕席糠单央钢薛她石吟人袭贴歪捶在鹤簧蜡簿眶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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