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更抚养权民事起诉状原告:李#,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路#小区#号楼#号。被告:张#,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路#小区#号楼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10元,并支付办理离婚手续后至今的抚养费7000元以及雇佣保姆费用00元、医疗费800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在*年*月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各方于年月#日达成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中商定儿子由被告抚养。从办完离婚手续至今被告都没有管过孩子一天,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孩子一直由原告抚养
2、。在此期间,原告多次联系被告叫其对孩子行使抚养义务并两次带孩子去找被告,被告都置之不理。离婚协议还商定由原告每月支付0元生活费,当时原告的工资只有8元,达到了其工资的40%。按商定孩子由被告抚养,但实际是原告一直抚养着,被告应该承担抚养费,也应达到其工资的4%,除此原告雇佣保姆支付了7000元和支付医疗费元,也应由被告承担。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不但没有尽抚养义务,而且对孩子没有任何亲情可言,严重违反了离婚协议的商定。孩子若由被告抚养会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现原告依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详细建议或意见的规定第7条、1条,诉至贵院,望贵院判决儿子由原告抚养并由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元以及从离婚后至今的抚养费700元、雇佣保姆费用7000元、医疗费8元。此致#*#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