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集中作业平台个人定期存单开立
业务操作规程
为了规范集中作业平台个人定期存单开立业务操作规
程,防范操作风险,根据《银行储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操作规程》、《储
蓄存单二维码打印及识别操作规程》、《银行反洗钱工
作实施细则(修订版)》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基本规定
集中作业平台可以开立的个人定期存款类型包括:个人
通知存款、定活两便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个人大额定
期存款。
二、业务受理
客户须提供现金或转出账户实物介质(包括存折、借记
卡等,下同),存款金额 5 万(含)以上的,须同时提供存款
人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须同时提供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
三、业务审核
操作柜员须清点核对现金无误或审核转出账户实物介
质真实有效;存款金额 5 万(含)以上的,操作柜员还须审
核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是否符合《银行储蓄业务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若委托他人办理,操作柜员还须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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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存款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
份证的,还须进行联网核查。
操作柜员需重点审核客户身份证件以下内容:
(一)从外观上判断身份证件是否存在明显瑕疵,是否
存在比较明显的伪造痕迹(例如发证机关的印鉴模糊且字体
不规范,或者不具备应有的防伪标记等);
(二)由于有的身份证件编号的数字排列具有特定的涵
义(例如居民身份证),操作柜员需要对有关数字涵义与实
际情况进行必要核对(例如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日期与
身份证号码中的数字是否一致);
(三)核对客户本人与身份证件上照片是否一致,应当
核对照片是否与证件持有人的性别、年龄和容貌存在明显差
异;
(四)如果身份证件上注明有效期限,应当注意该证件
是否在有效期限内。
四、业务处理
(一)定期存单开立
1.客户持居民身份证
客户本人办理:操作柜员审核客户资料无误,选择“定
期业务——定期存单开立”交易,将客户居民身份证放置于
身份证阅读仪上,点击“证件读取”,系统自动进行客户号
信息查询、客户身份联网核查等。核对系统返回的客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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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核查信息无误后,输入相关存款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
相关业务凭证。
代理人办理:操作柜员审核客户资料无误,选择“定期
业务——定期存单开立”交易,将客户居民身份证放置于身
份证阅读仪上,点击“证件读取”,系统自动进行客户号信
息查询、客户身份联网核查等,之后,点击“代理人信息”
页签,将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放置于身份证阅读仪上,点击“证
件读取”,记录代理人信息并核查。核对系统返回的客户信
息、联网核查信息及代理人核查信息无误后,输入相关存款
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相关业务凭证。
2.客户持非居民身份证或无需出示身份证件
操作柜员审核客户资料无误,使用“定期业务——定期
存单开立”交易,选择客户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查询客
户号,并确认系统客户信息无误后,输入相关存款信息,提
交成功后打印相关业务凭证。
业务提示:
(1)系统默认信息的确认:“国籍”默认为“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件类型”默认为“身份证”;“自动转存”标志
默认为“本息自动转存”,操作柜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
改。
(2)录入存款信息时,“交易明细”栏可录入多行不同
的转出账户数据,且系统支持非同一客户号下的账户行内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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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存入。
(3)操作柜员须核对系统回显的客户信息与客户提供
的身份证件信息是否一致,确认身份证阅读结果、存款人信
息、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
(4)系统根据交易金额自动回显操作柜员尾箱中对应
存单的最小凭证号码,操作柜员须认真核对回显的凭证类
型、凭证号码与实物凭证是否一致。
(5)客户密码输入成功后,录入的存款信息不允许修
改。如需修改,须关闭交易界面重新录入信息。
(6)若录入或读取的客户身份证件号码未建立客户信
息,系统会提示“是否打开客户信息建立界面”,可直接跳
转至客户信息建立界面。
(7)本业务需经授权审核的,授权柜员须按以下要求
办理:
①对收到的现金卡捆、卡把,核加总数并与客户进行确
认;对转出账户实物介质须审核其真实有效。
②对客户本人办理业务的,须核实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
信息,并认真核对客户本人与身份证件上照片是否一致;对
委托他人办理的业务,授权柜员按上述要求审核代理人身份
信息。
③须核对联网核查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客户提供
的身份证件(含代理人)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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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须核对系统回显的客户信息与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
信息是否一致;系统回显的凭证类型、凭证号码与实物凭证
是否一致;输入的业务要素是否无误;系统显示的全部内容
是否正确。
(二)凭证打印及客户签名确认
定期存单开立成功,打印“储蓄存单”及“定期存单开
立凭证”,操作柜员审核打印内容无误、清晰完整后,将“定
期存单开立凭证”交客户核对并签名确认。
业务提示:
1.若因打印机故障等原因需重新打印“定期存单开立凭
证”,可通过“回单打印”交易打印。
2.“储蓄存单”不允许重复打印。
3.操作柜员必须审核业务凭证打印内容正确无误、清晰
完整。
4.客户签字确认时,操作柜员要认真关注客户签字的全
部过程,需要授权的业务,授权柜员也要关注客户签字的全
部过程。确保客户本人办理业务的,由客户本人亲笔签字;
代理人代办业务的,由代理人亲笔签字。
5.操作柜员必须审核客户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的签名正
确,需要授权的业务,授权柜员也要审核客户在相关业务凭
证上的签名正确。确保客户本人办理业务的,是客户本人的
签名;代理人代办业务的,是代理人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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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签名并加盖印章
操作柜员审核客户签名无误后,在相关业务凭证上加盖
印章。
业务提示:
凭证印章加盖规范要求:
“定期存单开立凭证”作为记账凭证加盖核算用章,如
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网核查件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联
网核查信息表等作记账凭证的附件在左上角空白处加盖附
件章,身份证件复印件非空白处加盖“本复印件仅限银
行办理业务使用”戳记。
(四)扫描凭证留存影像资料
操作柜员将客户签字确认且加盖核算用章的“定期存单
开立凭证”、“储蓄存单”扫描上传至集中作业平台。
业务提示:
1.定期存单开立金额在 5 万(含)元以上时,若在开立
存单时已读取客户居民身份证的,则无需上传客户身份证
件;若未读取的,则须同时上传客户有效身份证件。
若委托他人代理,还须同时上传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上传的有效身份证件可为身份证件原件,也可为身份
证件复印件。
3.若上传凭证失败,可通过“业务汇总查询”交易,点
击相应的定期存单开立业务任务号右边的“扫描”按钮,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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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扫描至集中作业平台。
四、整理、清分凭证及相关资料
操作柜员将存单、身份证件等交客户;现金入保险柜保
管;定期存单开立凭证、身份证件复印件放入集中作业中心
传票中,随当日凭证送监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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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作业平台个人定期存单开立——风险控制
风险环节
风险点
控制措施
文件依据
a.审核相关资料
a1.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无效 a1.操作柜员必须审核申请人身份证件真 基础文件
实有效,符合《银行储蓄业务管理办 《银行储蓄业
法》规定;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审核代理 务管理办法》
人身份证件真实有效;核对客户本人或代
理人与提供身份证件上照片是否一致
a2.联网核查业务滞后或不进 a2.客户身份证信息必须通过人民银行建 《银行柜面人
行联网核查业务
立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 民币现金收付管理
查、打印核查信息,并与客户提供的身份 办法》(银办
证件进行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相关业 【2011】364 号)
务
a3.身份证件信息与复印件的 a3.操作柜员将留存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 《银行联网核
信息不一致 与原件信息核对,确保一致 查公民身份信息业
b.交易处理
b.核心业务系统录入信息与 b.操作柜员应对申请人提供取款凭证信 务处理操作规程》
申请人提供取款凭证信息不 息与核心业务系统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对, (银办【2015】
一致
确保一致
1 号)
c.审核凭证及客 c.客户签名不正确或漏签
户签名
c.操作柜员必须审核客户在相关凭证上
的签名正确
相关文件
d.整理、清分凭证 d1.未做到与存款凭证核对一 d1.收入的现金时必须与打印的凭证金额 《储蓄管理条例》
及相关资料
致,造成账实不符
信息核对一致
(1992 年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07 号公布,自 1993
d2.未按收款的规定办理现金 d2. 按现金收款款的相关规定收入款项
收入业务
e.授权
e.授权柜员未按规定核实上 e.授权柜员按上述 a、b、c、d 控制措施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述 a、b、c、d 风险点 控制其对应的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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