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满足提升公司业务市场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能力的要求,提高公司投资的科学性,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出资人权益,依据《xx科技集团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以及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和控股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利用各种来源资金(利用国有资本金、中央或地方财政补贴性拨款、企业债券及中期票据等债券资金、贷款、自有资金等)开展建设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
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进行的相关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本办法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
基本建设是指以扩大公司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为主要目的新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更新改造是指对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和固定资产更新
(含相应的辅助性生产生活设施等工程)等有关工作。
第四条 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二) 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二)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规划;(三)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 合理配臵企业资源,投资规模应当与公司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实际筹资能力和目标市场相适应;
(五) 权责对等,合理界定各级决策主体权限,明确责任。第二章 分工与职责
第五条 依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实行分类分级授权管理。
(一) 按照集团公司分类授权标准,公司对集团公司授权额度以上或授权额度以内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报送集团公司进行审批:
1.需新增土地购臵的项目;
2.项目实施前项目建设单位资产负债率超过警戒线:企业超过70%;
3.项目资本金比例低于30%的项目;
4.公司治理未达标;
5.其他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
公司对集团公司授权额度以内的项目进行审批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二) 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机构是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按照公司“三重一大”要求和流程,法依规负责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公司负责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企业发展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开展投资管理工作。企业发展部负责制定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承办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申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报批、备案手续,对投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以及其他投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负责本单位范围内项目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项目管理制度,督促所属单位按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接受集团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二) 负责组织投资滚动计划、项目库和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审核和上报工作;
(三) 组织完成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调整方案等的编制和论证工作;
(四) 负责审核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审批权限范围内项目;
(五) 对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按要求组织上报项目进展情况,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纠正;
(六) 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范围内项目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完成集团公司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 负责组织编报项目竣工验收计划,承担所审批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上报应由集团公司组织竣工验收项目的验收申请;
(八) 负责所审批项目的后评价工作。第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履行以下职责:
(一) 建立健全本单位项目管理制度和组织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制;
(二) 负责本单位投资滚动计划、项目库和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三) 编制项目建设各阶段的技术文件,并按规定履行有关报批程序;
(四) 负责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工程设计、施工,保证项目按照年度计划实施;
(五) 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执行项目招标、资金、质量及安全保密等工作,协调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问题;
(六) 负责按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对需要调整的项目,及时编制项目调整方案并上报;
(七) 配合上级单位开展对本单位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 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和生产的准备,配合完成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第八条 按照“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本级的项目,公司承担决策、管理和实施责任;公司审批的子公司的项目,公司承担监管责任,项目建设单位承担决策、管理和实施责任。
第九条 下列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经集团公司审查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后,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国家资金支持情况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并进行转批,视同项目立项。
(一)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金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振兴与技术改造、产业结构调整等项目;
(二) 财政部、国资委国有资本金预算项目;
(三) 国防科工局动态保军项目;(四)其他应报国家审批的项目。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调整按本办法要求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项目需调整的,应上报公司及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明确相应调整内容。
第三章 投资计划、项目申报与审批第十条 三年投资滚动计划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公司依据集团公司下达的三年投资滚动计划编制要求,组织编制公司本部的三年投资滚动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
三年投资滚动计划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核定的主业范围,明确未来
发展目标,投资方向、重点投资领域和项目等,与公司发展规划相协调。
项目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 项目应符合公司核定的主业方向及分工布局;
(二) 项目建设单位或投资主体单位前三年EVA为正值;
(三) 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1.2倍,动态回收期原则上不超过8年。
对具有战略意义的项目,不受上述投资条件限制,实行一事一报,一事一议,由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
第十一条 立项与项目库
公司依据投资滚动计划对项目组织立项论证,审议决策后履行立项批复程序,上报集团公司备案;备案报告包括项目建议书备案表(附件1)、专家论证意见、公司本部决策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决策意见、法律意见、审批文件等。
立项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公司发展规划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项目建议书编制指引的要求。(二)公司需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议书进行独立论证,论证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符合公司及集团公司发展规划;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投资构成的合理性;
3.是否适应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需要;
4.是否进行项目投资风险分析并制定风险管控策略,是否进行风险事项评估及应对措施的合理性分析;
5.内容和深度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6.投资效益分析是否合理;
7.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8.资金筹措方案是否可行;
9.是否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三)立项批复内容原则上包括以下要素:
1.项目建设目标或建设纲领;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征地面积控制数,新建和改造建筑面积控制数,主要设备设施配臵方案;
3.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含拟购臵土地的相关费用);
4.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地址;
5.项目建设周期;
6.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二条 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
公司对年度投资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要求实行总额控制,按照全面预算管理要求,公司从集团公司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应能满足全面预算报表中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内容的填报要求,同时符合集团公司投资总额控制要求。
各子公司于每年12月15日前集中上报本年度投资计划,经公司审议决策后报送集团公司审议决策。
公司及子公司需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年度投资计划开展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计划外项目一事一议,由集团公司组织第三方独立论证并审批。
第十三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申报和审批
(一)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或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相应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对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应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应符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引的要求,并附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节能评估、人防等专项审查意见。
(二) 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得随意改变立项批复确定的建设目标、生产纲领和主要建设内容。
(三)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编制建设资金安排计划表(按季度划分)和项目建设进度表(明确主要的标志性节点)等,明确招投标方案,并对不能按照要求进行招标的事项进行说明,作为工作落实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四) 涉及新增土地购臵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明确土地购臵意向(含地址、面积、规划用途、容积率、价格等)内容,并附土地购臵意向协议等。(五)公司对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符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
2.建设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3.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4.市场效益分析是否恰当;
5.风险评估是否合理。
(六) 项目建设单位修改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相关决策程序,
经公司审议决策后,向集团公司提交正式申请文件(包括请示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主要附件、对立项批复内容的调整说明、专家论证意见、公司审查决策意见、法律意见、项目建设单位的决策意见等)。
(七) 由公司审批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独立论证,专家应从集团公司专家库中选取,集团公司参加论证会议,项目建设单位修改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相关决策程序,由公司审议决策批复后,上报集团公司备案,备案报告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表(附件2)、专家论证意见、二级单位审查决策意见、法律意见、审批文件等。
(八)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原则上包括以下要素:
1.项目建设目标或建设纲领;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征地面积,主要建筑单体、新建和改造建筑面积,新增工艺设备台/套数;
3.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含拟购臵土地的相关费用);
4.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地址;
5.项目建设周期;
6.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九)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备案后1年内未开工建设的,该项目批复或备案文件失效。
第十四条 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申报和审批
(一) 项目初步设计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或通过招标确定有相应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初步设计编制指引的要求。
(二) 项目原则上都应进行初步设计。无土建工程、只购臵设备仪器或计算机软硬件等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不再进行初步设计,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要求。
(三) 初步设计不得随意改变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生产纲领、建设标准、建设地址和总投资等控制指标。
(四) 项目初步设计由公司审批。公司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论证,专家从集团公司专家库中选取,项目建设单位修改完善初步设计,完成相关决策程序,公司审议决策批复后,上报集团公司备案,备案报告包括初步设计备案表(附件3)、专家论证意见、二级单位决策意见、审批文件等,集团公司收到备案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无异议视同备案通过。
(五) 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主要内容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基础上进一步细化。
第十五条 项目初步设计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批复
前应办理完成项目开工实施所需的规划、消防、职业安全卫生等相关手续。第十六条 项目的新增土地购臵活动,应按照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项目立项批复后签署土地购臵意向协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办理土地购臵及价款支付等手续。
第十七条 项目原则上都应进行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三个阶段的申报和审批。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只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履行立项、纳入集团公司项目库和年度投资计划相关程序后实施:
(一) 建设投资1000万元以下方案简单(无土建工程)的项目;
(二) 单纯一次性购臵用于科研生产的配套设施(价值额度在二级单位权限范围内)。
第四章 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与后评价第十八条 项目实施
(一) 项目建设单位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协调。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掌握和熟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方针、政策、法规和建设程序,应有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和组织、协调、指挥能力。
(二)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
2.已经完成初步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审批手续;
3.规划区内的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4.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
5.已经按照规定完成项目节能评估和批复;
6.建筑工程开工前,项目建设单位依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并采取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三) 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艺及公用工程设备、材料等的招标工作应按照招投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四) 项目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在签订与项目有关的经济合同时,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财务管理规定。
(六) 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项目档案工作,实现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
(七)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等相关制度规定,做好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八) 项目环保、消防、人防和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九条 竣工验收
(一)项目竣工验收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设施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部建成,生产能力能满足达纲批量生产需要;
2.主要工艺设备和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生产线经联动试车或带负荷试运转,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并形成生产能力,符合达纲生产要求;
3.各项规章制度、生产工艺、人员培训、安全生产与质量保障等生产
准备工作能够适应投产的需要;
4.项目通过竣工决算审计,有建安工程支出的,须通过专项工程结算审计;
5.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劳动安全卫生及人防等设施已完成单项验收,能够与生产线同时投入使用;
6.技术档案资料和工程竣工档案准确、完整,已由二级单位完成档案验收。
(二) 项目具备验收条件的,原则上应在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办完竣工验收手续。
(三) 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包括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意见等相关文件。
(四) 项目按批准的内容建成后,必须通过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方可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公司审批的项目由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组织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由国家组织验收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审计费用计入项目成本。
(五) 集团公司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总结报告,经公司初审后向集团公司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包括公司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公司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相关文件与材料等,为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条件。
(六) 竣工验收批复应包括以下要素:
1.项目建设依据,包括项目批复或备案的情况及内容;
2.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建设总体目标、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
设备购臵情况、建安工程完成情况、形成交付使用资产情况以及项目运行的初步评价;
3.验收结论;
4.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二十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都应建立项目后评价制度。
公司及各子公司从已竣工投产并试运行一年以上的项目中筛选部分项目开展后评价,对项目前期准备、决策、建设、运营的全过程进行评价,总结项目实施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为后续项目论证、决策、实施等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第五章 项目调整
第二十一条 在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内容相对于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以下重大调整情况之一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调整”的原则,公司将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批或备案,再办理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调整批复并实施;其他调整事项由公司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一) 调整或改变项目的建设目标或建设纲领;
(二) 变更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地点或者涉及安全重大事项;
(三) 建设周期调增1年以上的;
(四) 调增、调减建筑面积30%(含)以上(实际测量面积与图纸计算面积之间的误差在国家规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除外);
(五) 建设投资超过原审批建设投资的10%以上;(六)变更建设方案可能对环境、安全生产、项目预期效益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七) 改变主要单体建筑用途;
(八) 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严重影响项目投资回报的;
(九) 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二条 项目的重大调整审批或备案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次。
第二十三条 对需暂停或终止项目,公司需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上报集团公司。
对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公司需将有关情况以请示的形式上报集团公司,经批准后暂停或终止项目,被暂停的项目确需重新启动的,需经公司决策后向集团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启动相关工作。
经公司审批的项目需将有关情况以报告的形式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章 项目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公司对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
项目调整情况、日常信息报送、项目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情况对各子公司进行年度考核。
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项目实行定期和专项信息报送制度。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期向公司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件,信息应完整、准确。
第二十六条 公司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应协助公司做好跟踪检查和对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确保项目投资计划的顺利执行。
第二十七条 项目实行责任制管理,公司法人代表或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负领导责任,部门领导负直接责任,项目建设单位也应明确项目领导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人员变动时须对项目建设出具专项结论,项目交接时须有交接结论。
第二十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
(一) 应报公司及集团公司审批或备案而未申报并擅自开工的;
(二) 擅自调整项目建设目标和内容的;
(三) 不依法组织招标,擅自改变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 项目建设投资超过10%以上,未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五) 所提供的项目申请资料存在虚假成分,导致后续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
(六) 不履行管理职责,导致项目存在质量缺陷、安全隐患或造成责任事故的;
(七) 瞒报、虚报、迟报反映项目真实情况的;(八)项目管理混乱、监管失控、损失浪费等。
第二十九条 对出现经营管理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按照《xx
科技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违规行为处理规定》(xx监„2006‟553号)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企业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项目建议书备案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表
3.项目初步设计备案表
4.项目建议书编写目录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目录
6.项目初步设计编写目录
7.项目竣工验收总结报告编写目录
附件1
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全称
管理级次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有限公司,国有占股 %;□股份公司,国有占股 %。
主业
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情况
(万元,%)
过去 1 年
过去 2 年
过去 3 年
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货币资金
经济增加值
(EVA)
资产负债情况(万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流动资产
资产负债率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建设目标和规模
市场可行性分析
国家、行业政策情况简述:
目标市场情况简述:
竞争对手情况简述:
主要竞争优、劣势简述:
主要风险及对策简述:
建设内容
1 面积
1.1 购地面积(亩)
1.2 新增建筑面积(m2)
1.3 改造建筑面积(m2)
2 设备
2.1 新增工艺设备(台/套)
2.2 改造现有工艺设备(台/套)
投资估算(万元)
总投资
其中:建设投资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它:
流动资金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投资效益分析(万元,%)
经济指标预测
(经营期平均数)
营业收入
其它:
总成本费用
利润总额
净利润
盈利能力分析
总投资收益率
资本金利润率
财务内部收益率
税前
税后
净现值
投资回收期
建设期
年。
项目建议书评审时间
年月日
附件2
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全称
管理级次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有限公司,国有占股 %;□股份公司,国有占股 %。
主业
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情况
(万元,%)
过去 1 年
过去 2 年
过去 3 年
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货币资金
经济增加值
(EVA)
资产负债情况(万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流动资产
资产负债率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建设目标和规模
市场可行性分析
国家、行业政策情况简述:
目标市场情况简述:
竞争对手情况简述:
主要竞争优、劣势简述:
主要风险及对策简述:
建设内容
1 面积
1.1 购地面积(亩)
1.2 新增建筑面积(m2)
1.3 改造建筑面积(m2)
2 设备
2.1 新增工艺设备(台/套)
2.2 改造现有工艺设备(台/套)
投资估算(万元)
总投资
其中:建设投资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它:
流动资金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它:
投资效益分析(万元,%)
经济指标预测
(经营期平均数)
营业收入
总成本费用
利润总额
净利润
盈利能力分析
总投资收益率
资本金利润率
财务内部收益率
税前
税后
净现值
投资回收期
建设期
年。
项目可研评审时间
年月日
相对批准项目建议书的调整说明
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号及名称:
2、主要调整情况说明:
附件3
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全称
管理级次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有限公司,国有占股 %;□股份公司,国有占股 %。
主业
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情况
(万元,%)
过去 1 年
过去 2 年
过去 3 年
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货币资金
经济增加值
(EVA)
资产负债情况(万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流动资产
资产负债率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建设目标和规模
建设内容
1 面积
1.1 购地面积(亩)
1.2 新增建筑面积(m2)
1.3 改造建筑面积(m2)
2 设备
2.1 新增工艺设备(台/套)
2.2 改造现有工艺设备(台/套)
投资概算(万元)
总投资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它:
建设期
年。
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时间
年月日
相对批准可研的调整说明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号及名称:
2、主要调整情况说明:
—I5-28—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