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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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小企业业务抵押事务员岗位设置
及管理要求
一、人员配备
(一)小企业专营机构应配备专职抵押事务员。如采用管辖行集中取件模式的,专职抵押事务员也可配备在上级管辖行。抵押事务员归属各级机构营业部门,接受授信评审部门(或小企业风险管理部,以下简称“小贷风管部”)日常业务指导、管理。
(二)业务发展初期业务量较少,抵押事务员可兼任符合其工作性质的其他工作。
(三)经分行批准,也可与总行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约,由劳务公司派遣人员担任抵押事务员。
二、任职资格
抵押事务员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银行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已参加相关培训、上岗考试,并取得资格。
(四)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职业敏感性。
三、资格管理
抵押事务员实施资格管理,资格考试由总行定期组织,通过在线人力资源在线培训系统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应知应会内容及操作手册)。考试通过后,相关资格的授予由分行书面明确。
四、其他管理要求
(一)应知应会内容
1.掌握民法通则、担保法、物权法中相关担保物权、抵押担保法律效力、生效条件等相关内容。
2.知晓当地办理抵押登记的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规定。
3.掌握本行相关制度抵押事务的规定,熟悉操作手册,并能熟练运用。
(二)工作规范
1.严格遵循业务办理过程中的产权证、他项权证、合同及各类资料的传递、保管要求。特别是产权证、他项权证,如需临时存放的,均应存放在带锁的办公柜中或交由放款人员保管。不得由客户经理传递或保管。
2.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应加强对相关资料的保护,不得随意离手、损毁、灭失。
3.严格遵守以下服务规范:
(1)不得要求客户经理或客户接送。
(2)对于客户的提问应耐心予以答复,不得推诿搪塞。
(3)如果客户迟于预定的时间到达,不得流露出不满或者责备的情绪。
(4)事前考虑周到,不得因通知不到位造成客户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或让客户多次往返提供材料。
(5)与客户经理、放款人员应及时沟通联系,确保相关手续顺利办理,及时发起放款申请。
(6)手机保持开机状态,便于客户和客户经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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