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特设立xx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第二条 创新基金是学校为资助我校在册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与创新活动而设立的专项基金。第三条 创新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同时接受校内外捐赠。第四条 创新基金的管理与审批由研究生院负责,并接受“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第五条 创新基金经费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进行年度科研项目与专项创新课题研究、参加高层次创新实践活动,奖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等。(一)创新基金资助的年度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均为一年。重
2、点项目每项资助为5千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为2千元。(二)创新基金资助的专项创新课题研究是指研究生院根据工作需要或为提升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而设立的专项课题。(三)创新基金资助研究生参加的高层次创新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国务院有关部委举办的全国性学科竞赛及其他列入教育部学科评估指标的创新活动、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并纳入省级学科建设考核指标的竞赛项目。(四)列入基金奖励的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实践成果。列入基金奖励的学术论文是指研究生在最后一个学期内和研究生毕业一年内作为第一作者、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二级及以上级别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或被SCI、SSCI、EI、
3、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认定标准参照xx工商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且该论文未用于校内各项奖学金的申报,奖励标准按教师的10%执行;列入基金奖励的实践成果是指在校研究生在高层次创新实践活动中获得的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奖励标准参照xx工商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第六条 创新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立项后先划拨资助经费的4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划拨项目经费的60%,经费直接发放至项目负责人的银行账户,由项目团队成员共同使用。对科研创新成果的奖励,由研究生院核定奖励额度并编制奖励发放清单,交计财处发放至研究生的银行账户。第七条 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时间为入学后的第二年。申请者须填写
4、xx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第八条 申请资助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创新基金项目只受理团队申请,团队成员不得少于2人,不论是作为项目负责人还是团队成员,同一人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个年度科研项目和一个专项创新课题。(二)创新基金项目及其研究内容应与申请者所在学位点学科及其研究方向基本一致。(三)同一导师在当年度指导的创新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第九条 各学院依据学校下达的项目数,组织本学院项目的申请与评审,并报研究生院发文公布。第十条 创新基金项目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可验收结题。(一)重点项目须至少在学校认可的核心以上期刊发表二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
5、;一般项目至少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一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项目研究成果在发表时应标注“xx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成果字样。(二)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在省级(含)以上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 中获得三等(含)以上奖励。(三)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获准国家发明专利,且获准专利必须以我校为专利权人。(四)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获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且获准软件登记必须以我校为权利人。(五)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艺术类作品在省文化厅、省美协联合主办的全省年度美术大展(含)以上层次的会展中展出,或在省级(含)以上层次
6、的比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六)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获准省级(含)以上创新项目或计划立项资助。(七)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成果获国务院各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及更高级别领导批阅或肯定性批示。第十一条 创新基金项目申请验收时,应填写xx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报告,提供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已经取得的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能证明项目研究完成情况的其他有关材料。第十二条 研究生院、学院和学生组织适时组织开展科研创新交流会和成果展,获得创新基金资助或奖励的团队与个人,有义务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中汇报研究进展、报告研究成果。第十三条 学校鼓励获得创新基金立项的团队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但申报的新项目应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增加新内容或对原有的项目内容有进一步深入研究或加以应用。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浙商大研2010152号)同时废止。xx工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印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