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农村信用社离行式自助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xx农村信用社银行卡离行式自助设备(以下简称“离行式自助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离行式自助设备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农村信用社辖内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县级行社”)。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离行式自助设备是指与营业网点分离布放的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存取款一体机、多媒体查询机等为客户提供不间断自助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存款、取款、转账、查询、缴费等全部或部分业务功能的设备。第四条 离行式自助设备管理主要包括网点建设、业务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维护管理
2、、安全管理。第五条 xx农村信用社所辖的各分支机构在离行式自助设备的规划、布局、购臵、安装、管理、使用、维护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 xx农村信用社各级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离行式自助设备相关事项的指导、协调、管理、检查等工作。第七条省联社负责全省离行式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和规划,履行以下职责:(一) 负责全省离行式自助设备市场的发展规划,市场准入的审批和业务开通;(二) 负责离行式自助设备及安防设备选型、采购、技术支持, 指导离行式自助设备的布放和验收等工作;(三) 负责离行式自助设备应用程序的开发和运行维护,保证离行式自助设备系统安全稳定;(四) 负责制定离行式
3、自助设备业务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进行业务培训及检查。第八条 各市办事处(农信联社)按照省联社统一规划,指导全辖离行式自助设备业务工作,组织离行式自助设备业务的检 查,监督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第九条 各县级行社负责辖内离行式自助设备集中管理、专人负责。(一)负责离行式自助设备的清机、钞箱更换、日常维护等;(二)负责自助设备的日常运营管理和安全监控;(三)负责自助设备的营销宣传。(四)负责协调解决营业网点上报的设备、通讯、投诉、咨询、吞没卡及差错等问题。第三章 安装、布放要求第十条 各县级行社按照离行式自助设备布放计划,合理选定布放地点,准备离行式自助设备相关资料,并留档。具体如下:(一
4、)xx农村信用社离行式自助设备选址备案表(附件 1);(二)可行性分析报告:1. 布放地点的市场分析,包括目标市场(周边环境、客流量、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客户金融需求,尤其是小额现金需求)、竞争状况(周边金融网点和金融设备)、成本效益分析(费用投入、预计交易量)等;2. 负责离行式自助设备日常管理的机构和人员;3. 安全监控方案及维护措施等。(三)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第十一条 离行式自助设备布放时要考虑 24 小时运行需求,如布放条件允许,至少应布放 2 台以上自助设备。第十二条 各县级行社落实离行式自助设备的安装、装修、安全、报备等工作。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一)离行式自助设备布放场所的标识设
5、计及装修标准按照省联社统一要求执行。(二)离行式自助设备周围设立安全区域,运行环境应当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录像监控和报警装臵,客户服务电话(96369)、操作提示和银联标识。不得随意在离行式自助设备上张贴业务告示;(三)监控设施和监控施工单位,必须符合安全保卫部门要求,并具备公安技防部门的资质证书。布放场地及施工工程要有合法手续,符合公安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要求。第十三条 在离行式自助设备及监控设备安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行社向省联社市场拓展部提交xx农村信用社离行式自助设备入网/变更登记表(附件 2)和xx农村信用社离行式自助设备验收表(附件 3),并做好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第十四条
6、 省联社审核无误后,通知申请单位,由县级行社卡管理部门进行调试,达到对外服务要求,正式对外营业。第四章 日常管理第十五条 离行式自助设备原则上由县级行社配备专职人员, 实行集中式管理,不具备条件的,可指定挂靠网点进行管理。第十六条 各县级行社建立离行式自助设备管理员的个人信息资料,包括:姓名、所属单位、是否经过培训、管理的离行式自助设备编号、联系方式等,将资料报省联社备案。第十七条 定期对离行式自助设备进行巡查、维护,并进行登记,做好离行式自助设备运行情况的记录,确保离行式自助设备及监控、路由器等附属设施正常运行并保持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监控巡查每日不得少于三次,人员巡查每周不少于两次。第十八
7、条 根据离行式自助设备日交易量,及时、合理、足额的加钞,加钞前须先清机对账。及时做好业务差错处理工作, 认真登记。第十九条清机加钞管理(一)对涉及现金收付的各类离行式自助设备每周至少清机两次,根据钞箱余额情况、客户错账投诉等业务需要可在日终随时清机。(二)离行式自助设备原则上由县级联社统一管理,加钞时应采用更换钞箱的形式进行加钞,在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 可以采用直接加现金的方式进行加钞。(三) 自助设备钞箱中的现金数量,要按业务量大小合理确定。1. 县级行社要根据业务交易量,编制自助设备加钞限额 表(附件 4),核定每台设备取款钞箱余额下限和加钞上限。特定时期,例如代发工资户发薪时间、商场促
8、销活动期间、长 假期间等,可按业务需要调整限额。2. 自助设备加钞限额表每季核定,对设备加钞限额的 执行情况每月进行检查,每次检查后登记查库登记簿。(四)自助设备清机加钞时必须双人一组,一人负责设备保险箱工作用钥匙(以下简称“A 岗人员”,下同),一人负责掌握设备保险箱密码(以下简称“B 岗人员”,下同)。A、B 岗人员不得交叉轮换。(五)自助设备现金的领用、上缴、保管均按本社出纳基本制度执行。自助设备现金的装入、取出及清点等工作实行专人 负责、双人操作。(六)自助取款设备备付现钞必须是无破损、无断裂、无透明纸粘贴、无褶皱及卷角等 78 成新的人民币。禁止使用原封新钞和潮湿的现钞。自助取款设备
9、备付现钞在装机前,须经有 识别假币功能的点钞机及人工反假、过数。(七) 自助设备清机、加钞流程1. 清机加钞申请及审批(1) 编制清机加钞申请每日15:00 前,对离行式自助设备进行钞箱余额查询,确定所需加钞的自助设备。通知加钞员与设备管理员为自助设备加钞。加钞员与设备管理员负责编制次日清机加钞申请,按自助 设备编号填写自助设备现金领用审批单(附件 5)。(2) 加钞预约加钞员与设备管理员预约次日押运车辆;加钞员与设备管理员向出纳人员预约次日领用现金数额;(3) 加钞准备工作(加钞当日)A 岗加钞员取出当日加钞所需设备钥匙,并妥善保管。B 岗设备管理员负责备齐业务测试卡,及设备维护所需流水打印
10、纸、客户凭条、打印机色带等耗材。2. 现金出库(1) 核对印鉴出纳员收到设备管理员交来的一式两联自助设备现金领用审批单,审核加钞日期、设备编号、设备类型、审批单编号、加钞金额等要素是否填写齐全,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领款人 是否与加钞员一致,并对自助设备现金领用审批单审批人签字的有效性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在第一、二联上加盖业务 公章,并在复核人栏加盖个人名章。(2) 出库配钞出纳人员根据自助设备现金领用审批单备注栏具体配钞要求,逐个对自助设备钞箱按金额、券别进行配钞。配款装箱 过程须在全方位监控下进行。一人清点、一人复核,将款项正确放入自助设备备用钞箱,再次根据自助设备现金领用审批 单要求核对
11、钞箱类别、加钞金额。无误后,双人共同锁箱,钞箱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加钞员与设备管理员只需领取钞箱即 可。如是现金加钞,加钞员领取现金时需要当面核对现金数额 以及验证现金的真伪,加现金时,钞箱钥匙由加钞员保管。领取钞箱或现金后,设备管理员要把自助设备现金领用审批单第一联交由出纳人员做附件;第二联交予设备管理员保 管,同时将现钞交予加钞员保管。3. 清机、加钞操作(1) 到达加钞地点业务监控人员对押运车辆、押运人员的合法性进行检查 后,将当日加钞线路交押运人员,并目视加钞员在押运人员护 卫下进入运钞车,前往指定加钞地点。运钞车到达加钞地点后,押运人员先下车,设备管理员携 带自助设备现金领用审批单第
12、二联,加钞员携带钞箱或现金后下车。在押运人员清场后,加钞员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清机、加 钞操作。(2) 清机、加钞操作设备管理员打开后台门,加钞员将自助设备从工作状态转 换到维护状态。加钞员按系统提示进行清机和扎账。加钞员打开自助设备保险箱钥匙锁,设备管理员员打开密 码锁。加钞员取出设备内原有钞箱。设备管理员与加钞员共同核对设备编号、钞箱编号与自助设备现金领用审批单是否相符,无误后,加入钞箱,关闭保险箱,打乱密码。如果是加现金,加钞员需要打开钞箱,按照自助设备现金领用审批单,在设备管理员的监督下往钞箱中放入现金,同时将废钞箱内所有现金装入专用信封(专用信封须事先贴好双面胶),密封。在信封上注明设
13、备编号、金额并双人签 字。加钞员需要通知网点出纳员在核心系统做清机、加钞工作。出纳员在 “现金管理”菜单中的“ATM 清机加钞”菜单中做清机、加钞,并将打印的装钞业务单与清机业务单作为记账凭证。加钞员在自助设备端做加钞维护。在加钞员做完加钞工作 后,设备管理员需要查看是否有吞卡,若有,则将吞卡取出。(3) 加钞现场后续工作设备管理员按系统提示进行设备硬件自检, 并检查凭条纸、流水纸、打印色带的使用情况,以确保设备正常对外营 业。将自助设备从维护状态转换到工作状态,关闭自助设备电子柜。设备管理员用业务测试卡做一笔取款交易,确认设备运行 正常,钞箱放臵正确。加钞员携带替换下来的钞箱、废钞信封等,随
14、运钞车返回 县级联社或前往下一个清机加钞点。4. 上缴尾箱或现金(1) 接交尾箱及废钞信封出纳人员接到加钞员交回的尾箱及废钞信封、清点钞箱数量、核对钞箱号、检查钞箱锁是否完好无损,无误后在加钞员 的自助设备尾箱上缴单(附件 6)上签收,并将第一联留存做入库凭证,第二联交予设备管理员。(2) 清点尾箱出纳人员双人开启保险箱,取出钞箱钥匙,在监控器下开 启钞箱,取出现金。出纳人员双人清点钞箱及废钞,清点过程 须在全方位监控器下进行。钞箱钥匙用完后及时放回保险柜。(3) 如果上缴的是现金,出纳员要当面核实、并验证真伪 后在加钞员的自助设备尾箱余额上缴单(附件 7)上签收,并将第一联保存,第二联交予设
15、备管理员。(4) 核对并记账(5) 缴回流水纸卷设备管理员将已打满的设备流水纸卷交县级联社自助设备 流水纸卷保管员。县级联社自助设备流水纸卷保管员登记自助设备流水纸保管登记簿(附件 8),妥善保管流水纸卷。5. 吞卡处理加钞员填写将自助设备吞卡交接给县级联社或营业网点,并进行登记。第二十条 需要变更参数或需要撤除的离行式自助设备,其所属县级行社,应提前 7 天提交xx农村信用社自动柜员机入网/变更登记表,由省联社设臵、变更相关参数或撤销离行式自助设备。涉及安装地点变更,按照新布放离行式自助设备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一条 已布放并正式运行的离行式自助设备,有计划停机 1 天以上的,由所属县级
16、行社提前一天报省联社备案。离行式自助设备的管理网点应进行停机公告。第二十二条 接待和处理客户投诉必须热情、耐心、细致, 协助客户填写投诉表,并在xx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客户投诉受理及处理登记簿中记载处理过程的主要情况。第二十三条 当离行式自助设备运行异常且无法排除故障时,须及时通知县级行社科技部门,维修人员对离行式自助设备进行维修时,县级行社必须派专人全程陪同。第五章 离行式自助设备安全管理第二十四条 省联社负责离行式自助设备选型,各县级行社必须在省联社选型范围内选择设备。第二十五条 自助设备的安装环境应符合省联社、公安部规范标准,达到防火、防水、防盗、防漏电等要求,须有监控探头、灯箱、银行标
17、识、不间断电源等辅助设施,并标明自助设备编号。第二十六条已布放并正式运行的离行式自助设备,其软硬件的升级,由省联社市场拓展部统一组织安排,由县级行社科技部门进行操作,营业网点、设备厂家不得私自对离行式自助设备软、硬件进行升级。第二十七条离行式自助设备巡查由指定的维护员负责,每周不少于两次。第二十八条 离行式自助设备要具备联网视频监控按日进行视频巡视、检查,排除可疑情况和安全隐患,并进行巡检登记。巡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 离行式自助设备外观清洁和周边环境卫生情况;(二) 离行式自助设备有无被人张贴伪造的银行“告示”;(三) 离行式自助设备操作平台上方或左右两侧有无被人粘装可疑(四) 电子物件
18、;(五) 离行式自助设备插卡口、出(入)钞口内侧有无异物;(六) 离行式自助设备机体有无被撬、割、砸等破坏痕迹。第二十九条 各营业网点应采取有效手段向广大持卡客户进行使用离行式自助设备办理业务的风险提示,提高客户自身的防范水平。第六章 罚则第三十条 辖内机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省联社下发整改通知书,给予机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以相应纪 律处分:(一) 未向省联社市场拓展部申请擅自布放安装离行式自助设备;(二) 安装未经省联社市场拓展部、安全保卫部统一选型的自动设备、安全设施和监控系统;(三) 未经省联社同意,擅自更改离行式自助设备参数或软件; (四) 未经省联社同意,擅自更换离行式自助
19、设备设备或变更业务内容;(五) 未遵守本办法或相关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影响; (六) 管理员未经培训上岗操作,造成差错;(七) 出现重大事件未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造成严重后果。第三十一条 辖内机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省联社下发整改通知书,给予机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以相应经 济处罚,造成资金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一) 离行式自助设备客户服务电话、网点值班电话、操作提示和银联标识不齐全;(二) 设备出现故障后,没有及时到达现场并做出处理;(三) 离行式自助设备因缺钞或缺纸造成停机超过 24 小时以上未解决;(四) 未按规定及时受理客户投诉和业务咨询; (五) 未遵守本办法或有
20、关规定,造成短款; (六) 未按规定填写相关登记簿或登记表;(七) 未按规定处理离行式自助设备相关各类账务和差错; (八) 离行式自助设备因故停业,未按本规定申请或报告;(九) 离行式自助设备因故停机,未按本规定张贴公告或张贴公告没有达到规定期限;(十) 其他违反自助设备相关操作规定的情况。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未尽规定参照xx农村信用社自动柜员机管理办法(冀信联字2010150 号)执行。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附件:1.xx农村信用社离行式自动设备选址备案表2. xx农村信用社离行式自助设备入网/变更登记表3. xx农村
21、信用社离行式自助设备验收表4. 年 月自助设备加钞限额表5. 自助设备现金领用审批单6. 自助设备尾箱上缴单7. 自助设备尾箱余额上缴单8. 自助设备流水纸保管登记簿附件 1xx农村信用社离行式自助设备选址备案表单位:年月日类型ATM存取款一体机自助终端其他 服务种类存款取款转账补登折缴费其他 安装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地址职工人数成立日期同类自助银行或设备数上月末各项存款余额(万元)活期储蓄账户数(户)上月末储蓄存款余额(万元)日均个人业务交易笔数(笔)上月末各项贷款余额(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万元)安装点周边情况1 公里内银行网点数(个)1 公里内自助银行数(个)1 公里内自
22、动柜员机数(台)1 公里内其他金融设备数(台)安装点日均人流量(人次)附可行性分析报告自动柜员机 1:预安装型号 供应商 ;设备情况自动柜员机 2:型号 供应商 ;(如多台设备在该表内自行添加)县级行社意见:签字(盖章) 年月日附件 2xx农村信用社离行式自助设备入网/变更登记表联社及信用(行)社名称:原设备号设备号设备名称安装地址申请时间申请内容入网 变更 撤销IP 地址端口号区县代码网点机构号柜员号品牌型号设备序列号操作系统状态已启用未启用是否离行设备生产商设备供货商设备服务商生产日期首次投产日期迁址后投产日期安装方式大堂穿墙是否 24 小时服务服务开始/结束时间是否自助银行设备所有权自购
23、租赁合作其他联系人办公电 话手机终端类型存款机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补登折机查询机自助终端其它安装位置属性学校医院商场网点景区社区酒店机场/车站娱乐场所其他县级行社意见:签字(盖章) 年月日附件xx农村信用社离行式自助设备验收表申报单位:日期:所属网点负责人安装地址邮政编码机器品牌型号设备编号安装方式在行式 离行式通讯方式无线有线报警方式开通时间业务种类管理员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专/兼职办公电话手机号E-mail县级行社卡管理部门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县级行社安全保卫部门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注: 1、此表在安装测试完毕,正式开通之前以营业网点为单位填报;2、业务种类为:查询、存款、取款、
24、转账、其他,如为其他需注明相关内容;管理员手机电话为设备报警时自动短信息通知使用(必须);3、保卫部门主要对安全、监控进行验收,并注明监控情况。4、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县级行社留存,一份报市办事处(联社),一份报省联社市场拓展部。附件 4 年月自助设备加钞限额表编制日期:年月日设备编号上年度同期日均交易量上月日均交易量钞箱余额下限加钞上限备注审批人:复核人 :制表人:填表说明:“审批人”为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复核人”为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制表人”为业务监控人员;本表每月末与当月自助设备现金领用审批单、自助设备尾箱上缴单一同装订。附件 5自助设备现金领用审批单审批单编号:加钞
25、日期:领款人: 、 设备编号设备类型钞箱 1钞箱 2钞箱 3钞箱 3加钞金额券别张数券别张数券别张数券别张数合计金额(大写)¥ 申请人:复核人:审批人: 填表说明:“申请人”为自助设备管理员;“复核人”为出纳人员;“审批人”自助设备管理员的主管领导“审批单编号”由业务监控人员负责编制、填写;“领款人”为加钞员、设备管理员;设备类型可简写;一式两联,第一联记账凭证,第二联自助设备所属单位留存。附件 6审批单编号:自助设备尾箱上缴单上缴时间上缴内容备注设备编号钞箱编号监交人:接交人(出纳员):移交人(加钞员):接交人(出纳复核员):移交人(设备管理员)填表说明:“接交人”为出纳人员、出纳复核人员;
26、“监交人”为营业网点负责人或委派会计;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为入库凭证附件,第二联自助设备所属单位留存。附件 7审批单编号自助设备尾箱余额上缴单上缴时间上缴内容备注设备编号钞箱编号钞箱余额废钞金额监交人:接交人(出纳员):移交人(加钞员):接交人(出纳复核员):移交人(设备管理员)填表说明:“接交人”为出纳人员、出纳复核人员;“监交人”为营业网点负责人或委派会计;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为入库凭证附件,第二联自助设备所属单位留存。附件 8自助设备流水纸保管登记簿日期设备编号流水纸编号清机周期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清机前余额配钞金额上缴人(双人)保管人填表说明: 本表由营业网点及县级联社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自助设备流水纸卷保管员填写; 日期为流水纸开始保管日期; 流水纸编号为流水纸上缴日的年月日加上顺序号,例如 2010 年 04 月 01 日开始保管的第 2 卷,其编号为 100401-02; 清机周期为纸卷第一笔开始使用的日期到最后一笔使用的日期、时间; 上缴人为清机加钞岗人员,且必须在流水纸卷上双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