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局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保证监督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第二条 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第三条 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第四条 督促安全生产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第五条 发挥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督促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并对干部定期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第六条 深入基层,掌握安全动态,支持行政及时解决安全生
2、产中的重大问题。第七条 支持安全部门、安监(检)人员和员工正确行使安全生产职权。第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积极参与抢救,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对矿务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二条 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生产建设的首位,抓好安全技术改造,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第三条 负责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第四条 主持召开安全办公和安全奖惩等安全会议,组织安全质量大检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第五条 支持安全部门、安监(检)人员和员工正确行使安全生
3、产职权,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第六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督促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七条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灾害预防处理及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八条 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措施,督促实施,并严格考核。第九条 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生重大事故时,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局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条 负责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
4、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分管范围内的责任逐级分解到基层。第三条 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宣传教育,积极营造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氛围。 第四条 支持安全群防群治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第五条 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掌握安全动态,宣传安全形势,参与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有关问题。第六条 抓好矿区稳定,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七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局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协助党委书记督查基层单位执行情况,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分管范围内的责任逐级分解到
5、基层。 第二条 抓好干部的安全思想教育和作风转变工作,负责检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三条 加强对纪检安全监督工作的领导,切实把纪检安全工作列入纪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第四条 深入基层,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参与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问题。 第五条 参与工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违章违纪干部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生产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第二条 协助局长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分管范围内的责任逐级分解到基层。第三条 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处室和基层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6、。第四条 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实现。第五条 负责建立、健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第六条 对全局生产领域的安全工作进行界定。第七条 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第八条 负责组织重点工程建设验收和移交,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第九条 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组织抓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第十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并做好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管理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 第二条 协助
7、局长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分管范围内的责任逐级分解到基层。第三条 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处室和基层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第四条 抓好分管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督促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第五条 保证物资采购、供应安全,按照矿用标准保质保量供应安全生产所需物资。第六条 抓好普通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素质,提高教学质量。第七条 抓好职工生活福利和卫生保健的安全管理。做好防暑降温、食物中毒及职业病、传染病、流行病防治工作。第八条 负责督促检查医院管理工作,避免医疗事故发生。加强药品的安全管理。第九条 负责对房屋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
8、问题及时处理。第十条 负责矿区的治安保卫工作,抓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消防安全。第十一条 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安全动态。发生重大事故时,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并做好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运销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 第二条 协助局长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分管范围内的责任逐级分解到基层。第三条 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处室和基层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四条 负责建立健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 第五条 负责原煤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贯彻和落实。抓好分管业务范
9、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 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安全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原煤运输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第七条 保证运销合同安全执行,不形成运销纠纷。第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积极参与抢救,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局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 第二条 协助局长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分管范围内的责任逐级分解到基层。第三条 组织审查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审查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四条 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
10、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 组织审批重大技改项目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方案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 第六条 协助局长组织新建、改扩建矿井和新水平、新采区的验收及移交工作时,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工程、设备或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未竣工的,不准移交生产。 第七条 正确行使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审批权限。 第八条 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和隐患排查等安全活动,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第九条 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安全动态。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亲临现场,
11、参与制定抢救方案,组织抢救,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安全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协助局长全面落实党的安全第一方针,是矿务局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到基层。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第三条 抓好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使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四条 参与组织安全质量大检查和隐患排查等安全活动,抓好重大问题及隐患的督促整改与落实。第五条 监督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的落实和验收。第六条 抓好安全技措工程项目及技措资金计划落实的督查工作。 第七条 组织开展安全“六条线”活动。抓好矿山
12、救护,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审批、培训、演练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深入现场,深入井下,掌握安全动态,定期组织分析研究,及时向局长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对策性措施和办法,并负责实施。 第九条 参与组织安全办公和安全奖惩等安全会议,并协助局长督促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第十条 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重伤以上人身事故、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分析、处理。第十一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参与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局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抓好群监协管安全工作。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分管范
13、围内的责任逐级分解到基层。第二条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竞赛活动,努力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 第三条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要把安全生产列为职代会的重要议程,审议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第四条 定期组织群监小分队查岗和职工代表巡视安全活动,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检查职业安全卫生情况,积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督促解决有关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 参与事故的抢救、调查和分析,协助事故善后处理,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和建议。局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安全生产所
14、需资金及时到位。 第二条 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分管范围内的责任逐级分解到基层。第三条 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第四条 负责安全生产技术发展所需资金的筹措。 第五条 按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按局文件规定设立、提取安全奖励基金及其它安全专项资金。第六条 保证资金安全,不造成呆坏帐、死帐。第七条 帐目管理清晰。第八条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参与解决安全生产中相关问题。 第九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积极参与抢救,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第二章 局机关部门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节 局副总工程师 一、局工程设计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第
15、一条 负责全局工程设计安全技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政策。组织审查新建、扩建、改建矿井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二条 组织制订新建、扩建、改建矿井施工中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第三条 定期召开工程设计技术人员会议,积极研究解决安全技术上存在的重大问题。第四条 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认真了解生产动态,组织研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追查分析。第六条 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制订制度,健全质量管理办法,督促检查落实。第七条 协助总工程师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会签工作。二、局“一
16、通三防”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负责全局“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工作,审阅矿井制定“一通三防”规划和年度计划。第二条 协助分管局长抓好“一通三防”方面的业务处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第三条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一通三防”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第四条 负责组织分析总结“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第五条 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发现“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隐患,及时召开有关技术人员会议,从技术上分析原因,制订措施,解决问题。
17、第六条 发生“一通三防”方面重大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总工程师制订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的追查分析。第七条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一通三防”方面国内外安全技术、新装备的推广使用。三、水文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负责全局水文地测安全技术工作,根据安全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参加审查新建、扩建、改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设计中的水文地测方面的安全措施。第二条 经常深入现场分析研究水文地质情况,摸清水文规律,指导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督促检查计划落实情况。第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和有关技术政策,严格控制矿井井田边界和防护煤柱,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第
18、四条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负责水文地测方面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会签工作。第五条 发生重大水灾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组织制订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并参加追查分析。第六条 协助总工程师完成有关水文地测安全技术工作。四、局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负责全局机电安全技术工作。严格执行机电安全技术规定。参加审查新建、扩建、改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设计中机电安全技术措施及装备。第二条 组织审查大型设备的安装、检修和新工艺、新技术推广的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第三条 定期召开机电技术人员会议,分析研究机电技术管理中的不安隐患,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第四
19、条 按照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权限,负责机电方面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会签工作。第五条 发生重大机电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抢险。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追查分析。第六条 积极协助分管副局长抓好分管处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第七条 协助总工程师完成有关机电安全技术工作。第二节 生产技术处一、生产技术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机电等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努力实现局安全工作目标。第二条 审查矿井设计、采区方案设计和技术措施时,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第三条 编制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并会同安监部门编制安全技术发展
20、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第四条 监督检查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严格工程质量管理,搞好质量标准化,做到文明生产。第五条 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掌握采掘布置、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及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第六条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的移交验收工作。凡没有保证安全和消除重大隐患的安全设施及技术措施,不予验收。第七条 参加局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汇总所属业务范围内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第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第九条 掌握局属矿井开采状态,推广应用“三下”开采技术。参加“三下”采煤安全技术措施及保安煤柱的审查,监督矿井
21、进行岩移观测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必需的岩移参数。第十条 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督促审查各单位制订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第十一条 在审查机电安全措施和研究机电设备的使用问题时,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机电设备管理办法。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第十二条 在审查工程设计和机电设备检修计划的同时,必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三条 抓好职工培训,重点抓好职工基本功训练和技术培训。第十四条 抓好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提高装备水平,完善保护措施。第十五条 加强对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维修、改造、现场管理等工作,科学使用设备,做到安全文
22、明生产。第十六条 提出全局安全技措工程项目安排意见,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其发挥效益,有计划地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第十七条 审核全局地质水文资料,矿地质图、水文地质和井上下对照图;督促矿井搞好大型贯通测量,为设计、生产、建设提供可靠资料。第十八条 督促矿井搞清矿区附近的受水面积、汇水情况、河流和水沟的流水能力、有关水利工程和本地区降雨量及历年最高洪水位、老井、小窑、塌陷区、地面裂缝、被淹井巷等详细情况,并组织各矿制订疏排系统规划和绘制位置关系图,为矿井设计、生产、建设提供资料。第十九条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方面的法规、条例,督促矿井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情况,编制防治水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最大限
23、度地预防水患事故的发生。第二十条 参加审查并组织上报矿井防治水设计,督促检查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第二十一条 监督检查钻孔质量,严格封孔制度,防止透水事故的发生。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本部门技术方面各种档案,督促检查矿井业务部门建立健全技术方面档案。及时书面总结全局生产技术方面各类活动和月度、季度、半年、全年的技术工作,并对应规划和年度计划及觾道名称,逐月考核开拓、准备巷道的进度,附文字说明装档备查。二、生产技术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全面负责本部门所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技术责任,并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组织实现局安全工作目标。第二条 经常
24、深入现场、深入井下掌握采区布置、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情况,督促检查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督促检查防治水工程、地质钻探测量工作及其进展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第三条 重点抓好井下采掘设备、电气防爆和矿井提升保护及机电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并抓好措施制定及检查落实。第四条 抓好机电设备的计划检修工作。第五条 提出全局工程、机电方面安全技措项目的安排意见,掌握项目进度,督促其发挥效益。第六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抢险,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追查处理。第七条 组织审批矿井接替方案,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第八条 不断收集整理全面技术资料,为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决策
25、依据。第九条 建立保证安全生产的业务联系制度,如巷道掘进的贯通通知单制度、水情水害的预报制度等,并督促检查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第十条 对已有的防治水设施定期检查,及时反映并提出维修、保养的具体意见;对新的防治水设计,监督其设计施工,并检查其工程质量。第十一条 在研究和选择设计方案时,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政策和设计规范。第十二条 在审查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设计的同时,必须审查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第十三条 参加审查矿井设计、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措施计划时,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政策。第十四条 按时参加局安全办公会议,认真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决定由本部门解决的问题。第十五条 在审查
26、设计和监督各单位施工时,要把通风、安全监测装备、防尘、防灭火等安全设计纳入到设计和施工中,积极组织按计划实现全局掘进工作面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第十六条 副处长除做好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外,协助处长完成上述工作。 三、生产技术处(工程)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对本部门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第二条 参加审查矿井设计、采区方案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时,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政策。第三条 抓好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严格工程质量管理,搞好质量标准化,做到文明生产。第四条 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掌握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搞好安全生产。第
27、五条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矿井和新水平、新采区的移交验收时,对没有保证安全和消除重大隐患的设施和技术措施,不予验收。第六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协助分管副局长和总工程师制订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第七条 协助处长安排好全局的采掘接替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照计划逐月落实开拓准备巷道的进展情况。第八条 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促进科技进步发展,创造安全生产的环境。第九条 副主任工程师除做好本职工作外,协助主任工程师完成上述工作。四、生产技术处(地测)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对本部门所管辖的地质勘探和矿山测量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第二条 对地质勘探、矿山测量及水文地质等方面的图纸、资料
28、的可靠性和精确性负全面责任。第三条 在参加矿井设计、重大探放水设计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时,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政策。第四条 参加审查并组织上报矿井防治水设计。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防治水工程的进展情况、地质测量工作的技术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五条 发生重大火灾时,必须亲临现场,协助总工程师制订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第六条 副主任工程师除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外,协助主任工程师完成上述工作。五、生产技术处(机电)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对本部门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第二条 在参加审查机电安全措施和研究机电设备的使用时,要严格执行煤矿
29、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政策。第三条 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掌握机电设备安全运行中的技术问题。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保证安全运转。第四条 发生重大机电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协助分管副局长和总工程师制定处理方案,参加抢修。第五条 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第六条 做好设备管理工作,掌握大型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及时安排、审查大修理计划。第七条 抓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第八条 副主任工程师除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外,协助主任工程师完成上述工作。六、生产技术处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服务生产的水平。第
30、二条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经常深入基层,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第三条 做好值班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第四条 及时收集技术资料,为指导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决策依据。第五条 完成各类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第六条 及时整理、保管好业务技术档案。第七条 完成处长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第三节 安全监察处一、安全监察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督促检查局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第二条 负责筹备安全工作会议,参加局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汇总整改意见,并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第三条 掌握全局安全生产动态,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分
31、析原因,提出处理方案,报请有关领导解决。第四条 编制全局安全技措计划,监督检查工程进展、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及时平衡解决。第五条 监督检查局属单位、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第六条 参加局组织的新建、改建、扩建矿井和新水平、新采区移交验收工作。凡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工程和设备,不予验收。第七条 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检查”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落实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和有关措施。第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亲临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第九条 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第十条 搞好安全调度,及时统计上报安全报表和事故报告。第十一条 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
32、结、评比安全工作,配合生产技术处搞好质量达标工作。第十二条 在审查矿井、水平、采区方案设计、通风方式和通风系统改造时,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政策。安全设施要齐全,矿井”一通三防”的主要指标要达到规定要求。第十三条 提出全局”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项目安排意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工程项目进度和效益发挥情况,有计划地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第十四条 加强通风安全调度,掌握重大瓦斯、煤尘、火灾事故隐患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掌握各类事故情况,并及时通报。第十五条 掌握全局通风、瓦斯、煤尘、自然发火等自然灾害情况,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抓好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第十六条 抓好通风质量竞赛评比,提高通风管理
33、水平。第十七条 督促检查五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修改及贯彻情况,督促检查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第十八条 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而遭到打击报复的案件。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方面各种档案,督促检查矿井业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方面档案,及时书面总结全局各类安全活动及月度、季度、半年、全年的安全工作,列出安全技措费用提取、使用明细,附文字说明存档备查。二、 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第二条 协助安全副局长抓好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负责组织实现安全工作目标。第三
34、条 负责监督和经常检查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规定的情况。第四条 参加局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参与研究整改意见,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第五条 监督检查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第六条 监督检查局安全生产动态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定期总结和分析研究,并提出针对性措施、办法,及时向主管局长请示汇报。掌握”一通三防”方面的重点安全技措工程项目的进度和效益发挥情况,及时向主管局长和总工程师请示汇报。第七条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矿井和新水平、新采区移交验收工作。凡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工程和设备,不予验收。第八条 要深入现场,深入井下,检查“三大规程”及
35、“一通三防”方面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帮助解决。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追究责任。监督检查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各类措施执行情况。第九条 发生重大事故,必须亲临现场,参加指挥抢救,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追查分析。第十条 及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等方面事故隐患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进行通报。第十一条 协助有关单位或部门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培训,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第十二条 受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而遭到打击报复的案件,组织人员调查落实,提出处理意见。三、安全监察处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对本部门所管辖的安全工作
36、负技术责任。第二条 参加审查矿井设计、采区方案设计的措施时,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政策。第三条 审查通风、煤尘、水、火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第四条 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了解安全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报有关领导解决。督促落实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检查各种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第五条 协助处长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质量达标工作,实现文明生产。第六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参与制订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四、安全监察处(通风)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对本部门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第二条 参加审查矿井、水平、采区方案设计
37、和矿井通风方式、通风系统调整改造及技术措施时,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政策。第三条 抓好“一通三防”安全技措项目的审查,并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检查工程项目进度和效益发挥情况。第四条 掌握全局重大瓦斯、煤尘、火灾事故隐患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五条 参与“一通三防”方面重大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分析。第六条 抓好通风质量达标工作,提高通风管理水平。第七条 掌握全局通风、瓦斯、自然发火等自然灾害情况,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五、安全监察处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学习掌握安监业务知识,提高服务生产的水平。第二条 积极
38、参加安全生产活动,经常深入基层,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第三条 做好值班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并及时如实统计上报安全报表。第四条 完成处长安排的其它安全工作。第四节 调度室一、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做好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第二条 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三条 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解决,保证安全生产。第四条 在调度生产情况的同时,要调度安全情况,严禁违章指挥。第五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按照救灾方案
39、,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挥抢救 ,防止灾害扩大。第六条 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按照伤亡事故报告程序,逐级上报。第七条 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第八条 认真填写调度纪录,做到及时、准确。第九条 通过安全生产简报及时反映全局安全生产动态。二、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指令、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第二条 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第三条 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生产建设中存在的重大不安隐患,并及时向局长、主管副局长、总工程师汇报,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
40、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第四条 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责令其先解决安全问题,严禁违章指挥。第五条 每班要向局属单位调度安全生产情况,并及时向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三、调度室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第二条 做好值班调度工作,调度生产工作的同时,每班要向局属单位调度安全工作情况。第三条 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主任汇报安全生产工作。第四条 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责令其先解决安全问题,严禁违章指挥。第五条 完成主任安排的其它安全工作。第五节 局办公室一、 局办公室安全
41、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重要文件的收发传递和催办落实工作,并及时办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资料的审理和印发等事宜。第二条 负责组织全局安全工作会议的资料整理工作。第三条 参与筹备并参加局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第四条 做好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第五条 通过简报,及时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方面的典型经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第六条 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第二条 做好全局安全工作会议材料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资料整理的组织工作。第三条 参加大型安全工作会议。第四条 副主任除做好本职业务内的安全工作
42、外,协助主任完成上述工作。三、局办公室秘书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协助主任组织和整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资料。第二条 做好全局安全工作会议的材料整理工作。第三条 参加全局安全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第四条 负责安全生产重要文件的收发传递和催办落实工作。四、小车班长、汽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学习执行局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行车安全。第二条 按规定参加安全活动和安全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术。第三条 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开车,不酒后驾车,不私自出车,严禁其他人乱开车。第四条 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按照驾驶员须知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车辆勤检查、勤
43、保养,保证车况完好、运转正常。第五条 坚持“礼让三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预防和杜绝交通事故发生。第六条 增强安全责任意况,做好车辆防火、防盗工作。第七条 小车班长认真抓好车辆管理,严禁违规派车,并教育司机安全驾驶。第八条 经常保持有安全生产值班用车,以便处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五、档案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学习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档案安全工作。第二条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文件及其它文件资料的收集、存档和管理。第三条 严格执行查阅制度。凡外借文件档案,必须及时收回,保守秘密,杜绝泄密和文件档案丢失等事故发生。第四条 做好档案室的防
44、火、防盗和室内文明卫生工作。六、打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学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文印工作。第二条 爱护设备,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失误和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第三条 保守秘密,严防泄密,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第四条 提高工作效率,讲究文件材料打印质量,按时完成文印任务。七、机关门卫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学习执行安全生产文件、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机关保安工作。第二条 按规定参加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学习,不断增强门卫工作责任心。第三条 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工作岗位,做到经常巡查,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和准入制度,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45、。第四条 爱护局机关的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并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第六节 劳资处一、劳资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在研究、制订、执行工资政策和奖惩制度时,必须把安全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内容。第二条 在调整劳动组织时,要尽量保证人员、工种、岗位固定,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第三条 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新工人入矿和工种调换的安全技术教育,以及工人的轮训考核工作。第四条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第五条 督查局属单位准确考勤和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发放情况。二、劳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第二条 在研究、制订、执行工资政策和奖惩制度时,必须考虑安全问题。第三条 在调整劳动组织时,要考虑保证人员、工种、岗位固定,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第四条 督促检查新工人入矿和工种调换的安全技术教育以及工人的轮训考核工作。第五条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第六条 督促检查特殊工种的上岗工作情况,按规定配齐要害场所的工作人员。三、劳资处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学习执行有关煤矿安全的政策、法规、条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业务保安工作。第二条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劳动法的要求,做好劳资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第三条 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或反映涉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第四条 协助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