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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风险管理办法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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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公局工程有限公司 财务风险管理办法 厦工财字[2011]7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一公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财务风险,根据《一公局财务风险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务风险管理是指包括财务风险管理组织、财务风险监控、财务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财务风险预警、财务风险评估与识别、财务风险报告与分析、财务风险控制等一系列措施的制度和规范。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项目。 第二章 财务风险管理组织 第四条 公司机关成立财务风险管理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蔡荣龙 组员:高 辉 胡云集 曾丁财 罗黎鹰 许跃飞 王 胜 翁耀生 黄雄飞 薛育灿 黄 斌 赵建功 蔡其方 袁 静 秦 琼 各项目应成立财务风险管理小组,项目负责人担任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各分管领导、财会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各项目财务风险管理小组向本项目主管领导负责和公司机关财务风险管理小组负责。 第六条 上级财务风险管理小组对下级财务风险管理小组有检查和督导的权利;下级财务风险管理小组对上级财务风险管理小组承担汇报和解释的义务。 第七条 财务风险管理小组的职责有: 一、定期、非定期地测算财务风险,时刻监控项目财务风险; 二、在风险过高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供公司机关(或项目)主管领导决策使用; 三、注意收集风险管理的有关资料,掌握风险管理的新办法,充实和改进现有的风险预警、评估、识别、报告、分析和控制系统。 第八条 各项目应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项目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各项目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应服从公司机关财务风险管理体系。 第三章 财务风险监控 第九条 财务风险管理监控,包括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具体为:核算业务的管控、资金业务的管控、银行中间产品的管控、固定资产的管控、境外业务的管控等。筹资、投资的风险,也属财务风险管控范围。 第十条 日常财务管理的监控,应参照《日常财务风险预警管控措施》(见附件1),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一条 投资、筹资业务的风险管理,应参照《投资、筹资财务风险预警管控措施》(见附件2),进行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所有财务人员均应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对工作中遇到的存在较大风险或自己无法判断风险大小的经济业务,应及时上报。 第四章 财务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 财务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以企业偿债能力指标与资金集中程度为基础,分为主要指标和辅助指标。 主要指标包括: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资产负债率,借款依存度,已获利息倍数,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比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毛利率,已完工未结算占成本比重9项指标; 辅助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产值利润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对外担保占净资产的比重、定额资金上交率、资金集中率9项指标。 第十四条 各主要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末流动负债×100% 资产负债率 =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借款依存度 = 长短期借款合计÷股东权益×100% 已获利息倍数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比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入)×100% 流动比率 = 年末流动资产÷年末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 (年末流动资产-年末存货)÷年末流动负债 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已完工未结算占成本比重 = 已完工未结算÷(已完工未结算+主营业务成本)×100% 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100%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年初总资产+年末总资产)÷2]×100% 产值利润率=利润总额÷总产值×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 =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年初应收账款+年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 = 主营业务成本÷[(年初存货+年末存货)÷2] 营业收入增长率 =(当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100% 对外担保占净资产的比重 = 对外担保额÷年末净资产×100% 定额资金上交率=季度(年度)上交资金总额/季度(年度)公司核定资金总额 资金集中率=季度(年度)末集中到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季度(年度)货币资金流入总额 第十五条 各项目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根据需要增加财务风险控制指标,建立健全本项目的财务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但指标体系应包含以上各项指标。 第十六条 公司机关可以视实际情况,对本制度第十三条财务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所列指标进行修订、调整。 第五章 财务风险预警 第十七条 公司机关根据各项目近三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结合市场情况和金融环境等宏观因素,参考一公局下达的指标,定期下达各项目的财务风险预警区间,并公布各单项指标的安全区限值和危机区限值。 第十八条 财务风险预警区间分为安全区、预警区、危机区三个区域。指标在安全区,表示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较小;指标在预警区,表示存在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指标在危机区,表示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较大。 第六章 财务风险评估与识别 第十九条 引入财务风险预警评分制度。各项目应先行根据第十四条的指标计算方法计算各单项指标值,然后与财务风险预警区间进行逐一比较。如果该项指标处于安全区,则该单项指标得分为零;如处于危机区,则得分为该指标权重分满分;如处于预警区,则应根据(指标值-安全区限值)/(危机区限值-安全区限值)*权重分计算其得分。各单项指标得分之和为该项目的财务风险评估总得分,总得分低于40分(含40分)的,说明该项目整体财务风险处于安全区;得分处于40分至70分(含70分)之间的,说明整体财务风险处于预警区;得分大于70分的,说明整体财务风险处于危机区。(见附件3) 第二十条 各项目应定期对本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评估,依据本制度第十九条之规定计算本项目财务风险评估得分。财务风险评估应遵循客观、科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对于同时有三项以上(含)主要指标处于预警区以上的项目,视为存在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应进行财务诊断,做出专题分析,限期消除风险因素。 第二十二条 对于同时有三项以上(含)主要指标处于危机区的项目,视为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较大,公司机关将进行专题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第二十三条 各项目应关注本期与上期的变动差异,对变动异常(幅度超过10%)的指标要进行专项分析并对风险进行识别,对于增加的财务风险要查明原因并做出说明。 第七章 财务风险报告与分析 第二十四条 各项目应于季度报表、半年报表、年度报表结束7个工作日内,计算本项目各项财务风险控制指标,并编制财务风险评分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机关财务风险管理按风险小组实行分级报告制度。各项目财务风险控制指标出现本制度第二十一、二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或财务风险评分结果在40分以上的,需向上级风险管理小组报送财务风险分析报告,财务风险分析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项目财务风险所处的级次; (二)指标当期值与上期变动情况以及发生异常变动(10%以上)的原因; (三)指标处于预警区或危机区的原因分析; (四)降低财务风险和改善财务状况拟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 各项目的财务风险评分表以及财务风险分析报告应经财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 第六章 财务风险控制 第二十七条 各项目负责人应对本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负责。 第二十八条 各项目应对本企业的财务风险实行动态控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二十九条 对于同时有五项主要指标处于危机区或财务风险评分结果在70分以上的项目,应限期整改,改善财务结构,降低借贷规模和负债比例。 第三十条 出现本制度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又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公司机关将采取限制其公司资金中心借款等措施。 第三十一条 财务风险控制情况可与企业经营者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挂钩,作为兑现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各项目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项目财务风险管理办法,并报公司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日常财务风险预警管控措施》 1.1:《日常财务风险预警管控措施——会计核算业务》 1.2:《日常财务风险预警管控措施——资金业务》 1.3:《日常财务风险预警管控措施——银行中间产品业务》 1.4:《日常财务风险预警管控措施——固定资产及其他业务》 1.5:《日常财务风险预警管控措施——境外业务》 2、《投资、筹资财务风险预警管控措施》 3、《财务风险评分方法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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