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标题营运部非营业时间车辆及清场管理规定制度编号YTUC-14首版日期制定部门营运部本版生效日制定xx审核批准一、 目的:确保展场内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展场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车道通畅。二、 适用范围:公司下属各展场、门店三、 职责:1) 大门岗保安员负责非营业时间进出车辆控制和登记。2) 展场内巡逻岗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监护检查车辆车况、清点核对停车数量。3) 保安班长或队长负责非营业时间展场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四、工作内容: 1、车辆进出: 1)大门岗保安按规定时间开启/关闭进出口道闸门,道闸开启时间为早上8:30,关闭时间为晚上19:00,各店可根据店面营业时间进行开关时间的提前。
2、19:00后未经店长同意所有外来车辆和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22:00后所有商户车辆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2)大门岗值班保安员对出场的车辆要仔细核对车辆放行授权书上的内容,确实无误,经驾驶员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开道闸放行,如有未持有车辆放行授权书的人员需驾车出场,必须要接到店长的电话确认,经同意后由驾驶员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开道闸放行,如有疑点,应先敬礼再礼貌盘问,如果盘问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过对讲机通知当值班长及巡逻保安,以防不法分子盗车行凶。 2、展场内车辆核对及检查: 1)展场巡逻保安员每晚20:00后对商户提交的夜间停车登记表进行核对和检查,发现登记有误
3、,车辆漏油、漏水、车门车窗未锁、车辆无故报警、亮灯等异常情况,马上报告保安班长或保安队长,并及时联系商户告知相关情况并跟进处理,做好记录。 2)未上交夜间停车登记表的商户,由巡逻保安在非营业期间未上报车辆登记表上详细记录展区内的车辆牌号、数量等情况,登记完后电话联系商户老板,核对展区内的车辆情况,并提醒商户。 3、展场巡视: 1)巡逻保安队员每半小时或随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在巡逻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并向保安班长或队长报告。 2)巡逻保安队员应定时清点展场车辆的数量,随时和大门岗保安联系,以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 3)对于进入展场内的车辆,严密注视车辆内部人员行为和物品
4、情况,待车内人员停车下车后,跟踪出场,直至安全后方可离开。 4)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卷帘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或者防盗设施,发现异常,在巡逻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4、展场清场:1)每晚19:00-21:00为展场清场期,对18:30后进入展场内的车辆需告之驾驶员19:00后需凭车辆放行授权书才可放行。2)21:00后不允许商户及其他人员在展场内逗留、聊天、上网、喝茶等,若有个别商户跟客户洽谈生意则不应妨碍。3)清场后应检查办公室门有无上锁,空调、茶具、饮水机等电器有无关闭电源,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相关商户并做好记录。4)清场后应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展场内所有垃圾桶有无未熄灭的烟头、冒烟等情况,若有需及时处理,避免发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