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和法律解决途径证据证据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 证据证据和解和解调解调解仲裁仲裁诉讼诉讼问题问题解决解决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 8.1.1 8.1.1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8.1 8.1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1.1.1.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建设工程民事纠纷建设工程民事纠纷建设工程民事纠纷建设工程民事纠
2、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平等建设工程民事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平等建设工程民事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平等建设工程民事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为内容的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为内容的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为内容的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为内容的争议,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争议,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争议,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争议,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
3、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民事纠纷分为合同纠纷(财产纠纷)、侵权纠民事纠纷分为合同纠纷(财产纠纷)、侵权纠民事纠纷分为合同纠纷(财产纠纷)、侵权纠民事纠纷分为合同纠纷(财产纠纷)、侵权纠纷(人身关系)。纷(人身关系)。纷(人身关系)。纷(人身关系)。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 8.1.1 8.1.1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8.1 8.1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建建设工程行政工程行政纠纷行政行政许可可行政行政处罚行政行政奖励励行政裁行政裁决决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
4、8.1.2 8.1.2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8.1 8.1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1.1.1.1.和解和解和解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商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是可以成为原合同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是可以成为原合同的补充部分。当事人不按照和解达成的协议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的补充部分。当事
5、人不按照和解达成的协议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却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却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1)和解的概念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 8.1.2 8.1.2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8.1 8.1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1.1.1.1.和解和解和解和解和解的形式和解的形式诉讼后的和解诉讼后的和解执行中的和解执行中的和解未经仲裁和诉未经仲裁和诉讼的和解讼的和解申请仲裁后申请仲裁后的和解的和解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 8.1.2 8.1.2
6、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8.1 8.1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2.2.2.2.调解调解调解调解 调解是指第三人(即调解人)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依法或调解是指第三人(即调解人)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依法或依合同约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居中调停,使其在互依合同约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居中调停,使其在互相谅解、互相让步的基础上解决其纠纷的一种途径。相谅解、互相让步的基础上解决其纠纷的一种途径。1)调解的概念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 8.1.2 8.1.2 民事纠纷的法
7、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8.1 8.1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2.2.2.2.调解调解调解调解调解的形式调解的形式法院调解法院调解仲裁调解仲裁调解民间调解民间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调解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 8.1.2 8.1.2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8.1 8.1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3.3.3.3.仲裁仲裁仲裁仲裁 仲裁机构是民间团体的性质,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仲裁。有仲裁机
8、构是民间团体的性质,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仲裁。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纠纷发生后,一方当事人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纠纷发生后,一方当事人提起仲裁的,另一方必须仲裁。提起仲裁的,另一方必须仲裁。仲裁调解范围仅限于民商事纠纷。仲裁调解范围仅限于民商事纠纷。仲裁的特点:仲裁的特点:自愿性、专业性、独立性、保密性(不公开审自愿性、专业性、独立性、保密性(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快捷性理为原则、快捷性(一裁终局一裁终局)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 8.1.2 8.1.2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8.1 8.1 建设工程纠
9、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公公权性性程序性程序性强制性制性民事民事诉讼的的特征特征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 8.1.3 8.1.3 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行
10、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8.1 8.1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解决途径主要有行政复解决途径主要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议和行政诉讼。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外,行政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外,行政纠纷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申纠纷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行政纠纷当事人对行政复行政纠纷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规定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以外,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外,可以
11、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1 8.1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民事纠纷有其自身的特点,其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民事纠纷有其自身的特点,其中不包括的是中不包括的是()。A施工方与建设方法律地位平等施工方与建设方法律地位平等 B争议的内容主要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争议的内容主要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C任何一方对自己的财产可以自由处分任何一方对自己的财产可以自由处分 D各方对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享有处分权各方对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享有处分权 答案答案答案答案 D D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
12、章 8.2.1 8.2.1 证据的主要种类证据的主要种类证据的主要种类证据的主要种类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书证物物证视听听资料料证人人证言言当事人当事人陈述述鉴定定结论勘勘验笔笔录8.2 8.2 证据证据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 8.2.1 8.2.1 证据的证据的证据的证据的保全和应用保全和应用保全和应用保全和应用8.2 8.2 证据证据1.1.1.1.证据保全证据保全证据保全证据保全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
13、和保护的制度。诉讼参加人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可以主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动采取保全措施。证据保全的申请证据保全的申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日。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 8.2.1 8.2.1 证据的证据的证据的证据的保全和应用保全和应用保全和应用保全和应用8.2 8.2 证据证据证据的据的应用用证明对象证明对象举证责任举
14、证责任证据的收集与固定证据的收集与固定证明过程(举证时限证证明过程(举证时限证据的交换、质证、认证)据的交换、质证、认证)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回避制度回避制度 合议制度合议制度2 24 41 1 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判制度3 3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8.3 3.1 .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基层人民法
15、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民事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级别管理级别
16、管理级别管理级别管理1.1.1.1.诉讼管辖诉讼管辖诉讼管辖诉讼管辖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8.3 3.1 .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属管辖一般地域管一般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各法院的辖区和民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各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划分同级法院受事案件的隶属关系,划分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1.1.1.1.诉讼管辖诉讼管辖诉讼管辖诉讼管辖第第第第8 8 8 8
17、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8.3 3.1 .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1.1.1.1.诉讼管辖诉讼管辖诉讼管辖诉讼管辖 移送管辖移送管辖移送管辖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指定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
18、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移移送送管管辖辖和和制制定定管管辖辖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8.3 3.1 .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1.1.1.1.诉讼管辖诉讼管辖诉讼管辖诉讼管辖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法院对案件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法院对案件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法院对案件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无管辖权的主张。无管辖权的主张。无管辖权的主张。民事诉
19、讼法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第第3838条规定:条规定:条规定: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成立的,裁定将案
20、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的,裁定驳回。的,裁定驳回。的,裁定驳回。”管管辖辖权权异异议议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8.3 3.1 .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2.2.2.2.回避制度回避制度回避制度回避制度 根据根据根据根据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第第4545条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条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
21、、条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条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是本案当事人是本案当事人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
22、害关系;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2 8.3.2 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狭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狭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原告和被告。原告和被告。广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广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
23、讼人和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第三人。当事人当事人当事人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斥讼请求,进行弃、变更、斥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3 8.3.3 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 概念概念概念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遇到有关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财产保全,是指遇到有关财产可能被转移、
24、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将会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人民法院的判形从而将会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人民法院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人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人民法院的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民法院的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总类总类总类总类诉讼前财产保全诉讼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3.3.3.3.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3 8.3.3 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及先予
25、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 对象及范围对象及范围对象及范围对象及范围 根据根据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其中,。其中,“请求的范围请求的范围”一般指保一般指保全的财产其价值与诉讼请求相当或与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相当;全的财产其价值与诉讼请求相当或与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相当;“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一般指本案的标的物。一般指本案的标的物。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有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
26、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措施措施措施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3.3.3.3.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3 8.3.3 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3.3.3.3.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概念概念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在作出终局判决前,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在作出终局判决前,为了解决权利人的生活或生产经
27、营急需,根据其申请,裁定另一方为了解决权利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急需,根据其申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预先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当事人预先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适用范围适用范围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追追追索劳动报酬的;索劳动报酬的;索劳动报酬的;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
28、度 8.3.3 8.3.3 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3.3.3.3.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财产保全适用条件适用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正常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正常生活或生产经营;被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必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而人民必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而人民法院不得主动依职权适用;法院不得主动依职权适用;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在诉讼过
29、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前采取。案件后终审判决前采取。范围范围先予执行应当仅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先予执行应当仅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先予执行应当仅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先予执行应当仅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急需为限。活、生产经营急需为限。活、生产经营急需为限。活、生产经营急需为限。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3 8.3.3 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3.3.3.3.财产保全财产
30、保全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程序程序(1 1)申请。)申请。(2 2)责任提供担保。)责任提供担保。(3 3)裁定。)裁定。错误的补救错误的补救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经过审理,判决申请人败诉的,申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经过审理,判决申请人败诉的,申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经过审理,判决申请人败诉的,申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经过审理,判决申请人败诉的,申请人应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拒不返还的,由法院强制执请人应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拒不返还的,由法院强制执请人应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拒不返还的,由法院强制执请人应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拒不返还的,由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因先
31、予执行遭受损失的,还应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行,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损失的,还应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行,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损失的,还应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行,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损失的,还应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4 8.3.4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1.1.1.1.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 胜诉权消灭胜诉权消灭胜诉权就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权利。胜诉权的存在,胜诉权就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
32、权利的权利。胜诉权的存在,可以使得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得到保护。而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当事可以使得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得到保护。而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当事人的胜诉权被消灭,即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人的胜诉权被消灭,即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不再受法律的保护。实体权利不消灭实体权利不消灭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第第138138条规定:条规定:条规定: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实体权利并不因
33、超过了诉讼时效而消实体权利并不因超过了诉讼时效而消实体权利并不因超过了诉讼时效而消实体权利并不因超过了诉讼时效而消灭,如果债务人在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前提下自愿履行,债权人依然可灭,如果债务人在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前提下自愿履行,债权人依然可灭,如果债务人在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前提下自愿履行,债权人依然可灭,如果债务人在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前提下自愿履行,债权人依然可以受领。债务人履行义务后,不得要求返还。以受领。债务人履行义务后,不得要求返还。以受领。债务人履行义务后,不得要求返还。以受领。债务人履行义务后,不得要求返还。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4 8
34、.3.4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短期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诉讼时诉讼时诉讼时效期效期效期效期间间间间的种的种的种的种类类类类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4 8.3.4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3.3.3.3.诉讼时效的终止和中断诉讼时效的终止和中断诉讼时效的终止和中断诉讼时效的终止和中断 诉讼时效的终止诉讼时效的终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
35、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继续计算。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因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提出要求或者或者同意履行同意履行义务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重新计算。计算。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5 8.3.5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审查审查与受理与受理与受理与受理起起起起诉
36、诉审查审查前的前的前的前的准准准准备备开庭开庭开庭开庭审审理理理理1.1.1.1.一审程序一审程序一审程序一审程序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5 8.3.5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2.2.2.2.二审程序二审程序二审程序二审程序上上上上诉诉的的的的审审理理理理上上上上诉诉的提起的提起的提起的提起和受理和受理和受理和受理对对上上上上诉诉案案案案件的裁判件的裁判件的裁判件的裁判二二二二审审裁裁裁裁判的法判的法判的法判的法律效力律效力律效力律效力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
37、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5 8.3.5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3.3.3.3.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是指由有审判监督权的法定机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是指由有审判监督权的法定机关和人员提起,或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关和人员提起,或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再次审理的程序。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再次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1)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序)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序。(2)当事人申请
38、再审的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程序。(3)人民检察院提起再审的程序。)人民检察院提起再审的程序。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6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1.1.1.1.程序执行的概念程序执行的概念程序执行的概念程序执行的概念 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发生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依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法采
39、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执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执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执行以生效法律文书为根据;执行以生效法律文书为根据;执行根据必须具备给付内容;执行根据必须具备给付内容;执行必须以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执行必须以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无故拒不履行义务为前提。人无故拒不履行义务为前提。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6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2.2.2.2.执行依据执行依据执行依据执行依据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
40、判决书、裁定书以及生效的调解书等;生效的调解书等;(2)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判决书、裁定书;(3)仲裁机构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仲裁裁决书、仲裁机构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仲裁调解书;(4)公证机关依法作出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公证机关依法作出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5)人民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的裁定、执行回转的裁定以及承人民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的裁定、执行回转的裁定以及承认并协助执行外国判决、裁定或裁决的裁定;认并协助执行外国判决、裁定或裁
41、决的裁定;(6)我国行政机关作出的法律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我国行政机关作出的法律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决定。决定。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6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3.3.执行案件的管辖执行案件的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
42、行。4.4.执行程序执行程序(1 1)申请。)申请。)申请。)申请。(2 2)执行)执行)执行)执行 (3 3)再申请。)再申请。)再申请。)再申请。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6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委托执行委托执行被执行人或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被执行人或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直接到当地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直接到当地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地人民
43、法院协助执行,当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当地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要求协助执行。地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要求协助执行。执行异议执行异议(1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2 2)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执行和解执行和解5.5.5.5.执行中的其他特殊问题执行中的其他特殊问题执行中的其他特殊问题执行中的其他特殊问题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6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44、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6.6.6.6.执行措施执行措施执行措施执行措施 (1)查封、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4)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5)强制被执行人和有关单位、公民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强制被执行人和有关单位、公民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票证;(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7)强
45、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9)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6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7.7.7.7.执行中止和终结执行中止和终结执行中止和终结执行中止和终结 执行中止行中止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暂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
46、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时停止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作作为一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如被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
47、,恢复执行。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8.3 8.3 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 8.3.6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7.7.7.7.执行中止和终结执行中止和终结执行中止和终结执行中止和终结 执行行终结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结束执行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结束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48、裁定终结执行:申请人撤销申请的;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 8.4.1 8.4.1 制裁协议的规定
49、制裁协议的规定制裁协议的规定制裁协议的规定8.4 8.4 仲裁制度仲裁制度 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对仲裁机构的效力对仲裁机构的效力 对法院的法律效力对法院的法律效力1 13 32 21.1.1.1.仲裁协议的概念和法律效率仲裁协议的概念和法律效率仲裁协议的概念和法律效率仲裁协议的概念和法律效率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裁解决的协议。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 8.4.1 8.4.1 制裁协议的规定制裁协议的规定制裁协议的规定制裁协议的规定8.4 8.4
50、 仲裁制度仲裁制度确确确确认认方式方式方式方式仲裁仲裁仲裁仲裁协议协议无效无效无效无效的情形的情形的情形的情形仲裁仲裁协议效效力的确力的确认第第第第8 8 8 8章章章章 8.4.2 8.4.2 协议的申请与受理协议的申请与受理协议的申请与受理协议的申请与受理8.4 8.4 仲裁制度仲裁制度申请仲裁申请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审查与受理审查与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