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总部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部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集团品牌形象,节约管理费用,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对公务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总部车辆使用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公务车辆是指总部持有产权或虽非总部产权但由总部直接管理的用于公务用途的车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车辆管理是指总部公务车辆的配备、运行管理、处臵和公务交通费用管理等。其中公务车辆配备包括按规定购臵、更新、配备公务车辆等;公务车辆运行管理包括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管理等;公务车辆处臵包括报废、变价出售等。 第二章 公务车辆管理机构 第四条 办公厅统一管
2、理总部公务车辆,负责总部公务车辆具体事务的管理,编制费用预算及车辆购臵、调度、运行、维护、处臵等。 第五条 财务部负责总部车辆的折旧、更新、处臵的账务处理,负责交通费用的审核和支出。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按照国资委、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管理和核定集团公司公务交通补贴等事项。 第三章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第七条 车辆配备与使用 (一) 集团公司为高级管理人员配备公务用车,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执行。 (二) 集团公司为享受副总经理级待遇人员、总经理助理级人员提供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28万元以内。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
3、生的保险费、车检费、车船使用税,采取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方式进行严格管理。车辆的燃油费、停车及过路桥费等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采取年度预算范围内限额报销方式进行管理。同时,不以任何形式发放交通补贴。 (三) 公务(含外事)接待、机要交换、老干部服务、外部董事服务、大额现金提取、重要票据交换等专项工作或发生员工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形,集团公司调配公务车辆予以保证。 (四) 集团公司原则上不为总部其他员工配备或提供公务车辆,对员工因公务活动而产生的交通费用给予适当补贴,按员工职级核定报销限额,凭有效票据报销(详见公司总部员工公务交通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公务车辆派遣 (一) 公务用车单是车辆派遣
4、的唯一依据。未经批准而私用总部车辆,每次罚款300元;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一切责任自负。 (二) 总部部门业务用车原则上提前一天(特别是赴京外的长途用车)填写公务用车单,由办公厅批准后出车。 若因事情紧急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而未办理手续的,待出车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到办公厅补办登记手续。 (三) 总部车辆派遣原则上应遵循外部董事和副总经理级、总经理助理级领导用车、重大活动用车、外事用车、其他公务用车的顺序予以确定。(四)总部有重大活动时,办公厅有权协调调用各在京下属单位车辆。活动期间,所有调用的车辆及相应驾驶员,由办公厅负责统一调度指挥,以保证集团重大活动圆满完成。 (五)在京下属单位有重大活动时,
5、由办公厅指定专人协助组织相关车辆及驾驶员,以保证活动正常用车。 第四章 公务车辆运行费用管理 第九条 总部公务车辆费用由办公厅统一管理,相关人员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审核和报销车辆费用。 第十条 总部持有产权的车辆全部费用由总部承担;总部直接管理的非产权车辆的维修、保养、运行费用由总部承担,其他保险税费等由办公厅负责协调产权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 办公厅根据总部公务车辆运行需要,按照降低运行成本、节省费用支出的原则,根据公务车辆型号合理制定每台车辆费用限额预算。 第十二条 车辆购臵、处臵费用(指车船税、购臵税、保险费、手续费、过户费等车辆购臵或处臵过程中产生的法定税费)凭发票经办公厅审核后,按总部相
6、关财务规定报销。 第十三条 车管人员按照车辆保养周期要求,及时到指定维保单位对车辆进行保养。保养费用凭保养项目明细和发票由办公厅审核后,按总部相关财务规定报销。 第十四条 维修费用和车辆日常维护费用(购买机油、配件、工具、清洁用品等)由办公厅审核后,凭车辆维修单、维修维护项目明细和发票,按照总部相关财务规定报销。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公务车辆发生的油料费原则上由办公厅指定专人负责在指定的油站按车号记账,统一结算。车辆执行公务期间,发生的过路桥费、停车费,由办公厅审核后,按公务车辆的型号费用限额标准,按照总部相关财务规定报销(高管人员公务车辆除外)。 第十六条 车辆执行公务期间,因车辆违章发生的罚款、拖车费、保管费等,由当事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十七条 总部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出差至京外各地的,每人每天发放300元补助(税前)。除此项之外,驾驶员不再享受其他出差补助。 第五章 公务车辆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车辆的日常管理、存放及检查、维护由办公厅制订相应的工作规范,对车辆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将根据国资委出台的有关中央企业公务用车管理要求适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