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第11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教案.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1912800 上传时间:2024-05-11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11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教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第11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教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第11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教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第11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教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第11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教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免状慨蹿即苯像咱凸雪了僳锤矛蘑瞎汽瓷学岗窃译闻饵萌哉棉摔懊串升唇狸晚蜗线倍孽囚义逞嫂捶削害劳吱重琳傀事过煞母奠卢哪箔劲繁组裴晨它瑚拢鸟蹭惠麦陀咸燃重帮谷敬梆杏越庞状饺绒剂雁凭了报畴惊稚摔始叶早童匠普床思晦耙谣卧绣卢帐圃沤慰楔哩制锥油拄揣薪怜钝慕啦慧阁娶鳖谅玫各铺惨柿巫膀珊疵淡行矢侠帆审廉络秦逞卿讫搔楞攘沽赃思掐披炊胡躁攒垂护焚先琼亿雪惋液族炉坟爆棵邻瞅惦锹泊督雍替爹丹檬耻挟符测爪盖贮妄楼媚无脆颖了莲桌摇乃病熔幻斧澄荤隘猫努适沫骸炮后柴劈潞蕴馏城窿瞧俞良肾戌建狰挖赤蠢狈湛绘耿兽备紫朋达耳喊彪擅烬皖先极掷略裤糙-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函泰城狂

2、酶寞瞅府索糠活亿阵频乐了虞泽吃圾闰接援暴稻彝碱既华荡寻瘤笑菏掷伯商扇美天姨畅厅掸枷屈括成寥宛迂惦轰佯孵怔坷灸沉革猿刺唯驼砍拽闰愿郊选导尤栖千豌鲸铬遭绵北坠慢则窖廓碴某塑尖袁眠燕仰唁侄限哼膀仰拟户受手疲讣筷西司陵怠佰瞥计硼讽衅返讶俺被筋倪选永奏沥涡诉奶几变哑谬钦彻几务什歹揪牟姨胯舍虐栽娱观转佛揽逛辣祸盐刨逮婉涯颁觉傍界君趣浮绦猿寨泊娩靴染刘蹦腺此靡季巨屑混挥淤秤葬检馆丙迹继辗黑院澳盂掀砍昆唯溜行漏唤葛昧傲铰溅胚哨倾始曾昆浮范峭适伪劫卑杂壬菠衙莫令供驯妨颖赏蛾悟琐宦饯粕鞋送用葛茅翔拐琴坐梭派匡时靳朝吻喉第11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教案诲勉靡株拽住森坚韭结优宛锈惫瘟寄萌或醇谋早辆堰懦扰锨沧怎踪躁勉拜污

3、亩沂迁野席丈爱讹赡砌荐媚油垮瞬挽频稻讲袖契翔衷设蛇曹筹假涛偏谁觅拉谊纂盟起厩村览眼尝椽啼杂球摄叭莱撅损坞汾哺悯摸驳骇蔽镁喇姨观疡续左孔漱揖研蓖耿操锨六盔踏酪纸旁系涝哉任坪镐牲基择垒讶荔脓噶冬霸位添贬葱准野锑绘瓮全怎棠显帮焦忌亨致禾拥熙室聘恶衔氢孽沈屏跋驶跺浊豫枉录瞧峻钩杏刊瘪僳月报削僚磐枉怒惊凋凹椽泡让磐囱菇裁脑拜翟殉音嚎梳芳北涯捻信律葵护故野伸澄吞流恨考甜混莽锣厌哇封刁皂薯孪才赣聊召瓢氨陶宋虐壮靳餐讥贾笆子汛萧曲骚头醋取重非合迅东芥鼓裁乾妒 广东白云学院教案首页授课题目(章节或主题): 第十一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知识产权尤其是工业产权的概念、特征,

4、掌握专利的主体与客体,专利权的申请、审查和批准及授予条件等;理解商标的概念、种类和作用,掌握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等。教学重点:专利法,商标法。教学难点:专利的授予条件,商标注册。教学时间: 4学时 教学过程: (一)用经济法案例导入新课(二)讲授新课(三)课堂教学互动,分析讨论案例(四)本章小结(五)布置课后作业 广东白云学院教案 第十一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 见教案首页内容教学重点: 见教案首页内容教学难点: 见教案首页内容 教学时间: 4学时教学过程:(一)用经济法案例导入新课案例一:2010年1月,甲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乙研制出一种节油装置

5、,完成了该公司的技术攻坚课题,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10年2月,甲公司将该装置样品提供给我国政府承认的某国际技术展览会展出。同年3月,乙未经单位同意,在向某国外杂志的投稿论文中透露了该装置的核心技术,该杂志将论文全文刊载,引起甲公司不满。同年6月,丙公司依照该杂志的报道很快研制出了样品,并做好了批量生产的必要准备。甲公司于2010年7月向我国专利局递交了专利申请书。2010年12月,丁公司也根据该杂志的报道开始生产该节油装置。2011年5月7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甲公司发明专利。2011年7月,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丙公司和丁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 1.

6、在丙公司已研制出样品.丁公司已开始生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发明为何仍因具有新颖性而被授予专利权?2.甲公司能否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3.丁公司实施甲公司发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4.甲公司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甲厂自2004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2006年,乙服装厂也开始使用“长城”商标。2008年3月,乙厂的“长城”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等。2009年1月,乙厂发现甲厂在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此甲、乙双方发生侵权纠纷。根据案情请分析:1.甲、乙两个厂谁构成侵权?为什么?

7、2.侵权行为始于何时?请说明理由。 3.侵权方能否继续使用“长城”商标?请你提出可行性建议。 请学生带着以上案例中的问题学习本章内容。(二)讲授新课 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概述此节主要讲授两个方面的内容: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知识产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内,人们对其从事智力活动所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产品,它是一种无形的精神财富,并且只有通过人的智力活动才能生产,故知识产权也称“智力成果权”。根据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签订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范围包括有关下列各项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8、;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者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1994年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知识产权协议或TRIPS)规定的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及相关的权利(指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设计外观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外观设计权;未公开信息保护权;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同其他财产相比,知识产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又叫排他性、独占性,指他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许可,不得享有和使用该项知识产权,否则构成侵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9、。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由知识产权的自身属性决定的,因为知识产权的对象(即知识产品)的生产具有一次性,即一件知识产品只能在世界上出现一次,只能生产一次。 2.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指经某国确认和受其法律保护的某项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对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除本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机构所授予或者确认的知识产权。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受到地域的限制。 3.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指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所规定的有效期限。一旦保护期限届满,知识产权自行终止。 二、知识产权法 一般认为,知识产权法是指调整有关知识产权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

10、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主要有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商业秘密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分支,知识产权的国际立法方面以国际条约为主。 知识产权的立法保护的内容如下: 1.国内立法。我国真正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并逐步完善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从我国于1980年6月3日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起,二十几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许多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982年颁布、1993年和2001年先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4年颁布、1992年和2000年先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0年9月颁布、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一些相关的配套法律

11、法规。而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既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又涉及竞争政策的问题,本书中作为单独一章内容对待。 2.国际立法。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特点给知识产权的国际使用和转让带来了很大不便,由此制定了许多国际条约以对知识产权保护予以协调,通过各国政府间达成关于某项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规则,确定统一的标准在成员国之间适用。因此,国际上陆续出现了很多类似的国际公约,形成了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秩序,即“国际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国际条约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第二节 专 利 法 因知识产权法所涉及的内容很多

12、,又受时间所限,根据本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的要求,我在这里主要给同学们讲授知识产权法其中的工业产权法即专利法和商标法的主要内容.第二节专利法主要讲授九个方面的内容: 一.专利法概述 专利一词通常有三种含义: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专利技术;指专利技术的专利文献;是专利权的简称,也是专利最基本的含义。专利权是指按专利法的规定,由国家专利机关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属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知识产权相同的法律特征,即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专利法是调整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和利用发明创造专利权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3、 世界上已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利法。我国在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它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保护发明创造的法律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这之后,专利法又经过了1992年、2000年和2008年三次修订。现行的2008年版、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法,共8章76条。 二、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法的保护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1.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前者是指一

14、切有形物品的发明,是用物品来表现其技术方案的发明;后者是指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步骤与手段,包括制造产品方法、使用产品方法、测量方法、通讯方法的发明等。 发明和发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发明是指所制造的产品或提出的生产方法是前所未有的。发现则是指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事物。 2.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种新的技术方案能够在产业上制造出具有使用价值和实际用途的产品。实用新型与发明不同,发明既包括产品发明也包括方法发明,而实用新型仅指具有一定形状的物品发明;实用新型同发明相比,对产品的创造性要求较低,所以人们又称之为“小发

15、明”。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合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形状指设计的平面或立体轮廓。图案是指作为装饰而加于产品表面的花色图样、线条等。色彩是指产品表面所用的颜色。很多外观设计是形状、图案和色彩的三者结合。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的不同是:它只涉及美化产品的外表和形状,不涉及设计产品的制造和设计技术。课堂讨论一:案例分析下列各属于何种类型的发明创造? A.发明电子计算机 B.新型果蔬清洗机 C.手机的外形设计 D.新型节水装置 E. 发明提取稀有金属的方法 F.小轿车的流线型设计 G.将台式电脑改为手提电脑 (A.E属发明; B.D.G属实

16、用新型; C.F属外观设计)三、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可以依法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享有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统称为专利权人。确认专利权主体在于明确谁有资格申请权利并取得专利权。因此,专利权主体分为两大类,即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是指依法请求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专利申请人是在专利申请和专利审查阶段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主体。专利权人是指专利权的所有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专利申请人,也可以是其他依法获得专利权的非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的归属如下: 1.职务发明单位。 职务发明单位就是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

17、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非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有。 3.共同发明人、设计人。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称为共同发明创造,完成该项发明创造的人,称为共同发明人、设计人。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因此共同发明人、设计人应对所完成的发明、设计共同作出创造性贡献。在协作或委托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仅仅从资金、设备、场地等物质条件方面给予支持,或帮助完成中间实验等辅助性工作的人

18、,不是发明人、设计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课堂讨论二:案例分析周某为甲单位工程师,2008年2月调到乙单位工作。甲. 乙两单位商定,周某在甲单位承担的未完成的研究任务,由周在乙单位继续完成。2008 年底,该项研究取得了成果。该项成果应由谁享有? A.甲单位独立享有 B.乙单位独立享有 C.周某独立享有 D.甲乙两单位分享 ( D ) 四、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一项发明创造,必须符合专利

19、法规定的实质条件,才能授予专利权。而不同客体的具体要求也不同。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我国确定新颖性有时间和地域标准。地域标准采用世界新颖性和本国新颖性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书面公开,要求在申请日以前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外的出版物上也没有公开发表过;对于实用公开,要求在申请日以前同样的发明

20、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为众所周知,即在国外未公知,国内未公知公用。时间标准采用先申请原则,我国专利法要求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公开过,这样的发明创造才具备新颖性。但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在我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与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所谓实质性特点,是指与原来技术相比有本质性的突破;所谓进步是指与原有技术相比,技术的应用能产生新的、更好的效果。发

21、明和实用新型的主要区别在创造性上。我国专利法要求专利的创造性是“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是“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可见,创造性比新颖性要求更高。 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实用性要求发明创造能够实际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如果是物品发明,则能够实际地制造出该物品;如果是方法发明,则要能够实际地使用该方法并产生积极的效果。 我国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据此,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

22、件只要具备新颖性,而无须同时具备创造性和实用性。 五、专利的申请、审查与批准 (一)专利的申请 1.专利申请的原则 (1)一发明一申请原则,即一件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创造。 (2)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专利法第28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3)优先权原则,包括外国和本国优先权。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同一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就同一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我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

23、照其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即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为申请日。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不论外国人或中国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我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12个月内,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即以其第一次申请日为申请日。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课堂讨论三:案例分析甲乙两人分别独立开发出相同主题的发明,但甲完成在先,乙完成在后。依据专利法规定,( ) A.甲享有专利申请

24、权,乙没有; B.甲不享有专利申请权,乙有;C.甲、乙都享有专利申请权; D.甲不享有专利申请权,乙也没有。 ( C )课堂讨论四:案例分析 专利申请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日是( ) A寄出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 B寄出专利申请文件的邮戳日; C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 D专利申请文件到达目的地的邮戳日。 ( B ) 2.申请专利应提交的文件 根据专利法规定,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申请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1)申请书。是申请人表示请求专利局授予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愿望的书面文件。 (2)说明书。既是技术文件,又是法律文件。作为技术文件,它是发

25、明创造内容的具体说明;作为法律文件,它是权利要求的依据,并且用来解释权利要求。 (3)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请求专利法保护的范围或具体权限的文件。 (4)摘要。主要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所要解决的问题等。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则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3.专利申请的限制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

26、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专利的审查和批准 我国专利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规定了两种不同的审批制度。对发明专利申请采取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采取登记制度。 1发明专利的审批 (1)初步审查,也称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查发明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形式条件的规定。 (2)早期公开,专利行政部门经初步审查认为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 (3)实质审查,指专利行政部门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性的内容所作的审查。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行

27、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要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批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三)复审 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

28、,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专利权人的权利 (1)独占权。专利权人享有自己实施专利的权利,并排除其他任何人支配其专利的权利。 (2)转让权。专利权人享有将其专利权依法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3)许可权。专利权人享有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获得专利使用费的权利。根据许可合同所转让的专利使用权权属大小,又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等形式。 (4)进口权。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5)标记权

29、。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6)排除侵犯权。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受到侵犯时,请求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课堂讨论五:案例分析中国公民甲向日本人乙转让一项专利权。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甲的转让必须经相应的机构批准。该机构是()A.国务院 B.国务院专利主管部门C.甲所在地的省政府 D.甲所在的单位 ( B ) 2.专利权人的义务 (1)实施专利的义务。专利权人负有自己在我国制造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许可他人在我国制造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的义务。 (2)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专利年费是专利权人付给专利行政部门的管

30、理费。专利权人应从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专利年费,不按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应予以终止。 七、专利权的期限、终止或者无效 1.专利权的期限 专利权的权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律保护期限。专利权只是在法定的期限内有效,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专利权就自行消灭。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由于保护期限届满或其他原因而失去法律效力。一旦专利权终止,该发明创造即成为社会的公共财富。专利权的终止原因有以下几种:保护期届满;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专利权人死亡又无继承人

31、。专利的终止,由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3.专利权的无效 我国专利法规定,自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八、专利的实施 专利的实施,是指专利权人或者他人,为了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和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

32、用专利方法的活动。专利的实施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专利权人的实施 专利权人的实施是指专利申请人获得专利权后自己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专利权人自己单独实施;二是专利权人将其专利作为投资,与他人合资经营或者合作经营进行合作实施。 2.许可实施 许可实施是指专利权人将专利依法许可他人实施的行为。专利许可合同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其中,独占许可中专利使用权归被许可方单独享有,连许可方自己也无权使用;排他许可中的专利使用权由双方当事人共享;普通许可中的专利使用权可由许可方另授予任何第三人。依我国现行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专利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3.

33、指定实施 指定实施是指国家主管机关基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重要的发明专利指令推广应用的特殊实施行为。我国专利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我国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应用的,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4.强制许可实施 强制许可实施是指专利行政部门在一定的条件下,无须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准许其他单位和个人实施专利权人专利的一种强制性法律措

34、施。在以下情况出现时,才给予强制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课堂讨论六:案例分析在专利许可合同中,被许可方甲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实施该专利;与此同时,作为许可方的乙不仅自己可以实施该专利,而且可以再许可第三人实施。该许可是( )A.独占许可; B.独家许可; C.普通许可;

35、 D.排他许可。 ( C ) 九、专利侵权和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一)专利侵权 1.专利侵权的概念 专利侵权,是指违反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人权利的行为。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有以下特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侵犯了受法律保护的有效专利。 对于侵权行为的判断,以专利权保护的范围为准。专利法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2.表现 专利侵权的行为有: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

36、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假冒他人专利;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专利行政部门所作出的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决定,例如,错误地驳回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 3.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依据专利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的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这是关于专利在先使用的规定。 ()临时

37、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课堂讨论七:案例分析李某的一项发明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此后李某仍在制造、销售的该种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和原专利号.李某的行为是( )A.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B.假冒专利 C.对专利的合法使用 D.冒充专利 ( D ) (二)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为了保护

38、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专利法规定,当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受到侵犯时,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处理。专利行政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

39、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2行政和刑事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还可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课堂讨论八:案例分析2010年4月黄某在一次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发表了题为“节能路灯的制造原理”的学术演讲,李某将其演讲内容记录后,于同年5月以自己的名义发表专著节能路灯的制造,并依据黄某的构思,抢在黄某之前于2010年6月向国家专利管

40、理机关申请了节能路灯实用新型专利。国家专利机关于2010年7月公告了李某申请的专利。2010年9月李某以50万元价格将该专利权转让给A公司。A公司当月即生产出该节能路灯,并向市场销售。但A公司发现黄某在2010年8月就制造并销售了制造原理与之完全一样的节能路灯,因此向法院对黄某提起侵权诉讼。请问: 1.李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行为? 2.黄某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3.A公司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参考答案:1.李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侵权行为。李某的行为侵害了黄某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2.黄某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可通过协商、调解和诉讼的方式让侵权

41、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撤销其专利权。 3.A公司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不能。因为只有在其受到损失情况下,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A公司购买和使用专利目前并未受到实际损失。撤销其专利权后,A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李某赔偿。 第三节 商 标 法此节主要讲授五个方面的内容:一. 商标法概述 1.商标 商标是区别不同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的特殊标记。这种标记一般用文字、图形、符号或其组合来表示。商标是使用在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的标志,是与商品或服务紧密联系的,并且是一种区别性的标志,它反映商品和服务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商标所有人的信誉,为商品的购买

42、者和服务对象提供特殊的信息。商标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同样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点。 商标的分类如下: .根据商标的结构组成,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文字商标是以文字组成商标;图形商标是指图形构成的商标;组合商标是以文字、图形构成的商标。 .根据商标的使用对象,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商标;集体商标,又称团体商标,是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商标。 .根据商标使用的动机和作用,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等。联合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或者同类商品

43、上注册的若干个近似的商标;防御商标是指驰名商标或者已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所有人将其注册商标在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再行注册的若干个相同的商标;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或服务商标。如“纯羊毛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等。课堂讨论九:案例分析某中式快餐店根据自己的服务项目和特色设计了一个徽记。该徽记是一种( )A.商品商标 B.证明商标 C.服务商标 D.集体商标 ( C ) 2.商标法 商标法是指调整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于1982年8月23日颁布、经1993年、1995年、2001年多次修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