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汽车买卖协议4甲方: 乙方: 20*年*月9 / 9汽车买卖协议协议编号: 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关于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关于事宜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汽车品牌型号规格生产厂商生产国及产地发动机号合格证号数量车架号单价(人民币)车身颜色首选:次选:总价(人民币)大写:内饰颜色首选:次选:备注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资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销售地政府规
2、定的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关于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各方对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争议的,应依据国家法定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建议或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由各方共同选定或由解决争议的第三方指定。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各方分担。、附件选装件应明示乙方,不得强制加价销售。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计元作为定金;甲方交货时,可将定金冲抵车款。因乙方违约致使协议解
3、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致使协议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协议时 年月日前,支付所有车款。 、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 签署本协议时,首付所有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2.尾款计人民币元(可扣除定金),大写元,于年月日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妥汽车消费贷款手续。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妥消费贷款手续或者未能足额办妥消费贷款,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或补足尾款。否则,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4、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公里以内,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的票据、资料文件资料: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其他交付物件:。6、车辆交接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验收项目持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乙各方应在车辆交接时,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车辆正
5、式交付之日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乙方。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但保修期不得低于新“三包”商品目录(两年四万公里)的关于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到生产厂商认定或各方商定的修理修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有关资料文件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损毁的;或使用、保养、装潢、改装不当等非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产厂商认定和各方商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
6、内容与国家关于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关于规定执行。 5、本协议签订后,国家出台关于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从其规定。各方应按国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在同等条件下,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协议的商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各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7、乙方接收车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车辆保险、附加费、上牌等有关手续,及时支付税费。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交付车辆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车款的每天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交付车辆超过*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
7、车款的%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按商定支付车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应付费用的每天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可将乙方原订购车辆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车款的%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车辆规格型号与商定不符的,或者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甲方难以更换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更换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承担未能交付车辆的违约责任。4、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或已明示的质量标准,情形确定的,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
8、责任。 、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质量问题与甲方发生争议纠纷的,经具备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资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如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误导欺骗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选择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7、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协议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8、任何一方遇到以下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水灾、风灾、暴风雪、地震等恶劣灾情;社会动乱、政府禁令或重大事故造成的部分或所有未能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负责任。
9、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形以信件、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未能履行或部分未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说明。 第八条其他商定 1、未尽事宜,各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商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协议的组建部分。 、其他商定:_ 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仲裁委员会
10、仲裁。 甲方:(章) 乙方: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邮政号码: 邮政号码:签订时间、 地点: 附件: 协议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年月日时,甲、乙各方在对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各方确认: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乙方经过初步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各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协议(编号为)的商定(发动机号:车架号:),同意接受。 2、随车资料文件清单如下(打):()购车发票;()合格证; (3)说明书;(4)保修卡; (5)海关证;(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8)进口车商检单;(9)其他:_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外观及漆面 灯光天线CD/VC 营运证 内饰反光镜 CD/D 千斤顶 强保单转向 轮胎及备胎收放机 点烟器商保单制动雨刮器点烟器 仪表盘车牌号 手刹发动机、离合器 钥匙及遥控器 天线 离合器空调 千斤顶机动车登记证书 排挡门窗锁及车窗随车工具 保养油 仪表盘电动天窗 警示牌行驶证 4、里程表显示数:公里。 、其他交接事项:。 本交接书自甲、乙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一式二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交接完毕时间: 年 月 日时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