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直升机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于2014年3月10日由以下各方签署
买方: (以下简称“买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卖方: (以下简称“卖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合同目录
合同主题、定义和价格
交付
配置
产品质量
直升机的运输和重新组装
最终接收和产权转移
标识和外部喷涂
付款
质保
合同转让
仲裁
不可抗力
对若干损失的责任
完整协议
违约责任
增加配置
生效
附件1: 产品配置及价格
附件2: 最终验收证明
附件3: 技术文件清单
附件4: 验收内容和试飞大纲
1.合同主题、定义及价格
1.1 主题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订立,根据本合同下述规定的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1架罗宾逊R44Ⅱ型直升机,以下简称“产品”。
1.2 定义
本合同“产品”指买方在本合同项下所购直升机,如附件1所列。
1.3 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四佰零伍万元整(¥4,050,000元),即产品到达买方指定场地税后交付价格。
合同总价格的分解见附件1.该价格为确定和固定的价格,是针对合同附件1所规定产品按第2条规定交付到买方指定目的地的完税价格。
该价格所包含的产品和服务是指本合同中的产品和服务,卖方提供交付前的试飞服务,由卖方提供驾驶人员。任何需卖方提供的额外产品或服务应经双方事先书面同意。
2. 交付
2.1 当卖方收到所约定的付款之后,本合同项下的直升机(或称产品)运抵中国新津机场的日期应不迟于2013年8月15日。
2.2 上述直升机和选装配置的产权转移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该产权转移应于重新组装和最终验收完成后在买方运营基地进行。
2.3 作为直升机产权转移的证明,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直升机产权转移证书,该证书一经买方接受,则该直升机的产权,连同所有相关权利和风险将从卖方转至买方。
3. 配置
3.1 选型
合同附件1所指设备是全新设备,设备将按直升机制造商对所选型号的最新产品配置和标准进行制造,要求2013年出厂,飞行时间每架小于20小时。
4. 产品质量
4.1 卖方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交付时该直升机将依照美国民航当局的规定处于适航状态。(CAAC适航证的手续由买方办理)
4.2 直升机产权明晰
卖方提供美国国籍注销证明保证直升机不存在留置、抵押风险和其它担保权益。
5. 直升机的运输和重新组装
5.1 卖方将负责:
产品的拆卸和包装,并即刻安排运往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在生产厂商发运后2日内通知买方。
与买方共同进行重新组装后的地面检验,以确定直升机符合附件1的规定。
根据试飞大纲对直升机进行验收飞行,该试飞大纲将参照直升机制造商的试飞大纲。在验收飞行中卖方飞行员担任主驾驶员对飞行进行控制。
5.2 卖方应在直升机到达中国港口后通知买方。
5.3 买方应在集装箱运到指定地点时负责提供吊车以便将直升机从卡车上运至地面并将集装箱运回卡车上以及直升机的安装之用。
5.4 在直升机再组装和试飞之前,买方有责任和义务向相关部门申请再组装及试飞许可。
5.5 前述地面和飞行检验一经完成,买方、卖方应签署最终验收证明(格式见附件2 ),以记录直升机已按附件1的要求被恰当地重组。
5.6 如地面开车和飞行测试结果取得买方的满意,买方、卖方三日内签署最终接收证明,如产品与本合同约定不符,达不到本合同附件4中再组装试飞标准,卖方自行承担费用进行如下处理:负责对产品的维修、调试、再试飞,直至达到验收标准,卖方将在三个月内更换新的产品,如验收合格,买方未对测试结果提出任何书面意见,且未在规定三日内签署最终验收证明,则该直升机产权及相关权利及风险将自动转移至买方。
6. 最终接收、产权及损失风险的转移
直升机和已装机选装设备产权的转移应由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最终验收证明同时进行。作为对产权转移的证实,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其签署的产权转移证书。
7. 标识和外部喷涂
7.1 外部喷涂和内饰
直升机的喷涂方案为罗宾逊喷涂备选方案,具体内容见附件1。
7.2 刻度单位和标识
直升机所有标牌以英文书就,涉及安全性的标识应为英文。
8. 付款
8.1 合同定金
买方应于合同签署后十日内向卖方支付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元 )作为定金。
8.2 第二次付款
买方在2013年5月1日前支付卖方人民币叁佰陆拾伍万元整(¥3,650,000元)购机款。
8.3 尾款,在2013年7月30日前在中国新津机场交付直升机后,在试飞合格最终验收证明签署后15日内由买方支付卖方人民币拾万元整尾款(100,000元)。
8.4 银行费用
卖方将负担在中国境内和中国以外发生的所有银行费用。
9. 质保
卖方保证买方将享受直升机制造商针对所购买罗宾逊R44Ⅱ直升机所提供的二年/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质保服务,具体内容参照《罗宾逊直升机有限公司飞机质保单》等文件。
10. 合同转让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无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1.仲裁
11.1 与本合同相关的或由于本合同产生的任何分歧,应按照11.2、11.3的方式予以解决 。
11.2 双方应在一方发出通知说明争议内容之后的60天内尽所有合理努力通过友好方式解决争议。
11.3 如果不能达成协商一致,应将争议提交昆明仲裁委员会并由该会按照其仲裁规则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12. 不可抗力
12.1 倘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阻挠而使卖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卖方不应对本协议项下的验收、交付或履约的延误负责。不可抗力事件应包括:暴动、传染病、战争、火灾、恶劣天气,以及厂家出于安全原因对该机型进行系统升级(重要服务通告)等。
12.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卖方应在三天之内以传真的方式及时通知买方,如果适用,则应在七天之内将有关当局为事故出具的证明以空邮的方式寄给买方。直升机的交付时间根据上述事件顺延。在此情况下,卖方仍然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倘若自第2条规定的交付期延误超过60天,任何一方可终止本协议,届时卖方应偿还买方已经对未交付设备支付的款项。如买方选择将已交付的设备退还卖方,则卖方应偿还买方该归还设备部分的已付款项。所有相关费用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承担。
13. 对若干损失的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就其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在另一方机构处发生的财产损失或其雇员、代理或代表的伤亡,要求另一方对此负责,但另一方故意的不当行为造成的除外。
14. 完整协议
本协议及其附件应构成双方有关该主题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双方先前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一切协议、陈述、洽谈、建议或讨论。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签署方能生效。本协议保密,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漏。
15. 违约责任
买方延迟付款,每延迟十天应支付卖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延迟二十天付款,除需支付违约金外,卖方可终止合同,买方已付定金不予退还;买方在不可抗力事件阻挠情况下,未能支付剩余款项,定金不予退还。
16. 增加配置
直升机的配置如需变更,产生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在试飞合格签署最终验收证明后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17. 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4年3月3日
卖方: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4年3月3日
附件1
产品配置及价格
产品:每架罗宾逊R44Ⅱ型直升机
外观: 白色加蓝色腰线 内饰:茶色皮革
1
出厂标准配置的罗宾逊R44Ⅱ型直升机
1
$442000
2
选装设备说明:
白色底漆加蓝色腰线
茶色皮革
灭火瓶
垂直罗盘
毫巴高度表
空调
地平仪带侧滑指示器
GARMIN420第一部电台(替换K196)
GARMIN420第二部电台
紧急定位信标机(ELT,K406AF)
航空耳机(D.Clark)
原厂拆机/装箱/出口文件
1
1
1
1
1
1
1
1
4
0
$1360
250
0
0
$19500
$4200
$5300
$10200
$2700
$1480
$5000
以上价格合计
$491990
国内外运输及保险
¥75000
¥120000
0
关税及增值税
¥590880($95150)
进口代理费及各种杂费
¥40000
总价
¥4000000
附件2
最终验收证明
依据买方 与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的合同(合同编号 ),双方在重新组装和检查(包含地面与飞行试验)后确认本批直升机(一架罗宾逊R44Ⅱ型)已达到合同各项要求。特此证明。
直升机型号: 罗宾逊R44Ⅱ型
厂家序列号:
发动机型号:
发动机序列号:
买方授权代表 卖方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附件3
技术文件清单(均为英文版)
出口适航证书
FAA出具的美国国籍注销登记证书
罗宾逊直升机有限公司飞机质保单
飞机出厂试飞的检查项目清单
机身履历本
发动机履历本
航空电子设备质保申请表
仪表质保说明
应答机质保说明
电台质保说明
R44系列直升机开箱后再组装和试飞的专用说明
紧急定位发射机的装配图
重量与平衡数据下的飞机部件清单
R44主轴数据清单
购买者注册和订购表
按序列号排列的组件清单
发动机服务通告文件包
电瓶手册
部件大修卡和保修单
电台机长操作指南
直升机安全介绍卡片
发动机使用壳牌滑油的维护和润滑指南(CD装)
R44Ⅱ直升机维护手册
直升机飞行员操作手册
发动机操作手册
附件4
验收内容和试飞大纲
机号: 飞行时间: 执照号码: 年 月 日
步骤
工作程序
执行情况
此工作必须由一位合格的飞行员和一名有执照的机械师实施
1
按照《飞行员操作手册》进行飞行前检查,按照2.205和2.210章节检查
2
按维修手册2.220.1章节检查尾桨平衡。
3
按维修手册2.220.1章节实施悬停检查,此时不要前飞
按维修手册10.230章节进行主旋翼轨迹和平衡。
5
在按照铭牌的起飞功率和50KIAS爬升时:
在最大和最小功率转速时,评估震动度。
在最小功率转速时,做30°左偏转,检查方向控制性
6
在3000英尺压力高度(如果可能)、MCP、带右配平并且调速器开启期间平飞:
确保纵向和横向驾驶杆力中立(驾驶杆没有横向或纵向移动倾向)。
确定总距控制力中立(总距控制杆力没有上下移动的倾向)。
检查油门协调机构,将进气压力设22英寸,关闭调速器,不转动油门,放下总距杆到进气压力为12英寸,然后升到22.5英寸进气压力,转速必须在绿区内。
7
按照铭牌检查最低功率转速,起飞功率和最大允许空速时的抖动。
8
检查所有仪器、仪表以及电子设备是否能够正确操作。
9
在50节和90%转速时,做30°右侧滑,检查是否能正常控制方向。
飞行员签字:
执照号: 日期:
机械师签字:
执照号: 日期: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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